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何尚之傳》原文及翻譯
宋書
原文:
何尚之,字彥德,廬江灊人也。曾祖準,高尚不應徵辟。祖恢,南康太守。父叔度,恭謹有行業。
尚之少時頗輕薄,好摴蒱①,既長折節蹈道,以操立見稱。十三年,彭城王義康欲以司徒左長史劉斌為丹陽尹,上不許。乃以尚之為尹,立宅南郭外,置玄學,聚生徒。東海徐秀、廬江何曇、黃回、潁川荀子華、太原孫宗昌、王延秀、魯郡孔惠宣,並慕道來游,謂之南學。時左衛將軍范曄任參機密,尚之察其意趣異常,白太祖宜出為廣州,若在內釁成,不得不加以鐵鉞,屢誅大臣,有虧皇化。上曰:“曄事跡未彰便豫相黜斥萬方將謂卿等不能容才以我為信受讒說但使共知如此不憂致大變也。”曄後謀反伏誅,上嘉其先見。國子學建,領國子祭酒。
二十三年,遷尚書右僕射,加散騎常侍。是歲造玄武湖,上欲於湖中立方丈、蓬萊、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諫乃止。時又造華林園,並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諫,宜加休息,上不許,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為勞。”時上行幸,還多侵夕,尚之又表諫曰:“萬乘宜重,尊不可輕,此聖心所鑒,豈假臣啟。輿駕比出,還多冒夜,群情傾側,實有未寧。清道而動,帝王成則,古今深誡,安不忘危。若值汲黯、辛毗,必將犯顏切諫,但臣等碌碌,每存順默耳。伏願少採愚誠,思垂省察,不以人廢,適可以慰四海之望。”亦優詔納之。
大明二年,以為左光祿、開府儀同三司。四年,疾篤,詔遣侍中沈懷文、黃門侍郎王釗問疾。薨於位,時年七十九。
(選自《宋書·列傳二十六》,有刪改)
譯文/翻譯:
何尚之,字彥德,是廬江府淆城縣人。(他的)曾祖何準,品德高尚不應朝廷的徵召,(沒有出仕)。(他的)祖父何恢,曾任南康太守。(他的)父親何叔度,為人恭順謙謹有德行功業。何尚之少年時行事頗為輕浮,還喜歡du6*博,長大之後改變志向走上正道,憑操守為人所稱道。元嘉十三年,彭城王劉義康想任命司徒左萇史劉斌為丹陽尹,皇上不答應。(劉義康)於是就任命何尚之為丹陽尹,(何尚之)在丹陽城南外建造宅院,設定玄學,聚集學生。東海人徐秀,廬江人何曇、黃回,潁川人荀子華,太原人孫宗昌、王延秀,魯郡人孔惠宣,一起(因為)仰慕(丹陽郡興盛的)玄學前來遊學,稱為南學。當時左衛將軍范曄任參機密,何尚之覺察到他的意趣不同尋常,(於是就)稟告太祖應當讓他出京任職廣州,如果(范曄)在京城謀亂事成,不得不對其施加刑罰,(如此)屢次誅殺大臣,對皇上的聖明教化有損害。皇上說:“范曄(謀亂)的事跡還未明顯,就事先罷免他,各地官民就會說你們這些人不能容納人才,認為我聽信讒言。只讓人們都知道這些,不用擔心出現大的譁變。”范曄後來因謀反被殺,皇上讚賞他有先見。國子學建立後,(何尚之)兼任國子祭酒。
元嘉二十三年,(何尚之)調任尚書右僕射,兼任散騎常侍。這一年修造玄武湖,皇上想在湖中建造方丈、蓬萊、瀛洲三座神山,何尚之堅決勸諫,皇上就停止了(計畫)。當時(皇上)又修造華林園,並在盛夏役使人工,何尚之又勸諫,認為應該讓百姓休養生息,皇上不答應,說:“百姓常常自己背朝太陽(勞作),這點(工程)不足以使百姓辛勞。”當時皇上(到赴)巡幸,還經常秉燭夜遊,何尚之又上表勸諫說:“萬乘大國應當自重,尊威不可忽視,這(本應是皇上)聖心明鑑的,哪裡需要用我來說明呢。聖上近來連連出遊,還經常徹夜遊賞,朝廷上下群情反對,實在不能安寧。清理道路再出行,帝王要以此作為出行的準則,(這是)古今(帝王)深深警誡的事,安定的時候不忘記可能會有危險。如果遇上汲黯、辛毗(那樣的忠臣),(也)一定會(不惜)冒犯龍顏極力勸諫,只是我們這些人碌碌無為,常常心存恭順靜默罷了。(我)特別希望(皇上)稍微採納一下我的誠摯的愚見,想著自我省察,不因為我的碌碌無為廢棄(我的真言),才可以寬慰天下人的期望。”(皇上最終)也下詔採納了他的意見並嘉獎他。
大明二年,(皇上)讓他擔任左光祿、開府儀同三司等職位。四年,(何尚之)病重,(皇帝)下詔派遣侍中沈懷文、黃門侍耶王釗探視、慰問。(何尚之)死於任上,當時七十九歲。
《宋書·何尚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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