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升誡子書》原文及翻譯
李應升
原文:
吾直言賈禍,自分一死,以報朝廷,不復與汝相見,故書數言以告汝。汝長成之日,佩為韋弦②,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長官舍,祖父母拱璧視汝,內外親戚,以貴公子待汝。衣鮮食甘,嗔喜任意,嬌養既慣,不肯服布舊之衣,不肯食粗糲之食。若長而弗改,必至窮餓。此宜儉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習見遊宦赫奕,未見吾童生秀才時,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艱難支持之日也;又未見吾囚服被逮,及獄中幽囚痛楚之狀也。汝不嘗膽以思,豈復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勢不可凌。此宜謙以全身,二也。
祖父母愛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訓汝汝傲而弗親今吾不測汝代吾為子可不仰體祖父母之心乎至於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親,三也。
吾居官愛名節,未嘗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業,皆祖父母勤苦積累,且此番銷費大半。吾向有誓願,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畝一粒。汝視伯如父,視寡嬸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負我志。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鮮兄弟,止一庶妹,當待以同胞。倘嫁中等貧家,須與妝田百畝;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當足其衣食,撥與贍田,收租以給之。內外出入,謹其防閒③。此恩義所關,五也。
汝資性不鈍,吾失於教訓,讀書已遲。汝念吾辛苦,勵志勤學,倘有上進之日,即先歸養。若上進無望,須做一讀書秀才,將吾所存諸稿簡籍,好好詮次。此文章一脈,六也。
吾苦生不得盡養。他日伺祖父母千百歲後,葬我於墓側,不得遠離。
【注】①李應升(1593年-1626年),字仲達,號次見。明朝南直隸江陰人。萬曆丙辰進士,官至御史,為東林黨人,敢言直諫,多次上疏彈劾權奸魏忠賢,入獄而死。②韋弦:韋,熟牛皮;弦,弓弦。成語有“韋弦之佩”,意為用來警戒自己的有益的規勸。語出《韓非子•觀行》:“西門豹之性急,故佩韋以緩己;董安於之性緩,故佩弦以自急。”③防閒:防,防水的堤壩;閒,防獸的圈欄。泛指防備和禁阻。
譯文/翻譯:
我因為正直的言論招致災禍,自己料想唯有一死來報效朝廷,不能再和你相見,所以寫幾句話來告誡你。你長大成人的時候,能把這些話當做警戒自己的規勸,也就是我雖死猶生的時候了。
你生長在官府,祖父祖母像看待奇珍異寶(拱璧:一種大型玉璧,徑長尺二,用於祭祀,因須雙手拱執,故名。後比喻極其珍貴的事物)一樣看待你,家族內外的親戚都用對待尊貴公子的方式對待你。你穿著光鮮的衣服,吃著甘美的食物,喜怒任性,嬌生慣養已成習慣,不肯穿布衣舊衣,不肯吃粗茶淡飯。如果長大成人還不能改正,一定會陷入貧窮飢餓的境地。這樣就應該用節儉來珍惜眼前的幸福,這是第一點。
你從小見慣我四處為官顯赫得意的樣子,沒見過我做童生和秀才時低眉順眼謙恭待人的樣子,以及祖父祖母在艱難中支撐家庭時的情景,更沒見過我身穿囚服被捕入獄,以及在監獄中被囚禁時萬分痛苦的情形。你不嘗著苦膽去好好想想這一切,又哪裡算得上是有人心的人呢?做人不能居高臨下,不能仗勢凌駕他人。這樣就應該 用謙恭來保全自身,這是第二點。
祖父祖母疼愛你,你卻因為親近而忘了尊重;你的母親教育你,你卻傲慢而不親近她。現在我遭遇難以預料的災禍,你替代我做兒子,能不恭敬地體會祖父祖母的愛護之心嗎?至於你的母親,她還能依靠什麼人呢?你如果不孝順,上天都要懲罰你了。這樣就應該用孝心來侍奉長輩,這是第三點。
我做官珍惜自己的名聲和節操,不曾貪婪攫取,使自家富裕。現在家中留下的財產,都是祖父祖母勤勞辛苦積累的,況且經歷這次大難,已經花費了大半。我曾有誓願:兄弟三人,財產均分成三份,自己一定不多拿一畝田一粒谷。你要像對父親一樣對待伯父,像對母親一樣對待寡居的嬸嬸,即使有祖父祖母的命令,也絲毫不能多占多要,以致違背我的心愿。這樣就應該以公平之心來繼承家業,這是第四點。
你既然沒有兄弟,只有一個庶出的妹妹,就應該拿同胞妹妹看待她,倘若她嫁到中等或貧窮人家,必須給她一百畝陪嫁田地;至於庶妹的母親,已經侍奉我多年,應當讓她豐衣足食,分給她養老的田地,讓她收取田租來供養生活。家裡家外進進出出,要嚴守規矩。這關係到恩德道義,這是第五 點。
你天資不愚鈍,我教育不夠,你讀書已經很晚。你要念著我辛勤勞苦,激發志氣勤奮學習,假如有考取科舉的一天,就先回 家奉養老人。如果科舉沒有希望,也要做一個讀書秀才,把我留下的文稿書籍,好好整理。這關係到我們家文章學問一脈相傳,這是第六點。
我深以為苦的是人生在世不能為父母養老送終 。將來等到祖父祖母百年之後,一定把我葬在他們墳墓的旁邊,不能遠離他們。
《李應升誡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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