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歧,建威將軍琰之孫”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傅歧,建威將軍琰之孫。仕梁,兼尚書金部郎。母憂去職,居喪盡禮,服闋後疾廢久之,復除始新令。人有因相毆而死,死家訴郡,郡錄其仇人,考掠備至,終不引咎。郡乃移獄於始新,歧即令脫械,以和言問之,便即首服。法當償死,會冬節至,歧乃放其還家。獄曹掾固爭曰:“古者有此,今不可行。”歧曰:“其若負信,縣令當坐。”竟如期而反。太守深相嘆異,遽以狀聞。歧後去縣,人無老少皆出境拜送,號哭聞數十里。
至都,除廷尉正,入兼中書通事舍人,累遷安西中記室,兼舍人如故。歧美容止,博涉能占對。大同中與魏和親,其使歲中再至,常遣歧接對焉。太清元年,累遷太僕、司農卿、舍人如故。歧在禁省十餘年,參與機事,亞於朱異。
此年冬,貞陽侯蕭明伐彭城,兵敗,囚於魏。三年,明遣使還,述魏欲通和好,敕有司及近臣定議。左衛朱異曰:“邊境且得靜寇息人,於事為便。”議者並然之。歧獨曰:“魏既新得志,何事須和?必是設間,故令貞陽侯遣使,令侯景①自疑,當以貞陽侯易景,景意不安,必圖禍亂。若許通好,政是墮其計中。且彭城去歲喪師,渦陽復新敗退,今使就和,益示國家之弱。和不可許。”異等固執,帝遂從之。及遣使,景果有此疑,遂舉兵入寇,請誅朱異。二月,侯景於闕前通表,乞割江右四州安置部下,當解圍還鎮。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求遣召宣城王出送歧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乃遣石城公大款②送之。及與景盟訖,城中文武喜躍,冀得解圍。歧獨言於眾曰:“賊舉兵為逆,豈有求和?”及景背盟,莫不嘆服。尋有詔,以歧勤勞,封南豐縣侯。固辭不受。宮城失守,岐帶疾出圍,卒於宅。
(節選自《南史·列傳六十·傅琰傳》)
【注】①侯景:東魏舊將,降梁,後又舉兵反梁,史稱“侯景之亂”。 ②大款:隆重盛大的禮節。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 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求遣召∕宣城王出送∕歧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乃遣石城公大款送之∕
B. 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求遣召宣城王出送歧∕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乃遣石城公大款送之∕
C. 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求遣召∕宣城王出送歧∕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乃遣石城公大款送之。
D.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求遣召宣城王出送∕歧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乃遣石城公大款送之∕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服闋”指封建時代官員父母去世後,去官回家守孝三年,喪期滿之稱。
B.“大同”“太清”都是年號,用於紀年,年號不能任意改換,一帝一年號。
C“江右”指長江下游以西的地區,因古代地理“江”特指長江,又以西為右。
D.傅歧被封為南豐縣侯,“縣侯”是“列侯”的一種,有自己的封地。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 傅歧曾經仕途偃蹇。最初在梁擔任官職,兼任尚書金部郎。因母親去世辭去官職,後因疾病被閒置了很久,後被任命為始新縣令。
B.傅歧才能卓異,方法獨特。郡府對在鬥毆中致死人命的罪犯嚴刑審訊,毫無結果;始新縣令傅歧憑自已的能力輕而易舉地讓案子解決了。
C. 傅歧見解獨特,長於辯才。魏國指使敗將蕭明派人回梁國,表明魏國想與梁國通好的願望。梁國眾臣一致主和,傅歧力排眾議並最終說服了皇帝。
D. 傅歧洞察力強,目光高遠。侯景請求宣城王出送,傅歧建議拒絕;訂立城下之盟後,文武大臣以為都城之圍就此解除欣喜不已,傅歧卻看破了侯景的用心。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郡乃移獄於始新,歧即令脫械,以和言問之,便即首服。(5分)
(2)當以貞陽侯易景,景意不安,必圖禍亂。若許通好,政是墮其計中。(5分)
參考答案
4.D
【解析】這句話的意思是侯景乞求朝廷割江右四州安置部下,朝廷下令同意,於是在城西訂立盟約。侯景又請求派人召宣城王出城相送。傅歧堅持認為宣城王肩負著繼承帝位的重大責任,不應該答應他。於是派遣石城公用隆重盛大的禮節送他。其他選項錯在兩個地方,一是“求遣召”是盟約後的另一件事,要斷後。二是“固執”是堅持自己的意見,主語是傅歧,必須斷在一起。
5.B
【解析】年號可以任意改,只要皇帝想改就可以改,古代因發生天災或有重大喜慶之事常改年號,稱“改元”。如漢武帝共用過11個年號,唐高宗14個,武則天13個。
6. C
【解析】“最終說服了皇帝”錯誤。“帝遂從之”是聽從了朱異等人的議和主張。
7.(10分)
【解析】
(1)郡府於是把案子移交始新縣審理,傅歧就讓人解開那人的刑具,用平和的話語審問他,那人就自首服罪了。(大意對給2分;“獄”“械”“首服”譯對各1分)
(2)倘若用貞陽侯交換侯景,侯景就會心意不安,必定圖謀生禍叛亂。如果答應兩國互通友好,正好中了魏國的奸計。(大意對給1分;“當” “意”“通好”“政”譯對各1分,“政”通假,在選修教材《〈陶庵夢憶〉序》學過。)
【參考譯文】
傅歧是建威將軍傅琰的孫子,在梁做官,兼任尚書金部郎。因母親去世辭去官職,為母親守喪極盡禮儀,服喪結束後因憂傷成疾被閒置了很久,(後來)才被授予縣始新令的官職。
有個人在與他人鬥毆中被打死,死者家屬把狀子告到郡府,郡守把他家的仇人收押在案,嚴刑拷打辦法用盡,(但那人)始終不認罪。郡府於是把案子移交始新縣(審理)。傅歧就讓人解開那人的刑具,用平和的話語審問他,那人就立即認罪了。依法處死(讓他)為死者償命,適逢冬至節到,傅歧就放他回家。管理監獄的官吏堅決地制止說:“古代有這樣做的,今天不能這么做。”傅歧說:“如果他違背信約,我這個當縣令的甘願因此獲罪。”那人最終按期返回。太守深為傅歧出眾的膽識而驚嘆,當即將傅歧審理這件案子的情況向上報告。傅歧後來(任職期滿)離開始新縣,全縣的人無論老少都來拜送他出境,號哭之聲傳到數十里之外。
(傅歧)來到京城,朝廷授予他廷尉正的職務,在宮廷中兼任中書通事舍人,多次升遷後擔任安西中記室,像原先那樣仍然兼任中書通事舍人。傅歧相貌舉止優雅大方,涉獵廣博善於應對。大同年間梁國與魏國和親,魏國的使者一年之中兩次出使梁國,梁國常派遣傅歧接待應對魏國的使者。太清元年,多次升遷後擔任太僕,司農卿,舍人之職像原先那樣不變。傅歧在禁省十多年,掌管機要大事,地位僅次於朱異。
這年冬,貞陽侯蕭明討伐彭城,兵敗,被囚禁在魏國。太清三年,蕭明派人回梁國,說魏國願意與梁國互通友好(想以此讓梁國將叛臣侯景交還魏國),朝廷下令讓有司及近臣商議做出定論。左衛朱異說:“(這樣)邊境將能夠得以安靜太平,對我們的事情是有利的。”參與商議的人都認為他說得對。傅歧卻說:“魏國在剛剛得志之後,為什麼要講和?必定是設下離間之計,故意讓貞陽侯派使者來與我們議和,這樣就使侯景(對我們)產生懷疑,倘若用貞陽侯交換侯景,侯景就會心意不安,必定圖謀生禍叛亂。如果答應兩國互通友好,正好中了魏國的奸計。況且去年貞陽侯蕭明兵敗彭城,(梁國)在渦陽新近又戰敗撤退,現在我方接受對方的和約,更加顯示我國的衰弱。(因此)講和不能答應。”朱異等人堅持己見,皇帝就依從了他們。等到派使者前去議和,侯景果然有了疑心,於是率軍反叛,入侵梁國都城,請求朝廷誅殺朱異。二月,侯景向朝廷上表,要求劃割江右四州安置部下,(若能滿足要求)就解除對京城的包圍,回到原駐地。朝廷下令同意,於是在城西(與侯景)訂立盟約。侯景又請求派人召宣城王出城相送。傅歧堅持認為宣城王肩負著繼承帝位的重大責任,不應該答應他。於是派遣石城公用隆重盛大的禮節送他。等到和侯景訂完盟約,城中的文武大臣歡喜雀躍,希望就此解圍。只有傅歧對眾人說:“賊率兵叛逆,難道有求和的道理嗎?”等到侯景背叛盟約,沒有人不感嘆佩服傅歧的。不久有詔書下達,因為傅歧勤勉辛勞,封為南豐縣侯。傅歧堅決推辭不肯接受。(後來侯景攻城)京城內城失守,傅歧帶病突出包圍,死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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