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李夢陽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李夢陽,字獻吉,慶陽人。弘治六年舉陝西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
十八年,應詔上書,極論得失。末言:“壽寧侯張鶴齡①招納無賴,罔利zei6*民。”鶴齡奏辨,摘疏中“陛下厚張氏”語,誣夢陽訕母后②為張氏,罪當斬。時皇后有寵,後母金夫人泣訴帝,帝不得已系夢陽錦衣獄。尋宥出,奪俸。金夫人訴不已,帝弗聽。左右知帝護夢陽,請毋重罪,而予杖以泄金夫人憤。帝又弗許,謂尚書劉大夏曰:“若輩欲以杖斃夢陽耳,吾寧殺直臣快左右心乎!”他日,夢陽途遇壽寧侯,詈之,擊以馬棰,墮二齒,壽寧侯不敢校也。
孝宗崩,武宗立,劉瑾等八虎③用事,尚書韓文與其僚語及而泣。夢陽進曰:“公大臣,何泣也?”文曰:“奈何?”曰:“比言官劾群閹,閣臣持其章甚力,公誠率諸大臣伏闕爭,閣臣必應之。去若輩易耳。”文曰:“善”,屬夢陽屬草。會語泄,文等皆逐去。既而瑾摭他事下夢陽獄,將殺之,康海為 說瑾,乃免。
瑾誅,起故官,遷江西提學副使。副使屬總督,夢陽與相抗,總督陳金惡之。會揖巡按御史,夢陽又不往揖,且敕諸生毋謁上官,即謁,長揖毋跪。御史江萬實亦惡夢陽。淮王府校與諸生爭,夢陽笞校。王怒,奏之。詔下總督金行勘,金檄布政使鄭岳勘之。萬實復奏夢陽短,參政吳廷舉亦與夢陽有隙,上疏論其侵官。詔遣大理卿燕忠往鞫,召夢陽,羈廣信獄。諸生萬餘為訟冤,不聽。劾夢陽陵轢④同列,挾制上官,遂以冠帶閒住去。
夢陽既家居,益跅弛⑤負氣,治園池,招賓客,日縱俠少射獵繁台、晉丘間,名震海內。寧王宸濠反誅,御史周宣劾夢陽黨逆,被逮。大學士楊廷和、尚書林俊力救之,削籍。頃之卒,弟子私諡文毅。
(《明史·列傳第一百七十四·李夢陽》,有刪改。)
【注】①張鶴齡:孝宗張皇后弟,時封壽寧侯。②母后:這裡指皇后。③八虎:明正德年間以劉瑾為首的八個太監。④陵轢:欺壓,欺蔑。⑤跅弛:放蕩不循規矩。

譯文/翻譯:

李夢陽,字獻吉,慶陽(今屬陝西)人。弘治六年李夢陽參加陝西鄉試考取第一名,第二年考中進士,授予戶部主事。
弘治十八年,李夢陽受皇帝詔命,進呈奏章,透徹地論述了朝政得失。末了說:“壽寧侯張鶴齡收羅無賴之徒,牟利害民。”張鶴齡上奏辯解,摘出李夢陽奏章中的“陛下厚待張氏”之語,誣陷李夢陽把皇后謗訕為張氏,罪當論斬。當時皇后得寵,皇后之母金夫人向明孝宗哭訴。明孝宗不得已逮捕李夢陽,關押到錦衣衛監獄。不久赦免放出,剝奪俸祿。金夫人仍哭訴不止,明孝宗不聽。左右之人明白,明孝宗保護李夢陽,請求不加重罪,只給予杖責來泄金夫人之憤。明孝宗又不答應,對尚書劉大夏說:“你們想用杖刑擊斃李夢陽罷了,我豈能殺害耿直的大臣快慰左右之心!”有一天,李夢陽在途中碰見張鶴齡,張口臭罵他,用馬鞭抽打他,打落了兩顆牙齒,張鶴齡不敢和李夢陽計較。
孝宗駕崩,明武宗即位,劉瑾等“八虎”當權,尚書韓文與同僚們說起時事就哭了起來。李夢陽說:“公是大臣,為什麼哭?”韓文說:“不哭能怎么辦?”李夢陽說:“近來言官彈劾群閹,閣臣正極力支持他們的奏章,公如果能率領各位大臣拜伏宮闕據力相爭,閣臣必定回響,除去那些人就容易了。”韓文說:“好。”他囑咐李夢陽起草 奏疏。不巧計畫泄露,韓文等被驅逐離職。後來劉瑾借別的事將李夢陽關在獄中,要殺他,康海替他遊說劉瑾,李夢陽才獲免。
劉瑾被殺後,李夢陽官復原職,被調任江西提學副使。副使歸總督管轄,李夢陽卻與總督對抗,總督陳金厭惡他。一起揖見巡按御史,李夢陽又單單不去揖見,並命令學生也不要拜謁上官,即使拜見,只作揖,不跪拜。御史江萬實因此也討厭李夢陽。淮王府的軍校與學生們發生爭執,李夢陽把軍校鞭打一頓。淮王發怒,奏報皇上。帝詔令總督陳金查辦,陳金檄令布政使鄭岳查辦。江萬實又奏報李夢陽的不足之處,參政吳廷舉也與李夢陽有矛盾,便上疏參劾李夢陽冒犯上官。詔令遣大理卿燕忠前來審理,把李夢陽羈押在廣信獄中。萬餘學生替李夢陽訟冤,燕忠不寬恕夢陽。反而彈劾李夢陽欺凌同僚,挾制上司,於是命他穿官服閒居離職。
李夢陽回家閒住以後,更加放縱不羈,桀驁不馴,修治園池,招請賓客,天天與俠豪少年在繁台、晉丘之間縱情射獵,名聲在天下十分響亮。寧王朱宸濠謀反被殺,御史周宣彈劾李夢陽與他結黨謀反,夢陽被逮捕。大學士楊廷和、尚書林俊極力解救,但夢陽仍被革職。不久夢陽去世,他的學生私下裡給他取了一個文毅公的諡號。
《明史·李夢陽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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