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三十八 列傳第九十七
○蘇軾(子過)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遊學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
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程氏讀東漢《范滂傳》,慨然太息,軾請曰:“軾若為
滂,母許之否乎?”程氏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
比冠,博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好賈誼、陸贄書。既而讀《莊子》,嘆曰:
“吾昔有見,口未能言,今見是書,得吾心矣。”嘉祐二年,試禮部。方時文磔
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修思有以救之,得軾《刑賞忠厚論》,驚喜,欲擢冠多
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後
以書見修,修語梅聖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頭地。”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
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
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復對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
制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
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叛官。關中自元昊叛,民貧役重,岐下歲輸南山木
筏,自渭入河,經砥柱之險,衙吏踵破家。軾訪其利害,為修衙規,使自擇水工
以時進止,自是害減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
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
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辭矣。
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與修注如何?”
琦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
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復入三等,
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
求贈一官,於是贈光祿丞。洵將終,以兄太白早亡,子孫未立,妹嫁杜氏,卒未
葬,屬軾。軾既除喪,即葬姑。後官可蔭,推與太白曾孫彭。
熙寧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
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制、三館議。軾上議曰:
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
實之政,則胥史皂隸未嘗無人,而況於學校貢舉乎?雖因今之法,臣以為有餘。
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責實,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而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
制,臣以為不足。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
雖聖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法制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復之,則難為力。
慶曆固嘗立學矣,至於今日,惟有空名僅存。今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
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食游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獄訟聽於是,軍旅
謀於是,又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乃無大更
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曆之際何異?故臣謂今之學校,特可因仍舊制,使先
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至於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
陛下視祖宗之世,貢舉之法,與今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所得人才,
與今為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辦?較此四者之長短,其議決矣。
今所欲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詞,或曰專取策論而罷詩賦,或
欲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經生不帖墨而考大義,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
願陛下留意於遠者、大者,區區之法何預焉。臣又切有私憂過計者。夫性命之說,
自子貢不得聞,而今之學者,恥不言性命,讀其文,浩然無當而不可窮;觀其貌,
超然無著而不可挹,此豈真能然哉!蓋中人之性,安於放而樂於誕耳。陛下亦安
用之?
議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軾議,意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
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
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
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
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軾退,言於同列。安石不悅,命權開封府推官,
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會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軾疏言:
“陛下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
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
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
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人主之所恃者
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
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
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
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於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夫制置
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
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
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操網罟而
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
“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
例司。
今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
部度五千餘人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
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
三歲而滿矣。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
率意爭言。官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難行,
必須且為興役。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廩,下奪農時。堤防
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
自古役人,必用鄉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顧役,而欲措之天下。單
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
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
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
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
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
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
可謂至矣。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
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於時商賈不
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
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
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
獲,則指為勞績。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
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
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倖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陛下
結人心者,此也。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
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
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聖人非不知深刻之
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
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
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齣而九敗;以言乎府庫,
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議者見其
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慧型,招來新進勇銳之人,
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
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
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
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
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台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
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嚴
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
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
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議所與,台諫亦
與之;公議所擊,台諫亦擊之。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
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
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
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恆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
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高麗入
貢,使者發幣於官吏,書稱甲子。軾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
吾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
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安。徙知密州。司農行手實
法,不時施行者以違制論。軾謂提舉官曰:“違制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
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提舉官驚曰:“公姑徐之。”未幾,朝廷知法害民,
罷之。
有盜竊發,安撫司遣三班使臣領悍卒來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誣民,入
其家爭鬥sha6*人,且畏罪驚潰,將為亂。民奔訴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
此。”散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徙知徐州。河決曹村,泛於梁山泊,
溢於南清河,匯於城下,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
民皆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驅使復入。軾詣武衛營,呼卒
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且為我盡力。”卒長曰:“太守猶不避塗潦,
吾儕小人,當效命。”率其徒持畚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台,尾屬於城。
雨日夜不止,城不沈者三版。軾廬於其上,過家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
城。復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
徙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托諷,庶有補於國。御
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語,並媒櫱所為詩以為訕謗,逮赴台獄,欲置之死,
鍛鍊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
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
三年,神宗數有意復用,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
“國史至重,可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曰:“軾不可,姑用曾鞏。”鞏
進《太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紥移軾汝州,有曰:“蘇軾黜居思咎,閱歲
滋深,人材實難,不忍終棄。”軾未至汝,上書自言饑寒,有田在常,願得居之。
朝奏入,夕報可。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
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連年不解,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
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啟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
不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
安石厲聲曰:“安石須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
須是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爭減
半年磨勘,雖sha6*人亦為之。”安石笑而不言。
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復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軾舊善司馬光、
章惇。時光為門下侍郎,惇知樞密院,二人不相合,惇每以謔侮困光,光苦之。
軾謂惇曰:“司馬君實時望甚重。昔許靖以虛名無實,見鄙於蜀先主,法正曰:
‘靖之浮譽,播流四海,若不加禮,必以賤賢為累’。先主納之,乃以靖為司徒。
許靖且不可慢,況君實乎?”惇以為然,光賴以少安。
遷起居舍人。軾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於宰相蔡確。確曰:“公徊翔
久矣,朝中無出公右者。”軾曰:“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確曰:“希固
當先公耶?”卒不許。元祐元年,軾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賜銀緋,遷中書舍人。
初,祖宗時,差役行久生弊,編戶充役者不習其役,又虐使之,多致破產,
狹鄉民至有終歲不得息者。王安石相神宗,改為免役,使戶差高下出錢雇役,行
法者過取,以為民病。司馬光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復差役,差官置
局,軾與其選。軾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十室九
空,斂聚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貪吏猾
胥得緣為奸。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
則事易成,事有漸ze6*民不驚。三代之法,兵農為一,至秦始分為二,及唐中葉,
盡變府兵為長征之卒。自爾以來,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谷帛以養兵,兵出
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大類此。公欲
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罷長征而復民兵,蓋未易也。”光不以為然。軾又陳於
政事堂,光忿然。軾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力,韓公不
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光笑之。尋除
翰林學士。
二年,兼侍讀。每進讀至治亂興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開導,覬有
所啟悟。哲宗雖恭默不言,輒首肯之。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軾歷言:
“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入鎮戎,殺
掠數萬人,帥臣不以聞。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
軾嘗鎖宿禁中,召入對便殿,宣仁後問曰:“卿前年為何官?”曰:“臣為
常州團練副使。”。曰:“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
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曰:“豈大臣
論薦乎?”曰:“亦非也。”軾驚曰:“臣雖無狀,不敢自他途以進。”曰:
“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卿耳。”
軾不覺哭失聲,宣仁後與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賜茶,徹御前金蓮燭
送歸院。
三年,權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軾寬其禁約,使
得盡技。巡鋪內侍每摧辱舉子,且持曖昧單詞,誣以為罪,軾盡奏逐之。
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龍圖閣學士、知杭
州。未行,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作詩借郝處俊事以譏太皇太后。大臣議遷之
嶺南。軾密疏:“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
太后仁政為小累。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詔赦之,則於仁孝兩得矣。”
宣仁後心善軾言而不能用。軾出郊,用前執政恩例,遣內侍賜龍茶、銀合,慰勞
甚厚。
既至杭,大旱,飢疫並作。軾請於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復得賜度僧牒,
易米以救飢者。明年春,又減價糶常平米,多作饘粥藥劑,遣使挾醫分坊治病,
活者甚眾。軾曰:“杭,水陸之會,疫死比他處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復發
橐中黃金五十兩,以作病坊,稍畜錢糧待之。
杭本近海,地泉鹹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於水。
白居易又浚西湖水入漕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頃,民以殷富。湖水多葑,自唐
及錢氏,歲輒浚治,宋興,廢之,葑積為田,水無幾矣。漕河失利,取給江潮,
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淘,為民大患,六井亦幾於廢。軾見茅山一河專受
江潮,鹽橋一河專受湖水,遂浚二河以通漕。復造堰閘,以為湖水畜泄之限,江
潮不復入市。以餘力復完六井,又取葑田積湖中,南北徑三十里,為長堤以通行
者。吳人種菱,春輒芟除,不遣寸草。且募人種菱湖中,葑不復生。收其利以備
修湖,取救荒余錢萬緡、糧萬石,及請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楊
柳其上,望之如畫圖,杭人名為蘇公堤。
杭僧淨源,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舶至高麗,交譽之。元豐末,其王子義
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淨源死,其徒竊持其像,附舶往告。義天亦使其徒來
祭,因持其國母二金塔,雲祝兩宮壽。軾不納,奏之曰:“高麗久不入貢,失賜
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若受而不
答,將生怨心;受而厚賜之,正墮其計。今宜勿與知,從州郡自以理卻之。彼庸
僧猾商,為國生事,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未幾,貢使果至,
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費二萬四千餘緡。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民獲交易之利,
無復侵撓之害矣。
浙江潮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而浮山峙於江中,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洄
洑激射,歲敗公私船不可勝計。軾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門,並山而東,鑿為漕河,
引浙江及溪谷諸水二十餘里以達於江。又並山為岸,不能十里以達龍山大慈浦,
自浦北折抵小嶺,鑿嶺六十五丈以達嶺東古河,浚古河數里達於龍山漕河,以避
浮山之險,人以為便。奏聞,有惡軾者,力沮之,功以故不成。
軾復言:“三吳之水,瀦為太湖,太湖之水,溢為松江以入海。海日兩潮,
潮濁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輒滌去,海口常通,則吳中少
水患。昔蘇州以東,公私船皆以篙行,無陸挽者。自慶曆以來,松江大築挽路,
建長橋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吳多水,欲鑿挽路、為十橋,以迅江勢”。亦不果用,
人皆以為恨。軾二十年間再蒞杭,有德於民,家有畫像,飲食必祝。又作生祠以
報。
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轍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轍辭右丞,欲與
兄同備從官,不聽。軾在翰林數月,復以讒請外,乃以龍圖閣學士出知潁州。先
是,開封諸縣多水患,吏不究本末,決其陂澤,注之惠民河,河不能勝,致陳亦
多水。又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且鑿黃堆欲注之於淮。軾始至潁,遣吏以水平準
之,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若鑿黃堆,淮水顧流潁地為患。軾言於朝,從之。
郡有宿賊尹遇等,數劫sha6*人,又殺捕盜吏兵。朝廷以名捕不獲,被殺家復懼
其害,匿不敢言。軾召汝陰尉李直方曰:“君能禽此,當力言於朝,乞行優賞;
不獲,亦以不職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與母訣而後行。乃緝知盜所,分捕
其黨與,手戟刺遇,獲之。朝廷以小不應格,推賞不及。軾請以己之年勞,當改
朝散郎階,為直方賞,不從。其後吏部為軾當遷,以符會其考,軾謂已許直方,
又不報。
七年,徙揚州。舊發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征商不得留難。
故操舟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家,補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
近歲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困,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舊,從
之。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
是歲,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導駕入太廟。有赭繖犢車並青蓋犢車
十餘爭道,不避儀仗。軾使御營巡檢使問之,乃皇后及大長公主。時御史中丞李
之純為儀仗使,軾曰:“中丞職當肅政,不可不以聞之。”純不敢言,軾於車中
奏之。哲宗遣使齎疏馳白太皇太后,明日,詔整肅儀衛,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謁。
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高麗遣使請書,朝廷以故事
盡許之。軾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猶不肯予。今高麗所請,有
甚於此,其可予乎?”不聽。
八年,宣仁後崩,哲宗親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時國事將變,
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天下治亂,出於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極,小民皆
能自通;迨於大亂,雖近臣不能自達。陛下臨御九年,除執政、台諫外,未嘗與
群臣接。今聽政之初,當以通下情、除壅蔽為急務。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
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
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
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
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物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
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蚤,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
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
幸甚。”
定州軍政壞馳,諸衛卒驕惰不教,軍校蠶食其廩賜,前守不敢誰何。軾取貪
污者配隸遠惡,繕修營房,禁止飲博,軍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戰法,眾皆畏伏。
然諸校業業不安,有卒史以贓訴其長,軾曰:“此事吾自治則可,聽汝告,軍中
亂矣。”立決配之,眾乃定。會春大閱,將吏久廢上下之分,軾命舉舊典,帥常
服出帳中,將吏戎服執事。副總管王光祖自謂老將,恥之,稱疾不至。軾召書吏
使為奏,光祖懼而出,訖事,無一慢者。定人言:“自韓琦去後,不見此禮至今
矣。”契丹久和,邊兵不可用,惟沿邊弓箭社與寇為鄰,以戰射自衛,猶號精銳。
故相龐籍守邊,因俗立法。歲久法弛,又為保甲所撓。軾奏免保甲及兩稅折變科
配,不報。
紹聖初,御史論軾掌內外製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
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無所蒂芥,人無
賢愚,皆得其歡心。又貶瓊州別駕,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藥餌
皆無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築室,儋人運甓畚土以助之。
獨與幼子過處,著書以為樂,時時從其父老游,若將終身。
微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團練副使,徒永州。更三大赦,遂提舉玉局觀,復
朝奉郎。軾自元祐以來,未嘗以歲課乞遷,故官止於此。建中jing6*國元年,卒於常
州,年六十六。
軾與弟轍,師父洵為文,既而得之於天。嘗自謂:“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
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
其體渾涵光芒,雄視百代,有文章以來,蓋亦鮮矣。洵晚讀《易》,作《易傳》
未究,命軾述其志。軾成《易傳》,復作《論語說》;後居海南,作《書傳》;
又有《東坡集》四十卷、《後集》二十卷、《奏議》十五卷、《內制》十卷、
《外製》三卷、《和陶詩》四卷。一時文人如黃庭堅、晁補之、秦觀、張耒、陳
師道,舉世未之識,軾待之如朋儔,未嘗以師資自予也。
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
但為小人忌惡擠排,不使安於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以其孫符為禮部尚書。又以其文置左右,讀之終
日忘倦,謂為文章之宗,親制集贊,賜其曾孫嶠。遂崇贈太師,諡文忠。軾三子:
邁、迨、過,俱善為文。邁,駕部員外郎。迨,承務郎。
過字叔黨。軾知杭州,過年十九,以詩賦解兩浙路,禮部試下。及軾為兵部
尚書,任右承務郎。軾帥定武,謫知英州,貶惠州,遷儋耳,漸徙廉、永,獨過
侍之。凡生理晝夜寒暑所須者,一身百為,不知其難。初至海上,為文曰《志隱》,
軾覽之曰:“吾可以安於島夷矣。”因命作《孔子弟子別傳》,軾卒於常州,過
葬軾汝州郟城小峨眉山,遂家潁昌,營湖yin6*水竹數畝,名曰小斜川,自號斜川居
士。卒,年五十二。
初監太原府稅,次知潁昌府郾城縣,皆以法令罷。晚權通判中山府。有《斜
川集》二十卷。其《思子台賦》、《颶風賦》早行於世。時稱為“小坡”,蓋以
軾為“大坡”也。其叔轍每稱過孝,以訓宗族。且言:“吾兄遠居海上,惟成就
此兒能文也。”七子:籥、籍、節、笈、篳、笛、箾。
論曰:蘇軾自為童子時,士有傳石介《慶曆聖德詩》至蜀中者,軾歷舉詩中
所言韓、富、杜、范諸賢以問其師。師怪而語之,則曰:“正欲識是諸人耳。”
蓋已有頡頏當世賢哲之意。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師,一日而聲名赫然,動於四方。
既而登上第,擢詞科,入掌書命,出典方州。器識之閎偉,議論之卓犖,文章之
雄雋,政事之精明,四者皆能以特立之志為之主,而以邁往之氣輔之。故意之所
向,言足以達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為。至於禍患之來,節義足以固其有守,皆
志與氣所為也。仁宗初讀軾、轍制策,退而喜曰:“朕今日為子孫得兩宰相矣。”
神宗尤愛其文,宮中讀之,膳進忘食,稱為天下奇才。二君皆有以知軾,而軾卒
不得大用。一歐陽修先識之,其名遂與之齊,豈非軾之所長不可掩抑者,天下之
至公也,相不相有命焉,嗚呼!軾不得相,又豈非幸歟?或謂:“軾稍自韜戢,
雖不獲柄用,亦當免禍。”雖然,假令軾以是而易其所為,尚得為軾哉?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生十年,父洵遊學四方,母程氏親授以書,聞
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程氏讀東漢《范滂傳》,慨然太息,軾請曰:“軾若為
滂,母許之否乎?”程氏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邪?”
比冠,博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好賈誼、陸贄書。既而讀《莊子》,嘆曰:
“吾昔有見,口未能言,今見是書,得吾心矣。”嘉祐二年,試禮部。方時文磔
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修思有以救之,得軾《刑賞忠厚論》,驚喜,欲擢冠多
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後
以書見修,修語梅聖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頭地。”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
丁母憂。五年,調福昌主簿。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薦之秘閣。試六論,舊不
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復對制策,入三等。自宋初以來,
制策入三等,惟吳育與軾而已。
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叛官。關中自元昊叛,民貧役重,岐下歲輸南山木
筏,自渭入河,經砥柱之險,衙吏踵破家。軾訪其利害,為修衙規,使自擇水工
以時進止,自是害減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聞鼓院。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
誥。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之,
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辭矣。
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與修注如何?”
琦曰:“記注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
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如軾有不能邪?”琦猶不可,及試二論,復入三等,
得直史館。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會洵卒,賻以金帛,辭之,
求贈一官,於是贈光祿丞。洵將終,以兄太白早亡,子孫未立,妹嫁杜氏,卒未
葬,屬軾。軾既除喪,即葬姑。後官可蔭,推與太白曾孫彭。
熙寧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年,安石
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制、三館議。軾上議曰:
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
實之政,則胥史皂隸未嘗無人,而況於學校貢舉乎?雖因今之法,臣以為有餘。
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責實,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而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
制,臣以為不足。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
雖聖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法制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強而復之,則難為力。
慶曆固嘗立學矣,至於今日,惟有空名僅存。今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
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食游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獄訟聽於是,軍旅
謀於是,又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乃無大更
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曆之際何異?故臣謂今之學校,特可因仍舊制,使先
王之舊物,不廢於吾世足矣。至於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
陛下視祖宗之世,貢舉之法,與今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所得人才,
與今為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辦?較此四者之長短,其議決矣。
今所欲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詞,或曰專取策論而罷詩賦,或
欲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經生不帖墨而考大義,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
願陛下留意於遠者、大者,區區之法何預焉。臣又切有私憂過計者。夫性命之說,
自子貢不得聞,而今之學者,恥不言性命,讀其文,浩然無當而不可窮;觀其貌,
超然無著而不可挹,此豈真能然哉!蓋中人之性,安於放而樂於誕耳。陛下亦安
用之?
議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軾議,意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
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縱文武,
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願鎮以
安靜,待物之來,然後應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館閣,
皆當為朕深思治亂,無有所隱。”軾退,言於同列。安石不悅,命權開封府推官,
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會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軾疏言:
“陛下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二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
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
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
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人主之所恃者
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
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
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
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於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夫制置
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
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
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操網罟而
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
“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
例司。
今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
部度五千餘人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
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
三歲而滿矣。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
率意爭言。官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難行,
必須且為興役。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廩,下奪農時。堤防
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
自古役人,必用鄉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顧役,而欲措之天下。單
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
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
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
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
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
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
可謂至矣。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
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於時商賈不
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
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
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
獲,則指為勞績。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
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
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倖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陛下
結人心者,此也。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
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
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聖人非不知深刻之
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
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
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齣而九敗;以言乎府庫,
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議者見其
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慧型,招來新進勇銳之人,
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
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
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
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
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台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
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嚴
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
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
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議所與,台諫亦
與之;公議所擊,台諫亦擊之。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
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
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軾見安石贊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試進士發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
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恆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
安石滋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請外,通判杭州。高麗入
貢,使者發幣於官吏,書稱甲子。軾卻之曰:“高麗於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
吾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
時新政日下,軾於其間,每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安。徙知密州。司農行手實
法,不時施行者以違制論。軾謂提舉官曰:“違制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
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提舉官驚曰:“公姑徐之。”未幾,朝廷知法害民,
罷之。
有盜竊發,安撫司遣三班使臣領悍卒來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誣民,入
其家爭鬥sha6*人,且畏罪驚潰,將為亂。民奔訴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
此。”散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徙知徐州。河決曹村,泛於梁山泊,
溢於南清河,匯於城下,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
民皆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驅使復入。軾詣武衛營,呼卒
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且為我盡力。”卒長曰:“太守猶不避塗潦,
吾儕小人,當效命。”率其徒持畚鍤以出,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台,尾屬於城。
雨日夜不止,城不沈者三版。軾廬於其上,過家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
城。復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
徙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托諷,庶有補於國。御
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語,並媒櫱所為詩以為訕謗,逮赴台獄,欲置之死,
鍛鍊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
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
三年,神宗數有意復用,輒為當路者沮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
“國史至重,可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曰:“軾不可,姑用曾鞏。”鞏
進《太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紥移軾汝州,有曰:“蘇軾黜居思咎,閱歲
滋深,人材實難,不忍終棄。”軾未至汝,上書自言饑寒,有田在常,願得居之。
朝奏入,夕報可。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
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連年不解,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
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啟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
不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
安石厲聲曰:“安石須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
須是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爭減
半年磨勘,雖sha6*人亦為之。”安石笑而不言。
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復朝奉郎、知登州,召為禮部郎中。軾舊善司馬光、
章惇。時光為門下侍郎,惇知樞密院,二人不相合,惇每以謔侮困光,光苦之。
軾謂惇曰:“司馬君實時望甚重。昔許靖以虛名無實,見鄙於蜀先主,法正曰:
‘靖之浮譽,播流四海,若不加禮,必以賤賢為累’。先主納之,乃以靖為司徒。
許靖且不可慢,況君實乎?”惇以為然,光賴以少安。
遷起居舍人。軾起於憂患,不欲驟履要地,辭於宰相蔡確。確曰:“公徊翔
久矣,朝中無出公右者。”軾曰:“昔林希同在館中,年且長。”確曰:“希固
當先公耶?”卒不許。元祐元年,軾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賜銀緋,遷中書舍人。
初,祖宗時,差役行久生弊,編戶充役者不習其役,又虐使之,多致破產,
狹鄉民至有終歲不得息者。王安石相神宗,改為免役,使戶差高下出錢雇役,行
法者過取,以為民病。司馬光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復差役,差官置
局,軾與其選。軾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十室九
空,斂聚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貪吏猾
胥得緣為奸。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光曰:“於君何如?”軾曰:“法相因
則事易成,事有漸ze6*民不驚。三代之法,兵農為一,至秦始分為二,及唐中葉,
盡變府兵為長征之卒。自爾以來,民不知兵,兵不知農,農出谷帛以養兵,兵出
性命以衛農,天下便之。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實大類此。公欲
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罷長征而復民兵,蓋未易也。”光不以為然。軾又陳於
政事堂,光忿然。軾曰:“昔韓魏公刺陝西義勇,公為諫官,爭之甚力,韓公不
樂,公亦不顧。軾昔聞公道其詳,豈今日作相,不許軾盡言耶?”光笑之。尋除
翰林學士。
二年,兼侍讀。每進讀至治亂興衰、邪正得失之際,未嘗不反覆開導,覬有
所啟悟。哲宗雖恭默不言,輒首肯之。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軾歷言:
“今賞罰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入鎮戎,殺
掠數萬人,帥臣不以聞。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亂之漸。”
軾嘗鎖宿禁中,召入對便殿,宣仁後問曰:“卿前年為何官?”曰:“臣為
常州團練副使。”。曰:“今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
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曰:“豈大臣
論薦乎?”曰:“亦非也。”軾驚曰:“臣雖無狀,不敢自他途以進。”曰:
“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卿耳。”
軾不覺哭失聲,宣仁後與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賜茶,徹御前金蓮燭
送歸院。
三年,權知禮部貢舉。會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未能言。軾寬其禁約,使
得盡技。巡鋪內侍每摧辱舉子,且持曖昧單詞,誣以為罪,軾盡奏逐之。
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軾恐不見容,請外,拜龍圖閣學士、知杭
州。未行,諫官言前相蔡確知安州,作詩借郝處俊事以譏太皇太后。大臣議遷之
嶺南。軾密疏:“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
太后仁政為小累。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詔赦之,則於仁孝兩得矣。”
宣仁後心善軾言而不能用。軾出郊,用前執政恩例,遣內侍賜龍茶、銀合,慰勞
甚厚。
既至杭,大旱,飢疫並作。軾請於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復得賜度僧牒,
易米以救飢者。明年春,又減價糶常平米,多作饘粥藥劑,遣使挾醫分坊治病,
活者甚眾。軾曰:“杭,水陸之會,疫死比他處常多。”乃裒羨緡得二千,復發
橐中黃金五十兩,以作病坊,稍畜錢糧待之。
杭本近海,地泉鹹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於水。
白居易又浚西湖水入漕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頃,民以殷富。湖水多葑,自唐
及錢氏,歲輒浚治,宋興,廢之,葑積為田,水無幾矣。漕河失利,取給江潮,
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淘,為民大患,六井亦幾於廢。軾見茅山一河專受
江潮,鹽橋一河專受湖水,遂浚二河以通漕。復造堰閘,以為湖水畜泄之限,江
潮不復入市。以餘力復完六井,又取葑田積湖中,南北徑三十里,為長堤以通行
者。吳人種菱,春輒芟除,不遣寸草。且募人種菱湖中,葑不復生。收其利以備
修湖,取救荒余錢萬緡、糧萬石,及請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堤成,植芙蓉、楊
柳其上,望之如畫圖,杭人名為蘇公堤。
杭僧淨源,舊居海濱,與舶客交通,舶至高麗,交譽之。元豐末,其王子義
天來朝,因往拜焉。至是,淨源死,其徒竊持其像,附舶往告。義天亦使其徒來
祭,因持其國母二金塔,雲祝兩宮壽。軾不納,奏之曰:“高麗久不入貢,失賜
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測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壽之禮。若受而不
答,將生怨心;受而厚賜之,正墮其計。今宜勿與知,從州郡自以理卻之。彼庸
僧猾商,為國生事,漸不可長,宜痛加懲創。”朝廷皆從之。未幾,貢使果至,
舊例,使所至吳越七州,費二萬四千餘緡。軾乃令諸州量事裁損,民獲交易之利,
無復侵撓之害矣。
浙江潮自海門東來,勢如雷霆,而浮山峙於江中,與漁浦諸山犬牙相錯,洄
洑激射,歲敗公私船不可勝計。軾議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門,並山而東,鑿為漕河,
引浙江及溪谷諸水二十餘里以達於江。又並山為岸,不能十里以達龍山大慈浦,
自浦北折抵小嶺,鑿嶺六十五丈以達嶺東古河,浚古河數里達於龍山漕河,以避
浮山之險,人以為便。奏聞,有惡軾者,力沮之,功以故不成。
軾復言:“三吳之水,瀦為太湖,太湖之水,溢為松江以入海。海日兩潮,
潮濁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駛,隨輒滌去,海口常通,則吳中少
水患。昔蘇州以東,公私船皆以篙行,無陸挽者。自慶曆以來,松江大築挽路,
建長橋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吳多水,欲鑿挽路、為十橋,以迅江勢”。亦不果用,
人皆以為恨。軾二十年間再蒞杭,有德於民,家有畫像,飲食必祝。又作生祠以
報。
六年,召為吏部尚書,未至。以弟轍除右丞,改翰林承旨。轍辭右丞,欲與
兄同備從官,不聽。軾在翰林數月,復以讒請外,乃以龍圖閣學士出知潁州。先
是,開封諸縣多水患,吏不究本末,決其陂澤,注之惠民河,河不能勝,致陳亦
多水。又將鑿鄧艾溝與潁河並,且鑿黃堆欲注之於淮。軾始至潁,遣吏以水平準
之,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若鑿黃堆,淮水顧流潁地為患。軾言於朝,從之。
郡有宿賊尹遇等,數劫sha6*人,又殺捕盜吏兵。朝廷以名捕不獲,被殺家復懼
其害,匿不敢言。軾召汝陰尉李直方曰:“君能禽此,當力言於朝,乞行優賞;
不獲,亦以不職奏免君矣。”直方有母且老,與母訣而後行。乃緝知盜所,分捕
其黨與,手戟刺遇,獲之。朝廷以小不應格,推賞不及。軾請以己之年勞,當改
朝散郎階,為直方賞,不從。其後吏部為軾當遷,以符會其考,軾謂已許直方,
又不報。
七年,徙揚州。舊發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物貨,征商不得留難。
故操舟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家,補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
近歲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困,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舊,從
之。未閱歲,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
是歲,哲宗親祀南郊,軾為鹵簿使,導駕入太廟。有赭繖犢車並青蓋犢車
十餘爭道,不避儀仗。軾使御營巡檢使問之,乃皇后及大長公主。時御史中丞李
之純為儀仗使,軾曰:“中丞職當肅政,不可不以聞之。”純不敢言,軾於車中
奏之。哲宗遣使齎疏馳白太皇太后,明日,詔整肅儀衛,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謁。
尋遷禮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讀兩學士,為禮部尚書。高麗遣使請書,朝廷以故事
盡許之。軾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猶不肯予。今高麗所請,有
甚於此,其可予乎?”不聽。
八年,宣仁後崩,哲宗親政。軾乞補外,以兩學士出知定州。時國事將變,
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天下治亂,出於下情之通塞。至治之極,小民皆
能自通;迨於大亂,雖近臣不能自達。陛下臨御九年,除執政、台諫外,未嘗與
群臣接。今聽政之初,當以通下情、除壅蔽為急務。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
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
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
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
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物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
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蚤,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
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
幸甚。”
定州軍政壞馳,諸衛卒驕惰不教,軍校蠶食其廩賜,前守不敢誰何。軾取貪
污者配隸遠惡,繕修營房,禁止飲博,軍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戰法,眾皆畏伏。
然諸校業業不安,有卒史以贓訴其長,軾曰:“此事吾自治則可,聽汝告,軍中
亂矣。”立決配之,眾乃定。會春大閱,將吏久廢上下之分,軾命舉舊典,帥常
服出帳中,將吏戎服執事。副總管王光祖自謂老將,恥之,稱疾不至。軾召書吏
使為奏,光祖懼而出,訖事,無一慢者。定人言:“自韓琦去後,不見此禮至今
矣。”契丹久和,邊兵不可用,惟沿邊弓箭社與寇為鄰,以戰射自衛,猶號精銳。
故相龐籍守邊,因俗立法。歲久法弛,又為保甲所撓。軾奏免保甲及兩稅折變科
配,不報。
紹聖初,御史論軾掌內外製日,所作詞命,以為譏斥先朝。遂以本官知英州,
尋降一官,未至,貶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居三年,泊然無所蒂芥,人無
賢愚,皆得其歡心。又貶瓊州別駕,居昌化。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藥餌
皆無有。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築室,儋人運甓畚土以助之。
獨與幼子過處,著書以為樂,時時從其父老游,若將終身。
微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團練副使,徒永州。更三大赦,遂提舉玉局觀,復
朝奉郎。軾自元祐以來,未嘗以歲課乞遷,故官止於此。建中jing6*國元年,卒於常
州,年六十六。
軾與弟轍,師父洵為文,既而得之於天。嘗自謂:“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
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
其體渾涵光芒,雄視百代,有文章以來,蓋亦鮮矣。洵晚讀《易》,作《易傳》
未究,命軾述其志。軾成《易傳》,復作《論語說》;後居海南,作《書傳》;
又有《東坡集》四十卷、《後集》二十卷、《奏議》十五卷、《內制》十卷、
《外製》三卷、《和陶詩》四卷。一時文人如黃庭堅、晁補之、秦觀、張耒、陳
師道,舉世未之識,軾待之如朋儔,未嘗以師資自予也。
自為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為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群臣無出其右。
但為小人忌惡擠排,不使安於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以其孫符為禮部尚書。又以其文置左右,讀之終
日忘倦,謂為文章之宗,親制集贊,賜其曾孫嶠。遂崇贈太師,諡文忠。軾三子:
邁、迨、過,俱善為文。邁,駕部員外郎。迨,承務郎。
過字叔黨。軾知杭州,過年十九,以詩賦解兩浙路,禮部試下。及軾為兵部
尚書,任右承務郎。軾帥定武,謫知英州,貶惠州,遷儋耳,漸徙廉、永,獨過
侍之。凡生理晝夜寒暑所須者,一身百為,不知其難。初至海上,為文曰《志隱》,
軾覽之曰:“吾可以安於島夷矣。”因命作《孔子弟子別傳》,軾卒於常州,過
葬軾汝州郟城小峨眉山,遂家潁昌,營湖yin6*水竹數畝,名曰小斜川,自號斜川居
士。卒,年五十二。
初監太原府稅,次知潁昌府郾城縣,皆以法令罷。晚權通判中山府。有《斜
川集》二十卷。其《思子台賦》、《颶風賦》早行於世。時稱為“小坡”,蓋以
軾為“大坡”也。其叔轍每稱過孝,以訓宗族。且言:“吾兄遠居海上,惟成就
此兒能文也。”七子:籥、籍、節、笈、篳、笛、箾。
論曰:蘇軾自為童子時,士有傳石介《慶曆聖德詩》至蜀中者,軾歷舉詩中
所言韓、富、杜、范諸賢以問其師。師怪而語之,則曰:“正欲識是諸人耳。”
蓋已有頡頏當世賢哲之意。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師,一日而聲名赫然,動於四方。
既而登上第,擢詞科,入掌書命,出典方州。器識之閎偉,議論之卓犖,文章之
雄雋,政事之精明,四者皆能以特立之志為之主,而以邁往之氣輔之。故意之所
向,言足以達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為。至於禍患之來,節義足以固其有守,皆
志與氣所為也。仁宗初讀軾、轍制策,退而喜曰:“朕今日為子孫得兩宰相矣。”
神宗尤愛其文,宮中讀之,膳進忘食,稱為天下奇才。二君皆有以知軾,而軾卒
不得大用。一歐陽修先識之,其名遂與之齊,豈非軾之所長不可掩抑者,天下之
至公也,相不相有命焉,嗚呼!軾不得相,又豈非幸歟?或謂:“軾稍自韜戢,
雖不獲柄用,亦當免禍。”雖然,假令軾以是而易其所為,尚得為軾哉?
0
猜你喜歡
第二十回匡趁人高興長安道 牛布衣客死蕪湖關
《儒林外史》&n卷一百四十一 志第九十四
《宋史》 ◎樂十六(鼓吹下) ○高宗卷一 鏡賦
《六朝文絜》 天河漸沒,日輪將起。燕噪吳王,烏君子之心,雨天過睛
《菜根譚》志在林泉,胸懷廊廟
《菜根譚》卷三十八 經部三十八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樂類 沈約稱《樂經》亡於卷一百二十三 子部三十三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雜家類七 △《洞天清錄》卷十一 惡船家計賺假屍銀 狠僕人誤投真命狀
《初刻拍案驚奇》 詩曰:杳杳冥冥地,非非是是天。卷五十三 史部九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雜史類存目二 △《三朝聖乾坤妙趣,本地文章
《菜根譚》卷一百三十八 志第九十一
《宋史》 ◎樂十三(樂章七) ○朝會卷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七
《宋書》 ◎夷蠻 南夷、西南夷,大抵公食大夫禮第九
《儀禮》 公食大夫之禮。使大夫戒,各以其爵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
《元史》 ◎食貨二 ○歲課 山卷二十八 志第四
《明史》 ◎五行一(水) 史志五行,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下)-第二部-第六章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旅附:顏氏家訓序
《顏氏家訓》 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學優才贍,山卷四百七 列傳第一百六十六
《宋史》 ○杜范 楊簡(錢時附) 張虙卷三百七十 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宋史》 ○王友直 李寶 成閔 趙密卷四十五 本紀第四十五
《元史》 ◎順帝八 十七年春正月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