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蘇軾列傳》(二)a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曰:
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願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製置三司條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於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者四十餘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宏大,民實驚疑;創法新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於人言。”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網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語人曰“我非獵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而召和氣,則莫若罷條例司。
今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部度五千餘人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陛下遂信其說,即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率意爭言。官司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官吏苟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帑廩,下奪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
自古役人,必用鄉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顧役,而欲措之天下。單丁、女戶,蓋天民之窮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後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不除,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勢有必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謂至矣。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
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於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初,其費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績。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何以異此?臣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故陛下堅執不顧,期於必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倖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輕重矣。故臣願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願陛下急於有功而貪富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聖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則十齣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焉。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齊之以智慧型,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多開驟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之人舉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臣之所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台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然哉?將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畜狗以防盜,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議所與,台諫亦與之;公議所擊,台諫亦擊之。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臣之所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
【譯】當時王安石正推行新法,蘇軾上書論新法不利,說:
我所想說的,三句話而已。請求陛下維繫人心,敦厚風俗,保存法紀。君主所依靠的是人心罷了,正像樹有根,燈有油,魚有水,農夫有田,商人有錢。失去了就會滅亡,這是必然的道理。從古到今,沒有說和順平易和眾人同心而不能安定,剛愎自用而不遇危險的。陛下也知道人們對新法的不滿了。
從祖宗一直以來,管理財政的是三司。現在陛下不把財政交付給三司,無故又創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用六七個青年人,日夜在裡面討論研究,又派出四十多人,分頭出外辦事。那制置三司條例司,是求利的名義;六七個青年人和四十多個派出人員,是求利的工具。開創的聲勢很大,百姓實在驚訝疑慮;創立的法令新奇,差吏都很畏懼疑惑。用皇帝的身份來謀求財利,用天子的宰相來管理財務,人們產生種種議論,萬民議論紛紛,然而朝廷卻置之不顧,還說:“我沒有這事,何必顧慮別人說。”正如拿著魚網到江湖去,對人說“我不是去捕魚”,不如丟掉魚網而人們自然相信。趕著鷹和狗進入山林,對人說“我不是去打獵”,不如放掉鷹和狗而野獸自然安靜。所以我以為要消除讒言而招致和氣,那就不如撤銷制置三司條例司。
現在君臣都日夜忙碌連吃飯的時間都延遲,幾乎一年了,而使國家富裕的功績,還茫然像捕風一樣,只聽說內府拿出幾百萬緡錢,祠部給僧侶度牒五千多人而已。用這些手段作為富國的辦法,誰不能做呢?而所實行的事情,路人都知道其困難。汴河的水很混濁,從有人以來,不用來種稻。現在想建陂池使水變清,一萬頃的稻田,一定要用一千頃的陂池,一年一淤,三年而陂池就滿了。陛下就相信這種說法,即使考察地形,所在之處鑿空,尋求水利,狂妄庸人輕浮,隨意爭相進言。有關部門雖然明了辦法不合適,不敢就此斥退,卻追集當地老少,去看可否實行。如果不是明顯地難於做到,必定姑且興起工役。官吏們暫且順從,真認為是陛下有意興起工程,對上浪費國家財物,對下奪去農民耕作時間。堤壩防線一開,水流離開就有的河道,即使吃了建議者的肉,對百姓又有什麼補益!我不知道朝廷何苦要這樣做呢?
從古以來的役人,一定用鄉間的人。現在聽說江、浙之間,有幾個州僱人代役,而要把這辦法施行於天下。單丁戶、女戶,這是天生百姓中窮苦的人,而陛下首先要役使他們,皇帝擁有四海的財富,竟對這些人不加憐恤!自從楊炎制定兩稅法,原來的租調與庸已經都包括在內了,怎么又想取力役錢?萬一後代不幸有搜刮錢財的臣子,力役錢不去而差役仍舊,以此追查,則必然有要擔當其罪責的人。青苗放錢,以前就禁止。現在陛下開始立為成法,每年都照常執行。雖說不許強迫借款,而幾代之後,暴君和貪官的出現,陛下能保證得了嗎?估計那些願意申請青苗錢的民戶,一定都是孤弱貧窮無法生活的人,用鞭打來催還很急,接著是逃亡,人不回來,就攤派給鄰居和擔保人,這是勢所必然的,將來天下人恨這事,國史記載此事,說“青苗錢從陛下開始”,難道不可惜嗎!而且常平之法,已經極好了。現在要變為青苗法,破壞那一種確立這一種,所損失的更多,虧損官府危害人民,(到那時)即使後悔也來不及了!
從前漢武帝因財力枯竭,用商人桑宏羊的辦法,在貨物賤時買進貴時賣出,叫作均輸。當時商人們都停止來往販賣,盜賊更猖獗,幾乎釀成亂事。孝昭登上帝位後,霍光順應民心取消均輸法,天下歸心,沒有出現亂事。想不到今天桑宏羊此論又興起了。立法之初,所花費的錢財已不少,縱然能稍有收穫,而能徵收的商稅,所受損失必然很多。譬如有人為主人畜牧,用一頭牛換來五隻羊。失去一頭牛,就隱瞞不說;獲得五隻羊,卻指為功勞。現在毀棄常平法而說青苗法的功績,損害商稅而取得均輸的利益,和這個有什麼區別呢?我以為是錯了。議論的人必然說:“百姓樂於見到成功,卻難於開始。”所以陛下不顧輿論堅持這種做法,一定要實行下去。這是戰國時代那些貪功的人,冒險想僥倖成功的說法,不等到事情的成功,而怨恨已經起來了。我希望陛下維繫人心的原因,就在於這裡。
國家存亡的原因,在於道德的深淺,不在於強大和弱小;朝代長短的原因,在於風俗的厚薄,不在於富裕和貧窮。君主如果懂得這些,就會知道事情的輕重。所以我希望陛下崇尚道德而使風俗淳厚,不希望急於有功績而貪求富強。愛惜風俗,像保護元氣一樣。聖人不是不知道嚴厲苛刻的法律可以使民眾齊心,勇敢強悍的人可以成事,忠誠厚道的人過於迂腐,老成的人看似遲鈍。但始終不肯用那些人來代替這些人的原因,是知道那樣做說得少,而所喪失的要多。仁宗執法極為寬大,用人有次序,專求體諒人的過錯,從不輕易變更舊的法規。查考政績,則可以說未必盡善盡美。拿用兵來說,十次出兵九次失敗;拿府庫來說,則僅能開支而沒有剩餘。但恩德在人們心中,風俗是普遍知道禮儀,所以逝世的時候,天下人都歸心於他的仁德。議論的人看到他晚年官吏多數因循苟且,沒有振作,就想用苛察來糾正,用智慧能力來整頓,招來一批新進有勇氣的人,以求一切速成的功效。還沒有收到好處,而澆薄的風俗已經養成。開了很多驟然晉升的門,使人有意外的得益,一小步就可跨上公卿和侍從之臣的地位,使按照常規升遷的人終生難於期望,這樣而想要風俗淳厚,難道能得到嗎?近年來質樸的人越來越少,取巧升進的人越來越多。請陛下哀憐拯救,以簡易作為施政之法,以清淨作為施政之心,而使百姓的道德歸於淳厚。我希望陛下淳厚風俗的原因,就在於這裡。
祖宗任用御史和諫官,從沒有把一個說話的人治罪。即使小小有所責罰,不久就將其超升,允許他們將所聽到的上奏,而不論是涉及什麼官長。說到皇帝,皇上就要端正顏色聽取;有關朝廷,那宰相就得等候處理。御史和諫官自然不一定都賢能,他們所說的也不一定都對。但須要養成他們敢於說話的勇氣,而給予他們大權,難道是徒然的嗎?是要用他們來消除萌生奸臣的危險。現在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有奸臣,當然萬萬沒有這個道理。但養貓是為了消滅老鼠,不可以因為沒有老鼠就養不捉老鼠的貓;養狗是為了防小偷,不可以因為沒有小偷就養不叫的狗。陛下豈能不對上想到祖宗設立這官職的用意,對下為子孫萬代作提防呢?我聽到長老的議論,都說御史諫官所說的,常常是跟隨天下的公議。公議所贊同的,御史諫官也贊同;公議所抨擊的,御史諫官也抨擊。現在輿論沸騰,各種怨恨的話都有,公議所在,也可以知道了。我恐怕從此以後,習慣成了風氣,都為執政大臣私人說話,直到君主被孤立,法紀全被廢除,(到那時)有什麼事情不會出現!我希望陛下保存法紀的原因,就在於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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