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爾斯泰-10(2)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沒有信仰,不能生活.宗教思想在最初的人類思想中已經醞釀成熟了.信仰所給予人生之謎的答覆含有人類的最深刻的智慧.
那么,認識了宗教書籍中所列舉的這些智的公式便已足夠了嗎?......不,信仰不是一種學問,信仰是一種行為;它只在被實踐的時候,才有意義.一般思想圓到之士與富人把宗教只當作一種享樂人生的安慰,這使托爾斯泰頗為憎厭,使他決意和一般質樸的人混在一起,只有他們能使生命和信仰完全一致.
他懂得:勞動民眾的人生即是人生本體,而這種人生的意義方是真理.
但怎樣使自己成為民眾而能享有他的信心呢?一個人只知道別人有理亦是徒然的事;要使我們成為和他們一樣不是仗我們自己就可辦到的.我們徒然祈求上帝;徒然張著渴望的臂抱傾向著他.上帝躲避我們,哪裡抓住他呢?
一天,神的恩寵獲得了.
早春時的一天,我獨自在林中,我聽著林中的聲音.我想著我最近三年來的惶惑,神的追求.從快樂跳到絕望的無窮盡的突變......突然,我看到我只在信仰神的時候我才生活著.只要思念到神,生命的歡樂的波浪便在我內心湧現了.在我周圍,一切都生動了,一切獲得一種意義.但等到我不信神時,生命突然中斷了.我的內心發出一聲呼喊:
......那么,我還尋找什麼呢?便是'他,,這沒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認識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神便是生......
從此,這光明不復離開我了.《懺悔錄》.
他已得救了.神已在他面前顯現.實在說來,這已非第一次.《高加索紀事》中的青年志願兵,《塞瓦斯托波爾》的軍官,《戰爭與和平》中的安德烈親王與皮埃爾,都有過同樣的幻覺.但托爾斯泰是那么熱情,每次他發現神,他必以為是第一次而以前只是黑夜與虛無.在他的過去,他只看見陰影與羞恥.我們由於他的《日記》,比他自己更認識他的心靈的變化史.我們知道他的心即在迷失惶惑時亦是含有深刻的宗教性的.而且,他亦承認,在《教義神學批判》的序文中,他寫道:神!神!我在不應當尋找的地方尋找真理.我知道我是在彷徨.我明知我的xing6*欲是不好的,我卻諂媚它;但我永不會忘記你!我永遠感到你,即在我迷失的時候......一八七八......七九年間的狂亂只是一場比別次更劇烈的精神病,也許是因為連年所受的人口亡故的刺激與年齡增高的影響.這一次病變的惟一的特徵,即神的顯現並未在冥思出神的境界過去之後消散,托爾斯泰受著經驗的教訓,急急地前進,只要他抓著光明的時候,並在他的信心中歸納出整個的人生觀.並非他從來不曾作過此種試驗,(我們記得他在大學生時代已有人生的規律這概念了,)而是在五十歲的年紀,熱情去誘惑他走入歧途的機會較少.
但他不是一個印度的神秘主義者,不能以冥想入定為滿足;因為他的亞洲人的幻夢中又雜有西方人的重視理智與要求行動的性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顯示,表現誠實地奉行的信仰,從這神明的生活中覓得日常生活的規律.毫無成見地,為了願真誠地相信他的家族們所虔奉的信仰,他研究他所參與的羅馬正教的教義.關於這一段紀事的《懺悔錄》,署有下列的小標題:《教義神學批判及基督教主義檢討導言》.且為更加迫近這教義起見,他在三年中參與一切宗教儀式,懺悔,聖餐,一切使他不快的事情,他不敢遽下判斷,只自己發明種種解釋去了解他覺得暗晦或不可思議的事.為了信仰他和他所愛的人,不論是生人或死者,完全一致,老是希望到了一個相當的時間,愛會替他打開真理的大門.......但他的努力只是徒然:他的理智與心互相抗爭起來.有些舉動,如洗禮與聖餐,於他顯得是無恥的.當人家強使他重複地說聖體是真的基督的肉和血時,他仿如心中受了刀割.在他和教會之間築起一堵不可超越的牆壁的,並非是教義,而是實行問題.......尤其是各個教會中間的互相仇恨,我,是把真理放在fa6*情的單位中的我,覺得宗教把它所要產生的自己毀滅為可怪.(見《懺悔錄》)和不論是絕對的或默許的sha6*人權,......由此產生戰爭與死刑這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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