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鼐《夏縣知縣新城魯君墓志銘並序》原文及翻譯

姚鼐

原文:

君諱九皋,字絮非,建昌府新城魯氏也。大父諱寧,康熙庚午科舉人,為內閣中書,考諱淮,歲貢生,為廬陵縣學訓導。 
君為人敦行誼,謹於規矩,而工為文。人觀其言動恭飭有禮,而知其學之邃;讀其文沖夷和易而有體,亦知其必為君子也。嘗逾嶺至建寧,謁朱梅崖,而受其為古文之法。於四方學者苟有聞,君必虛心就而求益。雖以鼐之陋,君嘗渡江至懷寧,見鼐而有問焉。君古文雖本梅崖,而自傅以已之所得,持論尤中正。里居授其學於子弟及鄉之雋才,又授於其甥陳用光,且使用光見鼐。蓋新城數年中古文之學日盛矣,其源自君也。其為科舉之文,不徇俗好,自以古文之法,推而用之。或以為不利場屋,君曰:“得失,命也。” 
君竟以乾隆庚寅科得鄉舉,辛卯恩科成進士。歸居十餘年,奉養祖母及父,因益力為學,而因事設方,以利其宗族閭里,雖貧而必致其財,雖勞而必致其力。逮終養,乃出就官。是時鼐聞,寓書諫君,謂:“今時縣令難為,而君儒者,違其材而用之,殆不可。”然君竟謁選,得山西夏縣。縣當驛道,又時值後藏①中用兵,使驛往來日不絕。縣舊分二十餘里②,里以次出錢供役,謂之里差,吏因為利,民致大困。君自持既廉,又減其役之得已者,而重禁侵蠹,民大便之,而樂為役。君顧嘆曰:“吾不能盡去里差,是吾恨也!”其見民,煦煦然告以義理所當從及去,不作長官威厲之狀,民亦欣然聽其教。於是縣號為治,上吏亦絕重君矣。鼐聞,乃自咎前者知君之淺,固不能盡君才也。然君亦以積勞致疾,在縣凡兩期,以乾隆五十九年三月卒於官,年六十三。 
某年月日,嗣光及君甥用光,皆以書來乞鼐銘。銘曰: 孰謂儒者不可以理繁庶?孰謂學古不可為今世語?美哉魯君!其行企矩,其文蹈雅。卒置德在夏,而士興其庭宇。其生也有令譽,其亡也有傳緒,其葬也於是野。 
(選自《姚鼐文選》,有刪節) 
【注】①後藏:西藏舊分四部:康、衛、藏、阿里。清代康與衛並稱前藏,藏與阿里合稱後藏。②里:指居民居住的單位。一里,周代為二十五家,後世所居家數不一。 

譯文/翻譯:

君名叫九皋,字絮非,是建昌府新城魯家人。祖父名寧,康熙庚午年間的舉人,擔任內閣中書。父親名淮,是當年的貢生,後來成為廬陵縣學官。 
君為人注重品行道義,重視準則,而且擅長寫文章。人們觀察魯九皋的言行恭敬謹慎有禮節,就知道他的學識精深;讀他的文章,淡泊平穩而有章法,也就知道他一定是君子。魯九皋曾經越過山嶺到建寧縣,拜謁朱梅崖,學習其寫古文的方法。天下如果是有名聲的學者,他一定會虛心前往而求得長進。即使像我這樣淺薄的人,他也曾渡江到懷寧,拜見我向我請教。他的古文雖然師從朱梅崖,但卻把自己的心得加入,他提出的主張尤其公正。他居鄉期間,把平生所學教授給族中年輕後輩和鄉里才智出眾的人,又教授給外甥陳用光,並且讓陳用光前來拜訪我。新城在數年間古文之學日益興盛,大概是因為魯九皋吧。他寫作科舉文章,不屈從世俗的愛好,他把古文之法,推廣開來讓更多人採用。有人認為這不利於科舉考試,他說:“得失,本就是命中注定。” 
魯九皋最終在乾隆庚寅年間考中舉人,在辛卯年間的恩科中考中進士。歸鄉十多年,侍奉贍養祖母和父親,就更加致力於學問,而且能從事情的實際情況出發而採取不同的方法,來使親族鄉里百姓獲利,即使他自己貧窮也一定要獻出自己的財物,即使他自己很辛勞也一定要獻出自己的力量。等到為祖母和父親送終,才出仕做官。當時我聽到訊息,就寄信規勸他,說:“現在做縣令很難有所作為,而且您是儒者,委屈自己的才能而用(做官),大概不合適。”然而他竟然去吏部請求應選官職,得到山西夏縣縣令的職位。夏縣正處於驛道,當時又正值朝廷對後藏用兵,為朝廷送信的人來往每日不絕。夏縣以前分二十多里,縣中各里按照次序出錢出力,這就是里差。官吏通過各項徭役獲得利益,卻導致百姓處境很艱難。魯九皋自己保持廉潔的操守,又減去那些可以停止的徭役,而且嚴厲制止侵貪掠奪,百姓得到許多好處,因而樂意承擔徭役。他卻還感嘆說:“我不能完全撤除各里的徭役,這是我的遺憾啊!”他見百姓時,總是和藹可親地用道理教導他們何去何從,從不表現出官吏威嚴的樣子,百姓也很樂意聽他教導。因此夏縣就稱為安定之縣,上級官吏也非常看重他。我聽說後,就責備自己之前了解他太少了,原來沒有能完全了解他的才學啊。然而他也因此積勞成疾,在夏縣共任職兩期,在乾隆五十九年三月死於任上,年六十三。 
某年某月,魯九皋的兒子魯嗣光和外甥陳用光,都寫信給我請求我為魯九皋寫銘文。銘文是:誰說儒者不能治理繁雜尋常的事務?誰說學習古文不能寫作時文?魯九皋是多么美好的人啊!他的行為總是希望合乎規矩。他的文章立足於典雅。最後在夏縣建立了功德,而士人得以興起於門下。他生前就有美好的聲譽,他死後也有繼承其事業的人,他被安葬在這片土地。 
姚鼐《夏縣知縣新城魯君墓志銘並序》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

姚鼐《夏縣知縣新城魯君墓志銘並序》原文及翻譯0
姚鼐《夏縣知縣新城魯君墓志銘並序》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