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論

○封建論(《唐宗室傳贊》曰:唐興,疏屬畢王。至太宗時,與名臣蕭瑀等
喟然講封建事,欲與三代比隆。而魏徵、李百藥皆謂不然。顏師古獨議建諸侯當
少其力,與州縣雜治。由是罷不複議。至名儒劉秩,目武氏之禍,則謂郡縣不可
以久安,大抵與曹、陸相上下。而杜佑、柳宗元深探其本,據古驗今,而反覆焉。
蘇內翰《志林》曰:昔之論封建者,曹元首、陸機、劉頌,及唐太宗時,魏徵、
李百藥、顏師古,其後劉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
聖人復起,不能易也。范太史《唐鑒》,亦以公之論為然。以謂後世如有王者,
擇守令以治郡縣,亦足以致太平,何必封建哉?又武威孔氏曰:韓退之文章過子
厚,而議論不及。子厚作《封建論》,退之所無。按唐之藩鎮,初非有取於封建
之制。特自天寶之後,安史亂定,君臣幸安,瓜分河北地以授叛將。護養孽萌,
以成禍根。亂人乘之,遂擅署吏,以賦稅自私,不朝獻於庭,其與《春秋》所謂
諸侯強而王室弱之患等。至元和間,為朝廷擾,無虛日,公目擊其禍之至此也,
推原封建出於勢之不得已,而猶惜乎唐之不能悉置守宰,而使強藩悍將為中國擾
也。唐史臣詳取公之論,以為世鑒,誠知言哉。作之年月未詳。)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
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重校無二之字。)彼封建者,
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
之來,(一有則字。)其生人之初乎?(一無生字。)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
非聖人意也。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說文》云:榛,叢也。)鹿豕
狉狉,(《篇韻》無狉字,疑當為伾。伾,有力也。一曰:狸子曰
伾,疑作駓。《楚辭》:逐人駓駓。註:駓駓,走貌。狉,音丕。)
人不能搏噬,而且wu6*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荀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
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
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
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
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一作德又有大者,一者下有焉
字。)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禮記·
王制》: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
國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為州,州有伯。)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
(一本,作德又有大者,一者下有焉字。)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
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
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
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
有周而甚詳。(一無有字。)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瓜分者,言如剖瓜
也。)設五等,(《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邦群後,布履星
羅,(履,一作濩。濩,散也。《選》:聲教布濩。)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
(輻,方六切。)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詩·兔罝》:公侯干城。
守,舒救反。捍、乾同,戶旦切。)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
(《禮記·覲禮》:天子不下堂而見諸侯。下堂而見諸侯,天子之失禮也,由夷
王以下。)歷於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
陵夷迄於幽、厲,(迄於,一作坏於。)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矣。(一無矣
字。《國語》:魯武公以括與戲見王,王立戲。樊仲山父諫曰:“下事上,少事
長,所以為順也。今立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王卒立之。武公歸而卒。及
魯人殺懿公而立伯御,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懿公即戲,伯御即
括。孝公名稱,懿公之弟。事亦見《史記》。孝公二十五年,諸侯畔周,犬戎殺
幽王,秦始列為諸侯。)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宣三年《左氏傳》:楚子觀
兵於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射王中肩者有之,
(《左氏傳》桓五年:王以諸侯伐鄭,鄭伯御之,祝聃射王中肩。)伐凡伯、誅
萇弘者有之。(《春秋》隱七年: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哀三年《左氏傳》:劉
氏、范氏世為婚姻。萇弘事劉文公,故周與范氏。趙鞅以為討,周人殺萇弘。萇,
音長。)天下乖盭,(音戾。)無君君之心,余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
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說文》云:掉,搖也。《左
傳》:尾大不掉。掉,徒吊切。)遂判為十二,(《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謂
魯、齊、晉、秦、楚、宋、衛、陳、蔡、曹、鄭、燕。)合為七國,(合,一作
吞。謂秦、楚、燕、齊、韓、魏、趙。)威分於陪臣之邦,(謂田氏篡齊,韓趙
魏分晉。)國殄於後封之秦。(秦,伯益之後。其末孫非子,周恭王時為附庸。
及秦仲之孫襄公救周,周室東遷,始列為諸侯。)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秦
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
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
(一無其字。)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
(圜視而起,見賈誼《論》,驚愕也。《前漢》合從連衡註:齊、楚、韓、魏、
燕、趙為從,秦為衡。從謂其地形南北從長也。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為衡。從,
子容切。)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叛人,謂陳勝、吳廣之屬。)
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合,一作咎。)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
非郡邑之制失也。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
數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高祖七年,擊韓王信,困平城。)病流
矢,(高祖十二年,擊黥布,為流矢所中。)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
而離削自守矣。(謂賈誼、主父偃欲分王子弟也。)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
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叛國,謂吳、楚七國反也。)秦制之得,亦以明矣。
(一作已。)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
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
(叛將謂藩鎮擁重兵者。)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
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
乎?(理,一作治。)余又非之。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
(戎,謂戎事。黷,音讀。《說文》:握持垢也。)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
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有下一有其字。)失
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
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
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
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
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
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
于田叔,(《漢書·田叔傳》:文帝立,召叔問曰:“公知天下長者乎?”叔曰:
“故云中守孟舒,長者也。”時孟舒坐虜大入雲中免。上曰:“先帝置舒雲中十
餘年矣,虜常一入,不能堅守,士卒戰死者數百人。長者固sha6*人乎?”叔曰:
“孟舒知士卒罷弊,不忍出言。士爭臨城死敵,以故死者數百人。是乃孟舒所以
為長者。”上曰:“賢哉孟舒!”復召以為雲中太守。)得魏尚於馮唐,(《馮
唐傳》:唐謂文帝曰:魏尚為雲中守,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陛下雖
得頗、牧,不能用也。帝悅,令唐持節赦尚,復以為雲中守。)聞黃霸之明審,
(《漢書》:黃霸為潁川太守,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治為天下第一。徵守京兆
尹。)睹汲黯之簡靖,(汲黯,學黃、老言,治民好清靜,不苛細。為東海太守,
臥閣不出,歲余,東海大治。)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
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
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一作縱其令,亂其人。)戚之而已。孟
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一本譴
作遣。)拜受而退已違矣。(一本違矣上有斯必二字。)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
之謀,(一本合下有約字。締,《說文》云:結不解也。)周於同列,則相顧裂
眥,(《說文》:眥,目匡也。眥,疾智切。)勃然而起。(而,一作四。)幸
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制兵,謹擇守,則理平矣。或
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魏之
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
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繫於諸侯哉?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
革其制,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
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
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
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
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夫
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一無得字。)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
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
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
(一無祿字。)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一無亦字。)
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制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四維論(《管子·牧民篇》曰: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
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不逾
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公意謂廉恥自禮義中出,未有有禮義而無
廉恥,有廉恥而無禮義。故云吾見其二維,而未見其所以為四也。作之年月未詳。)
《管子》以禮義廉恥為四維,吾疑非管子之言也。彼所謂廉者,曰不蔽惡也。
(一無也字。)世人之命廉者,(一無世字。)曰不苟得也。(一無也字。)所
謂恥者,曰不從枉也。(一無也字。)世人之命恥者。(一無世字。)曰羞為非
也。然則二者果義歟,非歟?吾見其有二維,未見其所以為四也。夫不蔽惡者,
豈不以蔽惡為不義而去之乎?夫不苟得者,豈不以苟得為不義而不為乎?雖不從
枉與羞為非皆然。然則廉與恥,義之小節也,不得與義抗而為維。聖人之所以立
天下,曰仁義。仁主恩,義主斷。恩者親之,斷者宜之,而理道畢矣。蹈之斯為
道,得之斯為德,履之斯為禮,誠之斯為信,皆由其所之而異名。今管氏所以為
維者,殆非聖人之所立乎?又曰:“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
維絕則滅。”若義之絕,則廉與恥其果存乎?廉與恥存,則義果絕乎?人既蔽惡
矣,苟得矣,從枉矣,(諸本作苟得而從枉矣。)為非而無羞矣,則義果存乎?
使管子庸人也,則為此言。管子而少知理道,則四維者非管子之言也。
○天爵論(《孟子》: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
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
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公以為未盡,作此論。)
柳子曰:仁義忠信,先儒名以為天爵,未之盡也。夫天之貴斯人也,則付剛
健純粹於其躬,倬為至靈,(倬,音卓。)大者聖神,其次賢能,所謂貴也。剛
健之氣,鍾於人也為志,得之者,運行而可大,悠久而不息,拳拳於得善,孜孜
於嗜學,則志者其一端耳。純粹之氣,注於人也為明,得之者,爽達而先覺,鑒
照而無隱,盹盹於獨見,(《說文》:鈍目也。盹,音諄。《篇韻》無此字。
《禮記》:肫肫其仁。注曰:懇誠貌。字從月。《集韻》從日。盹盹懇誠,朱閏
切。)淵淵於默識,則明者又其一端耳。明離為天之用,恆久為天之道,舉斯二
者,人倫之要儘是焉。故善言天爵者,不必在道德忠信,明與志而已矣。道德之
於人,猶陰陽之於天也;仁義忠信,猶春秋冬夏也。舉明離之用,運恆久之道,
所以成四時而行陰陽也。宣無隱之明,著不息之志,所以備四美而富道德也。故
人有好學不倦而迷其道、撓其志者,(撓,《釋文》云:擾也。撓,女巧切。)
明之不至耳;有照物無遺而盪其性、脫其守者,志之不至耳。明以鑒之,志以取
之,役用其道德之本,舒布其五常之質,充之而彌六合,播之而奮百代,聖賢之
事也。然則聖賢之異愚也,職此而已。使仲尼之志之明可得而奪,則庸夫矣。授
之於庸夫,則仲尼矣。若乃明之遠邇,志之恆久,庸非天爵之有級哉?故聖人曰:
“敏以求之。”(《論語》: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而求之者。”)
明之謂也;“為之不厭”,(《論語》又曰:“抑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
云爾已矣。”)志之謂也。道德與五常,存乎人者也。克明而有恆,受於天者也。
嗚呼!後之學者,盡力於所及焉。或曰:“子所謂天付之者,若開府庫焉,量而
與之耶?”曰:否。其各合乎氣者也。莊周言天曰自然,吾取之。
○守道論(《左氏傳》昭公二十年: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曰:
“昔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不敢進。”
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
或問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對曰: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誤也。官
也者,道之器也,離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一無也
字。)是固非聖人之言,乃傳之者誤也。(一無乃字。)夫皮冠者,是虞人之物
也。物者,道之準也。守其物,由其準,而後其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
聖人之所以為經紀,為名物,無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爾。(一本
作命是以行吾道云爾。)是故立之君臣、官府、衣裳、輿馬、章綬之數,會朝、
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昭十一年《左氏傳》: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
杜預注云:朝內列位常處,謂之表著。行,戶剛切。)是道之所存也。則又示之
典命、書制、符璽、奏復之文,(璽,本作壐。《說文》:王者印也。所以
主上,故從爾從土。籀從玉。)參伍、殷輔、陪台之役,(《周禮》:設其參,
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註:參,謂卿三人。伍,謂大夫五人。殷,眾士。輔,
府史庶人在官者。陪台者,亦謂臣也。出《左》昭公七年。)是道之所由也。則
又勸之以爵祿、慶賞之美,懲之以黜遠、鞭撲、梏拲、斬殺之慘,(撲,小
擊也。梏拲者,《周禮》:上罪梏拲而桎。梏,手械。拲,兩手共
械。梏,居沃切。拲,居悚、居玉二切。)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至於庶
民,(一作人。)鹹守其經分,(去聲。)而無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
去其準,道從而喪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從而喪矣。古者居其位思死其官,可
易而失之哉?《禮記》曰:“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內則篇》。)孟子
曰:“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然則失其道而居其官者,古之人不與也。是
故在上不為抗,在下不為損,矢人者不為不仁,函人者不為仁,率其職,司其局,
交相致以全其工也。(一本工字作公。)易位而處,各安其分,而道達於天下矣。
(矣,一作也。)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蓋亦喪其本矣。未有
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者也。(一本失官下有之事二字。)是非聖人之言,傳
之者誤也,果矣。
○時令論上(孔穎達《禮記疏》案鄭《目錄》云:名曰《月令》者,以其記
十二月政之所行也。本《呂氏春秋》十二月紀之首章,以禮家好事抄合之,後人
因題之,名曰《禮記》,言周公所作。其中官名時事多不合周法,今申鄭旨釋之。
案呂不韋集諸儒著為十二月紀,名為《呂氏春秋》,篇首皆有月令,與此文同,
是一證也。又周無太尉,唯秦官有太尉,而此《月令》雲,乃命太尉,此是官名
不同周法,二證也。又秦正以十月建亥為歲首,而《月令》於季秋云:合諸侯,
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是九月為歲終,十月為朔,此是時不合周法,三證也。
又周有六冕,郊天迎氣,則用大裘,乘玉輅,建太常日月之章,而《月令》服飾
車旗並依時色,此是事不合周法,四證也。故鄭必謂呂不韋作者以此,或曰此書
純用秦正。案始皇二十六年,並天下,然後以十月為歲首。先是,十二年,不韋
遷蜀死矣,安所從受而以十月為來歲朔日乎?是不然。夫以十月為歲首,昭王以
來既然矣。按《秦紀》昭王四十一年,先書十月宣太后薨,次書九月穰侯出之陶。
四十八年,先書十月韓獻垣雍,秦軍伐趙,次書正月兵罷。五十年,先書十月白
起有罪為士伍,
次書十二月益發卒軍汾城旁,次書二月攻晉軍斬首六千。然則始皇以十月為
歲首,特立定為制耳。其實二十六年以前,已用十月也。或又曰:秦並天下,立
郡縣,何得雲合諸侯?又秦以好兵毒禍,何能布德行惠,春不興兵?是又不
然。夫不韋集諸儒所作,為一代大典,亦捃摭善言,遵立舊章,秦自不能盡
法依行,何怪其非不韋所作也?按昭王五十三年,楚、齊、韓、燕、趙皆來賓。
又孝文、莊襄世,赦罪人,弛苑囿,布德惠於民,皆《秦紀》所書,而此書作於
昭、孝文、莊襄之後,亦其行事之一驗也,又可指此為限斷乎?且官名時事各不
同周法,又安得指為周公作乎?公曰夏後、周公之典逸矣,信然。)
《呂氏春秋》十二紀,漢儒論以為《月令》,措諸《禮》以為da6*法焉。其言
有十二月七十有二候。(每月六候,故十二月為七十二候。)迎日步氣,(步,
謂推步。)以追寒暑之序,類其物宜而逆為之備,聖人之作也。然而聖人之道,
不窮異以為神,不引天以為高,利於人,備於事,如斯而已矣。觀《月令》之說,
苟以合五事,配五行,而施其政令,離聖人之道,不亦遠乎?凡政令之作,有俟
時而行之者,有不俟時而行之者。是故孟春修封疆,端徑術,(鄭康成曰:術,
《周禮》作遂。夫間有遂,遂上有徑。遂,小溝也。步道曰徑。徑,古定切。術,
音遂。)相土宜,無聚大眾。季春利堤防,達溝瀆,(音讀。)止田獵,備蠶器,
合牛馬,百工無悖於時。孟夏無起土功,無發大眾,勸農勉人。仲夏班馬政,聚
百藥。(此一句,在《禮記》乃孟夏,非仲夏。)季夏行水殺草,糞田疇,美土
疆,土功、兵事不作。孟秋納材葦。(此一句季夏,非孟秋。)仲秋勸人種麥。
季秋休百工,人皆入室,具衣裘;舉五穀之要,合秩芻,養犠牲;(此二句季夏,
非是季秋。)趨人牧斂,(趨,疾也。趨,逡遇切。又音促,督也。)務蓄菜,
(此二句仲秋,非季秋。)伐薪為炭。孟冬築城郭,穿竇窖,(《說文》云:竇,
空也。窖,地藏也。入地圓曰竇,方曰窖。窖,音教。)修囷倉,(此四句仲秋,
非孟冬。《說文》:囷,廩之圓者也。囷,區倫切。)謹蓋藏,(才浪切,又徂
郎切。)勞農以休息之,(《說文》云:勞,慰也。勞,朗到切。)收水澤之賦。
仲冬伐木,取竹箭。季冬講武,習射御;出五穀種,計耦耕,具田器;合諸侯,
制百縣輕重之法,貢職之數。(自“合諸侯”以下至此,季秋,非季冬。)斯固
俟時而行之,所謂敬授人時者也。其餘郊廟百祀,亦古之遺典,不可以廢。誠使
古之為政者,非春無以布德和令,行慶施惠,養幼少,省囹圄,(省,察也,審
也。囹圄,獄也。省,息井切。囹,音零。圄,音語。)賜貧窮,禮賢者;非夏
無以贊傑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斷薄刑,決小罪,節嗜欲,靜百官;
非秋無以選士勵兵,任有功,誅暴慢,明好惡,(並去聲。)修法制,養衰老,
申嚴百刑,斬殺必當;(去聲。)非冬無以賞死事,恤孤寡,舉阿黨,易關市,
來商旅,審門閭,正貴戚近習,罷官之無事者,去器之無用者。則其闕政亦以繁
矣,斯固不俟時而行之者也。變天之道,絕地之理,亂人之紀,舍孟春則可以有
事乎?作淫巧以盪上心,舍季春則可以為之者乎?夫如是,內不可以納於君心,
外不可以施於人事,勿書之可也。又曰:“反時令,則有飄風、暴雨、霜雪、水
潦、大旱、沉陰、氛霧、寒暖之氣,大疫、風欬、鼽嚏、瘧寒、疥癘之疾,(欬,
逆氣也。《說文》云:鼽,病寒鼻塞也。嚏,鼻解氣也。鼽,音求。嚏,丁計切。)
螟蝗、五穀、瓜瓠、果實不成,蓬蒿、藜莠並興之異,女災、胎夭傷、水火之訛,
寇戎來入相掠,(《禮記》:民多相掠。掠,音諒,後同。)兵革並起,道路不
通,邊境不寧,土地分裂,四鄙入堡,(《說文》:堡,堤也,障也。《禮記》
作保。註:都邑之城曰保。堡,音保。)流亡遷徙之變。”若是者,特瞽史之語,
(《國語》: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又瞽史之記曰云雲。)非出於聖人者也。然
則夏後、周公之典逸矣。(《夏小正》、《周時訓》,二書名。夏後、周公之典
謂此也。)
○時令論下
或者曰:《月令》之作,所以為君人者法也。蓋非為聰明睿智者為之,(一
有也字。)將慮後代有昏昧傲誕而肆於人上,忽先王之典,舉而廢之,近而取之,
若陳、隋之季是也。故取仁、義、禮、智、信之事,附於時令,俾時至而有以發
之也。不為之時,(一無時字。)將因循放蕩,而皆無其意焉爾。於是又為之言
五行之反戾、相盪、相摩、妖災之說,以震動於厥心,古之所以防昏亂之術也。
今子發而揚之,使前人之奧秘,布露顯明,則後之人而又何憚耶?”曰:聖人之
為教,立中道以示於後。曰仁、曰義、曰禮、曰智、曰信,謂之五常,言可以常
行者也。(行字下一有之字。)防昏亂之術,為之勤勤然書於方冊,興亡治亂之
致,永守是而不去也。未聞其威之以怪,而使之時而為善,(一又有使之時而為
善六字。)所以滋其怠傲而忘理也。語怪而威之,所以熾其昏邪淫惑,而為禱禳、
厭勝、鬼怪之事,(厭,一涉切。)以大亂於人也。且吾子以為畏冊書之多,孰
與畏人之言?使諤諤者言仁義利害,焯乎列於其前而猶不悟,(焯,《說文》曰:
明也。《太玄經》:焯於龜。悟,一作顧。焯,音灼。)奚暇顧《月令》哉?是
故聖人為大經以存其直道,將以遺後世之君臣,(一本重出後世字。)必言其中
正而去其奇■A12。(奇■A12,不正也。出《周禮》。奇,居宜切。■A
12,與邪同。)其有嚚然而不顧者,(《說文》云:嚚,語聲也。《左氏》:
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嚚,魚巾切。)雖聖人復生,無如之何,又何冊書之有?
若陳、隋之季,暴戾淫放,則無不為矣。求之二史,豈復有行《月令》之事者乎?
然而其臣有勁悍者,爭而與之言先王之道,猶十百而一遂焉。然則《月令》之無
益於陳、隋亦固矣。立大中,去大惑,舍是而曰聖人之道,吾未信也。用吾子之
說罪我者,雖窮萬世,吾無憾焉爾。
○斷刑論上(文闕)
○斷刑論下
余既為《斷刑論》,或者以《釋刑》復於余,其辭云云。余不得已而為之一
言焉。夫聖人之為賞罰者非他,所以懲勸者也。賞務速而後有勸,罰務速而後有
懲。必曰賞以春夏而刑以秋冬,(二句,《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蔡大夫聲子之言。)
而謂之至理者,偽也。使秋冬為善者,(一無冬字。)必俟春夏而後賞,則為善
者必怠;春夏為不善者,(一無夏字。)必俟秋冬而後罰,則為不善者必懈。
(《說文》云:懈,怠也。懈,居隘切,已下並同。)為善者怠,為不善者懈,
是驅天下之人而入於罪也。(驅,音區,下同。)驅天下之人入於罪,又緩而慢
之,以滋其懈怠,此刑之所以不措也。必使為善者不越月逾時而得其賞,則人勇
而有勸焉。為不善者不越月逾時而得其罰,則人懼而有懲焉。為善者日以有勸,
為不善者月以有懲,是驅天下之人而從善遠罪也。驅天下之人而從善遠罪,是刑
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或者務言天而不言人,是惑於道者也。胡不謀之人
心,以熟吾道?(熟,或作孰。取《孟子》“仁亦在夫孰之而已”之意。)吾道
之盡,而人化矣。(矣,一本作乎。)是知蒼蒼者焉能與吾事,(與,去聲,一
無知字。)而暇知之哉?果以為天時之可得順,大和之可得致,則全吾道而得之
矣。全吾道而不得者,非所謂天也,非所謂大和也,是亦必無而已矣。又何必枉
吾之道,曲順其時,以諂是物哉?吾固知順時之得天,不如順人順道之得天也。
何也?使犯死者自春而窮其辭,欲死不可得。(一無可字。)貫三木,(三木,
項手足皆有械。司馬遷曰: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加連鎖,而致之獄
吏。大暑者數月,(吏,一作更。)癢不得搔,(癢,以兩切。)痹不得搖,
(《說文》云:痹,足氣不至病。痹,必至切。)痛不得摩,飢不得時而食,渴
不得時而飲,目不得瞑,(莫定切,閉目也。《說文》云:目不明也。)支不得
舒,怨號之聲,(怨號,並平聲。)聞於里人,如是而大和之不傷,天時之不逆,
是亦必無而已矣。彼其所宜得者,死而已也,又若是焉何哉?或者乃以為:“雪
霜者,天之經也;(一無為字。)雷霆者,天之權也;非常之罪,不時可以殺,
人之權也。當刑者必順時而殺,人之經也。”是又不然。夫雷霆、雪霜者,特一
氣耳,非有心於物者也,聖人有心於物者。春夏之有雷霆也,或發而震,破巨石,
裂大木,木石豈為非常之罪也哉?秋冬之有霜雪也,舉草木而殘之,草木豈有非
常之罪也哉?彼豈有懲於物也哉?彼無所懲,則效之者惑也。果以為仁必知經,
智必知權,(一本仁下又有一仁字。若以為智四字。)是又未盡於經權之道也。
何也?經也者,常也。權也者,達經者也;皆仁智之事也。離之,滋惑矣。經非
權則泥,(乃計切,不通也。)權非經則悖。是二者,強名也。曰當,斯盡之矣。
(當,丁浪切,下同。)當也者,大中之道也。離而為名者,大中之器用也。知
經而不知權,不知經者也。知權而不知經,不知權者也。偏知而謂之智,不智者
也;偏守而謂之仁,不仁者也。知經者,不以異物害吾道;知權者,不以常人怫
吾慮。合之於一而不疑者,信於道而已者也。(一無於字。)且古之所以言天者,
蓋以愚蚩蚩者耳。(《說文》云:蚩蚩,敦厚貌。)非為聰明睿智者設也。或者
之未達,不思之甚也。
○辯侵fa6*論(德宗貞元十五年三月甲寅,淮西節度使吳少誠反,遣兵襲唐州,
掠百姓千餘人而去。九月丙辰,詔削奪少誠官爵,令諸道進兵討之。時公為集賢
院正字作也。)
《春秋》之說曰:“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莊二十九年《左氏》之
文。)《周禮·大司馬》九伐之法曰:“賊賢害人則伐之,負固不服則侵之。”
(負,恃也。固,險固也。)然則所謂伐之者,聲其惡於天下也。聲其惡於天下,
必有以厭於天下之心,(厭,入聲。)夫然後得行焉。古之守臣有朘人之財。
(朘,縮也。一作沒,一作私,一作傷。朘,音宣。)危人之生而又害賢人者,
內必棄於其人,外必棄於諸侯,從而後加伐焉,動必克矣。然猶校德而後舉,量
力而後會,備三有餘而以用其人:一曰義有餘,二曰人力有餘,三曰貨食有餘。
是三者大備,則又立其禮,正其名,修其辭。其害物也小,則誥誓徵令不過其鄰;
雖大,不出所暴。非有逆天地橫四海者,不以動天下之師。故師不逾時而功成焉。
為人之舉也,故公之;公之,而鐘鼓作焉。夫所謂侵之者,獨以其負固不服而
壅王命也。內以保其人,外不犯於諸侯,其過惡不足暴於天下,致文告,修文德,
而又不變,然後以師問焉。是為制命之舉,非為人之舉也,故私之;私之,故鍾
鼓不作。斯聖人之所志也。周道既壞,兵車之軌交於天下,而罕知侵伐之端焉。
是故以無道而正無道者有之,以無道而正有道者有之,不增德而以遂威者又有之,
故世日亂。一變而至於戰國,而生人耗矣。是以有其力無其財,君子不以動眾;
有其力有其財無其義,君子不以帥師。合是三者而明其公私之說,而後可焉。
(一本可下有行字。)嗚呼!後之用師者,有能觀乎侵伐之端,則善矣。
○六逆論(《左氏》隱三年傳曰: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
弗禁。石碏諫曰:“愛子教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且夫賤
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
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弗聽。)
《春秋左氏》言衛州吁之事,因載六逆之說曰: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
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六者,亂之本也。余謂“少陵長、小加大、淫破義”,
是三者,固誠為亂矣。然其所謂“賤妨貴、遠間親、新間舊”,雖為理之本可也,
何必曰亂?夫所謂“賤妨貴”者,蓋斥言擇嗣之道,子以母貴者也。若貴而愚,
賤而聖且賢,以是而妨之,其為理本大矣,而可舍之以從斯言乎?此其不可固也。
夫所謂“遠間親,新間舊”,蓋言任用之道也。使親而舊者愚,遠而新者聖且賢,
以是而間之,其為理本亦大矣,又可舍之以從斯言乎?必從斯言而亂天下,謂之
師古訓可乎?此又不可者也。嗚呼!是三者,擇君置臣之道,天下理亂之大本也。
為書者,執斯言,著一定之論,以遺後代,上智之人固不惑於是矣。(一無矣字。)
自中人而降,守是為大,據而以致敗亂者,(敗,一作賊。是下一有以字。)固
不乏焉。晉厲死而悼公入,乃理;(晉厲公多外嬖,欲盡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
使胥童夷陽五長魚矯殺卻錡、卻犨、卻至,遂以甲劫欒書、中行偃於朝,既而免
之。公游於匠麗氏,欒書、中行偃遂執公,使程滑弒之,逆周子於周而立之,是
為悼公。既入,逐不臣者七人,修舊功,施德惠,晉以復霸。)宋襄嗣而子魚退,
乃亂;(宋穆公疾,太子茲父請立子魚。子魚辭,茲父即位,是為襄公。以子魚
為左師。後襄公欲求諸侯,子魚連諫不聽,襄公於是為楚所執,既而釋之。又伐
鄭,楚伐宋以救鄭。襄公欲戰,子魚諫,公又弗聽,遂與楚戰,敗,傷於泓而卒。)
貴不足尚也。秦用張祿而黜穰侯,乃安;(秦武王薨,昭王立,宣太后自治事,
任其弟魏冉政,封為穰侯,威振秦國。范睢得罪於魏,更姓名曰張祿,西入秦。
秦拔魏,說秦王曰:“秦安得王,臣在山東時,聞太后擅行不顧,穰侯出使不報,
皆謂秦之有太后、穰侯,不聞其有王也。”王聞之大懼,曰:“善。”繇是廢太
後,收穰侯之印,黜穰侯,拜范睢以為相,與謀國事,封為應侯。事見《史》。)
魏相成璜而疏吳起,乃危;(成,魏成也,文侯之弟。璜,翟璜也。文侯二十五
年,以成為相。時吳起事魏有功,至武侯立,以田文為相,起不悅,自是去魏之
楚,楚以為相,事見《史》。璜,胡光切。)親不足與也。苻氏進王猛而殺樊世,
乃興;(《晉史》:苻堅招王猛,一見如舊。堅繼立,遂以猛為中書侍郎,日見
親幸,特進姑臧樊世與猛爭論于堅前,世欲擊猛,堅怒,斬之。於是群臣見猛皆
屏息,堅日熾矣。)胡亥任趙高而族李斯,乃滅。(胡亥,秦二世也。李斯,自
始皇時已用於秦,然胡亥嘗有私於趙高。及即位,高遂誣斯反狀,腰斬鹹陽市,
夷三族。二世乃以趙高為相,事見《史》。)舊不足恃也。顧所信何如耳!然則
斯言殆可以廢矣。噫,古之言理者,罕能盡其說。建一言,立一辭,則臲<兀危>
而不安,(臲<兀危>,危也。上音孽,下音兀。)謂之是可也,謂之非亦可也,
混然而已。教於後世,莫知其所以去就。明者慨然將定其是非,則拘儒瞽生相與
群而咻之,(咻,《說文》云:痛念聲。《孟子》:眾楚人咻之。音休。)以為
狂為怪,而欲世之多有知者可乎?夫中人可以及化者,天下為不少矣,然而罕有
知聖人之道,則固為書者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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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論_柳宗元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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