魯賓孫飄流記(下)-07(10)


基於以上考慮,我中止了執行攻擊野人的計畫,至少在某些方面幾乎完全停止了行動.這樣,我逐漸放棄了這一計畫,因為我覺得自己作出襲擊那些野人的決定是錯誤的.我不應干預他們的內部事務,除非他們先攻擊我.只要可能,我應做的是,儘量防止他們襲擊我自己.不過,現在我至少明白,如果自己一旦被發現並受到攻擊,該如何對付他們了.
此外,我也認識到,這種主動攻擊野人的計畫不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會徹底地毀滅自己.因為,若非我有絕對把握殺死當時上岸的每一個人,還能殺死以後上岸的每一個人;否則,如果有一個人逃回去,把這兒發生的所有一切告訴他們的同胞,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難道不是自取滅亡嗎?這是我當前絕對不應該做的事.
最後,我得出結論:不管我在原則上還是策略上,都不應該管他們自己的事.我的任務是,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不讓他們發現我,而且不能留下任何一點細微的痕跡,會讓他們懷疑有人住在這小島上.
這種聰明的處世辦法也喚起了我的宗教信念.各種考慮使我認識到,當時我制定的那些殘酷的計畫,要滅絕這些無辜的野人,完全違背了我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至少對我是無辜的.至於他們彼此之間所犯的種種罪行,對我毫無關係.他們犯下的罪行,是一種全民性的行為,我應該把他們交給上帝,聽憑上帝的裁判,因為上帝是萬民的統治者,上帝知道該用什麼樣的全民性的處罰來懲治全民性的犯罪行為,如何公開判決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chi6*人飲血的罪人.
現在,在我看來事情已經很清楚了.我覺得,上帝沒有讓wo6*乾出這件事來,實是一件最令我慶幸的事情.我認識到,我沒有任何理由去幹這件事;假如我真的幹了,我所犯的罪行無異於故意謀殺.於是我跪下來,向上帝以最謙卑的態度表示感謝,感激他把我從sha6*人流血的罪惡中拯救出來,並祈禱他保佑我,不落入野人手裡,以防止我動手傷害他們;除非上天高聲召喚我,使我為了自衛才這樣做.
此後,在這種心情下我又過了將近一年.在這段時間,我再也沒有去那座小山視察他們的蹤影,了解他們有沒有人上岸.因為,一方面我不想遇到這些殘忍的傢伙,不想對他們進行攻擊;另一方面,生怕我自己一旦碰上他們會受不住誘惑,把我原來的計畫付諸實施,害怕自己看到有機可趁時對他們進行突然襲擊.在這期間,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島那邊的小船轉移到島的東邊來.我在一個高高的岩石下發現了一個小灣,就把船隱蔽在這個小灣里.那兒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無論怎樣也不敢或不願坐小船進來的.
同時,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東西都搬了下來,因為一般短途來往不需要用這些東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桿和帆,一個錨樣的東西......其實,根本不像錨或搭鉤,但我已盡我所能,做成那個樣子.我把船上所有的東西全都搬下來,以免讓人發現有任何船隻或有人居住的蹤跡.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過,我比以往更深居簡出.我很少外出了,除了乾一些日常工作,擠羊奶,照料樹林中的羊群等.羊群在島的另一邊,所以沒有什麼危險.因為那些偶爾上島的野人,從來沒有想在島上找到什麼東西,所以他們從不離開海岸向島里走.我也毫不懷疑,自從我時刻小心提防他們之後,他們還照常到島上來過好幾次.真的,我一想到過去出遊的情形,不禁不寒而慄.以前我外出只帶一支槍,槍里裝的也是一些小zi6*彈.就這樣我在島上到處東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麼吃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假如碰上他們,或被他們發現,我該怎么辦呢?因為,我沒什麼自衛能力.或者,假如我當時看到的不是一個人的腳印,而是一二十個野人,一見到我就向我追來.他們善於奔跑,我是無論如何跑不過他們的,那我必然會落在他們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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