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遊記-第四卷-05(3)


我對主人閣下說,法律這門科學我幾乎沒有什麼研究,僅有的一點法律知識還是因為有幾次自己的權利受了侵害而去聘請律師得來的,結果請了他們也還是沒有用.再有就是和用了與我同樣的方法的人交談也獲得了些許法律的知識;那些人丟了財產後,感到失望而屈辱,就離開了自己的祖國.儘管如此,我還是要盡我的能力將我知道的全都告訴它.
我說,乾律師這一行的那些人,數量大得幾乎同毛毛蟲相等;他們程度.等級.名目各有不同.因為他們的人數太多,所以幹這一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贏利賺錢,那好處就太少,根本不足以維持大批大批的後繼者體面而闊綽的生活.結果呢,他們發現有必要靠刁滑和姦詐才能獲取正當和誠實的手段所得不到的東西.為了更好地實現這一目標,我們那裡就有那么一幫人,從年輕時起就接受培養,學習怎樣通過搬弄文字將白說成黑.黑說成白這么一種本領;他們怎么說全看你給他們多少錢而定.這幫人狂妄自大,厚顏無恥,卻還贏得民眾的信任,民眾還都依附他們,這樣他們也就以某種方式使民眾變成了他們的奴隸,乾律師這一行的最大一部分收入也就到了他們的手中.這些律師是由所謂能明辨是非的訟棍擔任的(實際是一些混淆是非的人,或者說得更確切一點,是公理的破壞者).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就是運氣不好曾不幸落到乾那一行的一類人手中.我希望主人閣下能理解,我下面要描述的事和我已經訴說的那些傾家蕩產的事,都只和這一部分人有關.因為這些人的手段,我們蒙受了種種不幸,我最好是舉個例子來向主人說明這些人一步步是怎么做的,那樣它就更容易明白那些手段是怎么回事了.
比方說,我的鄰居看中了我的一頭母牛,他就會聘請這么一位律師來證明,牛是他的,該由他把牛從我這兒牽走.由於任何人都不準為自己辯護,那是違反法律的所有規定的,所以我就必須聘請另一位律師來替自己的權利辯護.好,就這樁案子來說,我作為母牛的真正的主人,卻有兩大不利之處.第一,我的律師幾乎從搖籃時代起就一直是為虛假辯護的,現在要他來為正義辯護,他就很不適應;由於違反他的常規,即使他不對我懷有惡意,辯護起來也一定是極不熟練的.第二個不利之處是,我的律師還得謹慎從事,因為那么多人都得靠乾執法這一行活著,速判速決,律師的生意就要減損,這樣即使他不招來法官們的不開心,也肯定會引起同行弟兄的敵意和仇恨.這種情況下,要保住我那頭母牛,我只有兩種辦法.第一是出雙倍的錢將我對手的律師買通,因為他所受的訓練就是那樣,我完全有理由指望他受金錢誘惑背叛他本來的當事人而倒向我一邊.第二種辦法是讓我的律師不要硬堅持說公理在我這邊,要說得好像那母牛就屬於我的對手似的.這種辦法要是作得巧妙,我最終就會贏得有利於我的裁決,這是通過對種種事件的仔細觀察而發現的;在這些律師的籌劃安排下,錯的一方更有機會獲勝,特別是當那指派來裁決財產糾紛以及審判罪犯的人,是經前面提到的那一宗派中的大寵臣或朝廷貴婦推薦,從這一職業中挑選出來的最有學問.最聰明的律師時(我和我朋友的案子就碰到了這種情況),錯的一方就更有機會獲勝了.這幫人因為一輩子都對公正和公道持有強烈的偏見,所以極需搞偏袒.兩面派和壓制的手段;另外,由於年老體弱脾氣壞,到頭來變得又懶又隨便,幾乎完全無力勝任與他這一職業的責任要求相符合的任何工作.如此教養.如此素質的人所作出的裁決,我們完全可以想到是有利於錯誤的一方;這也並不奇怪,那些能把高談闊論.吵吵嚷嚷就當是論理說道的人(只要說得慷慨激昂,洋洋灑灑),可以推斷出誰在那兒使勁地辯護,誰就是論爭的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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