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六十三 列傳一百五十
○曹振鏞 文孚 英和 王鼎 穆彰阿 潘世恩
曹振鏞,字儷笙,安徽歙縣人,尚書文埴子。乾隆四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
授編修。大考三等,高宗以振鏞大臣子,才可用,特擢侍講。累遷侍讀學士。嘉
慶三年,大考二等,遷少詹事。父憂歸,服闋,授通政使。歷內閣學士,工部、
吏部侍郎。十一年,擢工部尚書。高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調戶部,兼翰林院
掌院學士。十八年,調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尋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工部,
晉太子太保。二十五年,仁宗崩,樞臣撰遺詔,稱高宗誕生於避暑山莊,編修劉
鳳誥知其誤,告振鏞,振鏞召對陳之,宣宗怒,譴罷樞臣。尋命振鏞為軍機大臣。
宣宗治尚恭儉,振鏞小心謹慎,一守文法,最被倚任。
道光元年,晉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三年,萬壽節,幸萬壽山玉瀾堂,
賜宴十五老臣,振鏞年齒居末,特命與宴繪像。四年,充上書房總師傅。六年,
入直南書房。七年,回疆平,晉太子太師。八年,張格爾就擒,晉太傅,賜紫韁,
圖形紫光閣,列功臣中。振鏞具疏固辭,詔凡軍機大臣別繪一圖,以遂讓功之心,
而彰輔弼之效。御製贊曰:“親政之始,先進正人。密勿之地,心腹之臣。問學
淵博,獻替精醇。克勤克慎,首掌絲綸。”親書以賜之。十一年,以萬壽慶典賜
雙眼花翎。
十五年,卒,年八十有一。自繕遺疏,附摺至十餘事。上震悼,詔曰:“大
學士曹振鏞,人品端方。自授軍機大臣以來,靖恭正直,歷久不渝。凡所陳奏,
務得大體。前大學士劉統勛、朱珪,於乾隆、嘉慶中蒙皇祖、皇考鑒其品節,賜
諡文正。曹振鏞實心任事,外貌訥然,而獻替不避嫌怨,朕深倚賴而人不知。揆
諸諡法,足以當‘正’字而無媿。其予諡文正。”入祀賢良祠。擢次子恩濙
四品卿。
振鏞歷事三朝,凡為學政者三,典鄉會試者各四。衡文惟遵功令,不取淹博
才華之士。殿廷御試,必預校閱,嚴於疵累忌諱,遂成風氣。凡纂修會典、兩朝
實錄、河工方略、明鑑、皇朝文穎、全唐文,皆為總裁。駕謁諸陵及秋獮木蘭,
每命留京辦事。臨雍視學,命充直講。恩眷之隆,時無與比。數請停罷不急工程,
撙節糜費。世以鹽筴起家,及改行淮北票法,舊商受損,振鏞曰:“焉有餓死之
宰相家?”卒贊成,世特以稱之。
文孚,字秋潭,博爾濟吉特氏,滿洲鑲黃旗人。由監生考授內閣中書,充軍
機章京。嘉慶四年,從那彥成赴陝西治軍需。八年,隨扈秋獮,校射中四矢,賜
花翎。十一年,以在直勤,擢四五品京堂,授內閣侍讀學士。歷鴻臚寺卿、通政
司副使。命履勘綏遠城渾津、黑河鹼地改徵,及大青山牧廠餘地招墾事。十三年,
予副都統銜,充西寧辦事大臣。疏言:“青海蒙、番,重利輕命。自來命盜諸案,
一經罰服,怨仇消釋。若必按律懲辦,不第犯事之家讎隙相尋,被害者心反觖望,
相習成風,不可化誨。溯蒙、番內附以來,雍正十一年大學士鄂爾泰等議纂番例
頒行,聲明俟五年後始依內地律例辦理。乾隆年間疊經展限,茲復奉命詳議。臣
以為番、民糾結滋擾,或情同叛逆,或關係邊陲大局,自應從嚴懲辦。若其自相
殘殺及盜竊之案,向以罰服完結,相安巳久。必繩以內地法律,轉恐愚昧野番,
群疑滋懼,非綏服邊氓之道。”疏入,下軍機大臣議行。
十六年,召回京,授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偕內閣學士阮元勘議山西鹽務,疏
請停止吉蘭泰鹽官運,改並潞商引額,以潞引之有餘,補吉課之不足,吉鹽許民
撈販,限制水運至皇甫川而止,下部議行。尋授內閣學士,遷刑部侍郎。十八年,
緣事降調,予二等侍衛,命赴山東治軍需。復授內閣學士,歷山海關副都統、馬
蘭鎮總兵、錦州副都統。二十年,召授刑部侍郎。二十四年。命在軍機大臣上學
習行走。偕侍郎帥承瀛赴山東鞫獄,並勘蘭儀決口,督濬引河。次年春,竣工,
予議敘。調戶部,又調工部,擢左都御史。宣宗即位,以樞臣撰擬遺詔不慎,先
後罷直,文孚獨留。道光二年,命往陝西按鞫渭南縣民柳全璧毆斃人命獄,論知
縣徐潤受人囑託、疏脫正凶、事後得贓,枷號兩月,遣戍伊犁;升任西安知府鄧
廷楨偏執枉縱,訊無貪酷,革職免發遣;巡撫朱勛失察,議革職,降四五品京堂。
四年,仁宗實錄成,加太子太保。
南河阻運,詔責減黃蓄清;至十一月洪湖水多,啟壩而高堰、山盱石工潰決,
命文孚偕尚書汪廷珍馳往按治,奏劾河督張文浩於御黃壩應閉不閉,五壩應開不
開,湖水過多,致石工掣塌萬餘丈,請遣戍伊犁;兩江總督孫玉庭徇隱回護,交
部嚴議。議於御黃壩外添建三壩,鉗束黃流。壩內外及束清、運口各壩兩岸築纖
道,多作土壩,挑濬長河,幫培堤身,以利漕行。速挑引河,引清入運;堵閉束
清壩,杜黃入湖;又議覆侍郎朱士彥條陳五事,由河臣勘辦。疏上,並依議行。
命文孚等回京,責嚴烺、魏元煜辦理,而引黃濟運仍不得要領,河、漕交困。
八年,回疆底定,首逆就擒,晉太子太傅,賜紫韁,繪像紫光閣,御製贊有
“和而不同,公正以清”之褒。十一年,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十四年,拜東
閣大學士,管理吏部。十五年,轉文淵閣大學士。以疾請解職,優詔慰諭,許罷
直軍機。十六年,致仕。二十一年,卒,贈太保,諡文敬。
英和,字煦齋,索綽絡氏,滿洲正白旗人,尚書德保子。少有俊才,和珅欲
妻以女,德保不可。乾隆五十八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讀。嘉
慶三年,大考二等,擢侍讀學士。洎仁宗親政。知其拒婚事,嘉焉,遂鄉用,累
遷內閣學士。五年,授禮部侍郎,兼副都統。六年,充內務府大臣,調戶部。以
不到旗署為儀親王所糾,罷副都統。七年,直南書房。扈蹕木蘭,射鹿以獻,賜
黃馬褂。授翰林院掌院學士。九年,帝幸翰林院,賜一品服,加太子少保,命在
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時詔稽巡幸五台典禮,英和疏言教匪甫平,民未蘇息,請
俟數年後再議,上嘉納之。尋自請獨對,論大學士劉權之徇qing6*欲保薦軍機章京袁
煦,上不悅,兩斥之。遂罷直書房、軍機,降太僕寺卿。歷內閣學士,理藩院、
工部侍郎。
數奉使出按事,河東鹽課歸入地丁,而蒙古鹽侵越內地,命偕內閣學士初彭
齡往會巡撫察議。疏言:“非禁水運不能限制蒙鹽,非設官商不能杜絕私販。請
阿拉善鹽祗由陸路行銷,河東鹽仍改商運。吉蘭泰鹽池所產亦招商運辦。”事詳
鹽法志。兼左翼總兵,復為內務府大臣。十二年,偕侍郎蔣予蒲查南河料物加價,
議準增添,仍示限制,從之。復直南書房。十三年,命暫在軍機大臣上行走,調
戶部、武英殿。進高宗聖訓廟號有誤,坐降調內閣學士。尋遷禮部侍郎。十八年,
隨扈熱河,會林清逆黨為變,命先回京署步軍統領。擒林清於黃村西宋家莊,實
授步軍統領、工部尚書。滑縣平,復太子少保。
十九年。將開捐例,廷議不一。偕大學士曹振鏞等覆議,獨上疏曰:“理財
之道,不外開源節流。大捐為權宜之計,本朝屢經舉行。但觀前事,即知此次未
必大效。竊以開捐不如節用,開捐暫時取給,節用歲有所餘。請嗣後謁陵,或三
年五年一舉行,民力可紓。木蘭秋獮,為我朝家法,然蒙古迥迥昔比,亦請間歲
一行,於外藩生計所全實大。各處工程奉旨停止,每歲可省數十萬至百餘萬不等。
天下無名之費甚多,苟於國體無傷,不得任其糜費。即如裁撤武職名糧,未必能
禁武官不役兵丁,而驟增養廉百餘萬,應請敕下部臣詳查正項經費外,歷年增出
各款,可裁則裁,可減則減,積久行之,國計日裕。至開源之計,不得以事涉言
利,概行斥駁。新疆歲支兵餉百數十萬,為內地之累,其地金銀礦久經封閉,開
之而礦苗旺盛,足敷兵餉;各省礦廠,亦應詳查興辦。又戶部入官地畝,請嚴催
升科,於國用亦有裨益。”疏入,詔以名糧巳飭覈辦,開礦流弊滋多,仍依眾議,
豫工事例遂開。是歲調吏部,復命暫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二十五年,宣宗即位,命為軍機大臣,調戶部。宣宗方銳意求治,英和竭誠
獻替。面陳各省府、州、縣養廉不敷辦公,莫不取給陋規,請查明分別存革,示
以限制。上采其言,下疆吏詳議,而中外臣工多言其不可,詔停其議,遂罷直軍
機,專任部務。道光二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年,
仁宗實錄成,加太子太保。五年,洪澤湖決,阻運道,河、漕交敝,詔籌海運,
疆臣率拘牽成例,以為不可。英和奏陳海運、折漕二事為救時之計,越日復上疏,
略謂:“河、漕不能兼顧,惟有暫停河運以治河,雇募海船以利運,而任事諸臣
未敢議行者,一則慮商船到津,難以交卸;一則慮海運既行,漕運員弁、旗丁、
水手難以安插。”因陳防弊處置之策甚悉。詔下各省妥議,仍多諉為未便,惟江
蘇巡撫陶澍力行之,撥蘇、松、常、鎮、太五屬漕米,以河船分次海運。六年八
月,悉數抵天津,上大悅,詔嘉英和創議,予議敘,特賜紫韁以旌異之。
張格爾犯回疆,英和疏陳進兵方略,籌備軍需,並舉長齡、武隆阿可任事,
多被採用。七年,奏商人請於易州開採銀礦,詔斥其冒昧。調理藩院,罷南書房、
內務府大臣。未幾,坐家人增租擾累,出為熱河都統。八年,命勘南河工程。回
疆平,復太子少保。授寧夏將軍,以病請解職,允之。
初,營萬年吉地於寶華峪,命英和監修,嘗從容言漢文帝薄葬事,上稱善,
議於舊制有所裁省,工竣,孝穆皇后奉安,優予獎敘。至是地宮浸水,譴責在事
諸臣。詔以英和始終其事,責尤重,奪職,籍其家。逮訊,得開工時見有石母滴
水,僅以土攔,議設龍鬚溝出水,英和未允狀,讞擬大辟,會太后為上言不欲以
家事誅大臣,乃解發黑龍江充當苦差,子孫並褫職。十一年,釋回,復予子孫官。
二十年。卒,贈三品卿銜。
英和通達政體,遇事有為,而數以罪黜。屢掌文衡,愛才好士。自其父及兩
子一孫,皆以詞林起家,為八旗士族之冠。子奎照,嘉慶十九年進士,歷官至禮
部尚書、軍機大臣,緣事奪職,復起為左都御史;奎耀,嘉慶十六年進士,官至
通政使,後為南河同知。奎照子錫祉,道光十五年進士,歷翰林院侍講學士,後
官長蘆鹽運使。
王鼎,字定九,陝西蒲城人。少貧,力學,尚氣節。赴禮部試至京,大學士
王傑與同族,欲致之,不就。傑曰:“觀子品概,他日名位必繼吾後。”嘉慶元
年,成進士,選庶吉士。丁母憂,服除,授編修。兩以大考升擢,累遷內閣學士。
十九年,授工部侍郎。仁宗諭曰:“朕向不知汝,亦無人保薦。因閱大考考差文
字,知汝學問。屢次召見奏對,知汝品行。汝是朕特達之知。”調吏部,兼署戶
部、刑部。二十三年,兼管順天府尹事,復諭曰:“朕初意授汝督撫,今管順天
府尹,猶外任也。且留汝在京,以備差往各省查辦事件。”自是數奉使出按事鞫
獄。二十四年,調刑部,又調戶部。
道光二年,河南儀工奏銷不實,解巡撫姚祖同任,命鼎偕侍郎玉麟往按,暫
署巡撫。疏陳:“儀工用款至辦奏銷,與部例成規不符。乃以歷辦物料、土方價
值,合之豫省成規,互相增減,於稭料、引河等款增銷一百三十萬,夫工、麻
斤各款減銷一百三十萬,雖有通融,銀數仍歸實用。惟八子錢一款,以銀易錢,
多於舊價,每兩提八十文充入經費,而於各員應繳之銀,一併扣算,實違定製。”
疏入,命覈實報銷,而薄譴祖同。是年,擢左都御史,父憂歸。五年,服闋,以
一品銜署戶部侍郎,授軍機大臣。
浙江德清徐倪氏因奸謀斃徐蔡氏獄三年不決,按察使王維詢因自盡,巡撫程
含章與按察使祁宇鞫之,甫得情而犯婦在監自縊。宣宗特命鼎典鄉試,就治其獄,
廉得徐故富家,以獄破其產,官吏多受賕,勾結朦庇,致獄情譸幻。悉發其覆,
置之法,浙人稱頌焉。六年,授戶部尚書。八年,回疆平,以贊畫功,加太子太
保,繪像紫光閣。
蘆鹽積疲,商累日重,命鼎偕侍郎敬徵察辦。議以:“鹽務首重年清年款,
先將節年帶徵釐剔,現年正款不難按數清完。道光二年以前未完銀九百餘萬為舊
欠,三年以後未完銀為新欠,緩舊徵新。請以堰工加價二文,半解部充公,半抵
完商欠。新欠抵完,續抵舊欠。蘆商生息帑本內,直隸水利、趙北口兩項非經費
歲需,請停利三年。限滿加一倍利,本息同徵。舊有拔繳水利帑本一百十七萬兩,
請停徵三年。自道光十一年起,歲徵十萬兩,五萬完舊本,五萬完新本,以恤商
力。近年商力疲乏,不能預買生鹽,存坨新鹽多滷耗。請每包加鹽十三斤,俾
資貼補,從此款目既清,庶經久可行。”又請免繳嘉慶十七年加價交官半文未完
銀一百八十四萬餘兩。疏入,並允行。十年,蘆商呈請調劑,復命鼎及侍郎寶興
往按。鼎以前次清查,傳集各商詳詢定議,皆稱可免虧累積壓,雖因銀價漸昂,
尚不致遽形虧折,遂議駁。時淮鹽尤敝,兩江總督陶澍疏陳積弊情形,命鼎偕寶
興會同籌議。中外論鹽事者,多主就場徵稅。疏言:“詳覈淮綱全局,若改課歸
場灶,尚多窒<山兒>。惟有就舊章大加釐剔,使射利者無可借端,欠課者無可藉口,
似較有往轍可循。擬定章程十五條,曰:裁浮費,減窩價,刪繁文,慎出納,裁
商總,覈滯銷,緩積欠,恤灶丁,給船價,究淹銷,疏運道,添岸店,散輪規,
飭紀綱,收灶鹽。”又請裁撤兩淮鹽政,改歸總督辦理,以一事權。並詔允行。
陶澍得銳意興革,淮綱自此漸振,鼎之力也。十一年,署直隸總督。十二年,管
理刑部事務。十五年,協辦大學士,仍管刑部,直上書房。十八年,拜東閣大學
士。二十年。加太子太保。
二十一年夏,河決祥符,命偕侍郎慧成往治之,尋署河督。議者以水勢方漲,
不宜遽塞,請遷省城以避其沖,鼎持不可,疏言:“河灌歸德、陳州及安徽亳、
潁,合淮東注洪澤湖,湖底日受淤。萬一宣洩不及,高堰危,淮、揚成巨浸,民
其魚矣!無論舍舊址、築新堤數千里,工費不貲,且自古無任黃水橫流之理。請
飭戶部速具帑,期以冬春之交集事。不效,原執其咎。”具陳民情安土重遷、省
垣可守狀。初至汴城,四面皆水,旦夕且圮,躬率吏卒巡護,獲無恙。洎工興,
親駐工次,倦則寢肩輿中。次年二月,工竣,用帑六百萬有奇。前此馬營工用一
千二百餘萬,儀封工用四百七十五萬,原議以儀工為率。及蕆事,加增百餘萬,
然事艱於前,微鼎用節工速,不能如是。敘功,晉太子太師。積勞成疾,命緩程
回京。
自禁菸事起,英吉利兵犯沿海,鼎力主戰。至和議將成,林則徐以罪譴,鼎
憤甚,還朝爭之力,宣宗慰勞之,命休沐養疴。越數日,自草遺疏,劾大學士穆
彰阿誤國,閉戶自縊,冀以尸諫。軍機章京陳孚恩,穆彰阿黨也。滅其疏,別具
以聞。上疑其卒暴,命取原瑽不得,於是優詔憫惜,贈太保,諡文恪,祀賢良祠。
後陝西巡撫請祀鄉賢,特詔允之。
鼎清操絕俗,生平不受請託,亦不請託於人。卒之日,家無餘貲。子沆,道
光二十年進士,翰林院編修。
穆彰阿,字鶴舫,郭佳氏,滿洲鑲藍旗人。父廣泰,嘉慶中,官內閣學士,
遷右翼總兵。坐自請兼兵部侍郎銜,奪職。
穆彰阿,嘉慶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大考,擢少詹事。累遷禮部侍
郎。二十年,署刑部侍郎。因一日進立決本二十餘件,詔斥因循積壓,堂司各員
並下嚴議,降光祿寺卿。歷兵部、刑部、工部、戶部侍郎。道光初,充內務府大
臣,擢左都御史、理藩院尚書。以漕船滯運,兩次命署漕運總督。召授工部尚書,
偕大學士蔣攸銛查勘南河。洎試行海運,命赴天津監收漕糧,予優敘。七年,命
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逾年,張格爾就擒,加太子少保。授軍機大臣,罷內務
府大臣,直南書房。尋兼翰林院掌院學士,歷兵部、戶部尚書。十四年,協辦大
學士。承修龍泉峪萬年吉地,工竣,晉太子太保,賜紫韁。十六年,充上書房總
師傅,拜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工部。
十八年,晉文華殿大學士。時禁菸議起,宣宗意銳甚,特命林則徐為欽差大
臣,赴廣東查辦。英吉利領事義律初不聽約束,繼因停止貿易,始繳煙,盡焚之,
責永不販運入境,強令具結,不從,兵釁遂開。則徐防禦嚴,不得逞於廣東,改
犯閩、浙,沿海騷然。英艦抵天津,投書總督琦善,言由則徐啟釁。穆彰阿窺帝
意移,乃贊和議,罷則徐,以琦善代之。琦善一徇敵意,不設備,所要求者亦不
盡得請,兵釁復起。先後命奕山、奕經督師,廣東、浙江皆挫敗。英兵且由海入
江,林則徐及閩浙總督鄧廷楨、台灣總兵達洪阿、台灣道姚瑩以戰守為敵所忌,
並被嚴譴,命伊里布、耆英、牛鑒議款。二十二年,和議成,償幣通商,各國相
繼立約。國威既損,更喪國權,外患自此始。
穆彰阿當國,主和議,為海內所叢詬。上既厭兵,從其策,終道光朝,恩眷
不衰。自嘉慶以來,典鄉試三,典會試五。凡覆試、殿試、朝考、教習庶吉士散
館考差、大考翰詹,無歲不與衡文之役。國史、玉牒、實錄諸館,皆為總裁。門
生故吏遍於中外,知名之士多被援引,一時號曰“穆黨”。文宗自在潛邸深惡之,
既即位十閱月,特詔數其罪曰:“穆彰阿身任大學士,受累朝知遇之恩,保位貪
榮,妨賢病國。小忠小信,陰柔以售其奸;偽學偽才,揣摩以逢主意。從前夷務
之興,傾排異己,深堪痛恨!如達洪阿、姚瑩之盡忠盡力,有礙於己,必欲陷之;
耆英之無恥喪良,同惡相濟,盡力全之。固寵竊權,不可枚舉。我皇考大公至正,
惟以誠心待人,穆彰阿得肆行無忌。若使聖明早燭其奸,必置重典,斷不姑容。
穆彰阿恃恩益縱,始終不悛。自朕親政之初,遇事模稜,緘口不言。迨數月後,
漸施其伎倆。英船至天津,猶欲引耆英為腹心以遂其謀,欲使天下群黎復遭荼毒。
其心陰險,實不可問!潘世恩等保林則徐,屢言其‘柔弱病軀,不堪錄用’;及
命林則徐赴粵西剿匪,又言‘未知能去否’。偽言熒惑,使朕不知外事,罪實在
此。若不立申國法,何以肅綱紀而正人心?又何以不負皇考付託之重?第念三朝
舊臣,一旦置之重法,朕心實有不忍,從寬革職永不敘用。其罔上行私,天下共
見,朕不為已甚,姑不深問。朕熟思審處,計之久矣,不得已之苦衷,諸臣其共
諒之!”詔下,天下稱快。鹹豐三年,捐軍餉,予五品頂戴。六年,卒。
子薩廉,光緒五年進士,由翰林官至禮部侍郎。
潘世恩,字芝軒,江蘇吳縣人。乾隆五十八年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嘉慶
二年,大考一等,擢侍讀。和珅以其青年上第有才望,欲招致之,世恩謝不與通。
以次當遷,和珅抑題本六閱月不上。仁宗親政,乃擢侍講學士。一歲三遷至內閣
學士,歷禮部、兵部、戶部、吏部侍郎,督雲南、浙江、江西學政。十七年,擢
工部尚書,調戶部。母憂歸,服除,以父老乞養,會其子登鄉舉,具疏謝,坐未
親詣京,降侍郎。帝鑒其孝思,仍允終養,居家十載。
道光七年,父喪服闋,補吏部侍郎,遷左都御史。再授工部尚書,調吏部。
十三年,超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尋命為軍機大臣,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晉東閣大學士,調管工部。充上書房總師傅,加太子太保。十八年,晉武英殿大
學士。二十八年,以八十壽晉太傅,賜紫韁。其明年,引疾,迭疏乞休,溫詔慰
留,僅解機務。三十年,文宗即位,復三疏,始得予告,食全俸,留其子京邸。
鹹豐二年,鄉舉重逢,詔就近與順天鹿鳴宴。次年,復與恩榮宴。四年,卒,遣
親王奠醊,入祀賢良祠,諡文恭。
世恩歷事四朝,迭掌文衡,備叨恩遇。筦部務,安靜持大體。黑龍江將軍請
增都爾特六屯,議地當遊牧,開墾非計,不可許。言官奏山東鹽課請歸地丁,議
山東場灶半毗連淮境,一歸地丁,聽民自運自銷,必為兩淮引課之累,不可行。
在樞廷凡十七年,益慎密,有所論列,終不告人。海疆事起,林則徐所論奏,
廷議多贊之;及穆彰阿主撫,世恩心以為非,不能顯與立異。迨鹹豐初詔舉人才,
世恩已在告,疏言林則徐歷任封疆,有體有用,請徵召來京備用,並薦前任台灣
道姚瑩,文宗韙之,於罪穆彰阿時猶舉其言。次子曾瑩,道光二十一年進士,由
編修官至吏部侍郎。孫祖蔭,自有傳。
論曰:守成之世,治尚綜覈,而振敝舉衰,非拘守繩墨者所克任也。況運會
平陂相乘,非常之變,往往當承平既久,萌櫱蠢兆於其間,馭之無術,措置張皇,
而庸佞之輩,轉以彌縫迎合售其欺,其召亂可倖免哉?宣宗初政,一倚曹振鏞,
兢兢文法;及穆彰阿柄用,和戰游移,遂成外患。一代安危,斯其關鍵已。英和
才不竟用,王鼎忠貞致身,文孚、潘世恩皆恪恭保位者耳。
曹振鏞,字儷笙,安徽歙縣人,尚書文埴子。乾隆四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
授編修。大考三等,高宗以振鏞大臣子,才可用,特擢侍講。累遷侍讀學士。嘉
慶三年,大考二等,遷少詹事。父憂歸,服闋,授通政使。歷內閣學士,工部、
吏部侍郎。十一年,擢工部尚書。高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調戶部,兼翰林院
掌院學士。十八年,調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尋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工部,
晉太子太保。二十五年,仁宗崩,樞臣撰遺詔,稱高宗誕生於避暑山莊,編修劉
鳳誥知其誤,告振鏞,振鏞召對陳之,宣宗怒,譴罷樞臣。尋命振鏞為軍機大臣。
宣宗治尚恭儉,振鏞小心謹慎,一守文法,最被倚任。
道光元年,晉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三年,萬壽節,幸萬壽山玉瀾堂,
賜宴十五老臣,振鏞年齒居末,特命與宴繪像。四年,充上書房總師傅。六年,
入直南書房。七年,回疆平,晉太子太師。八年,張格爾就擒,晉太傅,賜紫韁,
圖形紫光閣,列功臣中。振鏞具疏固辭,詔凡軍機大臣別繪一圖,以遂讓功之心,
而彰輔弼之效。御製贊曰:“親政之始,先進正人。密勿之地,心腹之臣。問學
淵博,獻替精醇。克勤克慎,首掌絲綸。”親書以賜之。十一年,以萬壽慶典賜
雙眼花翎。
十五年,卒,年八十有一。自繕遺疏,附摺至十餘事。上震悼,詔曰:“大
學士曹振鏞,人品端方。自授軍機大臣以來,靖恭正直,歷久不渝。凡所陳奏,
務得大體。前大學士劉統勛、朱珪,於乾隆、嘉慶中蒙皇祖、皇考鑒其品節,賜
諡文正。曹振鏞實心任事,外貌訥然,而獻替不避嫌怨,朕深倚賴而人不知。揆
諸諡法,足以當‘正’字而無媿。其予諡文正。”入祀賢良祠。擢次子恩濙
四品卿。
振鏞歷事三朝,凡為學政者三,典鄉會試者各四。衡文惟遵功令,不取淹博
才華之士。殿廷御試,必預校閱,嚴於疵累忌諱,遂成風氣。凡纂修會典、兩朝
實錄、河工方略、明鑑、皇朝文穎、全唐文,皆為總裁。駕謁諸陵及秋獮木蘭,
每命留京辦事。臨雍視學,命充直講。恩眷之隆,時無與比。數請停罷不急工程,
撙節糜費。世以鹽筴起家,及改行淮北票法,舊商受損,振鏞曰:“焉有餓死之
宰相家?”卒贊成,世特以稱之。
文孚,字秋潭,博爾濟吉特氏,滿洲鑲黃旗人。由監生考授內閣中書,充軍
機章京。嘉慶四年,從那彥成赴陝西治軍需。八年,隨扈秋獮,校射中四矢,賜
花翎。十一年,以在直勤,擢四五品京堂,授內閣侍讀學士。歷鴻臚寺卿、通政
司副使。命履勘綏遠城渾津、黑河鹼地改徵,及大青山牧廠餘地招墾事。十三年,
予副都統銜,充西寧辦事大臣。疏言:“青海蒙、番,重利輕命。自來命盜諸案,
一經罰服,怨仇消釋。若必按律懲辦,不第犯事之家讎隙相尋,被害者心反觖望,
相習成風,不可化誨。溯蒙、番內附以來,雍正十一年大學士鄂爾泰等議纂番例
頒行,聲明俟五年後始依內地律例辦理。乾隆年間疊經展限,茲復奉命詳議。臣
以為番、民糾結滋擾,或情同叛逆,或關係邊陲大局,自應從嚴懲辦。若其自相
殘殺及盜竊之案,向以罰服完結,相安巳久。必繩以內地法律,轉恐愚昧野番,
群疑滋懼,非綏服邊氓之道。”疏入,下軍機大臣議行。
十六年,召回京,授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偕內閣學士阮元勘議山西鹽務,疏
請停止吉蘭泰鹽官運,改並潞商引額,以潞引之有餘,補吉課之不足,吉鹽許民
撈販,限制水運至皇甫川而止,下部議行。尋授內閣學士,遷刑部侍郎。十八年,
緣事降調,予二等侍衛,命赴山東治軍需。復授內閣學士,歷山海關副都統、馬
蘭鎮總兵、錦州副都統。二十年,召授刑部侍郎。二十四年。命在軍機大臣上學
習行走。偕侍郎帥承瀛赴山東鞫獄,並勘蘭儀決口,督濬引河。次年春,竣工,
予議敘。調戶部,又調工部,擢左都御史。宣宗即位,以樞臣撰擬遺詔不慎,先
後罷直,文孚獨留。道光二年,命往陝西按鞫渭南縣民柳全璧毆斃人命獄,論知
縣徐潤受人囑託、疏脫正凶、事後得贓,枷號兩月,遣戍伊犁;升任西安知府鄧
廷楨偏執枉縱,訊無貪酷,革職免發遣;巡撫朱勛失察,議革職,降四五品京堂。
四年,仁宗實錄成,加太子太保。
南河阻運,詔責減黃蓄清;至十一月洪湖水多,啟壩而高堰、山盱石工潰決,
命文孚偕尚書汪廷珍馳往按治,奏劾河督張文浩於御黃壩應閉不閉,五壩應開不
開,湖水過多,致石工掣塌萬餘丈,請遣戍伊犁;兩江總督孫玉庭徇隱回護,交
部嚴議。議於御黃壩外添建三壩,鉗束黃流。壩內外及束清、運口各壩兩岸築纖
道,多作土壩,挑濬長河,幫培堤身,以利漕行。速挑引河,引清入運;堵閉束
清壩,杜黃入湖;又議覆侍郎朱士彥條陳五事,由河臣勘辦。疏上,並依議行。
命文孚等回京,責嚴烺、魏元煜辦理,而引黃濟運仍不得要領,河、漕交困。
八年,回疆底定,首逆就擒,晉太子太傅,賜紫韁,繪像紫光閣,御製贊有
“和而不同,公正以清”之褒。十一年,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十四年,拜東
閣大學士,管理吏部。十五年,轉文淵閣大學士。以疾請解職,優詔慰諭,許罷
直軍機。十六年,致仕。二十一年,卒,贈太保,諡文敬。
英和,字煦齋,索綽絡氏,滿洲正白旗人,尚書德保子。少有俊才,和珅欲
妻以女,德保不可。乾隆五十八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讀。嘉
慶三年,大考二等,擢侍讀學士。洎仁宗親政。知其拒婚事,嘉焉,遂鄉用,累
遷內閣學士。五年,授禮部侍郎,兼副都統。六年,充內務府大臣,調戶部。以
不到旗署為儀親王所糾,罷副都統。七年,直南書房。扈蹕木蘭,射鹿以獻,賜
黃馬褂。授翰林院掌院學士。九年,帝幸翰林院,賜一品服,加太子少保,命在
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時詔稽巡幸五台典禮,英和疏言教匪甫平,民未蘇息,請
俟數年後再議,上嘉納之。尋自請獨對,論大學士劉權之徇qing6*欲保薦軍機章京袁
煦,上不悅,兩斥之。遂罷直書房、軍機,降太僕寺卿。歷內閣學士,理藩院、
工部侍郎。
數奉使出按事,河東鹽課歸入地丁,而蒙古鹽侵越內地,命偕內閣學士初彭
齡往會巡撫察議。疏言:“非禁水運不能限制蒙鹽,非設官商不能杜絕私販。請
阿拉善鹽祗由陸路行銷,河東鹽仍改商運。吉蘭泰鹽池所產亦招商運辦。”事詳
鹽法志。兼左翼總兵,復為內務府大臣。十二年,偕侍郎蔣予蒲查南河料物加價,
議準增添,仍示限制,從之。復直南書房。十三年,命暫在軍機大臣上行走,調
戶部、武英殿。進高宗聖訓廟號有誤,坐降調內閣學士。尋遷禮部侍郎。十八年,
隨扈熱河,會林清逆黨為變,命先回京署步軍統領。擒林清於黃村西宋家莊,實
授步軍統領、工部尚書。滑縣平,復太子少保。
十九年。將開捐例,廷議不一。偕大學士曹振鏞等覆議,獨上疏曰:“理財
之道,不外開源節流。大捐為權宜之計,本朝屢經舉行。但觀前事,即知此次未
必大效。竊以開捐不如節用,開捐暫時取給,節用歲有所餘。請嗣後謁陵,或三
年五年一舉行,民力可紓。木蘭秋獮,為我朝家法,然蒙古迥迥昔比,亦請間歲
一行,於外藩生計所全實大。各處工程奉旨停止,每歲可省數十萬至百餘萬不等。
天下無名之費甚多,苟於國體無傷,不得任其糜費。即如裁撤武職名糧,未必能
禁武官不役兵丁,而驟增養廉百餘萬,應請敕下部臣詳查正項經費外,歷年增出
各款,可裁則裁,可減則減,積久行之,國計日裕。至開源之計,不得以事涉言
利,概行斥駁。新疆歲支兵餉百數十萬,為內地之累,其地金銀礦久經封閉,開
之而礦苗旺盛,足敷兵餉;各省礦廠,亦應詳查興辦。又戶部入官地畝,請嚴催
升科,於國用亦有裨益。”疏入,詔以名糧巳飭覈辦,開礦流弊滋多,仍依眾議,
豫工事例遂開。是歲調吏部,復命暫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二十五年,宣宗即位,命為軍機大臣,調戶部。宣宗方銳意求治,英和竭誠
獻替。面陳各省府、州、縣養廉不敷辦公,莫不取給陋規,請查明分別存革,示
以限制。上采其言,下疆吏詳議,而中外臣工多言其不可,詔停其議,遂罷直軍
機,專任部務。道光二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年,
仁宗實錄成,加太子太保。五年,洪澤湖決,阻運道,河、漕交敝,詔籌海運,
疆臣率拘牽成例,以為不可。英和奏陳海運、折漕二事為救時之計,越日復上疏,
略謂:“河、漕不能兼顧,惟有暫停河運以治河,雇募海船以利運,而任事諸臣
未敢議行者,一則慮商船到津,難以交卸;一則慮海運既行,漕運員弁、旗丁、
水手難以安插。”因陳防弊處置之策甚悉。詔下各省妥議,仍多諉為未便,惟江
蘇巡撫陶澍力行之,撥蘇、松、常、鎮、太五屬漕米,以河船分次海運。六年八
月,悉數抵天津,上大悅,詔嘉英和創議,予議敘,特賜紫韁以旌異之。
張格爾犯回疆,英和疏陳進兵方略,籌備軍需,並舉長齡、武隆阿可任事,
多被採用。七年,奏商人請於易州開採銀礦,詔斥其冒昧。調理藩院,罷南書房、
內務府大臣。未幾,坐家人增租擾累,出為熱河都統。八年,命勘南河工程。回
疆平,復太子少保。授寧夏將軍,以病請解職,允之。
初,營萬年吉地於寶華峪,命英和監修,嘗從容言漢文帝薄葬事,上稱善,
議於舊制有所裁省,工竣,孝穆皇后奉安,優予獎敘。至是地宮浸水,譴責在事
諸臣。詔以英和始終其事,責尤重,奪職,籍其家。逮訊,得開工時見有石母滴
水,僅以土攔,議設龍鬚溝出水,英和未允狀,讞擬大辟,會太后為上言不欲以
家事誅大臣,乃解發黑龍江充當苦差,子孫並褫職。十一年,釋回,復予子孫官。
二十年。卒,贈三品卿銜。
英和通達政體,遇事有為,而數以罪黜。屢掌文衡,愛才好士。自其父及兩
子一孫,皆以詞林起家,為八旗士族之冠。子奎照,嘉慶十九年進士,歷官至禮
部尚書、軍機大臣,緣事奪職,復起為左都御史;奎耀,嘉慶十六年進士,官至
通政使,後為南河同知。奎照子錫祉,道光十五年進士,歷翰林院侍講學士,後
官長蘆鹽運使。
王鼎,字定九,陝西蒲城人。少貧,力學,尚氣節。赴禮部試至京,大學士
王傑與同族,欲致之,不就。傑曰:“觀子品概,他日名位必繼吾後。”嘉慶元
年,成進士,選庶吉士。丁母憂,服除,授編修。兩以大考升擢,累遷內閣學士。
十九年,授工部侍郎。仁宗諭曰:“朕向不知汝,亦無人保薦。因閱大考考差文
字,知汝學問。屢次召見奏對,知汝品行。汝是朕特達之知。”調吏部,兼署戶
部、刑部。二十三年,兼管順天府尹事,復諭曰:“朕初意授汝督撫,今管順天
府尹,猶外任也。且留汝在京,以備差往各省查辦事件。”自是數奉使出按事鞫
獄。二十四年,調刑部,又調戶部。
道光二年,河南儀工奏銷不實,解巡撫姚祖同任,命鼎偕侍郎玉麟往按,暫
署巡撫。疏陳:“儀工用款至辦奏銷,與部例成規不符。乃以歷辦物料、土方價
值,合之豫省成規,互相增減,於稭料、引河等款增銷一百三十萬,夫工、麻
斤各款減銷一百三十萬,雖有通融,銀數仍歸實用。惟八子錢一款,以銀易錢,
多於舊價,每兩提八十文充入經費,而於各員應繳之銀,一併扣算,實違定製。”
疏入,命覈實報銷,而薄譴祖同。是年,擢左都御史,父憂歸。五年,服闋,以
一品銜署戶部侍郎,授軍機大臣。
浙江德清徐倪氏因奸謀斃徐蔡氏獄三年不決,按察使王維詢因自盡,巡撫程
含章與按察使祁宇鞫之,甫得情而犯婦在監自縊。宣宗特命鼎典鄉試,就治其獄,
廉得徐故富家,以獄破其產,官吏多受賕,勾結朦庇,致獄情譸幻。悉發其覆,
置之法,浙人稱頌焉。六年,授戶部尚書。八年,回疆平,以贊畫功,加太子太
保,繪像紫光閣。
蘆鹽積疲,商累日重,命鼎偕侍郎敬徵察辦。議以:“鹽務首重年清年款,
先將節年帶徵釐剔,現年正款不難按數清完。道光二年以前未完銀九百餘萬為舊
欠,三年以後未完銀為新欠,緩舊徵新。請以堰工加價二文,半解部充公,半抵
完商欠。新欠抵完,續抵舊欠。蘆商生息帑本內,直隸水利、趙北口兩項非經費
歲需,請停利三年。限滿加一倍利,本息同徵。舊有拔繳水利帑本一百十七萬兩,
請停徵三年。自道光十一年起,歲徵十萬兩,五萬完舊本,五萬完新本,以恤商
力。近年商力疲乏,不能預買生鹽,存坨新鹽多滷耗。請每包加鹽十三斤,俾
資貼補,從此款目既清,庶經久可行。”又請免繳嘉慶十七年加價交官半文未完
銀一百八十四萬餘兩。疏入,並允行。十年,蘆商呈請調劑,復命鼎及侍郎寶興
往按。鼎以前次清查,傳集各商詳詢定議,皆稱可免虧累積壓,雖因銀價漸昂,
尚不致遽形虧折,遂議駁。時淮鹽尤敝,兩江總督陶澍疏陳積弊情形,命鼎偕寶
興會同籌議。中外論鹽事者,多主就場徵稅。疏言:“詳覈淮綱全局,若改課歸
場灶,尚多窒<山兒>。惟有就舊章大加釐剔,使射利者無可借端,欠課者無可藉口,
似較有往轍可循。擬定章程十五條,曰:裁浮費,減窩價,刪繁文,慎出納,裁
商總,覈滯銷,緩積欠,恤灶丁,給船價,究淹銷,疏運道,添岸店,散輪規,
飭紀綱,收灶鹽。”又請裁撤兩淮鹽政,改歸總督辦理,以一事權。並詔允行。
陶澍得銳意興革,淮綱自此漸振,鼎之力也。十一年,署直隸總督。十二年,管
理刑部事務。十五年,協辦大學士,仍管刑部,直上書房。十八年,拜東閣大學
士。二十年。加太子太保。
二十一年夏,河決祥符,命偕侍郎慧成往治之,尋署河督。議者以水勢方漲,
不宜遽塞,請遷省城以避其沖,鼎持不可,疏言:“河灌歸德、陳州及安徽亳、
潁,合淮東注洪澤湖,湖底日受淤。萬一宣洩不及,高堰危,淮、揚成巨浸,民
其魚矣!無論舍舊址、築新堤數千里,工費不貲,且自古無任黃水橫流之理。請
飭戶部速具帑,期以冬春之交集事。不效,原執其咎。”具陳民情安土重遷、省
垣可守狀。初至汴城,四面皆水,旦夕且圮,躬率吏卒巡護,獲無恙。洎工興,
親駐工次,倦則寢肩輿中。次年二月,工竣,用帑六百萬有奇。前此馬營工用一
千二百餘萬,儀封工用四百七十五萬,原議以儀工為率。及蕆事,加增百餘萬,
然事艱於前,微鼎用節工速,不能如是。敘功,晉太子太師。積勞成疾,命緩程
回京。
自禁菸事起,英吉利兵犯沿海,鼎力主戰。至和議將成,林則徐以罪譴,鼎
憤甚,還朝爭之力,宣宗慰勞之,命休沐養疴。越數日,自草遺疏,劾大學士穆
彰阿誤國,閉戶自縊,冀以尸諫。軍機章京陳孚恩,穆彰阿黨也。滅其疏,別具
以聞。上疑其卒暴,命取原瑽不得,於是優詔憫惜,贈太保,諡文恪,祀賢良祠。
後陝西巡撫請祀鄉賢,特詔允之。
鼎清操絕俗,生平不受請託,亦不請託於人。卒之日,家無餘貲。子沆,道
光二十年進士,翰林院編修。
穆彰阿,字鶴舫,郭佳氏,滿洲鑲藍旗人。父廣泰,嘉慶中,官內閣學士,
遷右翼總兵。坐自請兼兵部侍郎銜,奪職。
穆彰阿,嘉慶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大考,擢少詹事。累遷禮部侍
郎。二十年,署刑部侍郎。因一日進立決本二十餘件,詔斥因循積壓,堂司各員
並下嚴議,降光祿寺卿。歷兵部、刑部、工部、戶部侍郎。道光初,充內務府大
臣,擢左都御史、理藩院尚書。以漕船滯運,兩次命署漕運總督。召授工部尚書,
偕大學士蔣攸銛查勘南河。洎試行海運,命赴天津監收漕糧,予優敘。七年,命
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逾年,張格爾就擒,加太子少保。授軍機大臣,罷內務
府大臣,直南書房。尋兼翰林院掌院學士,歷兵部、戶部尚書。十四年,協辦大
學士。承修龍泉峪萬年吉地,工竣,晉太子太保,賜紫韁。十六年,充上書房總
師傅,拜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工部。
十八年,晉文華殿大學士。時禁菸議起,宣宗意銳甚,特命林則徐為欽差大
臣,赴廣東查辦。英吉利領事義律初不聽約束,繼因停止貿易,始繳煙,盡焚之,
責永不販運入境,強令具結,不從,兵釁遂開。則徐防禦嚴,不得逞於廣東,改
犯閩、浙,沿海騷然。英艦抵天津,投書總督琦善,言由則徐啟釁。穆彰阿窺帝
意移,乃贊和議,罷則徐,以琦善代之。琦善一徇敵意,不設備,所要求者亦不
盡得請,兵釁復起。先後命奕山、奕經督師,廣東、浙江皆挫敗。英兵且由海入
江,林則徐及閩浙總督鄧廷楨、台灣總兵達洪阿、台灣道姚瑩以戰守為敵所忌,
並被嚴譴,命伊里布、耆英、牛鑒議款。二十二年,和議成,償幣通商,各國相
繼立約。國威既損,更喪國權,外患自此始。
穆彰阿當國,主和議,為海內所叢詬。上既厭兵,從其策,終道光朝,恩眷
不衰。自嘉慶以來,典鄉試三,典會試五。凡覆試、殿試、朝考、教習庶吉士散
館考差、大考翰詹,無歲不與衡文之役。國史、玉牒、實錄諸館,皆為總裁。門
生故吏遍於中外,知名之士多被援引,一時號曰“穆黨”。文宗自在潛邸深惡之,
既即位十閱月,特詔數其罪曰:“穆彰阿身任大學士,受累朝知遇之恩,保位貪
榮,妨賢病國。小忠小信,陰柔以售其奸;偽學偽才,揣摩以逢主意。從前夷務
之興,傾排異己,深堪痛恨!如達洪阿、姚瑩之盡忠盡力,有礙於己,必欲陷之;
耆英之無恥喪良,同惡相濟,盡力全之。固寵竊權,不可枚舉。我皇考大公至正,
惟以誠心待人,穆彰阿得肆行無忌。若使聖明早燭其奸,必置重典,斷不姑容。
穆彰阿恃恩益縱,始終不悛。自朕親政之初,遇事模稜,緘口不言。迨數月後,
漸施其伎倆。英船至天津,猶欲引耆英為腹心以遂其謀,欲使天下群黎復遭荼毒。
其心陰險,實不可問!潘世恩等保林則徐,屢言其‘柔弱病軀,不堪錄用’;及
命林則徐赴粵西剿匪,又言‘未知能去否’。偽言熒惑,使朕不知外事,罪實在
此。若不立申國法,何以肅綱紀而正人心?又何以不負皇考付託之重?第念三朝
舊臣,一旦置之重法,朕心實有不忍,從寬革職永不敘用。其罔上行私,天下共
見,朕不為已甚,姑不深問。朕熟思審處,計之久矣,不得已之苦衷,諸臣其共
諒之!”詔下,天下稱快。鹹豐三年,捐軍餉,予五品頂戴。六年,卒。
子薩廉,光緒五年進士,由翰林官至禮部侍郎。
潘世恩,字芝軒,江蘇吳縣人。乾隆五十八年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嘉慶
二年,大考一等,擢侍讀。和珅以其青年上第有才望,欲招致之,世恩謝不與通。
以次當遷,和珅抑題本六閱月不上。仁宗親政,乃擢侍講學士。一歲三遷至內閣
學士,歷禮部、兵部、戶部、吏部侍郎,督雲南、浙江、江西學政。十七年,擢
工部尚書,調戶部。母憂歸,服除,以父老乞養,會其子登鄉舉,具疏謝,坐未
親詣京,降侍郎。帝鑒其孝思,仍允終養,居家十載。
道光七年,父喪服闋,補吏部侍郎,遷左都御史。再授工部尚書,調吏部。
十三年,超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尋命為軍機大臣,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晉東閣大學士,調管工部。充上書房總師傅,加太子太保。十八年,晉武英殿大
學士。二十八年,以八十壽晉太傅,賜紫韁。其明年,引疾,迭疏乞休,溫詔慰
留,僅解機務。三十年,文宗即位,復三疏,始得予告,食全俸,留其子京邸。
鹹豐二年,鄉舉重逢,詔就近與順天鹿鳴宴。次年,復與恩榮宴。四年,卒,遣
親王奠醊,入祀賢良祠,諡文恭。
世恩歷事四朝,迭掌文衡,備叨恩遇。筦部務,安靜持大體。黑龍江將軍請
增都爾特六屯,議地當遊牧,開墾非計,不可許。言官奏山東鹽課請歸地丁,議
山東場灶半毗連淮境,一歸地丁,聽民自運自銷,必為兩淮引課之累,不可行。
在樞廷凡十七年,益慎密,有所論列,終不告人。海疆事起,林則徐所論奏,
廷議多贊之;及穆彰阿主撫,世恩心以為非,不能顯與立異。迨鹹豐初詔舉人才,
世恩已在告,疏言林則徐歷任封疆,有體有用,請徵召來京備用,並薦前任台灣
道姚瑩,文宗韙之,於罪穆彰阿時猶舉其言。次子曾瑩,道光二十一年進士,由
編修官至吏部侍郎。孫祖蔭,自有傳。
論曰:守成之世,治尚綜覈,而振敝舉衰,非拘守繩墨者所克任也。況運會
平陂相乘,非常之變,往往當承平既久,萌櫱蠢兆於其間,馭之無術,措置張皇,
而庸佞之輩,轉以彌縫迎合售其欺,其召亂可倖免哉?宣宗初政,一倚曹振鏞,
兢兢文法;及穆彰阿柄用,和戰游移,遂成外患。一代安危,斯其關鍵已。英和
才不竟用,王鼎忠貞致身,文孚、潘世恩皆恪恭保位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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