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鄭辰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鄭辰,字文樞,浙江西安人。永樂四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江西安福民告謀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誣狀。福建番客sha6*人,復命辰往,止坐首惡,釋其餘。南京敕建報恩寺,役囚萬人。蜚語言役夫謗訕,恐有變,命辰往驗。無實,無一得罪者。谷庶人謀不軌,復命辰察之,盡得其蹤跡。帝語方賓曰:“是真國家耳目臣矣。”
十六年超遷山西按察使,糾治貪濁不少貸。潞州盜起,有司以叛聞,詔發兵討捕。辰方以事朝京師,奏曰:“民苦徭役而已,請無發兵。”帝然之。還則屏騶從,親入山谷撫諭。盜皆感泣,復為良民。禮部侍郎蔚綬轉粟給山海軍,辰統山西民輦任。民勞,多逋耗,綬令即山海貸償之。展曰:“山西民貧而悍,急之恐生變。不如緩之,使自通有無。”用其言,卒無逋者。丁內艱歸,軍民詣御史乞留。御史以聞,服闋還舊任。
英宗即位,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辰往四川、貴州、雲南,悉奏罷其不職者。雲南布政使周璟居妻喪,繼娶。辰劾其有傷風教,璟坐免。正統二年,奉命振南畿、河南飢。時河堤決,即命辰伺便堡塞。或議自大名開渠,引諸水通衛河,利灌輸。辰言勞民不便,事遂寢。遷兵部左侍郎,與豐城侯李彬轉餉宣府、大同。鎮守都督譚廣撓令,劾之,事以辦。八年得風疾,告歸。明年卒。
鄭辰為人重義輕財。初登進士,產悉讓兄弟。在山西與同僚杜僉事有違言。杜卒,為治喪,資遣其妻子。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四十五》)

譯文/翻譯:

鄭辰,字文樞,浙江西安人。永樂四年(1406)中進士,後被授予監察御史。江西安福的百姓報告有人謀逆,朝廷命鄭辰前往查訪,全部查清誣告的情況。福建外番sha6*人,又命鄭辰前往。鄭辰只將首惡治罪,其他的都釋放了。皇帝下召在南京建報恩寺,役使囚犯上萬人。有流言說役夫誹謗朝廷,恐怕發生變故,朝廷命鄭辰前往調查。謠言不合事實,沒有一人獲罪。谷庶人圖謀不軌,又命鄭辰察訪,鄭辰全部查清了他的情況。皇上對方賓說:“他真是國家耳目之臣啊!”
十六年(1418),他被破格提升為山西按察使,調查懲治貪污者,沒有絲毫寬恕。潞州盜賊興起,有關官員上報說有反叛,朝廷下令發兵去討伐。鄭辰正因為有事回京師朝見,上奏說:“這是百姓苦於徭役而已,請不要發兵。”皇上認為他說的對。他回去時則屏去騎馬的侍從,親自入山谷中進行安撫曉喻。盜賊都感動而泣,重做良民。禮部侍郎蔚綬轉運糧食給山海關駐軍,鄭辰統領山西百姓用車運糧,完成差役。百姓很辛苦,多有拖欠和損耗,蔚綬命令就在山海關借貸償還。鄭辰說:“山西百姓貧窮而且兇悍,逼急了恐怕會生變。不如先緩一下,讓他們自通有無。”他的意見被採納,終於沒有拖欠的。遭母喪歸家時,軍民都前往御史處乞請把他留下。御史上報朝廷,鄭辰守孝期滿後,回到舊任。
英宗即位後,分派大臣考察天下地方官。鄭辰前往四川、貴州、雲南,全部上奏罷免了不稱職的人。雲南布政使周璟在妻喪期間續娶,鄭辰彈劾他有傷風化,周璟因此事被免職。正統二年(1437),他奉命賑濟南畿、河南饑荒。當時黃河決堤,就命鄭辰趁便修復堤防。
《明史·鄭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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