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次膺,萊州人”閱讀答案及翻譯

辛次膺,萊州人。幼孤,從母依外氏王聖美於丹徒。俊慧力學,日誦千言。甫冠,登政和二年進士第,歷官為單父丞。值 山東亂,舉室南渡。用參政孟庾薦,召對,奏“用人貴於務實,施令在於必行。願敕郡邑省耕薄征,務農抑末。”見高宗於建康行宮,首言救世之弊,上稱善,敕以所奏榜朝堂。
紹興間,擢右正言。奏:“願閱兵將,親簡拔,攬恩威之柄,使人人知朝廷之尊。左右近習,久則干政,願杜其漸。”又奏:“今主議者見小利忽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進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謂守為不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上皆信納。王倫使北請和,次膺言:“宣和海上之約,靖康城下之盟,口血未乾,兵隨其後。今日之事當識其詐。”
時秦檜在政府,為其妻兄王仲薿敘兩官。次膺劾仲薿奴事朱勔,投拜金酋,罪在不赦。又劾知撫州王喚違法佃官田,不輸租。喚,檜之妻兄也。章留中。次膺再論之曰:“近臣奏二人,繼聞追寢除命,是皆檜容私營救,陛下曲從其欲,國之紀綱,臣之責任,一切廢格。借使貴連宮掖,寵任非宜,臣亦得論之,而大臣之姻婭,乃不得繩之耶?望陛下奮乾剛之威,戒蒙蔽之漸。”
求去,除直秘閣、湖南提刑。金好成,次膺極憤慨,痛諫曰:“臣近觀邸報,乃知朝廷遽欲屈己稱藩,臣未知其可。‘父之仇不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棄仇釋怨,降萬乘之尊以求說於敵,天下之人,果能遂亡怨痛以從陛下之志乎?”書奏,不報。金陷三京。
次膺罷,奉祠。秦檜以其負重名,欲先移書,當稍收用,次膺笑而不答。閱十六年,貧益甚,亡毫髮求於人。檜死,起知婺州,擢權給事中。丁母憂,乞納祿。後孝宗即位,手詔趣召。歷御史中丞、同知摳密院事,後拜參知或事。以疾力祈免。乾道六年五五月卒,年七十九。
次膺孝友清介,立朝謇諤。仕宦五十年,無絲毫掛吏議。為政貴清靜,先德化,所至人稱其不煩。善屬文,尤工於詩。
(選自《宋史 》本傳,有刪改)
4.下面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今主 /議者見小利/忽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避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請守/為不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
B.今主議者/見小利忽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避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謂守為不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
C.今主/議者見小利忽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避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謂守/為不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
D.今主議者/見小利忽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避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謂守/為不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 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進士: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宋元明清時期,一般是指會試及第者。
B.紹興:南宋高宗的年號,帝王年號紀年法是中國古代常用的紀年法之一。國君改用新的年號稱為“改元”。
C.邸報:古代地方長官在京師設邸,邸中傳抄皇帝諭旨、臣僚奏章,邊防戰報等報給地方長官。唐時已有,宋始稱“邸報”。
D.丁……憂:也稱“丁……艱”,指遭逢父母喪事。舊制,父母死後,子女要守喪,三年內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應考。
6.下列關於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準確的一項是(3分)( )
A.辛次膺是南宋名臣,他年輕時不僅聰慧俊朗,而且勤勉努力、日誦千言,剛剛二十歲就考中了進士。他善寫文章,尤其擅長寫詩。
B.辛次膺力主抗金,曾勸諫高宗接受宣和、端康年間的教訓,不要因與金議和而遭受欺詐。在宋金和約達成後,他極其憤慨、反對。
C.辛次膺不畏強權,針對秦檜利用職權為其姻親加官,奏章彈劾,歷數秦檜妻家族投降金朝、佃占官田的無恥行徑,建議予以嚴懲。
D.辛次膺剛正不阿,終因勢單力薄被秦檜忌害。罷官賦閒長達十六年,他雖生活困苦但絕不屈服。直到孝宗即位,他才被再次起用。
7.把原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投語。(10分)
(1)借使貴連宮掖,寵任非宜,臣亦得論之,而大臣之姻婭,乃不得繩之耶?(5分)
(2)棄仇釋怨,降萬乘之尊以求說於敵,天下之人,果能遂亡怨痛以從陛下之志乎?(5分)
參考答案
4.
5.A(宋元明清時期,“進士”一般是指殿試及第者。)
6.D(“直到孝宗即位,才被再次起用”不準確,原文說“檜死,起 知婺州,擢權給事中”是高宗朝的事情。)
7.(1)假使是和皇室宮廷有關聯的貴戚,得到皇帝的偏愛與信任不適宜,我也一定要彈劾他,而對於朝中大臣的姻親,竟然不能夠將他約束了嗎?(“借使”、“寵任”、“論”、“繩”,句意通順,各1分,共5分,意思對即可)
(2)陛下放棄仇恨,寬釋怨懟,使您這萬乘之尊的帝王身份降下來來取悅仇敵(金朝),天下的百姓,果真就能消除他們的怨痛來遵從陛下的志向嗎?(“降”、“說”、“果”、“從”,句意通順,各1分,共5分,意思對即可) 
參考譯文
辛次膺,字起季,萊州人。幼年喪父,跟著母親依附外祖父王聖美家住在丹徒。辛次膺清俊聰敏,勤於學習,每日誦讀詩書都達到一千多字。剛剛弱冠(二十歲),就考中政和二年進士,歷任官職做到單父縣丞。時逢山東大亂(公元1128年,金人進攻山東,北宋劉豫任知濟南府,他見北方大亂,殺勇將關勝而降,山東大亂),舉室南渡。藉助參政孟庾的推薦,宋高宗召見他令他回答有關政事、經義等方面的問題。辛次膺奏言“(皇帝)用人貴於人要務實,施令在於必定實行。希望皇帝敕令各郡邑視察農耕減輕徵稅,各地要重視農業抑制商業。”辛次膺後來在建康行宮拜見高宗,首先言及解決當世的弊病,皇帝聽了認為很好,敕令將他所走的奏章張貼在朝堂之上 。
高宗紹興年間,擢官擔任右正言。他上奏說:“希望皇帝親閱兵將,親自選拔將領,皇帝需要抓攬住施及恩威的權柄,使人人都知道朝廷的尊嚴。倘若皇帝周邊親信大臣熟悉軍事,久久而久之則會造成親信干政的弊病,希望皇帝杜絕這樣逐步漸染的苗頭。”辛次膺又上奏說:“如今朝廷中主張議的人,見到小利就忽視大計,在主力軍翼側協助作戰的部隊偶一勝利,便急忙想著進討敵人,自以為攻擊敵人是綽綽有餘,警戒的奏章剛剛聽說,便首先陳奏退舍 主張,說是堅守是不足取的,希望皇帝能夠讓軍隊嚴明紀律,認真注意烽燧的警戒,審明間諜密探。”皇帝都予以採納。王倫出使北方金朝請求議和,辛次膺進諫曰:“宣和年間我朝與金朝簽訂海上之約,靖康年間我朝與金朝的城下之盟,條約都是剛剛簽訂完畢,金兵緊接著就來了。如今兩朝議和應當明辨北朝得為欺詐。”
當時秦檜在朝廷任宰相,他為妻子的伯父王仲薿加敘兩官。辛次膺上疏彈劾王仲薿曾經奴事奸臣朱勔,後來又投拜金朝,罪在不能赦免的。又彈劾撫州知府王喚違法租賃官田,不交納租稅。王喚,是秦檜妻兄。他的奏章留在宮中,沒有回覆。辛次膺再論此事說:“近來臣奏王仲薿、王喚二人,接著聽聞皇帝追停原來授官的任命,這些都是秦檜縱容私心加以營救的,陛下不顧事實,聽任他的願望,國家的紀綱,臣子的責任,一切都擱置而不實施了。假使是和皇帝宮廷有關連的貴戚,得到皇帝的偏愛信任不適宜,我也一定彈劾他,而對於朝中大臣的姻親,皇帝竟然不能夠將他約束嗎?希望陛下奮起您的乾剛之威,懲戒被蒙蔽的端倪。”
辛次膺請求去職,擔任直秘閣、湖南提刑。宋金和約修成,辛次膺聽說後極其憤慨,痛諫說:“臣近來觀看邸報,才知到朝廷突然委屈自己向金朝自稱藩國,臣不知這樣做對不對。古語說‘父之仇不報不與敵人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報不撤兵’。陛下放棄仇恨,寬釋怨懟,使您這萬乘之尊的帝王身份降下來來取悅仇敵(金朝),天下的百姓,果真就能消除他們的怨痛來遵從陛下的志向嗎?”書奏,朝廷沒有回覆。不久,金朝攻陷宋的三座城。
辛次膺罷官後,奉祠(宋代設宮觀使、判官、都監、提舉、提點、主管等職,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員等)。秦檜因為辛次膺身負大名,想先移書(傳送公告),然後漸漸地收用辛次膺,辛次膺看了後,笑而不答。辛次膺罷官過了十六年,貧困的厲害,但沒有一丁點兒央求於人。秦檜死後,辛次膺才起知婺州,不久升遷代理給事中。遭遇母喪,請求納祿(辭官)。後來孝宗即位,手詔急促召見辛次膺。後來辛次膺歷任御史中丞、同知樞密院事,最後拜參知政事,他因為有病極力請求辭官。乾道六年閏五月去世,享年七十九。 
辛次膺孝友清介,立朝正直敢言。他做官五十年,沒有絲毫被處分定罪的擬議。他為政強調清靜,注重首先要以德化人,所到之處的百姓都稱他不繁文縟節。辛次膺善寫文章,尤精通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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