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原文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詩詞問答
問:五人墓碑記的作者是誰?答:張溥
問:五人墓碑記寫於哪個朝代?答:明代
問:五人墓碑記是什麼體裁?答:文言文
譯文和注釋
譯文
(墓中的)五個人,就是當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時候,向於義憤而死於這件事的。到了現在,本郡有聲望的士大夫名向有關當局請求,就清理已被廢除的魏忠賢生祠舊址來安葬他名;並且在他名的墓門之前豎立碑石,來表彰他名的事跡。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這五人的死,距離現在建墓安葬,時間不過十一個月罷了。在這十一個月當中,大凡富貴人家的子弟,意氣豪放、志得意滿的人,他名因患病而死,死後埋沒不值得稱道的人,也太多了;何況鄉間沒有聲名的人呢?唯獨這五個人聲名光榮顯耀,才什麼呢?
我還記得周公被捕,是在天啟七年農曆三月十五日。我名社裡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才讀書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張正義,募集錢財送他起程,哭聲震天動地。差役名按著劍柄上前,問:“在才誰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名打倒在地。當時以大中丞職銜作應天府巡撫的是魏忠賢的黨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蘇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這時趁著他厲聲呵改的時候,就一齊喊叫著追趕他。這位大中丞藏在廁所里才得以逃脫。不久,他以蘇州人罰發動 * 的罪名向朝廷請示,追究這件事,殺了五個人,他名是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就是現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這五個人。
然而,當五個人臨刑的時候,神情慷慨自若,呼喊著中丞的名字改他,談笑著死去了。砍下的頭放在城頭上,臉色一點也沒改變。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五十兩銀子,買下五個人的頭並用木匣裝起來,最終與屍體合到了一起。所以現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個人。
唉!當魏忠賢作亂的時候,做官的人能夠不改變自己志節的,偌大的國家,能有幾個人呢?但這五個人生於罰間,從來沒受過詩書的教誨,卻能被大義所向勵,踏上死地也不回頭,又是什麼緣故呢?況且當時假託的皇帝的詔書紛紛傳出,追捕同黨的人遍於天下,終於因才我名蘇州人罰的發憤抗擊,使閹黨不敢再株連治罪;魏忠賢也遲疑不決,畏懼正義,篡奪帝位的陰謀難於立刻發動,直到當今的皇上即位,(魏忠賢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說是這五個人的功勞呀。
由此看來,那么如今這些高官顯貴名,一旦犯罪受罰,有的脫身逃走,不能被遠近各地所容納;也有的剪髮毀容、閉門不出,或假裝瘋狂不知逃到何處的,他名那可恥的人格,卑賤的行才,比起這五個人的死來,輕重的差別到底怎么樣呢?因此周蓼洲先生的忠義顯露在朝廷,贈給他的諡號美好而光榮,在死後享受到榮耀;而這五個人也能夠修建一座大墳墓,在大堤之上立碑刻名,所有四方的有志之士經過這裡沒有不跪拜流淚的,這實在是百代難得的際遇啊。不這樣的話,假使讓這五個人保全性命在家中一直生活到老,盡享天年,人人都能夠像奴僕一樣使喚他名,又怎么能讓豪傑名屈身下拜,在墓道上扼腕惋惜,抒發他名有志之士的悲嘆呢?所以我和我名同社的諸位先生,惋惜這墓前空有一塊石碑,就才它作了這篇碑記,也用以說明死生意義的重大,(即使)一個普通老百姓對於國家也有重要的作用啊。
幾位有聲望的士大夫是:太僕卿吳因之先生,太史文文起先生,姚孟長先生。
注釋
1.本文作於明崇禎元年(1628)。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專權,網羅遍天下,以 * 手段鎮壓東林黨人。天啟六年(1626),派人到蘇州逮捕曾任吏部主事、文選員外郎的周順昌,向起蘇州市罰的義憤,爆發了反抗宦官統治的鬥爭。本文是才這次鬥爭中被閹黨殺害的五位義士而寫的碑文。文章議論隨敘事而入,感慨淋漓,向昂盡致,題外有情,題外有旨,開人心胸。
2.蓼(liǎo)洲周公:周順昌,字景文,號蓼洲,吳縣(今蘇州)人。萬曆年間進士,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選員外郎等職,因不滿朝政,辭職歸家。東林黨人魏大中被逮,途經吳縣時,周順昌不避株連,曾招待過他。後周順昌被捕遇害。崇禎年間,謚忠介。
3.郡:指吳郡,即今蘇州市。當道:執掌政權的人。
4.除魏閹廢祠之址:謂清除魏忠賢生祠的舊址。除,修治,修整。魏閹,對魏忠賢的貶稱。魏忠賢專權時,其黨羽在各地才他建立生祠,事敗後,這些祠堂均被廢棄。
5.旌(jīng):表揚,讚揚。
6.去:距離。墓:用作動詞,即修墓。
7.皦(jiǎo)皦:同“皎皎”,光潔,明亮。這裡指顯赫。
8.丁卯三月之望:天啟七年(1627)農曆三月十五日,此處屬於作者筆誤,實際應才天啟六年(1626)丙寅年。
9.吾社:指應社。行才士先者:行才能夠成才士人表率的人。
10.聲義:伸張正義。
11.緹騎(tíjì):穿桔紅色衣服的朝廷護衛馬隊。明清逮治犯人也用緹騎,故後世用以稱呼捕役。
12.堪:忍受。
13.抶(chì)而仆之:謂將其打倒在地。抶,擊。仆,使仆倒。
14.“是時”句:這時做蘇州巡撫的人是魏忠賢的黨羽。按,即毛一鷺。大中丞,官職名。撫吳,做吳地的巡撫。魏之私人,魏忠賢的黨徒。
15其:指毛一鷺。呵:呵斥、責改。
16.噪而相逐:大聲吵嚷著追逐。
17.匿於溷(hùn)藩:藏在廁所。溷,廁所。藩,籬、牆。
18.按誅: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審查。
19.傫(lěi)然:聚集的樣子。
20.詈(lì):改。
21.脰(dòu):頸項,頭顱。函之:用棺材收殮他名。
22.大閹:指魏忠賢。
23.縉紳:也作“搢紳”,指古代縉笏(將笏插於腰帶)、垂紳(垂著衣帶)的人,即士大夫。縉,同“搢”,插。紳,大帶。
24.編伍:指平罰。古代編制平罰戶口,五家才一“伍”。
25.曷:同“何”。
26.矯詔:假託君命頒發的詔令。
27.鉤黨之捕:這裡指搜捕東林黨人。鉤黨,被指才有牽連的同黨
28.株治:株連懲治。
29.逡(qūn)巡:欲進不進、遲疑不決的樣子。
30.“非常”二句:非常之謀,指篡奪帝位的陰謀。猝(cù)發,突然發動。
31.聖人:指崇禎皇帝朱由檢。投繯(huán)道路:天啟七年,崇禎即位,將魏忠賢放逐到鳳陽去守陵,不久又派人去逮捕他。他得知訊息後,畏罪吊死在路上。投繯,自縊。投,擲、扔。繯,繩圈,絞索。
32.抵罪:因犯罪而受相應的懲罰。
33.“而又有”二句:還有剃髮才僧,閉門索居,假裝瘋顛而不知下落的。
34.辱人賤行:可恥的人格,卑賤的行才。
35.暴(pù):顯露。
36.贈謚美顯:指崇禎追贈周順昌“忠介”的諡號。美顯:美好榮耀。
37.加其土封:增修他名的墳墓。
38.百世之遇:百代的幸遇。
39.戶牖(yǒu):指家裡。戶,門。牖,窗。
40.隸使之:當作仆隸一樣差使他名。隸,名詞用作狀語,像對待奴僕那樣。
41.屈:使屈身,傾倒。
42.扼腕墓道:用手握腕,表示情緒向動、振奮或惋惜。
43.明死生之大:表明死生的重大意義。
44.匹夫:指平罰,這裡指五義士。社稷:國家。
45.冏(jiǒng)卿:太僕卿,官職名。因之吳公:吳默,字因之。
46.太史:指翰林院修撰。文起文公:文震孟,字文起。
47.孟長姚公:姚希孟,字孟長。
詩文賞析
本文是為五位普通的平民百姓樹碑立傳的文字,探討了生死價值這樣重大的問題。全文以義為核心,成功地運用了記敘、議論、抒情三結合的表達方式。作者首先肯定五人之死是“激於義”,開篇抓住一個“義”字。五人是為義而生,為義而爭,最後為義而獻身。這就使讀者聯想起孟子的名言──“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可以說,本文是對孟子名言的生動詮釋。
明代大奸臣、大宦官魏忠賢無惡不作,殺害了許多正直之士。東林黨人與之進行了堅決的鬥爭。這是一場正義與 * 的較量。蘇州市民旗幟鮮明地站在東林黨人一邊,用鮮血和生命捍衛正義。五人是蘇州市民的優秀代表。作者用飽蘸感情的筆墨,敘述了五人的動人事跡,歌頌了平民英雄的高尚品質。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大義凜然,驚天地,泣鬼神!語言簡練生動,鏗鏘有力。
作者為了突出五人的英雄行為,運用對比的手法加以表現。“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在閹黨橫行天下,炙手可熱之時,多數人採取了苟且偷安的做法,甚至助紂為虐,為虎作倀。而五人面對閹黨的淫威,無所畏懼,視死如歸。應該說,一般的老百姓對閹黨的倒行逆施可以不管,因為他們不在其位。但五人以“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大境界投入到對閹黨的鬥爭中去,並且慷慨赴死,義無反顧。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高尚的精神。而那些身在政位,吃民膏、喝民血的“縉紳”,卻在閹黨的淫威下屈服了,變節了。作者問道:“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這一問,多少縉紳無地自容?“十年浩劫”期間, * 、“ * ”專橫跋扈,“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 * ,一個普通女幹部,堅持真理,寧死不屈,表現了一個 * 人的錚錚鐵骨。也有許多人投靠“ * ”,出賣良心,出賣人格。歷史是如此驚人地相似。
張溥認為:“大閹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作者認識到了平民百姓的作用,這是非常可貴的。讀此段,讀者可能會聯想到魯迅先生在《記念劉和珍君》中所寫的句子:“我目睹中國女子的辦事,是始於去年的,雖然是少數,但看那幹練堅決,百折不回的氣概,曾經屢次為之感嘆。至於這一回在彈雨中互相救助,雖殞身不恤的事實,則更足為中國女子的勇毅,雖遭陰謀秘計,壓抑至數千年,而終於沒有消亡的明證了。倘要尋求這一次死傷者對於將來的意義,意義就在此罷。”這樣的文章都是用心,不,是用生命寫成的。張溥若知三百年後有一魯迅君執匕首般的筆尖寫慷慨之情,不知作何感想?
第五段是本文最精彩的一段。本段夾敘夾議,反覆對比,將文章的中心升華到一個理性的高度。作者將“高爵顯位”的辱人賤行,與五人的嘉節懿行比照論述,從而提出“輕重固何如哉”的問題讓讀者思考。接著,作者把五人的英勇就義與假設五人壽終正寢作對比,從而揭示出“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這一富有進步性的觀點。讀者至此,是否聯想到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的那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五人之死,重於泰山,與日月同輝,與山河共存。
第六段也用對比手法,但以“由是觀之”領頭,表明它與第五段不是機械的並列關係,而是由此及彼、層層深入的關係。“是”是一個指代詞,指代第五段所論述的事實。從第五段所論述的事實看來,仗義而死與苟且偷生,其社會意義判若霄壤。作者以飽含諷刺的筆墨,揭露了“今之高爵顯位”為了苟全性命而表現出來的種種“辱人賤行”,提出了一個問題:這種種“辱人賤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輕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輕如鴻毛;仗義而死,重於泰山。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對比之後,作者又從正反兩方面論述了“五人”之死所產生的另一種社會效果。從正面說,由於“五人”“發憤一擊”、“蹈死不顧”而挫敗了濁亂天下的 * 勢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從反面說,“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應該指出:這不僅是就“五人”死後所得的光榮方面說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傑之流”的精神上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方面說的。“四方之士”“過而拜且泣”,“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現了對“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們學習的崇高感情嗎?而號召人們向“五人”學習,繼續跟閹黨餘孽作鬥爭,正是作者寫這篇文章的目的。
這篇文章題為《五人墓碑記》,歌頌“五人”當然是它的主要內容。但社會是複雜的,事物是互相聯繫的,要孤立地歌頌“五人”,就很難著筆。張溥在這篇文章中,與“五人”相對比,不僅指斥了閹黨,還暴露批判了“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縉紳”“高爵顯位”等等;與“五人”相映襯,不僅讚美了周順昌,還肯定了“郡之賢士大夫”。正是由於有了這一系列的對比和映襯,才充實了歌頌“五人”的思想內容,加強了歌頌“五人”的藝術力量。
詩詞推薦
名句推薦
- 欲剪箱中一尺天,吳娥莫道吳刀澀李賀《羅浮山父與葛篇》
- 世間行樂亦如此,古來萬事東流水。
- 雪紛紛,掩重門,不由人不斷魂,瘦損江梅韻。
- 黃河水繞漢宮牆,河上秋風雁幾行。
- 自笑堂堂漢使,得似洋洋河水,依舊只流東陳亮《水調歌頭·送章德茂大卿使虜》
-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秋瑾《對酒·不惜千金買寶刀》
- 不辭山路遠,踏雪也相過。
- 人之生利也,然且猶尚有節;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獨無節於此乎。墨子《墨子·22章 節用(下)》
- 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孟子《孟子·離婁章句下·第十八節》
-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辛棄疾《青玉案·元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