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昌,字賁遠,撫州臨川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聶昌,字賁遠,撫州臨川人。始繇太學上舍釋褐,為相州教授。因蔡攸薦,召除秘書郎,擢右司員外郎。 時三省大吏階官視卿監者,立都司上,昌以名分未正,極論之。詔自今至朝請大夫止。以直龍圖閣為湖南轉運使,還為太府卿、戶部侍郎,改開封尹,復為戶部。昌本厚王黼,既而從蔡京,為黼所中,罷知德安府。又以鄉人訟,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安置衡州。
欽宗立,吳敏用事,以昌猛厲逕行為可助己,自散地授顯謨閣直學士、知開德府,道拜兵部侍郎,進戶部尚書,領開封府。昌遇事奮然不顧,敢誅殺。敏度不為用,始憚之,引唐恪、徐處仁共政,獨遺昌。
李綱之罷,太學生陳東及士庶十餘萬人,撾鼓伏闕下,經日不退,遇內侍輒殺之,府尹王時雍麾之不去。帝顧昌俾出諭旨,即相率聽命。王時雍欲置東等獄,昌力言不可,乃止。
昌再尹京,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人不奠居。昌悉彈治zheng6*法,而縱博弈不之問,或謂令所禁,昌曰:“姑從所嗜,以懈其謀,是正所以禁其為非爾。”昌舊名山,至是,帝謂其有周昌抗節之義,乃命之曰“昌”。
會金人再議和,割兩河,須大臣 報聘。詔耿南仲及昌往,昌言:“兩河之人忠議勇勁,萬一不從,必為所執,死不瞑目矣。儻和議不遂,臣當分遣官屬,促勤王之師入衛。”許之。行次永安,與金將黏罕遇,其從者稱閤門舍人,止昌徹傘,令用榜子贊名引見,昌不可,爭辨移時,卒以客禮見。昌往河東,至絳,絳人閉壁拒之。昌持詔抵城下,縋而登。州鈐轄趙子清麾眾害昌,抉其目而臠之,年四十九。建炎四年,始贈觀文殿大學士,謚曰忠愍。(選自《宋史•聶昌傳》,有刪改)
4. 文中畫波浪線的部分,斷句最恰當的一項是( )
A.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
B.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
C.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
D.惡少年怙亂/晝為盜/入官民家/攘金帛且去/輒自縛黨中/三兩輩聲言擒盜/持仗部走委巷/乃釋縛/分所掠而去
5. 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A.“釋褐”指脫去平民穿著的粗布衣服,換上官員服飾,比喻開始進入仕途。
B.“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宋代在中央和地方的學校開始設教授,自此之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C.“顯謨閣直學士”,宋官名, 用以加文學之士,備顧問,與論議,以示尊崇;是一種實銜,更是一種榮譽稱號。
D.“謚”是古人死後依其生前行跡而為之所立的稱號,有褒揚性的美謚、憐惜性的平謚、貶義性的惡謚三種。
6. 下列對原文的理解與分析不正 確的一項是( )
A.當時三省大員官階與卿、監相同的人,都站在都司的上面,聶昌認為名分不正,極力爭論。詔令從今以後立於都司之上者到朝請大夫為止。
B.聶昌本來與王黼感情很好,後來隨從蔡京,因被王黼看重,罷去前職任德安知府;後又因為與同鄉人發爭訴訟,被貶為崇信軍節度副使。
C.李綱被罷免後,太學生陳東及士大夫、庶民百姓十幾萬人,在皇宮外面跪伏著,整日不退,府尹王時雍沒能力趕走人群。
D.聶昌前往河東,到了絳城,絳城人閉城拒其入內,於是聶昌手持詔令到了城下,用繩索攀登上城,最後被士兵殺死,並挖出他的眼睛切成碎塊。
7. 翻譯文中畫線的句子。(10分)
(1)敏度不為用,始憚之,引唐恪、徐處仁共政,獨遺昌。(5分)
(2)或謂令所禁,昌曰:“姑從所嗜,以懈其謀,是正所以禁其為非爾。”(5分)
【答案】
4.B根據有關的標記就可以斷出來,“惡少年、官民家、金帛”這幾個名詞不是作主語就是作賓語,根據前後語境,“晝為盜”應該放一起,排除A、C;“且”句首一個標誌詞,前面段,所以選B。
5.C結合語境“自散地授顯謨閣直學士、知開德府”可知,顯謨閣直學士是“一種虛銜”的意思,而非“實銜”,故選C項。
6.B“因被王黼看重”錯,不是“看重”,而是“中傷”。
7.(1)吳敏料想聶昌不為自己所用,開始忌憚他,薦引唐恪、徐處仁等人共同執政,只不用聶昌。
(2)有人認為這是官府應禁止的,聶昌說:“姑且隨他們的愛好,來減弱他們謀亂,這正是用來禁止他們為非作歹的辦法啊。”
參考譯文
聶昌,字賁遠,撫州臨川人。由太學上捨身份開始做官,任相州教授。 因為蔡攸的推薦,被授命為秘書郎,提升為右司員外郎。當時三省大員官階與卿、監相同的人,都站在都司的上面,聶昌認為名分不正,極力爭論。詔令從今以後立於都司之上者到朝請大夫為止。以直龍圖閣身份任湖南轉運使,回到京師任太府卿、戶部侍郎,改任開封尹,又重任戶部侍郎。聶昌本來與王黼感情很好,後來隨從蔡京,被王黼中傷,罷去前職任德安知府。又因為與同鄉人發爭訴訟,被貶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安置在衡州。
欽宗即位後,吳敏執政,認為聶昌行事猛厲有助於自己,在他閒居時任命他為顯謨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在上任途中任命他為兵部侍郎,升任戶部尚書,兼任知開封府。聶昌遇 事奮然不顧,敢於誅殺。吳敏料想聶昌不為自己所用,開始忌憚他,薦引唐恪、徐處仁等人共同執政,只不用聶昌。
李綱被罷免,太學生陳東及士大夫、庶民百姓十幾萬人,在皇宮外面跪伏著,整日不退,遇到內侍就殺死,府尹王時雍趕不走人群。皇帝讓聶昌出宮去宣諭旨意,人們相繼聽命。王時雍打算把陳東等人關進牢獄,聶昌 極力堅持不同意,才停止此議。
聶昌再次出任京尹,有些壞少年作亂,白天做強盜,進入官吏百姓家搶金帛,離開時,把兩三個自己同黨綁起來,聲稱捉賊,手持兵器穿街過巷,於是解綁,把掠來的財物分光離去。人民不得安居樂業。聶昌把他們全部zheng6*法,卻放縱du6*博不問,有人認為這是官府應禁止的,聶昌說:“且隨他們的愛好.來減弱他們謀亂. 這正是用來禁止他們為非作歹的辦法啊。”聶昌原名 叫作“聶山”,到這時,皇帝認為他有周昌抗節之義,於是命名他為“昌”。
遇到金人再次議和,割讓兩河,必須由大臣出使報聘。詔令讓耿南仲及聶昌前往,聶昌說:“兩河民眾忠義勇勁,萬一不服從,一定被他們捉拿不放,我是死不瞑目啊。如果和議不成,我就分遣屬官,督促勤王之師入京護衛。”皇帝同意了。走到永安時,與金將粘罕相遇,他的隨從自稱閤門舍人,阻止聶昌相見,命令用牘子贊名相見,聶昌不同意,爭辯多時, 最終以客禮相見。聶昌前往河東,到了絳城,絳城人閉城拒其入內。聶昌手持詔令到了城下,用繩索攀登上城。 絳州兵馬鈐轄趙子清指揮士兵殺害聶昌,並挖出他的眼睛切成碎塊,終年四十九歲。建炎四年(1130),才追贈為觀文殿大學士,諡號為忠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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