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曄治鄂州》原文及翻譯

馮夢龍

原文: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出囚坐庭中,出其桎梏而飲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動惶顧。公曰sha6*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此汝殺之明驗也!”囚涕泣服罪。 
(出自馮夢龍《智囊全集·察智部》) 

譯文/翻譯:

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時,有州里百姓因為爭奪船隻互相毆打致死的,案子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食物。吃完後,全慰問(一遍)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大廳上,留下的人惶恐不安而四處望。歐陽曄說:“sha6*人的是你!”這個人不承認,(歐陽曄)說:“我觀察吃飯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如今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胸部,這就是你sha6*人的明證。”這個人哭著認罪。 
《歐陽曄治鄂州》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

《歐陽曄治鄂州》原文及翻譯0
《歐陽曄治鄂州》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