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論佛骨表》(全)原文及翻譯

韓愈

原文: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維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常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迎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吊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吊。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 豈不快哉! 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譯文/翻譯:

臣某陳說:我認為佛教不過是外國人的一種法術罷了。從後漢時傳入中國,上古時從來沒有。上古時,黃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歲;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歲。那個時候天下太平,百姓安樂長壽,然而中國並沒有佛教。那以後,殷朝的商湯也活了一百歲。商湯的孫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書沒有說他們活了多少年。推斷他們的年齡,大概也都不少於一百歲。周文王享年九十七歲、周武王享年九十三歲,周穆王在位一百年,此時佛法也沒有傳入中國。他們並不是由於信奉佛教才活到這樣的高壽。
漢明帝的時候,中國開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僅僅十八年。明帝以後國家戰亂,皇帝一個接著一個夭折,國運不久長。宋、齊、梁、陳、元魏以來,信奉佛教越來越恭謹虔誠,立國的時間和皇帝的壽命卻更加短暫。只有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的皇帝,他前後三次捨身佛寺做佛僧,他祭祀宗廟,不殺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頓飯,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後來竟被侯景所逼迫,餓死在台城,梁朝也很快滅亡。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禍患。由此看來,佛不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的道理。
本朝高祖皇帝在剛剛接受隋朝天下時,就打算廢除佛教。當時的群臣,不能深刻領會先王的旨意,不能了解從古到今普遍適用的治國措施,無法闡明並推行高祖皇帝神聖英明的主張,以糾正信奉佛法這種社會弊病,廢除佛教這件事於是就停止沒有實行。我對此常常感到遺憾。 我認為睿聖文武的皇帝陛下,您的神聖、英明,幾千年來沒有人比得上。陛下即位的初期,就不準許剃度人當僧尼道士,更不準許創建佛寺道觀,我常以為高祖皇帝消滅佛教的意願,一定會在陛下手中得以實現,現在縱然不能立即實現,怎么可以放縱佛教轉而讓它興盛起來呢?
如今聽說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鳳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則親自登樓觀看,將佛骨抬入宮內,還命令各寺院輪流迎接供奉。我雖然十分愚蠢,也知道陛下一定不是被佛所迷惑,做這樣隆重的道場來敬奉,希望求得幸福吉祥的。不過是由於年成豐足,百姓安居樂業。順應人們的心意,為京城的士人和庶民設定奇異的景觀,以及遊戲玩樂的東西罷了。哪有像您這樣聖明的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靈這種事呢?然而老百姓愚昧無知,容易迷惑難於清醒,如果他們看到陛下這樣做,將會說陛下是真心誠意信奉佛法,都說:“天子是無所不通的,還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樣的人。怎么可以更加吝惜身體、性命而不去獻身為佛徒呢?於是他們就會焚灼頭頂和手指,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捨衣服錢財,從早到晚,輾轉著互相仿效唯恐落在後邊。老少奔波著,丟棄了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和本分。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經過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的肉來奉獻佛陀。傷風敗俗,四方傳為笑談,這可不是小事啊!
佛本來是不開化的外國人,和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樣式不同,嘴裡不講先王留下的合乎禮法的道理,身上不穿先王規定的合乎禮法的衣服,不懂得君臣仁義、父子之情。假如他至今還活著,奉了他的國君的命令,來到我國京城朝拜,陛下容納接待他,不過在宣政殿接見一次,由禮賓院設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賜給他一套衣服,派兵護衛著讓他離開我國境內,不許他迷惑百姓。何況他已經死了很久,枯朽的指骨,是污穢不祥的死屍的殘留部分,怎么可以讓它進入宮廷里!
孔子說:“嚴肅地對待鬼神,但卻離他遠遠的。”古代的諸侯,在他的國家舉行祭弔活動,尚且命令巫師首先用桃枝紮成的苔帚舉行“祓”禮,以消除不祥,這之後才進行祭弔。現在無緣無故地取來朽爛污穢的東西,陛下親臨觀看它,卻不先讓巫師消除邪氣,不用桃枝紮成的苔帚掃除污穢,群臣不說這種做法不對,御吏不指出這種做法的錯誤,我實在感到羞恥。我請求將佛骨交給有關部門,扔進火里水裡,永遠滅絕這個佛僧騙人的根本,斷絕天下人的疑慮,杜絕後代人的迷惑。使天下的人知道大聖人的所作所為,遠遠地超出普通人之上,這豈不是大好事嗎?豈不是十分快樂的事嗎?佛如果真的靈驗,能降下災禍的話,那么,一切的禍殃,都應加在我的身上,老天爺在上面看著,我絕不後悔埋怨。我不勝感激懇切之至,謹奉獻上這個表章讓陛下知聞,我真是誠惶誠恐。
賞析
《論佛骨表》是唐代文學家韓愈的作品,韓愈雖有愛民憂國之心,而且《論佛骨表》,切中肯綮,但所用言辭過於偏激,因而觸怒當朝皇帝,憲宗所言並非毫無道理:“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謂東漢奉佛以後,天子鹹夭促,言何乖剌邪?愈,人臣,狂妄敢爾,固不可赦。”對皇帝的“大不敬”屬於“十惡”重罪,按照唐代律法, “十惡不赦”,應處以死刑。但由於崔群、裴度求情,免除死罪而被貶為潮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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