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張方平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少穎悟絕倫。舉茂材異等,知崑山縣。夏趙元昊且叛,為嫚①書來,規得譴絕以激使其眾。方平請:“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修器,必勝之道也。”時天下全盛,皆謂其論出姑息,決計用兵。方平上《平戎十策》,以為:“入寇巢穴之守必虛,宜卷甲而趨之。”宰相呂夷簡善其策而不果行。夏人寇邊,四路以稟復失事機,劉平等覆師,主帥皆坐譴。
元昊既臣,而與契丹有隙,來請絕其使。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②,失久和之強敵,非計也。宜賜元昊詔,使之審處,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下。如此,於西、北為兩得矣。”時韙其謀。
徙益州。未至,或煽言儂智高在南詔,將入寇,攝守亟調兵築城,日夜不得息,民大驚擾。朝廷聞之,發陝西步騎兵仗,絡繹往戍蜀。詔趣方平行許以便宜從事方平曰此必妄也道遇戍卒皆遣歸他役盡罷適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蜀人遂安。
方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為奏免橫賦四十萬。又建言:“國家都陳留,非若雍、洛有山川足恃,特倚重兵以立國耳。兵恃食,食恃漕運,以汴水為主,利盡南海。天聖已前,歲調民浚之。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役費為功,汴日以塞,是利尺寸而喪丘山也。”乃上十四策,帝稱善,悉如其說行之。
未幾,以工部尚書帥秦州。諜告夏人將壓境,方平料簡③士馬,聲言出塞。巳而寇不至,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不得至,有備故也。倘罪之,後之邊臣,將不敢為先事之備矣。”
王安石弛銅禁,奸民日銷錢為器,錢日耗。方平極論其害,請詰安石:“舉累朝之令典,一旦削除之,其意安在?”帝采其言。
元祐六年,薨,年八十五。
(節選自《宋史·張方平傳》)
【注】①嫚:輕慢。②羌:指西夏,即趙元昊。③料簡:挑選。
譯文/翻譯: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從小聰明過人。被舉薦為優異等次的茂材,任崑山知縣。趙元昊將要反叛,寫來文辭輕慢的書信,意圖讓朝廷譴責他並與他斷絕關係以激怒他的部屬。方平向朝廷請求說:“(應)順從他的意思,讓他沒有發動反叛的藉口,(以此)贏得短暫的時間,在這期間挑選將領,操練士兵,加固城牆,修整器械,(這是)必勝的方法。”當時國力強盛,其他人都認為他的意見是姑息縱容,(最終還是)決定用兵。方平奏上《平戎十策》,認為:“入侵的敵寇其後方巢穴防守一定空虛,應該揮兵直撲那裡。”宰相呂夷簡賞識他的計策但最終沒有實行。夏人入侵邊境,四路人馬因向上回復失去了時機,劉平等軍隊覆沒,各路主帥都獲罪受責。
元昊臣服後,與契丹有嫌隙,來朝請求斷絕與契丹的使者往來。方平說:“(如果這樣做,這是)得到了新近依附的西夏,卻失去了長久和好的強大對手,不是合適的辦法。應該賜詔給元昊,讓他謹慎處理,只要嫌隙早晨消除,那么封冊就在傍晚下達。這樣,對於西、北就能都得到。”當時朝廷肯定了他的計謀。
調任益州知州。還沒到任,有人煽動說儂智高在南詔,將要入侵,代理守丞急忙調兵修築城牆,日夜不得休息,百姓很受驚擾。朝廷聽說後,調發陝西軍隊器械,不斷前往守蜀。又下詔催促方平出發,答應他能斟酌事宜自行處事,方平說:“這一定是謠傳。”路上遇見戍守兵卒,都讓他們回去,其他勞役都停止。(此時)正值上元節張燈,(方平讓)城門三天不關,蜀地百姓才安定下來。
正值西部邊境用兵,兩蜀多有徵調,方平替他們上奏免除額外賦稅四十萬。又建議:“國家在陳留建都,不像雍、洛那樣有山川可以憑恃,只是依靠重兵來立國而已。軍隊依靠糧食,糧食依靠水道運輸,水運以汴水為主,其便利可以直通南海。天聖年間以前,每年徵調百娃疏浚汴水。其後,淺薄虛妄的人爭著把裁減勞役費用作為功勞,汴水日漸堵塞,這是以尺寸的小利為利益卻失去了丘山那樣大的好處。”於是上奏了十四條計策,皇上稱好,都按照他的意見實行了。
不久,張方平以工部尚書的身份做秦州統帥。偵察人員報告夏人將逼近邊境,方平清理檢查兵士戰馬,揚言(發兵)出塞。後來敵寇沒有能夠來,言事者彈劾他輕舉妄動,曾公亮說:“軍隊沒有出塞,怎么叫輕舉妄動 ?敵寇沒有能夠來,(是)有防備的緣故。如果對他治罪,以後的邊境大臣,將不敢做事先的防備了。”
王安石放鬆銅禁,奸民每天銷毀銅錢作為器用,銅錢一天天虧缺。方平極力論述其害,請求責問王安石:“把幾朝的法令典制一下子全部廢除,是什麼用意?”皇帝採用了他的意見。
元祐六年去世,終年八十五歲。
《宋史·張方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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