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墨寶堂記》原文及翻譯

蘇軾

原文:

世人之所共嗜者,美飲食,華衣服,好聲色而已。有人焉自以為高而笑之彈琴奕棋蓄古法書圖畫客至出而夸觀之自以為至矣。則又有笑之者,曰:“古之人所以自表見於後世者,以有言語文章也,是惡足好?”而豪傑之士,又相與笑之。以為士當以功名聞於世,若乃施之空言,而不見於行事,此不得已者之所為也。而其所謂功名者,自知效一官,等而上之,至於伊、呂、稷、契之所營,劉、項、湯、武之所爭,極矣。而或者猶未免乎笑曰:“是區區者曾何足言,而許由②辭之以為難,孔丘知之以為博。”由此言之,世之相笑,豈有既乎? 
士方誌於其所欲得,雖小物,有棄軀忘親而馳之者。故有好書而不得其法,則拊心嘔血,幾死而僅存,至於剖冢斫棺而求之。是豈有聲、色、臭味足以移人哉?方其樂之也,雖其口不能自言,而況他人乎!人特以己之不好,笑人之好,則過矣。 
毗陵人張君希元,家世好書,所蓄古今人遺蹟至多,盡刻諸石,築室而藏之,屬余為記。余,蜀人也,蜀之諺曰:“學書者紙費,學醫者人費。”此言雖小,可以喻大。世有好功名者,以其未試之學,而驟出之於政,其費人豈特醫者之比乎?今張君以兼人之能,而位不稱其才,優遊終歲,無所役其心智,則以書自娛。然以余觀之,君豈久閒者,蓄極而通,必將大發之於政。君知政之費人也甚於醫,則願以余之所言者為鑑。 
【注】①此文是蘇軾於熙寧五年(1072年)任杭州通判時,應張希元之請而作。②許由:堯舜時代的賢人。堯帝知其賢德,欲禪讓君位於他,許由堅辭不就。③“則椎心”二句,據韋續《墨藪》載:“魏鍾繇見蔡邕筆法於韋誕,自槌三日,胸盡青,因嘔血。魏世祖以五靈丹救之得活。繇求之,不與。及誕死,繇令人盜掘其墓而得之。” 

譯文/翻譯:

世上的人共同愛好的東西,不外是美味的飲食,華麗的衣服,曼妙的聲色罷了。有一個人,自以為高明,便嘲笑那樣的生活,他彈琴下棋,收藏古代的書法繪畫,有賓客來訪,便拿出來誇耀觀摩,自以為達到了至上的境界。但還是有人嘲笑他說:古代的人所以能夠被後世所知曉,是因為有言語文章流傳下來,琴棋書畫的愛好又有什麼意思?但對於這樣的意見,豪傑志士也還是要嘲笑。他們認為士人應該以不朽的功名知聞於世,那種只說空話,而不能表現在行動上的做法,是不得已才那樣做的。而所謂的功名,從才能只夠擔任一個普通官職,逐級上推,直到伊尹、呂尚、稷、契所經營的國事,劉邦、項羽、商湯、周武所爭奪的大業,也就算到達頂峰了。但這種功名仍然免不了被嘲笑說:這種區區小事哪裡值得一提,許由推辭帝王之位才是難能可貴的,孔子能夠說王霸大業才算是博洽的。由此來看,世上的人互相嘲笑,還會有完嗎? 
當士人正有志於他所想得到的東西時,即使是很小的事物,他也會不顧生命、忘記親人而追求的。因此有的人愛好書法卻又得不到時,就捶胸吐血,奄奄一息,甚至掘開墳墓、鑿開棺材來得到它。這難道是聲色嗅味可以改變人的性格嗎?當他正喜好某物時,即使他自己也無法說出其中的體會,更何況別人呢!人們只因為自己不喜歡,就去嘲笑別人所喜歡的事物,就太過分了。 
毗陵人張希元,家中世代愛好書法,收藏古往今來的墨寶非常豐富,他把這些都刊刻在石頭上,建了一個屋子來珍藏著,並囑咐我寫一篇記文。我是四川人,四川有一句諺語說:“學習書法的人耗費紙張,學習醫術的人耗費人命。”這句話雖然小,但可以用來比喻大事。世上有熱衷於功名的人,將他從未經實踐檢驗的學識,貿然地用在政事上,他對人命的傷害又豈是學醫之人可以比擬的?如今張君有出眾的才能,所處的地位低下卻與其才不相符,終年逍遙,而無處施展他的雄心與智謀,只好通過書法來自我娛悅。但從我的角度來看,張君不是長久閒居的人,蘊蓄到了極點便能融會貫通,一定會在政治上有很大的作為。張君應該知道政治對人的傷害要超過醫術,那么希望將我的話來作為鑑戒。 
蘇軾《墨寶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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