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絲(上)-譯本序(2)


哈代共寫了十四部長篇小說,一般認為重要的,除《苔絲》和《裘德》外,尚有《遠離塵囂》(1874).《還鄉》(1878).《卡斯特橋市長》(1886)及《林居人》(1887).這幾部作品,都屬於哈代統稱為性格與環境的小說,除《遠離塵囂》之外,都是以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慘死結尾的人生悲劇.悲劇的過程,也就是性格—人與環境—社會發生種種矛盾.衝突的過程,悲劇的原因,或以性格的因素為主導,或以環境的因素為主導,或是二者互動作用的結果.《遠離塵囂》中的拔示巴.《還鄉》中的游苔莎和姚伯.《卡斯特橋市長》中的亨查德.《裘德》中的裘德和淑.布萊德赫,都象苔絲一樣,是生長於偏僻村鎮中下層社會的普通男女,是受環境—社會摧殘的小人物.人道主義者哈代對他所創造的這些人物,也象對苔絲一樣,始終寄予深切同情;但他往往過分突出這些人物自身性格上的弱點,使之成為他們與社會抗爭必然失敗的關鍵.在這方面,苔絲的形象則獨踞於這群人物之上.她第一次離家謀生時,是一個晶瑩無瑕的少女,她毫無父母那種聯宗認親的虛榮和嫁給闊人的僥倖心理,只希望憑自己的勞動賺錢餬口,彌補家中死去老馬的損失.更加難能可貴的是,她遭辱失身後不僅保持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剛毅,更加富於反抗精神.這不僅是出於污泥而不染,而且是出於污泥而彌潔.苔絲的形象,是哈代塑造的最好典型,也是英國文學寶庫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以普通情理而論,好人受難,總能更多地引起同情,更強地激起義憤.苔絲的不幸,是她所處社會經濟.政治和階級地位使然.象這樣處理和反映人物與社會的關係,通過完美的正面人物形象不可避免的悲劇鞭撻揭露社會,看來正是《苔絲》這部作品在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上較哈代其它作品更勝一籌的主要原因.
苔絲的悲劇,還有其社會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當時那種強固的婦女貞操觀念.哈代在規定苔絲的思想行為當中,始終與這一觀念針鋒相對,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維護這一觀念的社會和基督教教會.按照當時的成見陋習,苔絲失身後,或順水推舟甘當亞雷.德伯的姘婦,或想方設法進而使他們的關係合法化,方為良策,而苔絲卻堅持寧可作令人側目的不正派女人而不作無愛情的結合.當時私生子一般難得公開受洗,苔絲卻大膽代行牧師職責,擅自給她瀕臨死亡的嬰兒施洗(按基督教的說法,一個人生而未受洗禮,死後必下地獄).她第一次逃離亞雷.德伯,從純瑞脊回到家鄉的路上,看到路邊用血紅色書寫的宗教教條訓誡不要犯(jian6*淫),就脫口而出:呸,我不信上帝說過這種話.由此刻到她給嬰兒洗禮,苔絲在思想上對世俗成見陋習和教會已經開始懷疑,儘管此時她還相信有上帝和地獄存在,並未徹底擺脫宗教迷信觀念.隨後,陷淖沾泥的苔絲離群索居,在默默承受身心的創痛之中,思想上那種離經叛道的變化也日益深刻.這正是她與這種成見陋習及其對自己的影響進行長期思想鬥爭的結果.到苔絲第二次離家,與安璣.克萊相愛並決心與之結合,直至她歷盡波折,最後親手殺死亞雷.德伯,與安璣.克萊潛逃,這全部過程清楚地說明,苔絲對世俗成見陋習的態度是從懷疑到否定,直到反抗,最後以自己年輕的生命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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