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議辯
○晉文公問守原議(唐自德宗懲艾懲泚賊,故以左右神策、天威等軍,委宦
者主之,置護軍中尉、中護軍,分提禁兵,威柄下遷,政在宦人。其視晉文問原
守於寺人尤甚。公此議雖曰論晉文之失,其意實憫當時宦者之禍。逮憲宗元和十
五年,而陳hong6*志之亂作,公之先見,至是驗矣。)
晉文公既受原於王,難其守。問寺人孛攵鞮,以畀趙衰。(《左氏》僖二十
五年傳:晉侯朝王,王與之陽樊、溫、原、攢茅之田。陽樊不服,圍之,出其民。
冬,晉侯圍原,原又不降,命去之。退一舍而原降。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孛攵鞮,
對曰:“昔趙衰以壺餐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孛攵,音孛。鞮,音低。
《史記》或作履鞮,或作孛攵鞮,注云:孛攵鞮,披也。衰,初危切。晉大夫。)
余謂守原,政之大者也,所以承天子,樹霸功,致命諸侯,(命,一作令。)不
宜謀及媟近,(媟,孛攵也。)以忝王命。而晉君擇大任,不公議於朝,而私議
於宮。不博謀於卿相,而獨謀於寺人。雖或衰之賢足以守,國之政不為敗,而賊
賢失政之端由是滋矣。況當其時不乏言議之臣乎?狐偃為謀臣,先軫將中軍,
(楚師圍宋,宋如晉告急,乃蒐於被廬,使卻縠將中軍,狐偃佐上軍,先軫佐下
軍。未幾,縠卒,使軫將中軍,晉侯之霸,皆偃之謀也。)晉君疏而不咨,外而
不求,乃卒定於內豎,其可以為法乎?且晉君將襲齊桓之業,以翼天子,乃大志
也。然而齊桓任管仲以興,進豎刁以敗。(周莊王十一年,齊桓公立。鮑叔牙曰:
“君欲伯王,非管夷吾不可。”公從之。自仲用,而齊以大治。及桓公四十一年,
管仲病,桓公以豎刁、易牙、開方三子問誰可相?仲歷數其不可。公卒用三子,
而三子專權。自是,因內寵殺群吏,擅廢立,齊以大亂。)則獲原啟疆,適其始
政,所以觀視諸侯也,(視,一本作示。觀,去聲。)而乃背其所以興,跡其所
以敗。然而能霸諸侯者,以土則大,以力則強,以義則天子之冊也。誠畏之矣,
烏能得其心服哉!其後景監得以相衛鞅,(《史記》:景監,秦孝公之寵臣也。
衛鞅,公孫氏,衛之諸庶孽公子。始事魏相公痤,後去魏之秦,因景監以見孝公,
凡一再以帝王為說,孝公不納,終獻強國之說,孝公始善之,謂景監曰:“汝客
可與語矣。”鞅遂用於秦。)弘、石得以殺望之,(《前漢》:弘恭、石顯,自
宣帝時,久典樞機,元帝既位,委之政事。蕭望之等建白,以為中書政本,國家
樞機,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義。由是恭、顯遂譖望
之,令zi6*殺。)誤之者晉文公也。(誤,一作設。)嗚呼!得賢臣以守大邑,則
問非失舉也,蓋失問也。(一作問非問,舉非舉,一作問非失問,舉非失舉也。)
然猶羞當時、陷後代若此,況於問與舉又兩失者,其何以救之哉?余故著晉君之
罪,以附《春秋》許世子止、趙盾之義。(《左氏》宣公二年傳云:趙穿攻靈公
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太史書曰:“趙盾殺其君。”以示於朝。昭公十九年
傳:許悼公疾,五月飲太子之藥而卒。太子奔晉。書曰:“弒其君。”盾,宣子
名也。盾,徒本切。晉君,一作晉文公。)
○駁復仇議(事之本始,詳《新史·張琇傳》,所載子復父仇者凡七人。韓
文公亦有此議,見於集。韓謂子復父仇雖不詳於律,然先王之意,將使法吏一斷
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不可著為定製。公則以服孝死義之人,不可以王
法從事,欲下所議附於令。豈公之意深罪夫陳子昂議法之為非其人哉?史載公此
議甚詳,蓋有以夫。駁,音剝。)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元慶,一作君。)父爽為縣吏趙
師韞所殺,(師韞時為下邽尉。韞,音蘊。)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後師
韞為御史,元慶變姓名於驛家傭力。久之,師韞以御史舍亭下,元慶手刃之,自
囚詣官。)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時議者以元慶孝烈,欲舍其罪。
子昂建議,以為國法專殺者死,元慶宜正國法,然後旌其閭墓,以褒其孝義可也。
議者以子昂為是。)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臣聞禮之大本,
(本下有蓋字。)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刑之大本,亦以
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理者殺無赦。(理,一作治。)其本則合,其用則
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一本,作不得並也。)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
旌其可誅,茲謂僣,(《左傳》:善為國者,賞不僣,而罰不濫。)壞禮甚矣。
果以是示於天下,傳於後代,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為典可乎?
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向使刺讞其誠偽,
(讞,議罪也。讞,魚列、魚戰、語蹇三切。)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則
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於公罪,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
奮其吏氣,(《漢·王尊傳》:吏氣傷沮。)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
問,上下蒙冒,吁號不聞;(吁;呼也。《書·泰誓》:無辜籲天。號,音豪,
下同。)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孫曰:《禮記》:父之仇,不
與共戴天。又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乾不仕,弗與共天
下也”。枕,去聲,臥首據物也。)處心積慮,(處心積慮,見《春秋穀梁傳》
鄭伯克段於鄢。公凡兩用之。)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
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
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一無是字。)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戕,音牆。)是悖驁而凌上也。(悖,音孛。驁,
音傲。)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
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是惑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仇者,蓋以冤抑沈痛而
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
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以甚哉。(一作不亦甚哉。)《周禮》:“調人
掌司萬人之仇。”“凡sha6*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有反殺者,邦國交
讎之。”(《周禮·地官》。)又安得親親相仇也?《春秋公羊傳》曰:“父不
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此推刃之道。復仇不除害。”(定四年
《公羊傳》之文。注云:一往一來曰推刃。不除害,謂取仇身而已,不得兼其子。)
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於禮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愛死,義也。元慶
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
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請下臣議,附於令,
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謹議。
○桐葉封弟辯(《史記·晉世家》:成王與叔虞戲,削桐葉為珪,以與叔虞
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請擇日立之。成王曰:“吾與之戲耳。”史佚曰:
“天子無戲言。”於是遂封叔虞於唐。此則桐葉封弟,史佚成之,明矣。若曰周
公入賀,《史》不之見。又見劉向《說苑》。)
古之傳者,(傳,去聲。)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
周公入賀。王曰:“戲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戲。”乃封小弱弟於唐。吾意
不然。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於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不當封耶?
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戲,(中,去聲。)以地以人與小弱者為之主,其得為聖乎?
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
亦將舉而從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設未得其當,(下浪切,下同。)
雖十易之不為病。(十,一作千。)要於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
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容優樂,要歸之
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逢,謂逢迎也。《孟子》曰:逢君之惡其罪
大。)又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
自克,況號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者之事,(《老子》:其政察察,而其
民缺缺。缺缺,小智貌,與同。,傾雪切。)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佚,音逸。)
○辯《列子》(《漢志》:《列子》八篇,先於莊子,莊子稱之。公謂列子
當在魯穆公時,其曰鄭穆公時,非是。言實信然。嘗考之鄭穆公立於周襄王二十
五年,則其生當在周莊、惠王之際,其去孔子生於周靈王之二十年,誠幾百年。
若列子當鄭穆公時,
則是先夫子而生已若干年。今觀其書,乃有《仲尼》篇,且多所紀述夫子及
諸門弟子事,則列子當生魯穆公時,而非鄭穆公時決矣。一字之誤乃爾哉!魯穆
公之立,在夫子既沒之後雲。)
劉向古稱博極群書,然其錄《列子》,獨曰鄭穆公時人。(鄭穆公,名蘭。)
穆公在孔子前幾百歲,《列子》書言鄭國,皆雲子產、鄧析,不知向何以言之
(一本無之字。)如此?《史記》:鄭繻公二十四年,(繻,音須。)楚悼王四
年,圍鄭,鄭殺其相駟子陽。子陽正與列子同時。是歲,周安王三年,秦惠王、
韓烈侯、趙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厘公五年,(厘,虛其切,古文僖字。)
齊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魯穆公十年。(此皆據《史記·年表》。)不知向言
魯穆公時遂誤為鄭耶?不然,何乖錯至如是?其後張湛徒知怪《列子》書(湛,
字處度,東晉人,注《列子》。)言穆公後事,亦不能推知其時。然其書亦多增
竄,非其實。(一本多下有遭字。)要之,莊周為放依其辭。(放,方往切。)
其稱夏棘、狙公、紀渻子、季鹹等,(渻,音省。)皆出《列子》,不可盡
紀。雖不概於孔子道,然其虛泊寥闊,居亂世,遠於利,禍不得逮乎身,而其心
不窮。《易》之“遁世無悶”者,其近是歟?余故取焉。其文辭類莊子,而尤質
厚,少為作,好文者(一本有其字。)可廢耶?其《楊朱》、《力命》,疑其楊
子書。其言魏牟、孔穿皆出列子後,不可信。然觀其辭,亦足通知古之多異術也,
(術,一本作述。)讀焉者慎取之而已矣。
○辯《文子》(《漢志》:《文子》九篇。與孔子同時,而稱周平王問,似
依託者也。按文子稱墨子,墨子稱吳起,皆周安王時人。《史記·范蠡傳》:文
子,姓辛,名研,文子其字也。葵丘濮上人,號曰計然,其書十二篇。按《唐·
藝文志》,有徐靈府注,有李暹訓注。其學蓋受於老子。或者謂此書特文子錄老
子遺言為十二篇,且劉向所錄止九卷,今觀公之文,與《藝文志》及徐、李所注
卷數皆合,豈徐、李有以析之歟?)
《文子》書十二篇,其傳曰老子弟子。其辭時有若可取,(一去若字。)其
指意皆本老子。然考其書,蓋駁書也。其渾而類者少,竊取他書以合之者多。凡
孟、管輩數家,(一去凡字。)皆見剽竊,(一本作劫。)嶢然而出其類。(嶢,
山高貌。字或從嶢,或作澆。嶢,音堯。)其意緒文辭,叉牙相抵而不合。(
《說文》云:叉,手指相錯。牙,齒也。象上下相錯之形。叉,初加切。牙,朱
加切。)不知人之增益之歟?或者眾為聚斂以成其書歟?然觀其往往有可立者,
又頗惜之,憫其為之也勞。(一無也字。)今刊去謬惡亂雜者,取其似是者,又
頗為發其意,藏於家。
【《論語》辯二篇】
△上篇(公疑《論語》非成於孔子諸弟子手。然聖門師弟子道統之傳,鹹
出此書。或曾子諸弟子成之,其亦必有自來矣。一本無上篇下篇四字。)
或問曰:儒者稱《論語》孔子弟子所記,信乎?曰:未然也。孔子弟子,曾
參最少,少孔子四十六歲。(夫子生於周靈王二十年,曾子生於周敬王十五年。
孔子卒時七十二,曾子年二十六。)曾子老而死。是書記曾子之死,則去孔子也
遠矣。曾子之死,孔子弟子略無存者矣。吾意曾子弟子之為之也。何哉?且是書
載弟子必以字,獨曾子、有子不然。由是言之,弟子之號之也。然則有子何以稱
子?曰:孔子之歿也,諸弟子以有子為似夫子,立而師之。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
乃叱避而退,(孔子既歿,諸弟子思慕,有若狀似孔子,弟子相與立為師,師之
如夫子時也。他日,弟子有所問,有若默然無以應。弟子起曰:有子避之,此非
子之坐也。)則固嘗有師之號矣。今所記獨曾子最後死,余是以知之。蓋樂正子
春、子思之徒(二人曾子弟子。)與為之爾。或曰:孔子弟子嘗雜記其言,然而
卒成其書者,曾氏之徒也。
△下篇
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四海困窮,(《論語》注云:困,極。
窮,盡。言極盡四海,皆服其化。)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一本無曰
字。)“余小子履,(履,湯名。)敢用玄牡,(夏尚黑,時未改夏色,故猶用
黑牡。)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有罪不敢赦。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無
以爾萬方。”或問之曰:《論語》書記問對之辭爾。今卒篇之首章然有是,何也?
柳先生曰:《論語》之大,莫大乎是也。是乃孔子常常諷道之辭云爾。(諷,方
鳳切,誦也。)彼孔子者,覆生人之器者也。(覆,敷救切,蓋也。)上之堯、
舜之不遭,(上之,一作上言,一本舜下無之字。)而禪不及己;(禪,音擅。)
下之無湯之勢,(下之,一作下字。)而己不得為天吏。生人無以澤其德,日視
聞其勞死怨呼,(一作曰呼,一作乎。)而己之德涸然無所依而施,(然,一本
作焉。涸,音鶴,竭也。)故於常常諷道云爾而止也。此聖人之大志也,無容問
對於其間。弟子或知之,或疑之不能明,相與傳之。故於其為書也,卒篇之首,
嚴而立之。
○辯《鬼谷子》(《史記·蘇秦傳》注云:鬼谷子,戰國時隱居潁川陽城之
鬼谷,因以自號。蘇秦、張儀師之,受縱橫之學。其書三卷,《唐·藝文志》有
樂台注,有尹知章注。然其書敘謂此書即授秦、儀者。《捭闔之術》十三章,
《本經》、《持樞》、《中經》三卷,又有梁陶弘景注。今公又謂有元冀者為之
《指要》,《唐史》遂以蘇秦為鬼谷子,誤矣。)
元冀好讀古書,然甚賢《鬼谷子》,為其《指要》幾千言。《鬼谷子》要為
無取,(一作能。)漢時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鬼谷子》後出,而險
盭峭薄,(盭,音戾,戾也。)恐其妄言亂世,難信,學者宜其不道。而世之言
縱橫者,時葆其書。(葆,音保,寶也。)尤者,晚乃益出七術。(《鬼谷子》
書下篇,有《陰符七術》,謂盛神法《五龍》,養志法《靈龜》,實意法《騰蛇》,
分威法《伏熊》,散勢法《鷙鳥》,轉圓法《猛獸》,損兌法《靈蓍》,七章是
也。)怪謬異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陿,(音洽,與狹同。)使人狙
狂失守,(狙,子餘切,猿屬。)而易於陷墜。(晁氏《讀書志》曰:公論《鬼
穀子》書如此,而來鵠亦云,《鬼谷子》皆教人詭給激訐揣測憸滑之術,悉備
於章。學之者唯儀、秦而已。欲知是書者,二子之言略盡之。)幸矣,人之葆之
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嗚呼,其為好術也過矣。(治異端者當塞其源,
去惡木者當拔其本。儀、秦縱橫,孟子以妾婦處之,荀卿以詐人待之,衛琯以亂
國政責之。二子使無鬼谷之學,則朝縱暮橫,孰從而師事之?故鬼谷之言不可使
一日得行於天下也。元冀作為《指要》,妄以七術表而出之,則誤天下必甚矣。)
○辯《晏子春秋》(晏子,齊晏嬰也。其書十二篇,《唐·藝文志》皆載之。
公謂不當列之儒家中,今觀其書,信然。)
司馬遷讀《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為書。或曰晏子為之,而人接
焉,或曰晏子之後為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齊人者為之。墨好儉,晏子
以儉名於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為己術者。且其旨多尚同、兼愛(
《墨子》有《尚同》三篇。又孟子曰:“墨子兼愛,是無父也。”)非樂、節用、
非厚葬久喪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
言問棗及古冶子等,(《晏子春秋》曰:公孫捷、田開疆、古冶子事景公,勇而
無禮。晏子言於公,饋之二桃,曰:“三子計功而食之。”公孫捷曰:“吾持楯
而再搏乳虎,可以食桃。”田開疆曰:“吾杖兵而御三軍者再,可以食桃。”古
冶子曰:“吾嘗濟河,有一黿,殺之,可以食桃。”二子曰:“勇不若子,功不
逮子。”皆反其桃而死。古冶子曰:“吾獨生不仁,亦死。”)尤怪誕。又往往
言墨子聞其道而稱之,此甚顯白者。(一本無者字。)自劉向、歆、班彪、固父
子,皆錄之儒家中。甚矣,數子之不詳也!蓋非齊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
則其言不若是。後之錄諸子書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為墨也,為是書者,墨之
道也。
○辯《亢倉子》(《唐·藝文志》注云:天寶元年詔,號《亢倉子》為《洞
靈真經》,求之不獲。襄陽處士王士元謂《莊子》作《庚桑子》,太史公《列子》
作《亢倉子》,其實一也。取諸子文義類者補其亡。今此書其士元補亡者耶?宜
公有所不取也。《史記》註:亢,音庚。《亢倉子》,王邵本作庚桑子。司馬彪
曰:庚桑,楚人姓名。《列子》作亢倉子。《莊子》作庚桑楚。司馬云:楚名,
庚桑姓也。《史記》作亢桑子。《唐新語》曰:道家有庚桑子者,世無其書。開
元末,處士王源撰《亢倉子》兩卷補之。)
太史公為《莊周列傳》,稱其為書《畏累》、《亢桑子》,皆空言無事實。
(《史記·莊周傳》作空語無事實。索隱曰:按《莊子》“畏累虛”,篇名也。
即老聃弟子畏累,鄒氏。畏累,或作<山畏>壘。《莊子音注》云:<山畏>壘,山名,
或雲在魯,或雲在梁州。畏,於鬼切,又烏罪切。累,音壘,又力罪切。)今世
有《亢桑子》書,其首篇出《莊子》,而益以庸言。蓋周所云者尚不能有事實,
又況取其語而益之者,其為空言尤也。劉向、班固錄書無《亢倉子》,而今之為
術者,乃始為之傳注,以教於世,不亦惑乎!
○辯《鶡冠子》(《西漢·藝文志》有《鶡冠子》一篇,xia6*注云:楚人,居
深山,不顯名氏,以鶡羽為冠,因自號焉。《唐志》亦有《鶡冠子》三卷,今其
為書凡十九篇,蓋論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韓文公云:其《博選篇》,四稽五
至之說當矣。《學問篇》,稱賤生於無所用,中流失船,一壺千金者,三讀其詞
而悲之,即此書也。惟《世兵篇》頗與《鶡賦》相亂,餘十八篇則否。公之辯其
去取不同如此,似但見此一篇,故云耳。鶡,音曷,似雉。)
余讀賈誼《鵩賦》,嘉其辭,(鵩,音服。)而學者以為盡出《鶡冠子》,
余往來京師,求《鶡冠子》,無所見;至長沙,始得其書,讀之,盡鄙淺言也,
唯誼所引用為美,余無可者。吾意好事者偽為其書,(韓本作“吾意好偽者為其
書。”)反用《鵩賦》以文飾之,非誼有所取之,決也。太史公《伯夷列傳》稱
賈子曰:“貪夫殉財,烈士殉名,夸者死權。”(《鶡冠子》無此語。)不稱
《鶡冠子》。遷號為博極群書,假令當時有其書,遷豈不見耶?假令真有《鶡冠
子》書,亦必不取《鵩賦》以充入之者。何以知其然耶?曰:不類。
者主之,置護軍中尉、中護軍,分提禁兵,威柄下遷,政在宦人。其視晉文問原
守於寺人尤甚。公此議雖曰論晉文之失,其意實憫當時宦者之禍。逮憲宗元和十
五年,而陳hong6*志之亂作,公之先見,至是驗矣。)
晉文公既受原於王,難其守。問寺人孛攵鞮,以畀趙衰。(《左氏》僖二十
五年傳:晉侯朝王,王與之陽樊、溫、原、攢茅之田。陽樊不服,圍之,出其民。
冬,晉侯圍原,原又不降,命去之。退一舍而原降。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孛攵鞮,
對曰:“昔趙衰以壺餐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孛攵,音孛。鞮,音低。
《史記》或作履鞮,或作孛攵鞮,注云:孛攵鞮,披也。衰,初危切。晉大夫。)
余謂守原,政之大者也,所以承天子,樹霸功,致命諸侯,(命,一作令。)不
宜謀及媟近,(媟,孛攵也。)以忝王命。而晉君擇大任,不公議於朝,而私議
於宮。不博謀於卿相,而獨謀於寺人。雖或衰之賢足以守,國之政不為敗,而賊
賢失政之端由是滋矣。況當其時不乏言議之臣乎?狐偃為謀臣,先軫將中軍,
(楚師圍宋,宋如晉告急,乃蒐於被廬,使卻縠將中軍,狐偃佐上軍,先軫佐下
軍。未幾,縠卒,使軫將中軍,晉侯之霸,皆偃之謀也。)晉君疏而不咨,外而
不求,乃卒定於內豎,其可以為法乎?且晉君將襲齊桓之業,以翼天子,乃大志
也。然而齊桓任管仲以興,進豎刁以敗。(周莊王十一年,齊桓公立。鮑叔牙曰:
“君欲伯王,非管夷吾不可。”公從之。自仲用,而齊以大治。及桓公四十一年,
管仲病,桓公以豎刁、易牙、開方三子問誰可相?仲歷數其不可。公卒用三子,
而三子專權。自是,因內寵殺群吏,擅廢立,齊以大亂。)則獲原啟疆,適其始
政,所以觀視諸侯也,(視,一本作示。觀,去聲。)而乃背其所以興,跡其所
以敗。然而能霸諸侯者,以土則大,以力則強,以義則天子之冊也。誠畏之矣,
烏能得其心服哉!其後景監得以相衛鞅,(《史記》:景監,秦孝公之寵臣也。
衛鞅,公孫氏,衛之諸庶孽公子。始事魏相公痤,後去魏之秦,因景監以見孝公,
凡一再以帝王為說,孝公不納,終獻強國之說,孝公始善之,謂景監曰:“汝客
可與語矣。”鞅遂用於秦。)弘、石得以殺望之,(《前漢》:弘恭、石顯,自
宣帝時,久典樞機,元帝既位,委之政事。蕭望之等建白,以為中書政本,國家
樞機,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義。由是恭、顯遂譖望
之,令zi6*殺。)誤之者晉文公也。(誤,一作設。)嗚呼!得賢臣以守大邑,則
問非失舉也,蓋失問也。(一作問非問,舉非舉,一作問非失問,舉非失舉也。)
然猶羞當時、陷後代若此,況於問與舉又兩失者,其何以救之哉?余故著晉君之
罪,以附《春秋》許世子止、趙盾之義。(《左氏》宣公二年傳云:趙穿攻靈公
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太史書曰:“趙盾殺其君。”以示於朝。昭公十九年
傳:許悼公疾,五月飲太子之藥而卒。太子奔晉。書曰:“弒其君。”盾,宣子
名也。盾,徒本切。晉君,一作晉文公。)
○駁復仇議(事之本始,詳《新史·張琇傳》,所載子復父仇者凡七人。韓
文公亦有此議,見於集。韓謂子復父仇雖不詳於律,然先王之意,將使法吏一斷
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不可著為定製。公則以服孝死義之人,不可以王
法從事,欲下所議附於令。豈公之意深罪夫陳子昂議法之為非其人哉?史載公此
議甚詳,蓋有以夫。駁,音剝。)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元慶,一作君。)父爽為縣吏趙
師韞所殺,(師韞時為下邽尉。韞,音蘊。)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後師
韞為御史,元慶變姓名於驛家傭力。久之,師韞以御史舍亭下,元慶手刃之,自
囚詣官。)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時議者以元慶孝烈,欲舍其罪。
子昂建議,以為國法專殺者死,元慶宜正國法,然後旌其閭墓,以褒其孝義可也。
議者以子昂為是。)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臣聞禮之大本,
(本下有蓋字。)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刑之大本,亦以
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理者殺無赦。(理,一作治。)其本則合,其用則
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一本,作不得並也。)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
旌其可誅,茲謂僣,(《左傳》:善為國者,賞不僣,而罰不濫。)壞禮甚矣。
果以是示於天下,傳於後代,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為典可乎?
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向使刺讞其誠偽,
(讞,議罪也。讞,魚列、魚戰、語蹇三切。)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則
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於公罪,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
奮其吏氣,(《漢·王尊傳》:吏氣傷沮。)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
問,上下蒙冒,吁號不聞;(吁;呼也。《書·泰誓》:無辜籲天。號,音豪,
下同。)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孫曰:《禮記》:父之仇,不
與共戴天。又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乾不仕,弗與共天
下也”。枕,去聲,臥首據物也。)處心積慮,(處心積慮,見《春秋穀梁傳》
鄭伯克段於鄢。公凡兩用之。)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
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
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一無是字。)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戕,音牆。)是悖驁而凌上也。(悖,音孛。驁,
音傲。)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
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是惑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仇者,蓋以冤抑沈痛而
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
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以甚哉。(一作不亦甚哉。)《周禮》:“調人
掌司萬人之仇。”“凡sha6*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有反殺者,邦國交
讎之。”(《周禮·地官》。)又安得親親相仇也?《春秋公羊傳》曰:“父不
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此推刃之道。復仇不除害。”(定四年
《公羊傳》之文。注云:一往一來曰推刃。不除害,謂取仇身而已,不得兼其子。)
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於禮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愛死,義也。元慶
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
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請下臣議,附於令,
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謹議。
○桐葉封弟辯(《史記·晉世家》:成王與叔虞戲,削桐葉為珪,以與叔虞
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請擇日立之。成王曰:“吾與之戲耳。”史佚曰:
“天子無戲言。”於是遂封叔虞於唐。此則桐葉封弟,史佚成之,明矣。若曰周
公入賀,《史》不之見。又見劉向《說苑》。)
古之傳者,(傳,去聲。)有言成王以桐葉與小弱弟,戲曰:“以封汝。”
周公入賀。王曰:“戲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戲。”乃封小弱弟於唐。吾意
不然。王之弟當封耶?周公宜以時言於王,不待其戲而賀以成之也。不當封耶?
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戲,(中,去聲。)以地以人與小弱者為之主,其得為聖乎?
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從而成之耶?設有不幸,王以桐葉戲婦寺,
亦將舉而從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設未得其當,(下浪切,下同。)
雖十易之不為病。(十,一作千。)要於其當,不可使易也,而況以其戲乎?若
戲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過也。吾意周公輔成王,宜以道,從容優樂,要歸之
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為之辭。(逢,謂逢迎也。《孟子》曰:逢君之惡其罪
大。)又不當束縛之,馳驟之,使若牛馬然,急則敗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
自克,況號為君臣者耶?是直小丈夫者之事,(《老子》:其政察察,而其
民缺缺。缺缺,小智貌,與同。,傾雪切。)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佚,音逸。)
○辯《列子》(《漢志》:《列子》八篇,先於莊子,莊子稱之。公謂列子
當在魯穆公時,其曰鄭穆公時,非是。言實信然。嘗考之鄭穆公立於周襄王二十
五年,則其生當在周莊、惠王之際,其去孔子生於周靈王之二十年,誠幾百年。
若列子當鄭穆公時,
則是先夫子而生已若干年。今觀其書,乃有《仲尼》篇,且多所紀述夫子及
諸門弟子事,則列子當生魯穆公時,而非鄭穆公時決矣。一字之誤乃爾哉!魯穆
公之立,在夫子既沒之後雲。)
劉向古稱博極群書,然其錄《列子》,獨曰鄭穆公時人。(鄭穆公,名蘭。)
穆公在孔子前幾百歲,《列子》書言鄭國,皆雲子產、鄧析,不知向何以言之
(一本無之字。)如此?《史記》:鄭繻公二十四年,(繻,音須。)楚悼王四
年,圍鄭,鄭殺其相駟子陽。子陽正與列子同時。是歲,周安王三年,秦惠王、
韓烈侯、趙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厘公五年,(厘,虛其切,古文僖字。)
齊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魯穆公十年。(此皆據《史記·年表》。)不知向言
魯穆公時遂誤為鄭耶?不然,何乖錯至如是?其後張湛徒知怪《列子》書(湛,
字處度,東晉人,注《列子》。)言穆公後事,亦不能推知其時。然其書亦多增
竄,非其實。(一本多下有遭字。)要之,莊周為放依其辭。(放,方往切。)
其稱夏棘、狙公、紀渻子、季鹹等,(渻,音省。)皆出《列子》,不可盡
紀。雖不概於孔子道,然其虛泊寥闊,居亂世,遠於利,禍不得逮乎身,而其心
不窮。《易》之“遁世無悶”者,其近是歟?余故取焉。其文辭類莊子,而尤質
厚,少為作,好文者(一本有其字。)可廢耶?其《楊朱》、《力命》,疑其楊
子書。其言魏牟、孔穿皆出列子後,不可信。然觀其辭,亦足通知古之多異術也,
(術,一本作述。)讀焉者慎取之而已矣。
○辯《文子》(《漢志》:《文子》九篇。與孔子同時,而稱周平王問,似
依託者也。按文子稱墨子,墨子稱吳起,皆周安王時人。《史記·范蠡傳》:文
子,姓辛,名研,文子其字也。葵丘濮上人,號曰計然,其書十二篇。按《唐·
藝文志》,有徐靈府注,有李暹訓注。其學蓋受於老子。或者謂此書特文子錄老
子遺言為十二篇,且劉向所錄止九卷,今觀公之文,與《藝文志》及徐、李所注
卷數皆合,豈徐、李有以析之歟?)
《文子》書十二篇,其傳曰老子弟子。其辭時有若可取,(一去若字。)其
指意皆本老子。然考其書,蓋駁書也。其渾而類者少,竊取他書以合之者多。凡
孟、管輩數家,(一去凡字。)皆見剽竊,(一本作劫。)嶢然而出其類。(嶢,
山高貌。字或從嶢,或作澆。嶢,音堯。)其意緒文辭,叉牙相抵而不合。(
《說文》云:叉,手指相錯。牙,齒也。象上下相錯之形。叉,初加切。牙,朱
加切。)不知人之增益之歟?或者眾為聚斂以成其書歟?然觀其往往有可立者,
又頗惜之,憫其為之也勞。(一無也字。)今刊去謬惡亂雜者,取其似是者,又
頗為發其意,藏於家。
【《論語》辯二篇】
△上篇(公疑《論語》非成於孔子諸弟子手。然聖門師弟子道統之傳,鹹
出此書。或曾子諸弟子成之,其亦必有自來矣。一本無上篇下篇四字。)
或問曰:儒者稱《論語》孔子弟子所記,信乎?曰:未然也。孔子弟子,曾
參最少,少孔子四十六歲。(夫子生於周靈王二十年,曾子生於周敬王十五年。
孔子卒時七十二,曾子年二十六。)曾子老而死。是書記曾子之死,則去孔子也
遠矣。曾子之死,孔子弟子略無存者矣。吾意曾子弟子之為之也。何哉?且是書
載弟子必以字,獨曾子、有子不然。由是言之,弟子之號之也。然則有子何以稱
子?曰:孔子之歿也,諸弟子以有子為似夫子,立而師之。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
乃叱避而退,(孔子既歿,諸弟子思慕,有若狀似孔子,弟子相與立為師,師之
如夫子時也。他日,弟子有所問,有若默然無以應。弟子起曰:有子避之,此非
子之坐也。)則固嘗有師之號矣。今所記獨曾子最後死,余是以知之。蓋樂正子
春、子思之徒(二人曾子弟子。)與為之爾。或曰:孔子弟子嘗雜記其言,然而
卒成其書者,曾氏之徒也。
△下篇
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四海困窮,(《論語》注云:困,極。
窮,盡。言極盡四海,皆服其化。)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曰:(一本無曰
字。)“余小子履,(履,湯名。)敢用玄牡,(夏尚黑,時未改夏色,故猶用
黑牡。)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有罪不敢赦。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無
以爾萬方。”或問之曰:《論語》書記問對之辭爾。今卒篇之首章然有是,何也?
柳先生曰:《論語》之大,莫大乎是也。是乃孔子常常諷道之辭云爾。(諷,方
鳳切,誦也。)彼孔子者,覆生人之器者也。(覆,敷救切,蓋也。)上之堯、
舜之不遭,(上之,一作上言,一本舜下無之字。)而禪不及己;(禪,音擅。)
下之無湯之勢,(下之,一作下字。)而己不得為天吏。生人無以澤其德,日視
聞其勞死怨呼,(一作曰呼,一作乎。)而己之德涸然無所依而施,(然,一本
作焉。涸,音鶴,竭也。)故於常常諷道云爾而止也。此聖人之大志也,無容問
對於其間。弟子或知之,或疑之不能明,相與傳之。故於其為書也,卒篇之首,
嚴而立之。
○辯《鬼谷子》(《史記·蘇秦傳》注云:鬼谷子,戰國時隱居潁川陽城之
鬼谷,因以自號。蘇秦、張儀師之,受縱橫之學。其書三卷,《唐·藝文志》有
樂台注,有尹知章注。然其書敘謂此書即授秦、儀者。《捭闔之術》十三章,
《本經》、《持樞》、《中經》三卷,又有梁陶弘景注。今公又謂有元冀者為之
《指要》,《唐史》遂以蘇秦為鬼谷子,誤矣。)
元冀好讀古書,然甚賢《鬼谷子》,為其《指要》幾千言。《鬼谷子》要為
無取,(一作能。)漢時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鬼谷子》後出,而險
盭峭薄,(盭,音戾,戾也。)恐其妄言亂世,難信,學者宜其不道。而世之言
縱橫者,時葆其書。(葆,音保,寶也。)尤者,晚乃益出七術。(《鬼谷子》
書下篇,有《陰符七術》,謂盛神法《五龍》,養志法《靈龜》,實意法《騰蛇》,
分威法《伏熊》,散勢法《鷙鳥》,轉圓法《猛獸》,損兌法《靈蓍》,七章是
也。)怪謬異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陿,(音洽,與狹同。)使人狙
狂失守,(狙,子餘切,猿屬。)而易於陷墜。(晁氏《讀書志》曰:公論《鬼
穀子》書如此,而來鵠亦云,《鬼谷子》皆教人詭給激訐揣測憸滑之術,悉備
於章。學之者唯儀、秦而已。欲知是書者,二子之言略盡之。)幸矣,人之葆之
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嗚呼,其為好術也過矣。(治異端者當塞其源,
去惡木者當拔其本。儀、秦縱橫,孟子以妾婦處之,荀卿以詐人待之,衛琯以亂
國政責之。二子使無鬼谷之學,則朝縱暮橫,孰從而師事之?故鬼谷之言不可使
一日得行於天下也。元冀作為《指要》,妄以七術表而出之,則誤天下必甚矣。)
○辯《晏子春秋》(晏子,齊晏嬰也。其書十二篇,《唐·藝文志》皆載之。
公謂不當列之儒家中,今觀其書,信然。)
司馬遷讀《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為書。或曰晏子為之,而人接
焉,或曰晏子之後為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齊人者為之。墨好儉,晏子
以儉名於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為己術者。且其旨多尚同、兼愛(
《墨子》有《尚同》三篇。又孟子曰:“墨子兼愛,是無父也。”)非樂、節用、
非厚葬久喪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
言問棗及古冶子等,(《晏子春秋》曰:公孫捷、田開疆、古冶子事景公,勇而
無禮。晏子言於公,饋之二桃,曰:“三子計功而食之。”公孫捷曰:“吾持楯
而再搏乳虎,可以食桃。”田開疆曰:“吾杖兵而御三軍者再,可以食桃。”古
冶子曰:“吾嘗濟河,有一黿,殺之,可以食桃。”二子曰:“勇不若子,功不
逮子。”皆反其桃而死。古冶子曰:“吾獨生不仁,亦死。”)尤怪誕。又往往
言墨子聞其道而稱之,此甚顯白者。(一本無者字。)自劉向、歆、班彪、固父
子,皆錄之儒家中。甚矣,數子之不詳也!蓋非齊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
則其言不若是。後之錄諸子書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為墨也,為是書者,墨之
道也。
○辯《亢倉子》(《唐·藝文志》注云:天寶元年詔,號《亢倉子》為《洞
靈真經》,求之不獲。襄陽處士王士元謂《莊子》作《庚桑子》,太史公《列子》
作《亢倉子》,其實一也。取諸子文義類者補其亡。今此書其士元補亡者耶?宜
公有所不取也。《史記》註:亢,音庚。《亢倉子》,王邵本作庚桑子。司馬彪
曰:庚桑,楚人姓名。《列子》作亢倉子。《莊子》作庚桑楚。司馬云:楚名,
庚桑姓也。《史記》作亢桑子。《唐新語》曰:道家有庚桑子者,世無其書。開
元末,處士王源撰《亢倉子》兩卷補之。)
太史公為《莊周列傳》,稱其為書《畏累》、《亢桑子》,皆空言無事實。
(《史記·莊周傳》作空語無事實。索隱曰:按《莊子》“畏累虛”,篇名也。
即老聃弟子畏累,鄒氏。畏累,或作<山畏>壘。《莊子音注》云:<山畏>壘,山名,
或雲在魯,或雲在梁州。畏,於鬼切,又烏罪切。累,音壘,又力罪切。)今世
有《亢桑子》書,其首篇出《莊子》,而益以庸言。蓋周所云者尚不能有事實,
又況取其語而益之者,其為空言尤也。劉向、班固錄書無《亢倉子》,而今之為
術者,乃始為之傳注,以教於世,不亦惑乎!
○辯《鶡冠子》(《西漢·藝文志》有《鶡冠子》一篇,xia6*注云:楚人,居
深山,不顯名氏,以鶡羽為冠,因自號焉。《唐志》亦有《鶡冠子》三卷,今其
為書凡十九篇,蓋論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韓文公云:其《博選篇》,四稽五
至之說當矣。《學問篇》,稱賤生於無所用,中流失船,一壺千金者,三讀其詞
而悲之,即此書也。惟《世兵篇》頗與《鶡賦》相亂,餘十八篇則否。公之辯其
去取不同如此,似但見此一篇,故云耳。鶡,音曷,似雉。)
余讀賈誼《鵩賦》,嘉其辭,(鵩,音服。)而學者以為盡出《鶡冠子》,
余往來京師,求《鶡冠子》,無所見;至長沙,始得其書,讀之,盡鄙淺言也,
唯誼所引用為美,余無可者。吾意好事者偽為其書,(韓本作“吾意好偽者為其
書。”)反用《鵩賦》以文飾之,非誼有所取之,決也。太史公《伯夷列傳》稱
賈子曰:“貪夫殉財,烈士殉名,夸者死權。”(《鶡冠子》無此語。)不稱
《鶡冠子》。遷號為博極群書,假令當時有其書,遷豈不見耶?假令真有《鶡冠
子》書,亦必不取《鵩賦》以充入之者。何以知其然耶?曰: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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