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東漢

〈東漢〉

光武中興,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始於黎陽立營,領騎常千人,以謁者監之,

號黎陽兵,而京師南北軍如故。北軍並胡騎、虎賁二校為五營,置北軍中侯,易中壘以監

之,領於大將軍。光祿勛省戶、騎、車三將及羽林令,都尉省旅賁衛士,領於太尉。建武

六年,始罷郡國都尉,並職太守,無都試之法,惟京師肄兵如故。明年,罷天下輕車、騎

士、材官、樓船及軍侯吏,盡還民伍,唯更踐如故。九年,省關中都尉。十三年,罷左右

將軍。二十三年,罷諸邊郡亭侯吏卒。

案:光武久在兵間,厭武事,且知天下疲耗,思欲息肩,文書調度,一切務從簡寡。

由是內省營衛之士,外罷徼候之職。又自西都之季,都試或以為患。韓延壽始以試士潛擬

不道誅,而翟義之反王莽,隗囂之劫更始,李通之勸光武,皆以秋試,因勒車騎,誅守長

,號令起事。光武懲之,遂罷不講,自是漢兵法始大變壞。善乎應劭論之曰:「天生五材

,誰能去兵?」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一方有難,三面救之,

發兵雷震,一切猝辦,黔首囂然,不及講其射御,用其戒警。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雀

補鷹鸇,豚魚曳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王師不振。張角盪搖,八州並發,牧守梟列,流血

成川爾。遠征三邊殊俗之兵,忿鷙縱橫,多僵良喜事,以為己功。不教而戰,是謂棄之,

跡其禍敗,豈虛乎哉!

然終建武之世,已不能遵守前法,罷尉省校,輒復臨時補置(七年罷長水、射聲二校

,十五年復增屯騎校。九年省關都尉,十九年復置。而邊郡亦往往復置尉。)。明帝之初

,以為野無風塵,乃悉罷沿邊屯兵。其後北方有變,則復置度遼營(明帝永平八年鄭眾言

);南蠻或叛,則置象林兵(和帝永元十四年);羌犯三輔,則置長安、雍二尉(安帝永

初四年);鮮卑寇居庸,則置漁陽營(安帝建光元年)。其後盜作,沿邊緣海稍稍增兵(

順帝永建元年令緣邊郡增置步兵,列屯塞下。)。而令扶風、漢陽築隴道三百塢(順帝永

和元年),魏郡、趙國、常山、中山六百一十六塢(〈西羌傳〉),置屯多矣。始募死罪

系獄囚出戍,聽從妻子自占邊縣以為常。自後往往五營緹騎、虎牙之士迭出征戍。

(按:)漢事略循周畿之制,訖於西京,都兵無過一、再出。自中興郡兵不練,而南

北二軍交驚於境。安、順以來,竇憲(永元元年)、鄧鴻(永元六年)、何熙(永初三年

)三將以擊,劉尚(永元九年)、鄧騭(永初元年)、任尚、朱寵(永初五年)、馬賢(

永和五年)、張僑(永和六年)六七將以討羌,而鮮卑之寇(永和二年),南單于之變(

永和八年),亦數移屯,連年暴露。由是王旅無復鎮衛之職,而奔命四方之不暇。又方募

為陷陣(〈西羌傳〉),征為積射,召為義從。大抵創立名號,皇甫規所為。列屯坐食之

兵眾矣。卒於中官之誅,結援外將。故夫漢之禍,光武之銷兵為之也。

至安帝永初間,募人錢穀,得為虎賁、羽林、緹騎營士,而營衛之選亦衰。當是時,

邊郡守御之兵不精,內郡五衛之備不修(見陳忠疏),諸羌轉盛,二千石守、令並無守戰

意,皆爭徙避寇。於是徵兵會眾,搖動數州,增賦借奉,費八十餘億,暴露師徒,連年而

無所勝。至於順帝,始令郡舉五人,教習戰射。然而有憚遠役,而郡兵始叛矣(永和二年

)。

(按:)古人調兵,各從其方之便。高宗伐楚,蓋裒荊旅;武王克商,實用西土。至

於徵徐以魯(〈書.費誓〉),追貊以韓(〈詩.奕〉),平淮以江、漢,略見於經,可

考也。齊桓東討陳濤,唯及江黃,北入山戎,亦因燕威眾,蓋猶有節制者。自晉文城濮之

役,以秦師從諸侯力征,唯黨是與,無復先王之舊矣。漢氏獨得古意,役民以法。大帥征

師,其備胡則上郡、隴西、北地,事越則會稽、豫章,擊朝鮮則舉遼東,開西南夷則巴蜀

。移兵赴遠,不過一、再。自東都兵不能繼,然後盜起一方,而羽檄被於三邊(魏王朗曰

:一隅馳羽檄,則三邊被荒擾,此亦漢氏近世之失。)民不堪命,至於背叛。此興荊、揚

、兗、豫四州之卒,擊象林萬里之蠻,李固所以憤惋也(《通鑑》順帝永和三年)。

雖改領以步騎五千,費用四十四萬億,凡一年百八十戰,羌寇略定,黃巾遂作(建寧

二年,羌平。中平元年,黃巾張角反。)。所在盜賊,不可勝數,朝廷不能討,於是置八

關都尉(中平元年)、十三州牧、西園八校尉,以小黃門蹇碩統之,雖大將軍亦屬焉。帝

亦自留心戎事,乃大發四方兵,講武於平樂觀,躬擐介冑,稱無上將軍。

(按:)三代而上,兵權散主。有扈之師,六事鹹在;牧野之戰,三卿同出。《書》

稱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而〈常武〉詩亦曰:

「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師皇父,整我六師。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陳行,戒我師

旅。」夫太保,相也,非南宮毛之使不能專令兵師;齊侯,將也,非太保之命不敢擅興禁

旅。且以二兵百士,而二三大臣參互職掌。至於皇父整師,尹氏播令,程父出征,則兵無

專主,將無重權,大略可考。是以兵滿天下,居然無患。迨及叔季,司馬世官,爰以命氏

。馴至諸侯更霸,大夫藏甲。孔子作《春秋》,凡書帥師,譏臣專也。自後兵多常聚,帥

多世守,文武異途,將相爭長。吳起與田文論功,而廉頗之賢,恥居藺卿之下。兵之所在

,權實歸之,是以在外則外重,在內則內重。漢氏兵制,庶幾乎古。南北二軍,不能兼屬

,而握兵之臣,輒重於時。太尉、相國,列為三公;城門領兵,得如五府。是故諸呂謀難

,必先監軍;平、勃交歡,勢不相下。孝文入繼大統,不俟移日,奪絳侯之柄,歸代邸之

臣,蓋忌之也。武帝留意邊功,增設營校,卒置大司馬官,尊寵將帥,以寇諸軍。大臣之

權,尤偏重於將矣。託孤霍光,丞相不與,而霍光親戚分典兵衛,往往諸奴視相府烏有也

。宣帝不堪,至赤其族。惜乎!亦出一切矯枉之計,悉易諸屯,付之所親子弟。權臣稍削

而宦官、外戚始用矣。厥後董賢、王鳳代為元戎,以基王莽篡奪之禍。光武中興,益制前

事,內省校士,外罷郡兵,欲以銷患,而良法蕩然。當時滎陽不過千騎,公掾監領,超遷

牧守,其任不輕。自後令出房帷,政歸台閣,戚宦迭將,更相傾奪。然五營畏服中人,公

卿就戮,為之掃地。何進、袁紹不勝其忿,於是內置園校,陽尊黃門;外重州牧,實召邊

將。閹豎雖剪,而董卓之禍以成。義軍四起,群牧爭政,漢遂三分。由此觀之,外內輕重

,一繫於兵。三代之制,為不可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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