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孫飄流記(下)-11(2)


我問他是否知道種植園發展的情況?又問他,在他看來,是否還值得繼續經營下去?倘若我去巴西,要將我應得的部分收回來,是否會有什麼困難?
種植園發展的具體情況他對我說,他實際上也不清楚.可是他知道,我那合股人儘管只享有種植園一半的收入,但已經成了當地的巨富.他又告訴我,現在回憶起來,他曾聽說,僅僅政府收到我所應得的三分之一,每年就達二百葡萄牙金幣以上;好象這部分錢已經撥給了另一個修道院或什麼宗教機構去了.要收回這筆財產,應該是不會成問題的,因為我的合股人還活著,那樣可以證明我的股權,並且,我的名字也在巴西登記在冊.他又告訴我,我那兩位代理人的財產繼承人,都是很公正誠實的人,而且他們都很富有.他相信,我不僅可以得到他們的幫助,領到我的財產,而且,還可以從他們那裡拿到一大筆屬於我的現款.那是在他們父親保管期間我每年的收益.據他記憶,把我收入部分繳公,那距今已有十二年了.
我聽了他的話,心裡感到有些煩惱和不安.我去問那老船長,我既然立了遺囑,指定他,這位葡萄牙籍船長,作為我財產的全權繼承人,請問那兩位代理人又怎么能這樣處理我的財產呢?
他對我說,他確實是我的繼承人.但是,由於關於我的死亡一直無法證實.在沒有獲得我死亡的確切訊息之前,還不能作為我遺囑的執行人.而且,還有一層,這遠隔重洋的事,他也不願意干預.但他又說,他確實曾把我的遺囑向有關部門登記過,而且提出了他的產權要求.如果他能提出我的死亡證明,早已根據財產委託權,接管了我的糖廠,並派目前在巴西的兒子去經營了.
可是,那老人家又說,我告訴你的這事你聽了可能會不大高興.當時,我們都以為你已死了,大家也都是這樣認為,你的合股人和代理人就把你頭六七年的收入交給了我,我也都收下了.但是當時,種植園正在發展,而且需擴充設備,又建立糖廠,又要買奴隸,所以收入就沒有後來的那么多.不過,我一定會把我的收入及花費開一份可靠的賬單給你.
我和這位老朋友又連續談論了好幾天,然後他就把我種植園最初六年的細賬交給了我,上面有我的合股人和兩位代理人的簽字.當 時交出來的都是現貨,像成捆的菸葉,成箱的糖;而且,還有糖廠的一些副產品,像糖蜜酒和糖蜜等東西.我從賬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收入每年都有增加,但正如上面所提到的,由於開頭幾年開支較大,實際收入並不大.儘管如此,老人家還是告訴我,他欠我四百七十塊葡萄牙金幣,除此之外還有六十箱糖和十五大捆菸葉.那些貨物在船隻開往裡斯本的航行當中因失事而全部損失了.那是在我離開巴西十一年以後發生的事.
這位善良的人開始向我訴說他不幸的遭遇,而且還說他是萬不得已,才拿我的錢去彌補損失,在一條新船上搭了一股.但是,我的老朋友,他說,你要用錢的話,錢是有的.等我兒子回來,就可以將錢全都還給你.
說完,他就拿出一隻陳舊的錢袋,接著給了我一百六十個葡萄牙金幣,又把他搭在新船上的四分之一股份和他兒子的四分之一股份一塊開了一張出讓證交給我,作為其餘欠款的擔保.那條船他兒子現在便開到巴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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