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張稷傳》原文及翻譯

南史

原文:

張稷字公喬,幼有孝性,生母劉無寵,得疾。時稷年十一,侍養衣不解帶,每劇則累夜不寢。及終,哀慟過人,杖而後起。見年輩幼童,輒哽咽泣淚,州里謂之淳孝。長兄瑋善彈箏,稷以劉氏先執此伎,聞瑋為清調,便悲感頓絕,遂終身不聽。
性疏率,朗悟有才略,起家著作佐郎,不拜。父永及嫡母相繼殂,六年廬於墓側。齊永明中,為豫章王嶷主簿,與彭城劉繪俱待以禮,未嘗被呼名,每呼為劉四、張五。以貧求為剡令,略不視事,多為小山游。會山賊唐宇之作亂,稷率部屬保全縣境。所生母劉先葬琅邪黃山,建武中改葬,物資委積。於時雖不拒絕,事畢隨以還之。自幼及長,數十年中,常設劉氏神座。出告反面,如事生焉。
永元末,為侍中,宿衛宮城。梁武師至,兼衛尉①江淹出奔,稷兼衛尉卿,都督城內諸軍事,無恙。時東昏②yin6*虐,北徐州刺史王珍國使直閣③張齊行弒於含德殿。稷乃召右僕射王亮等列坐殿前西鐘下,且遣博士范雲等詣武帝,告之以事。
梁朝初,為散騎常侍,中書令。及上即位,封領軍將軍。武帝嘗于樂壽殿內宴,稷醉後言多怨辭形於色。帝時亦酣,謂曰:“卿兄殺郡守,弟殺其君,袖提帝首,衣染天血,如卿兄弟,有何名稱?”稷曰:“臣兄弟無名稱,至於陛下則不得言無勛。東昏暴虐,帝率義師來伐,臣與之。”帝捋其須曰:“張公可畏。”中丞陸杲彈稷云:“領軍張稷,門無忠貞,官必險達,殺君害主,以為常。”帝留其表,竟不問。
累遷尚書左僕射。帝將幸稷宅,以盛暑留幸僕射省。舊臨幸供具,皆酬太官饌直。帝以稷清貧,手詔不受。宋時孝武帝經造張永,至稷三世,並降萬乘,論者榮之。
稷性明烈,善與人交,歷官無畜聚,奉祿皆頒之親故,家無餘財。為吳興太守,下車存問遺老,引其子孫置之右職,政稱寬恕。初去郡就僕射征,道由吳,鄉人候稷者滿水陸。稷單裝徑還都下,人莫之識,其率素④如此。(《南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一編者有改動)

譯文/翻譯:

張稷字公喬,幼年時就有孝順的品德。他的生母劉氏不受寵愛,得了疾病。當時張稷十一歲,侍養母親衣不解帶,每當母親病情加重時,則一連幾夜不睡。母親去世以後,他哀傷過度,拄著拐杖才能起來。見了年輩相同的幼童,就哽咽流淚,州里的人們稱他是淳孝。長兄張瑋善於彈箏,張稷因為母親劉氏曾經先會這一藝術,所以聽見張瑋彈奏《清調》,便覺得悲傷欲絕,於是便終身不再聽它。
他性格隨便,開朗聰悟而有才略,起家為官先任著作佐郎,沒有上任。父親張永和嫡母丘氏相繼去世,六年中一直住在墓旁的房內守喪。齊朝永明年間(483~493),擔任豫章王嶷的主簿,和彭城的劉繪都受到禮待,不曾被呼叫名字,常常被稱呼為劉四、張五。因為家貧,請求做剡縣令,平時不問政務,常常進行小山漫遊。正遇上山賊唐宇之作亂,張稷率領部下保全了縣境。生母劉氏先是臨時安葬在琅邪黃山,建武年間舉行改葬,別人資助的物品堆積很多。當時雖然沒有拒絕,事後又隨之歸還了他們。從幼年到成年,幾十年中,常年設著劉氏的神位。外出相告,回來面見,如同事奉活人。
永元末年,擔任侍中,守衛宮城。梁武帝的軍隊開到,兼衛尉江淹出逃,張稷兼衛尉卿,都督城內諸軍事,平安無事。當時東昏侯荒淫暴虐,北徐州刺史王珍國便派直閣張齊行刺於含德殿。張稷於是召右僕射王亮等人列坐在殿前西面的大鐘下面,並且派博士范雲等人,前往見武帝,把這件事情告訴給武帝。
梁朝初年,他擔任散騎常侍、中書令。皇上即位後,封為領軍將軍。武帝曾在樂壽殿內設宴,張稷在酒醉後話多,怨忿的言辭流露在外。武帝當時也喝得很多,對他說:“你的哥哥殺死郡守,弟弟殺死君王,袖中提著皇帝的頭顱,衣服染有天子的鮮血,像卿家兄弟,有什麼名聲值得稱道?”張稷說:“我們兄弟是沒有什麼名聲值得稱道,但對陛下您而言,則不能說我們沒有功勳。東昏侯暴虐,您也親率義師來討伐,也有臣的參與啊。”武帝捋著鬍鬚說:“張公實在可畏!”中丞陸杲彈劾張稷說:“領軍張稷,家風缺少忠貞,做官必求顯達,殺君害主,成為常事。”武帝把奏表留在宮中,最終也沒過問。
幾次升遷,擔任了尚書左僕射。武帝將要到張稷住宅中去,因為正在盛暑,留在了僕射府衙。舊時迎待皇上所用的器物,都要交給宮官作為飯資。武帝因為張稷清貧,手寫詔令不讓宮官接受。南朝宋時,孝武帝就曾順路到過張永家,到張稷已經接連三代都有皇帝光臨其家,當時談到此事的人都很替張家感到榮耀
張稷性情明達剛烈,善於與人結交,歷來做官都沒有積蓄,薪俸都送給了親友,家中沒有多餘的錢財。做吳興太守時,剛到任就去訪問遺老,任用他們的子孫擔任高級職務,政治以寬恕而被稱道。當初離開郡里而接受做僕射的徵召,路經吳地,鄉里迎候張稷的人布滿水中和陸地。張稷裝束簡單地直接回到都城,人們都未曾認出他,他樸素就像這樣。
《南史·張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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