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佞篇
【題解】
本篇通過問答形式,回答了有關佞人,特別是如何識別佞人的諸多問題,故篇名曰“答佞”。王充認為佞人是些為了個人名利、玩弄權術、搞陰謀詭計的人。他們有為身為己、權欲薰心、迎合上意、阿諛奉承、陰陽兩面、巧施機關的特點。他們打擊陷害別人,採取“譽(稱讚)而危之”,“厚優待而害之”的辦法,使“人不知”,讓“人不疑”,有很大的欺騙性,不易被人察覺。但他們還是可以識別的,王充認為只要考察他們的動機(“察其發動”)、手法、(“觀其所權”)以及言行是否一致,就可以識破他們。佞人雖可以欺騙一時、得勢一時,作者認為他們最終都沒有好下場,“皆以禍眾(終)”。
【原文】
33·1或問曰:“賢者行道,得尊官厚祿,矣何必為佞(1),以取富貴,必以佞取爵祿者,不能禁慾也;知力耕可以得谷,勉貿可以得貨,然而必盜竊,qing6*欲不能禁者也(2)。以禮進退也,人莫不貴,然而違禮者眾,尊義者希,心情貪慾,志慮亂溺也(3)。夫佞與賢者同材,佞以情自敗;偷盜與田、商同知(4),偷盜以欲自劾也(5)。
【注釋】
(1)矣:遞修本作“人”,可從。
(2)情:私情,私心。
(3)溺:沉湎而無節制。
(4)知:通“智”。
(5)劾(hé核):揭發罪狀。
【譯文】
有人問:“賢能的人實行先王之道,能得到高官厚祿,人們為什么一定要去諂媚奉承,來取得富貴呢?”我說:諂媚奉承的人知道實行先王之道可以得到富貴,但卻一定要以諂媚奉承來取得爵位和俸祿,是因為不能克制貪婪的欲望;人是知道努力耕作可以獲得糧食,努力經商可以得到財富,然而一定要去盜竊,是因為私心得不到克制,以禮制來決定自己做官還是辭官,這樣的人沒有不被尊重的,然而違背禮制的人多,尊奉道義的人少,這是私心貪婪,神志昏亂而執迷不悟的緣故。其實,諂媚奉承的人與賢能的人才智相同,只是諂媚奉承的人由於私心而自取滅亡;偷盜的人與種田的、經商的才智相同,只是偷盜的人由於貪心而自投法網。
【原文】
33·2問曰:“佞與賢者同材,材行宜鈞(1),而佞人曷為獨以情自敗?”曰:“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行,猶有饑渴之情。君子則以禮防情(2),以義割欲(3),故得循道,循道則無禍,小人縱貪利之欲,逾禮犯義(4),故進得苟佞(5),苟佞則有罪(6)。夫賢者,君子也;佞人,小人也。君子與小人本殊操異行,取捨不同。
【注釋】
(1)鈞:通“均”。
(2)則:遞修本作“耐”,可從。耐(néng能):通“能”。防:防止,這裡是克制的意思。
(3)割:斷絕。這裡是“抑制”的意思。
(4)逾:越過。這裡是“違犯”的意思。
(5)進:疑衍文。上文“故得循道”,文例相同,可證。苟:不正當。
(6)“循道則無禍”,“苟佞則有罪”,與王充在《幸偶篇》中表達的“無德受恩,無過遇禍”的觀點有矛盾。
【譯文】
有人問:“佞人與賢者才能相同,才能和操行應該是相稱的。那么佞人為什麼偏偏因為有私心而自取滅亡呢?”我說:富貴是人共同的欲望,即使有君子的操行,還是會有饑渴的私慾。只是君子能用禮制來克制私心,用道義來抑制私慾,所以能夠遵循先王之道,遵循了先王之道就沒有災禍。而小人則放縱貪利的欲望,違犯禮義,所以採取不正當的獻媚討好,不正當的獻媚討好就會招來罪過。可見,賢者是君子,佞人是小人。君子與小人本來操行就不同,行為取捨的標準也不一樣。
【原文】
33·3問曰:“佞與讒者同道乎?有以異乎?”曰:“讒與佞,俱小人也,同道異材,俱以嫉妒為性,而施行發動之異(1)。讒以口害人,佞以事危人,讒人以直道不違(2)。佞人依違匿端(3);讒人無詐慮,佞人有術數(4)。故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莫能知賢別佞。難曰:“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而莫能知賢別佞,然則佞人意不可知乎(5)?”曰:“佞可知,人君不能知。庸庸之君,不能知賢;不能知賢,不能知佞。唯聖賢之人,以九德檢其行(6),以事效考其言。行不合於九德,言不驗於事效,人非賢則佞矣。夫知佞以知賢,知賢以知佞;知佞則賢智自覺,知賢則奸佞自得(7)。賢佞異行,考之一驗;情心不同,觀之一實。
【注釋】
(1)發動:這裡是動機的意思。
(2)以:疑是衍文。“讒人直道不違”與下文“佞人依違匿端”,正反成義,可證。直道:直言。不違:不避。
(3)依違:依從或違背。指摸稜兩可。端:苗頭。這裡指動機。
(4)術數:謀略。這裡是陰謀詭計的意思。
(5)意:根據文意,疑是“竟”字形近而誤。
(6)九德:《尚書·皋陶謨》中,皋陶認為可以用來考察一個人性情真假的九條道德標準,即:寬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
(7)得:得到,找到。這裡是識別的意思。
【譯文】
有人問:“諂媚奉承的人與說壞話陷害人的人是一路貨呢?還是有區別呢?”我說:“讒人與佞人都是小人,一路貨伎倆不同,都是以嫉妒為本性,但採取的行動與動機卻不一樣。讒人是用口害人,佞人是以事害人;讒人公開說不隱瞞自己的意見,佞人則模稜兩可地隱藏自己的動機;讒人沒有欺騙的心計,而佞人存有陰謀詭計。所以君主能疏遠讒人而親近仁人,不能識別賢人與佞人。指責的人會說:“君主都只能疏遠讒人親近仁人,而不能識別賢人與佞人,那么佞人就不能識別了嗎?”我說:“佞人可以識別,而君主不能識別。平庸的君主,不能識別賢人;不能識別賢人,就不能識別佞人。聖賢的人,用九條道德標準來檢驗人們的行為,根據辦事的效果來考察人們的言論。行為不符合九條道德標準的,言論不被辦事效果證明的,這種人就不是賢人而是佞人。看來能識別佞人就可以識別賢人,能識別賢人就可以識別佞人;能識別佞人就自然會覺察到賢智的人,能識別賢人就會自然地發覺奸佞的人。賢人與佞人的操行不同,而考察他們的是同一個標準;他們私心不同,而看到的卻是同一效果。
【原文】
33·4問曰:“九德之法,張設久矣(1),觀讀之者,莫不曉見,斗斛之量多少,權衡之縣輕重也(2)。然而居國有土之君(3),曷為常有邪佞之臣與常有欺惑之患?”(4)無患斗斛過(5),所量非其谷;不患無銓衡(6),所銓非其物故也。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以檢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亂不能見者,則明不察之故也,人有不能行(7),行無不可檢;人有不能考,情無不可知。
【注釋】
(1)張:設。
(2)權:秤砣。衡:秤桿。權衡:這裡指秤。縣(xuán懸):同“懸”,掛。這裡是稱的意思。
(3)居國:在位。
(4)下面是王充發表的見解,依照本篇文例,當有“曰”字,故疑此有脫字。
(5)根據文意,疑本句該作“不患無斗斛”。下文“不患無銓衡”,相對為文,可證。
(6)銓:稱量。銓衡:同“權衡”。
(7)行:為。這裡是考察的意思。
【譯文】
有人問:“用九條道德標準檢驗行為的方法,已經設立很久了。讀過《尚書·皋陶謨》的人,沒有不知道的,這就好比用斗斛來量多少,用秤來稱輕重一樣。但是在位擁有領土的君主,為什麼在自己下邊常常會有奸邪的佞臣和常常會有被欺騙受蒙蔽的禍害呢?”我說:不怕沒有斗斛,而是所量的不是穀物;不怕沒有秤,而是所稱的不是該稱的東西的緣故。在君位的人,都知道用九條道德標準可以檢驗人的行為,辦事的效果可以識別人的私心,然而被欺騙蒙蔽卻不能看見,那是沒有考察明白的緣故。只有不善於考察的人,沒有不可以檢驗的行為;只有不善於考察的人,沒有不可以識別的私心。
【原文】
33·5問曰:“行不合於九德,效不檢於考功,進近非賢,非賢則佞。
夫庸庸之材,無高之知,不能及賢,賢功不效,賢行不應(1),可謂佞乎?”曰:材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襲(2)。若知無相襲,人材相什百(3),取捨宜同。賢佞殊行,是是非非。實名俱立,而效有成敗;是非之言俱當,功有正邪。言合行違,名盛行廢(4),佞人(5)。
【注釋】
(1)應:合。這裡是具備的意思。
(2)襲:及。
(3)人:疑是衍文。
(4)廢:衰敗。這裡是敗壞的意思。
(5)佞人:原文在下段開頭,根據文意,疑應在本段末,系抄誤。缺句末語助詞,故疑“人”後,脫一“也”字。
【譯文】
有人問:“行為不符合九條道德標準,辦事的效果經不起考核官吏功績標準的檢驗,這種人很接近於不是賢人,不是賢人那就是佞人了。平庸之材,沒有高超的才智,夠不上賢人,不能建立賢人的功績,不具備賢人的操行,可以說是佞人嗎?”我說:才能有夠不上的,操行有趕不上的,功績有比不上的。即使智慧比不上,才能相差十倍百倍,但是行為取捨的標準應該是相同的。賢人與佞人的操行迥然不同,但好就是好,壞就是壞。一個人的實際德行和名聲即使都很不錯,但他辦事的結果有成功也會有失敗;一個人對是非的評議即使很恰當,但他辦事的效果有好的也會有壞的。只有那些言論符合先王之道而行為卻違反先王之道,名聲很大而操行敗壞的人,才是佞人。
【原文】
33·6問曰:“行合九德則賢,不合則佞。世人操行者可盡謂佞乎?”
曰:諸非皆惡,惡中之逆者,謂之無道;惡中之巧者(1),謂之佞人。聖王刑憲,佞在惡中;聖王賞功,賢在善中,純潔之賢(2),善中殊高(3),賢中之聖也;善中大佞(4),惡中之雄也。故曰:“觀賢由善,察佞由惡。”善惡定成(5),賢佞形矣(6)。
【注釋】
(1)巧:偽詐。這裡指善於弄虛作假。
(2)純潔之賢:本句與上下文不連貫,故疑前後有脫漏,或是衍文。
(3)殊:很、非常。
(4)善:根據文意,疑是“惡”之誤。上文言“惡中之巧者,謂之佞人”,可一證。又“聖王刑寬,佞在惡中”,可二證。又“善中殊高,賢中之聖也”,與本句“惡中大佞,惡中之雄也”,正好相反為文,可三證。
(5)定成:斷定。
(6)形:表露。
【譯文】
有人問:“行為符合九條道德標準的就是賢人,不符合的就是佞人。只有社會上一般人操行的人能全說是佞人嗎?”我說:凡是操行不好的都是惡人,惡人中犯上作亂的,稱作“無道”;惡人中善於偽裝的,稱作佞人。君主制定刑罰和法令,佞人被列在惡人中;君主獎賞和勉勵,賢人被列在善人中。善人中最好的,是賢人中的聖人;惡人中極壞的佞人,是惡人中的梟雄。所以說:“由善人中可以觀察出賢人,由惡人中可以觀察出佞人。”只要斷定出善人與惡人,那么賢人與佞人就會顯露出來了。
【原文】
33·7問曰:“聰明有蔽塞(1),推行有謬誤(2),今以是者為賢,非者為佞,殆不得賢之實乎?”曰:“聰明蔽塞,推行謬誤,人之所歉也(3)。故曰:刑故無小(4),宥過無大(5)。聖君原心省意(6),故誅故貰誤(7)。故賊加增(8),過誤減損,一獄吏所能定也,賢者見之不疑矣。
【注釋】
(1)聰:聽力好。這裡指聽力。明:視力好。這裡指視力。
(2)推行:這裡是做事的意思。
(3)歉:欠缺。
(4)刑:懲罰。故:故意。這裡指明知故犯的過失。小:指小罪。
(5)宥(yòu又):寬容,饒恕。過:過失。這裡指不知道而犯的過失。以上兩句參見《尚書·大禹謨》。
(6)原:推求。省(xǐng醒):審察,檢查。
(7)貰(shì士):赦免。
(8)賊:危害,傷害。這裡指故意犯法。
【譯文】
有人問:“視聽有看不清聽不見的時候,做事難免有犯錯誤的時候。如今以這樣的標準為賢人,做不到的為佞人,恐怕不符合賢人的實際情況吧?”我說:視聽難免會看不清聽不見,做事難免犯錯誤,這是一般人的缺點。所以說:明知故犯不論罪再小也要嚴懲,誤犯的過失,不論多大也可以寬赦。聖明的君主要考查犯罪的動機,所以能嚴懲明知故犯的人,寬赦誤犯過失的人。明知故犯就要加重懲罰,誤犯過失可以減輕處理,這是所有獄吏都能決定的,賢者看見了是不會有疑惑的。
【原文】
33·8問曰:“言行無功效,可謂佞乎?”(1)蘇秦約六國為從(2),強秦不敢窺兵於關外(3);張儀為橫(4),六國不敢同攻於關內(5)。六國約從,則秦畏而六國強;三秦稱橫(6),則秦強而天下弱。功著效明,載紀竹帛,雖賢何以加之?太史公敘言眾賢,儀、秦有篇,無嫉惡之文,功鈞名敵(7),不異於賢。夫功之不可以效賢,猶名之不可實也。儀、秦,排難之人也,處擾攘之世,行揣摩之術(8)。當此之時,稷、契不能與之爭計,禹、皋陶不能與之比效。若夫陰陽調和,風雨時適,五穀豐熟,盜賊衰息,人舉廉讓(9),家行道德之功,命祿貴美,術數所致(10)非道德之所成也。太史公記功,故高來祀(11),記錄成則著效明驗(12),攬載高卓,以儀、秦功美,故列其狀。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權說立功為效。無效,未可為佞也。難曰:“惡中立功者謂之佞。能為功者,材高知明;思慮遠者,必傍義依仁(13),亂於大賢。故《覺佞》之篇曰:(14)‘人主好辨(15),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辭麗。’心合意同,偶當人主,說而不見其非(16),何以知其偽而伺其奸乎?”曰:“是謂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昏,蔽惑不見。後又賢之君(17),察之審明,若視俎上之脯,指掌中之理,數局上之棋,摘轅中之馬。魚鱉匿淵,捕漁者知其源;禽獸藏山,畋獵者見其脈。佞人異行於世,世不能見,庸庸之主,無高材之人也。難曰:“‘人君好辨,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辭麗。’言操契約,何以覺之?”曰:“《文王官人法》曰(18):“推其往行以揆其來言(19),聽其來言以省其往行,觀其陽以考其陰(20),察其內以揆其外。”是故詐善設節者可知(21),飾偽無情者可辨(22),質誠居善者可得,含忠守節者可見也。人之舊性不辨,人君好辨,佞人學術合於上也;人之故能不文,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稱上。上奢,己麗服;上儉,己不飭(23)。今操與古殊,朝行與家別。考鄉里之跡,證朝庭之行(24),察共親之節(25),明事君之操,外內不相稱,名實不相副,際會發見(26),奸為覺露也(27)。
【注釋】
(1)下面是王充回答上文的問話,按本篇文例“蘇”前奪一“曰”字。
(2)從(òng縱):通“縱”。這裡指“合縱”,即聯合六國抗秦。
(3)窺:暗中觀望,等待機會。關外:指函谷關(在今河南靈寶縣東北)以東地區。(4)橫:指“連橫”,即秦國與六國分別結成聯盟。
(5)關內:指函谷關以西地區。
(6)三秦:這裡指秦國。由於秦亡後,項羽把原秦國的土地分給秦的三名降將司馬欣、章邯、董翳(yì義),故後人稱之為三秦。這裡是為要與上文“六國”對文,故把它稱作“三秦”。
(7)敵:相當,相等。
(8)揣摩:這裡指揣摩君主的心理。揣摩之術:這裡指“合縱”與“連橫”的主張。
(9)舉:施行。
(10)術數:這裡指治國的作法,措施。
(11)祀:年。來祀:來年,後代。
(12)這句話義難通,疑有脫誤。揣其大意是:在記載過去的成就時,就突出其效果。
(13)傍:依,靠。
(14)《覺佞》之篇:本書《講瑞》之下有《指瑞》,《實知》之下有《知實》,故疑《覺佞》與《答佞》是姐妹篇,今已佚。
(15)辨:通“辯”。
(16)說:通“悅”。
(17)後又賢之君:本句文不成義,《太平御覽》卷四○二引《論衡》文作“賢聖之君”,可從。
(18)《文王官人法》:文王,指周文王。全文指《大戴禮記·文王官人》。
(19)推其往行以揆其來言:《大戴禮記·文王官人》和遞修本均作“推其往言以揆其來行”,可從。揆(kúi葵):量度,衡量。
(20)陽:這裡指表面現象。陰:這裡指隱蔽行動。
(21)設節:這裡是假裝清高的意思。
(22)情:實情,真實。
(23)飭(chì赤):通“飾”。
(24)庭:遞修本和章錄楊校宋本均作“廷”,可從。
(25)共:通“供”。
(26)際會:遇合,碰巧。見:同“現”。
(27)為:章錄楊校宋本作“偽”,可從。
【譯文】
有人問:“人的言論和行為沒有效果,就能說是佞人嗎?”我說:蘇秦聯合齊、楚、燕、趙、韓、魏六國促成合縱,使得強大的秦國不敢趁機向關外發兵;張儀促成連橫,使得六國不敢同時向關內進攻。六國聯盟形成合縱,就使秦國畏懼六國強大;秦國促成連橫,就使秦國強大天下弱小。他倆功績昭著效果明顯,被記載在竹帛的史冊上,即使是賢人又怎么能超過他們呢?司馬遷敘說很多賢人的事跡,張儀與蘇秦分別有傳,並沒有憎惡他們的文字,功績和名聲均相當,跟賢人沒有兩樣。其實,功績不能用來證明一個人的賢德,就像名聲不能用來斷定人的實際品德一樣。張儀和蘇秦是排難解憂的人,處於戰亂社會,實行合縱與連橫的主張。在這種時候,稷和不契不可能與他們爭比計謀,禹和皋陶不可能與他們比效果。至於說氣候正常,風調雨順,五穀豐收,盜賊減少甚至消滅,人人講究廉潔謙讓,家家推崇道德的功績,祿命顯貴美好,治國方略能做到的,這些都不是道德能促成的。司馬遷記錄功績,是有意向後代推崇,因此在記錄成就時就突出其效果,廣泛收錄卓越人物,因為張儀和蘇秦的功績值得讚美,所以列入了他們的事跡。由此說來,佞人也能用權術遊說立功做出效果。即使沒有效果,也不能把他們說成佞人。有人會質問說:“惡人中立功的稱作佞人。能做出功績的人,才智一定高明;思慮深遠的人,一定依靠仁義,可是他們都混雜在大賢之中。所以“覺佞”篇說:‘君主喜歡辯論,佞人便言語鋒利;君主喜歡文章,佞人便文章華美。’與君主心意相同,碰巧投合了君主的心意,君主由於喜歡就看不見他的錯誤,怎么還能知道他們作假並察覺他們的奸邪呢?”我說:這是說平庸的君主,才能低下頭腦糊塗,才被蒙蔽迷惑看不見。要是聖賢的君主,就能考察清楚明白,像看砧板上的乾肉,手掌中的紋理,數棋盤上的棋子,點車轅中的馬一樣。魚鱉藏在深水潭裡,捕漁的人知道它們生息的地方;禽獸躲在深山中,打獵的人看得見它們的行蹤。佞人的操行不同於一般人,一般人不能看出來,可見平庸的君主,是沒有高超才智的人。又會有人質問:“‘君主喜歡辯論,佞人就言語鋒利;君主喜歡文章,佞人就文章華美。’既然言論操行都相同,又怎么能察覺出他們呢?”我說:《大戴禮記·文王官人》上說:“根據他從前的話來衡量他後來的行動,聽他後來的話來檢查他過去的行動,看他公開的表現來考察他背地裡的行為,觀察他的內心來衡量他的外表。”所以假裝親善故作清高的人就能識別,修飾偽裝不真實的人就能辨別,質樸誠實為善的人就能知道,具有忠心保持氣節的人就會顯現出來。佞人原來的性格不善辯論,由於君主喜歡辯論,佞人便學著迎合君主;佞人本來的才能不會作文、由於君主喜歡文章,佞人就想去迎合君主。君主奢侈,佞人自己就穿著華麗的服裝;君主節儉,佞人自己就不修飾打扮。現在的操行與過去的不一樣,在朝廷上的行為與在家的不一樣。考察他們在鄉里的行為,驗證他們在朝廷上的行為,察看他們供養雙親的節操,弄清他們事奉君主的品德,要是內外互不相稱,名聲與實際互不符合,碰巧就會顯現出來,奸邪的偽裝就會被察覺和揭露出來。
【原文】
33·9問曰:“人操行無恆,權時制宜(1),信者欺人,直者曲撓(2)。
權變所設,前後異操;事有所應,左右異語。儒書所載,權變非一。今以素故考之,毋乃失實乎?”曰:賢者有權,佞者有權。賢者之有權,後有應(3);佞人之有權,亦反經,後有惡。故賢人之權,為事為國;佞人之權。為身為家。觀其所權,賢佞可論;察其發動,邪正可名(4)。
【注釋】
(1)權:衡量。
(2)撓:彎曲。曲撓:不公正。
(3)應:報答。
(4)名:說出。
【譯文】
有人問:“人的操行沒有永恆不變的,可以斟酌形勢制定適當的措施,因而誠實的人有時也會欺騙人,正直的人有時也會不公正。一個人斟酌形勢變化有所安排,前後行動可以不一樣;一件事為了適應需要,對周圍的人可以說不同的話。儒者的書上記載,權宜之計不止一種。現在用平素一貫的言行來考察他們,不是不符合實際情況了嗎?”我說:賢者有權宜之計,佞人也有權宜之計。賢者實行權宜之計,後來有好結果;佞人實行權宜之計,也違反常規,但後來得到壞的結果。所以賢人的權宜之計,是為了公事為了國家;佞人的權宜之計,是為了自己為了家庭。觀察他們所實行的權宜之計,就可以評論出賢人與佞人;觀察他們的動機,就可以說出xie6*惡與正直了。
【原文】
33·10問曰:“佞人好毀人,有諸?”曰:佞人不毀人。如毀人,是讒人也。何則?佞人求利,故不毀人。苟利於己,曷為毀之?苟不利己於(1),毀之無益。以計求便,以數取利(2),利則便得(3),妒人共事,然後危人。其危人也非毀之,而其害人也非泊之(4)。譽而危之,故人不知;厚而害之,故人不疑。是故佞人危而不怨(5),害人之敗而不仇(6),隱情匿意為之功也(7)。如毀人,人亦毀之,眾不親,士不附也,安能得容世取利於上?
【注釋】
(1)己於:疑“於己”之誤倒。章錄楊校宋本作“於己”,可一證。上文“苟利於己”與本句“苟不利於己”正反為文,可二證。
(2)數:方術。這裡指權術。
(3)則:根據文意,疑係“取”之誤。
(4)泊:同“薄”,薄待。
(5)句難通,疑有脫漏。根據下文句式,疑作“是故佞人危人,人危而不怨”。
(6)之:根據文意,疑是“人”形近而誤。敗:敗壞。這裡是遭到災禍的意思。
(7)功:精善。這裡是巧妙的意思。
【譯文】
有人問:“佞人喜歡詆毀人,有這事嗎?”我說:佞人不詆毀人。如果詆毀人,這人就是讒人。為什麼呢?因為佞人尋求利益,所以不詆毀人。如果對自己有利,為什麼要詆毀他呢?如果不對自己有利,詆毀他也沒有好處。用計謀求得好處,用權術得到利益,利益和好處得到了,還要嫉妒別人與自己一起做官,然後危害別人。他們危害人並不詆毀人,而他們害人並不薄待人。他們稱讚人而危害人,所以人不知道;厚待人而危害人,所以人不懷疑。因此佞人危害人,人卻不怨恨他;害人,人遭災禍卻不仇恨他,這是因為佞人隱藏自己的真情實意做得很巧妙的緣故。如果詆毀別人,別人也要詆毀他,弄得眾人不親近,士不依附,怎么能得到社會的承認而從君主那兒取得利益呢?
【原文】
33·11問曰:“佞人不毀人於世間(1),毀人於將前乎?”曰:佞人以人欺將,不毀人於將。“然則佞人奈何?”曰:佞人毀人,譽之;危人,安之。毀危奈何?假令甲有高行奇知(2),名聲顯聞,將恐人君召問(3),挾而勝己,欲故廢不言,常騰譽之(4)。薦之者眾,將議欲用,問人,人必不對曰(5):“甲賢而宜召也。何則?甲意不欲留縣,前聞其語矣,聲望欲入府,在郡則望欲入州,志高則操與人異,望遠則意不顧近。屈而用之,其心不滿,不則臥病(6);賤而命之則傷賢,不則損威。故人君所以失名損譽者,好臣所常臣也(7)。自耐下之(8),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夫用之不兩相益,舍之不兩相損。人君畏其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9)。
【注釋】
(1)世間:這裡指一般人面前。
(2)知:通“智”。
(3)人君:這裡指郡守,一郡的最高長官。初為武職,戍守邊疆,後成為地方長官,故上文稱“將”。
(4)騰:超。這裡是盡大力的意思。
(5)本句與上下文之間義難通,故疑有脫漏。按上下文意,此當是與佞人的對話,故疑原文是“問佞人,佞人必對曰”。下文“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可證。
(6)不:同“否”。
(7)常:遞修本作“當”,可從。
(8)耐:通“能”。下:禮賢下士。這裡是遷就的意思。
(9)置:擱置,放棄。
【譯文】
有人問:“佞人不在一般人面前詆毀人,在郡將面前會詆毀人嗎?”我說:佞人是利用別人去欺騙郡將,而不在郡將面前詆毀人。這人又問:“那么佞人是怎么做的呢?”回答是:佞人要詆毀人,就先讚揚他;要危害人,就先安穩他。怎樣詆毀,怎樣危害呢?假如甲有高尚的操行特殊的智慧,名聲顯赫,唯恐郡守召見詢問甲,扶植提拔超過自己,佞人想故意使他被廢置不用又不說他的壞話,就常常大加稱讚他。推薦甲的人很多,郡守將打算用他,去問佞人,佞人肯定回答說:“甲很賢能應該召見他。為什麼呢?甲的意思是不想留在縣裡,過去聽他說過,聲稱希望進入郡府,在郡里則希望進入州府,由於志向很高那么操行就與一般人不同,只看遠處的人,那么心思就不會關心近處。屈才而用他,他心裡不滿意,否則就裝病不乾;位低而使用他,就會傷害賢人,不這樣就會損害長官的威信。所以郡守因此失去名聲損害有聲譽的人,是喜歡把可作部下的人都當作部下的緣故。郡守自已能夠遷就他,任用他是可以的;自己估計不能夠遷就他任用他就沒有好處。”任用他,雙方互相不會有好處;不任用他,雙方互相不會有害處,郡守害怕甲的志向太高,就相信了佞人的話,於是放棄不任用甲。
【原文】
33·12問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1),將有師學檢也(2)?”曰:人自有知以詐人(3),及其說人主,須術以動上(4),猶上人自有勇威人(5),及其戰鬥,須兵法以進眾。術則從橫,師則鬼谷也(6)。傳曰:“蘇秦,張儀從橫習之鬼谷先生(7),掘地為坑,曰:‘下說令我泣出(8),則耐分人君之地。’蘇秦下,說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張儀不若(9)。”蘇秦相趙,並相六國。張儀貧賤往歸蘇秦,座之堂下,食以仆妾之食,數主激怒,欲令相秦。儀忿恨,遂西入秦。蘇秦使人厚送。其後覺知,曰:‘此在其術中,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蘇君者(10)。’”知深有術,權變鋒出(11),故身尊崇榮顯,為世雄傑。深謀明術,深淺不能並行,明暗不能並知。
【注釋】
(1)洪:大。上:遞修本作“正”,可從。考正:觀察,揣摩。
(2)將:還是。檢:法度,法則。這裡是榜樣的意思。
(3)根據文意,疑“人”上奪一“佞”字。
(4)須:需要。
(5)上人:這裡指有本領的武將。本句與上文“佞人自有知以詐人”應相對,故疑“勇”後奪一“以”字。威:威力。這裡是壓倒的意思。
(6)鬼谷:即鬼谷子。相傳戰國時楚國人,姓名傳說不一。隱居在鬼谷,因此以此為號。長於養性和縱橫之術,蘇秦與張儀曾向他學習過此術。《隋書·經籍志》載《鬼谷子》三卷,實系後人偽托。(7)此句文意不順,疑作“蘇秦、張儀習從橫之術於鬼谷先生”。《太平御覽》卷四百六十二、卷四百八十,及《藝文類聚》卷三十五引《論衡》文均作“蘇秦、張儀學從橫之術於鬼谷先生”,可證。
(8)《太平御覽》卷四六二引《論衡》文“下”上有“能”字,可從。
(9)不:疑作“亦”。《太平御覽》卷四百六十二引《論衡》文作“蘇秦說,鬼谷先生泣沾衿。張儀下,說,鬼谷先生泣亦沾衿”,可證。亦若:亦然。以上引文出處不詳。
(10)引文參見《史記·張儀列傳》。
(11)鋒:鋒利。這裡作高明講。
【譯文】
有人問:“佞人只是以高超的才能和宏大的智慧觀察和揣摩一般人呢,還是有老師作為學習的榜樣呢?”我說:佞人自有才智可以欺騙人,但到他遊說君主時,就需要權術來打動君主,就像名將自有勇敢來鎮住敵人,但到他打仗的時候,就需要兵法來指揮軍隊進攻。他們的權術就是合縱和連橫,老師就是鬼谷子。傳書上說:“蘇秦和張儀向鬼谷先生學習合縱與連橫的權術,鬼谷先生挖地成了個坑,說:“能下來,說得使我哭出來,那么就能分到君主的封地。’蘇秦跳下去,說得鬼谷子先生哭得眼淚流下來沾濕了衣襟。張儀也一樣。”“蘇秦輔助趙國,並且還輔助六國。張儀貧困低賤地回來,蘇秦讓他坐在堂下,拿僕人吃的飯菜給他吃,又多次責備以激怒他,想使他去輔助秦國,張儀憤怒怨恨,於是向西去秦國。蘇秦派人以厚禮相送。張儀後來察覺,說:‘這次又落在他的圈套之中,我還不知道,這就是我趕不上蘇君的地方。’”智謀深奧有權術,權宜之計高明得出奇,所以蘇秦尊貴受人推崇,榮耀顯赫,成為一代豪傑。計謀要奧妙,權術要高明,但它的輿妙與淺陋不能同時實行,明顯與隱晦也是不能同時明白的。
【原文】
33·13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曰:佞人食利專權(1),不養名作高。貪權據凡(2),則高名自立矣。稱於小人,不行於君子。何則?利義相伐,正邪相反。義動君子,利動小人。佞人貪利名之顯,君子不安下則身危(3)。舉世為佞者(4),皆以禍眾(5),不能養其身安能養其名?上世列傳,棄宗養身(6),違利赴名,竹帛所載,伯成子高委國而耕(7),於陵子辭位灌園(8)。近世蘭陵王仲子、東都昔廬君陽(9),寢位久病(10),不應上征,可謂養名矣。夫不以道進,必不以道出身;不以義止(11),必不以義立名。佞人懷貪利之心,輕禍重身,傾死為僇矣(12),何名之養!義廢德壞,操行隨辱,何雲作高!
【注釋】
(1)食:疑“貪”字形近而誤。下文言“佞人貪利名之顯”,又“佞人懷貪利之心”,可證。
(2)貪:通“探”,求。凡:要。這裡指要位。
(3)子:根據文意,疑衍文。下:章錄楊校宋本作“不”,可從。
(4)舉:疑“案”之誤。遞修本作“安”,疑“案”之壞字。
(5)眾(hōng終):通“終”。
(6)宗:尊。
(7)伯成子高:參見1·4注(20)。
(8)於(wū污)陵子:即陳仲子。戰國時齊國人。認為其兄陳戴為齊相不義,不願與兄共享富貴,離家隱居於陵(今山東鄒平縣東南),自稱“於陵仲子”。楚王聘請他為相,陳仲子不ying6*召,逃往別處,為人澆灌菜園。事參見《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孟子·滕文公下》。
(9)蘭陵:古縣名。在今山東省棗莊市東南。王仲子:即王良。王莽時,多次召他做官,稱病不仕,而教授弟子千餘人。事參見《後漢書·王良列傳》。東都:《後漢書·獨行傳》作“東郡”,可從。東郡:郡名。治所在濮陽(今河南濮陽縣西南)。西漢時轄境相當於今天的山東省東阿、梁山以西,山東鄆城、東明、河南省范縣、長垣北部以北,河南省延津以東,山東省茌平、冠縣、河南清豐、濮陽、滑縣以南地區。昔廬君陽:人名。即索盧放。昔、索古音相近。昔廬即索盧,姓也。名放,安君陽。東漢時東郡人。漢光武帝時任諫議大夫,因病辭官後不ying6*召。事參見《後漢書·獨行傳》。
(10)寢:止。這裡是放棄的意思。
(11)止:停止。這裡是辭官的意思。
(12)傾:盡。這裡是忘記的意思。僇(lù路):通“戮”,殺害。
【譯文】
有人問:“佞人修養名聲抬高自己,有這事嗎?”我說:佞人貪圖財利壟斷權力,不修養名聲抬高自己。因為取得權柄,占據要職,就會抬高名聲自己樹立起來。這種行為被小人稱讚,而君子不這樣做。為什麼呢?因為利與義相矛盾,正與邪剛好相反。道義能打動君子,利益能打動小人。佞人貪圖財利和名聲顯赫,君主感到不安,否則會自身難保。察看世上的佞人,都由於遭災禍而結束,可見不能保養住自己的身體,怎么能修養自己的名聲呢?上古列敘臣民事跡,凡放棄尊貴地位而修養自身品德的,凡拋棄物質利益而追求聲望的,都會在竹簡帛書的史冊上記載下來,像伯成子高放棄國事而耕地,於陵子辭去相位,給人澆灌菜園。近代蘭陵的王仲子、東郡的昔廬君陽,放棄官職長期託病,不接受君主的徵召,這些可以稱得上修養名聲了。可見,君子不因為道義去做官,也必不因為道義去獻身;不因為道義辭官不做,也必不因為道義來樹立名聲。佞人懷有貪圖財利的心,看輕後患,只看重自身眼前的富貴,忘記生死和遭到殺身之禍,還談什麼名聲的修養!道義被毀壞,操行從而被玷污,還說什麼抬高自己!
【原文】
33·14問曰:“大佞易知乎,小佞易知也?”曰:“大佞易知,小佞難知。何則?大佞材高,其跡易察;小佞知下,其效難省(1)。何以明之?成事,小盜難覺,大盜易知也。攻城襲邑,剽劫虜掠,發則事覺,道路皆知盜也(2)。穿鑿垣牆(3),狸步鼠竊,莫知謂誰。曰(4):“大佞奸深,惑亂其人,如大盜易知(5),人君何難?《書》曰:“知人則哲(6),惟帝難之。”虞舜大聖,驩兜大佞(7)。大聖難知大佞,大佞不憂大聖,何易之有?是謂下知之,上知之。上知之,大難小易;下知之,大易小難。何則?佞人材高(8),論說麗美。因麗美之說,人主之威(9),人立心並不能責(10),知或不能覺。小佞材下,對鄉失漏(11),際會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大難小易也。屋漏在上,知者在下。漏大,下見之著;漏小,下見之微。(12)或曰:“雍也仁而不佞(13)。”也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給(14),屢憎於民(15)。”誤設計數(16),煩憂農、商,損下益上,愁民說主。損上益下,忠臣之說也(17);損下益上,佞人之義也。“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18)”。“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聚斂,季氏不知其惡,不知百姓所共非也。
【注釋】
(1)效:效果。這裡指留下的痕跡。
(2)道路:這裡指路上的行人。
(3)垣(yuán園):矮牆,也泛指牆。
(4)曰:根據文意和本篇文例,疑“曰”前奪一“難”字。
(5)盜:遞修本作“佞”,可從。
(6)“《書》曰。。何易之有”,是王充回答“難曰”的話,按本篇文例,疑“《書》”之前奪一“曰”字。哲:聰明,有才能。
(7)驩(huān歡)兜:傳說是堯的臣子。四凶之一。
(8)佞人:根據文意,疑作“大佞”。“大佞材高”與下文“小佞材下”,相反成文,可證。
(9)威:使。。害怕。這裡是折服的意思。說:通“悅”。
(10)人立心: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11)鄉(xiàng向):通“向”,面對。對鄉:回答上面的提問。
(12)上言大佞與小佞易知難知的事,語意未盡,下即接“雍也仁而不佞”,故疑有脫文。
(13)雍:即冉雍(公元前522年~?),又稱仲弓。春秋時魯國人。孔子的學生。孔子曾稱讚他的德行。苟子則把他與孔子並提。
(14)給:敏捷。伶俐。口給:口齒伶俐,善於爭辯。
(15)民:《論語·公冶長》、章錄楊校宋本均作“人”,可從。引文參見《論語·公冶長》。
(16)計數:計謀術數。這裡指建議、措施。
(17)說:說法。這裡是主張的意思。
(18)附益:增益。按本篇文例,“之”下應有“子曰”二字,《論語·先進》正有此二字,可證。上下引文參見《論語·先進》。
【譯文】
有人問:“名聲大的佞人容易識別呢,還是名聲小的佞人容易識別呢?”我說:名聲大的佞人容易識別,名聲小的佞人難以識別。為什麼呢?名聲大的佞人才智高超,他的行跡容易察覺;名聲小的佞人才智低下,他的痕跡難於察覺。用什麼來證明呢?已有的事例,小強盜難於察覺,大強盜容易發現。攻打城池,搶劫虜掠,一旦發生則事情就會被發覺,眾人都曉得有盜賊。挖牆打洞,像狸貓走步樣敏捷,像老鼠偷吃樣隱蔽,就不會知道是誰幹的。有人會反駁說:“名聲大的佞人奸狡得很,能夠迷惑擾亂人們,如果他們容易識別,君主又為什麼難於識別呢?”我說:《尚書·皋陶謨》上說:“能識別人才算明智,這連帝舜都難做到。”虞舜是大聖人,驩兜是大佞人。大聖人難於識別大佞人,大佞人不怕大聖人,怎么能說容易識別呢?這就是說,從下面來識別佞人,跟從上面來識別佞人是兩回事。從上面來識別佞人,大的難於識別,小的容易識別;從下面來識別佞人,大的容易識別,小的難於識別。為什麼呢?因為名聲大的佞人才智高超,論說時辭句華美。憑看華美的辭句,已使君主折服,並不會責備他,才智有時也不能察覺他。名聲小的佞人才智低下,對答時有謬誤,碰巧不周密,君主就會警覺,能知道其中的原因。這就是大佞人難於識別而小佞人容易識別的緣故。屋漏是在上面,知道屋漏的人是在下面。漏的地方大,下面看見它就明顯;漏的地方小,下面看見它就不明顯。有人對孔子說:“冉雍有仁德而不會花言巧語。”孔子說:“為什麼要能說會道呢?用狡辯來對付人,老招人討厭。”錯誤地提出一些主張,煩擾農民和商人,老百姓受損害君主得好處,勞民悅主。君主受損害老百姓得好處,是忠臣的主張;老百姓受損害君主得好處,是佞人的主張。季康子比周公旦富有,但冉求還為他搜括財物而使他更富有。孔子說:“弟子們應該敲起鼓去聲討他。”搜括財物,季康子不知道那是罪惡,不知道是老百姓都反對的。
猜你喜歡
卷九十三(晉書) 列傳八
《舊五代史》 盧質,字子徵,河南人也。曾祖偲,卷二十七 志第十七
《晉書》 ◎五行上 夫帝王者,配德天卷三百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一
《明史》 ◎列女三 ○徐貞女 劉氏卷二十三 論語五
《朱子語類》 ◎為政篇上 △為政以德章 問幻滅(中)-第二部-外省大人物在巴黎-27-出爾反爾的技術
《幻滅》 幾說疑第四十四
《韓非子》 凡治之大者,非謂其賞罰之當也。賞安娜_卡列寧娜(上)-第5部-10
《安娜·卡列尼娜》 當卷一百一 列傳第三十九
《金史》 ○承暉(本名福興) 抹捻盡忠卷三 本紀第三
《新唐書》 ◎高宗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安娜_卡列寧娜(上)-第2部-08
《安娜·卡列尼娜》 阿卷三百十九 列傳第二百七
《明史》 ◎廣西土司三 △泗城 利安娜_卡列寧娜(上)-第6部-02
《安娜·卡列尼娜》 所卷三十 漢臣傳第十八
《新五代史》 ○蘇逢吉 蘇逢吉,京兆長安沉船-第15章
《沉船》 哈卷三百七十九 列傳一百六十六
《清史稿》 ○趙慎畛 盧坤(曾勝) 陶澍巴黎聖母院(下)-第09卷-耳聾
《巴黎聖母院》 第窮當益工,勿失風雅
《菜根譚》卷六十七 志第二十
《宋史》 ◎五行五 ○土 稼穡七諫 怨思
《楚辭》 賢士窮而隱處兮,廉方正而不容。卷五十四 志第四十四
《新唐書》 ◎食貨四 唐有鹽池十八,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