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字肅卿,新鄭人”閱讀答案解析及原文翻譯

高拱,字肅卿,新鄭人。穆宗居裕邸,出閣請讀,拱與檢討陳以勤並為侍講。拱侍裕邸九年,啟王益敦孝謹,敷陳剴切。王甚重之,手書“懷賢忠貞”字賜焉。
嚴嵩、徐階遞當國,以拱他日當得重,薦之世宗。四十一年,擢禮部左侍郎。尋改吏部,兼學士,掌詹事府事。進禮部尚書,召入直廬。四十五年,拜文淵閣大學士,與郭朴同入閣。
穆宗即位,進少保兼太子太保。階雖為首輔,而拱自以帝舊臣,數與之抗,朴復助之,階漸不能堪。而是時以勤與張居正皆入閣,居正亦侍裕邸講。階草遺詔,獨與居正計,拱心彌不平。會議登極賞軍及請上裁去留大臣事,階悉不從拱議,嫌益深。
三年冬,帝召拱以大學士兼掌吏部事。拱乃盡反階所為,凡先朝得罪諸臣以遺詔錄用贈恤者,一切報罷。拱之再出,專與階修郤,所論皆欲以中階重其罪。階子弟頗橫鄉里。拱以前知府蔡國熙為監司,簿錄其諸子,皆編成。所以扼階者,無不至。逮拱去位,乃得解。
拱練習政體,負經濟才,所建白皆可行。其在吏部,欲遍識人才,授諸司以籍,使署賢否,志里姓氏,月要而歲會之。倉卒舉用,皆得其人。又以時方憂邊事,請增置兵部侍郎,以儲總督之選。拱又奏請科貢與進士並用,勿循資格。其在部考察,多所參伍,不盡憑文書為黜陟,亦不拘人數多寡,黜者必告以故,使眾鹹服。以廣東有司多貪黷,特請旌廉能知府侯必登,以厲其餘。失人廢事,漸不可訓。
神宗即位,拱以主上幼沖,懲中官專政,條奏請詘司禮權①,還之內閣。又命給事中雒遒、程文合疏攻保,而己從中擬旨逐之。拱使人報居正,居正陽諾之,而私以語保。保訴於太后,謂拱擅權,不可容。太后頷之。明日,召群臣入,宣兩宮及帝詔。拱意必逐保也,急趨入。比宣詔,則數拱罪而逐之。
拱既去,保憾未釋。復構王大臣獄,欲連及拱,已而得寢。居家數年,卒。久之,廷議論拱功,贈太師,謚“文襄”,蔭嗣子務觀為尚寶丞。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一百一》)
【注】司禮權:司禮,指司禮監,官署名,各種職位由太監擔任。明中後期權力很大,此時司禮監主管是宦官馮保。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嚴嵩、徐階遞當國 遞:傳遞
B.階漸不能堪堪:忍受
C.專與階修郤郤:通“隙”,怨恨
D.以厲其餘厲:勉勵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
A.手書“懷賢忠貞”字賜焉 於是余有嘆焉
B.而拱自以帝舊臣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
C.逮拱去位,乃得解項王乃復引兵而東
D.則數拱罪而逐之於其身也,則恥師焉
11.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表現高拱“懷賢忠貞”的一組是( )
①啟王益敦孝謹,敷陳剴切②所以扼階者,無不至
③倉卒舉用,皆得其人④拱又奏請科貢與進士並用,勿循資格
⑤拱以主上幼沖,懲中官專政 ⑥拱意必逐保也,急趨入
A.①②③ B.③④⑤ C.①④⑥ D.②⑤⑥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
A.徐階的兒子們橫行鄉里,高拱要徐階老家所在地的前知府蔡國熙擔任監司,記錄徐階各個兒子的罪惡,並把他的兒子全部充軍。
B.高拱罷免官員不完全憑藉書面材料,但一定會告訴官員被罷免的緣故,這得益於他曾在吏部時所開展的各項工作。
C.高拱在裕王府任侍講期間,啟導穆宗要更加敦厚孝謹,但他自己卻不一定能做到,他入閣後,就和徐階抗衡。
D.由於廣東的官吏多貪污瀆職,高拱特地請求表彰廉潔能幹的知府侯必登,但損失人才敗壞事情的事,還是不能完全懲治。
13.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劃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8分)
(1)階草遺詔,獨與居正計,拱心彌不平。(2分)
(2)拱練習政體,負經濟才,所建白皆可行。(3分)
(3)拱使人報居正,居正陽諾之,而私以語保。(3分)
參考答案
9. A(遞:更替,接替。)
10. D(D.連詞,錶轉折;A.代詞,他/語氣詞;B.連詞,錶轉折/連詞,表目的;C.副詞,才/連詞,於是,就。)
11. B(②高拱與臣僚徐階之間的矛盾衝突;⑥高拱判斷失誤,以為朝廷要放逐馮保。)
12. D(原文“漸不可訓”指“漸漸地不能被當作榜樣”,即“漸漸不能繼續下去了”,而並非“不能完全懲治”。)
13.(1)徐階草擬遺詔,唯獨與張居正商議,高拱心中很不平。(“草”、“計”1分,句意1分。)
(2)高拱熟悉政體,懷著經世濟民的才能,他所建議和陳述的都可以(被批准)實行。(“練習”1分,“經濟”1 分,句意1分。)
(3)高拱派人告訴張居正,張居正表面上同意了,而私下裡把這件事告訴了馮保。(“報”、“諾”分別1分,句意1分。)
參考譯文
 高拱,字肅卿,新鄭人。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當選庶吉士。第二年授予編修。穆宗住裕邸,出閣講經讀書,高拱與檢討陳以勤同為侍講。高拱在裕邸侍奉九年,教誨裕王日益敦厚孝順謹慎,陳述切合事理。裕王很看重他,親手書寫“懷賢忠貞”賜給他。晉升侍講學士。嚴嵩、徐階順次主持國政,認為高拱以後必受重用,將他舉薦給世宗。授予太常卿,掌管國子監祭酒事務。……穆宗即位,晉升他為少保兼太子太保。
高拱對政體熟諳,有經時濟世的才幹,所有建議、陳述都可以實施。因為當時正憂患邊防,請增設兵部侍郎,以為總督的後選人。應該慎重挑選司屬,多多求得擁有智謀、才幹和體能,通曉軍旅事務的人,長任其職,不要調往其他部門。日後邊關的兵備和督撫的人選,都將從此選取。所有邊疆有司,職責很重,不適宜讓非正途的官員和貶謫者去任職。皇帝都答覆可行,擬成命令。他考察部中情況,大多錯綜複雜,不是全憑文書做出罷免提升,也不拘泥人數多少,必定告訴罷免者緣由,讓眾人都信服。古田瑤出現賊亂,任用殷正茂為兩廣總督。解釋:“此人雖然貪心,卻可以辦成事。”貴州撫臣上奏土司安國亨將要叛亂,高拱任命阮文中代理貴州巡撫。臨出發時對他說“:國亨必定不會叛亂,你去,不要激發變亂。”不久正像他所說。因為廣東省司大多貪財,特意奏請表彰廉潔能幹的知府侯必登,以便肅治其他人。皇帝下詔同意施行。
起初高拱任祭酒,居正任司業,互相友善,高拱極力稱讚居正的才能。等到李春芳、陳以勤都離去,高拱擔任了首輔,居正比肩伴隨。高拱性格直爽而且傲慢,同官殷士儋等人不能忍受,唯獨張居正退讓處其下,高拱沒有察覺到這件事。宦官馮保,性情狡黠,依次當為司禮右監。高拱推薦陳洪和孟沖,皇帝聽從了,馮保因此怨恨高拱,張居正與馮保交情深厚。六年春(1572)皇帝患病,病情加重時,召見高拱、張居正、高儀接受遺命而後去世。起初,皇帝的遺命只讓內閣大臣主持國政,但宦官篡改遺詔命令他們與馮保共事。
神宗即位,高拱因為皇帝年幼,苦於宦官專政,分列條目奏請皇帝抑制司禮監,把權力交還給內閣。又命令給事中雒遵、程文一起上書皇帝攻擊馮保,自己從中擬定聖旨驅逐他。高拱派人報告張居正,居正表面同意,私下告訴了馮保。馮保向太后告狀(投訴),稱高拱擅權不能容忍,太后點頭同意。第二天召集大臣們進宮,宣告兩宮和皇帝的詔書。高拱心想必定是驅逐馮保,急忙進宮,等到宣讀詔書,卻是列舉高拱罪狀並驅逐他。
高拱倒在地上不能起身,居正把他扶持出宮。高拱走後,馮保的不滿未消。又捏造王大臣案,想株連高拱,不久,事情終止。高拱在家中呆了幾年後死去。很久之後,朝廷議論高拱的功績,追封他為太師,諡號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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