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三國

〈三國〉

魏制略如東漢,南北軍如故。有中、左、右、前軍各一師,又有中護、中領軍、領、

護軍將軍各一人,其它雜號無常數。初,曹公自置武衛營於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

置中營,於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之。京師講武亦如漢,唯改乘之曰治

兵,然訖魏,一、再講而已(文帝延康元年、明帝太和元年)。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

郡典兵,然未置尉,蓋太守或刺史兼師(朗為丞相主簿,言「天下土崩,由秦滅五等之制

,而郡國無搜狩習戰之備故也。今雖五等未可復行,可令州郡並置兵,外備四夷,內威不

軌,於策為長。」)。

文帝初,王朗因請寄軍政於農(朗奏云:舊時虎賁、羽林五營兵及衛士併合,雖且萬

人,或商賈惰遊子弟,或農野謹鈍之人,雖有乘制之處,不講戎陣。既不簡練,又希更寇

,名實不副,難以備急。或兵既久屯而不務營佃,不修器械,無有貯聚,一隅馳羽檄則三

面並荒擾。當今諸夏已安,雖未得偃武戢兵,宜因年之大豐,寄軍政於農事。)。時方外

事吳、蜀,內興土木,未暇也。

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

軍,位太尉上(事見曹爽〈讓司馬懿表〉)。而當時宗室諸王藩兵,大數才不過殘老二百

人,復時時徵調之(魏大發士息及取諸國士,曹植以近前諸國士息已見發,其遺孤稚弱,

在者無幾而復被取,乃奏曰: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士息前後三送,兼人已竭。尚有

小兒七、八歲已上,十六、七已還三十餘人。今部曲皆年耆,臥在床蓆、氣息裁屬者凡三

十七人,疲瘵風靡、疣盲聾聵者二十三人。)。蓋兵權外聚於州牧,內歸於大將軍及太尉

司馬懿與大將軍曹爽爭政,誅爽,而兵柄世在司馬氏。於是潛消方面,並營以二於己

(毋丘儉、文欽矯詔討司馬師,共上表云:三方之守,一朝缺廢,多選精兵,以自營衛。

五營領兵,缺而不補。多載器械,充聚本營。)。是時天下親兵,唯殿中蒼頭、黃門,是

以高貴鄉公徒手遇禍。然司馬師獶憚四征,遂以司空召還諸葛誕,以奪其兵。會誕以叛誅

,魏祚遂移矣。吳、蜀兵不詳見。蜀置五軍,其左、右,將軍、督、護一人;其中師,監

、護、典、參軍各一人;其前師,將軍、監、護、督軍各一人;其後,督、將軍兼一人。

其將校略如漢。而兵有突將、無前、賓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別,蓋不全用蜀人也。是

時戶籍,士民異號,往往充兵之家,已非民伍。然諸葛治軍之法,師十二更下。張合之戰

,在者八萬,去者願留。亮卒後,士卒亡命,更相重冒,奸巧非一(見〈呂乂傳〉)。由

是蜀兵秏矣。

吳多舟師,營校略異於漢。而兵有解煩、敢死兩部(見〈胡綜傳〉),車下虎士(見

〈甘寧傳〉)、丹陽青巾(見〈沈瑩傳〉)、交州義士(見〈步騭傳〉)及健兒、武射之

名非一,調度亦最無法。大率強者為兵,羸者補戶(見〈陸遜傳〉)。至有六百餘家輒皆

料取,以他郡羸民遷補其處(見〈陳表傳〉)。然孫權時,兵獶不給他役,惟春耕秋刈、

死事江渚而已。亮、皓以後,始以戰士兼充眾役(見〈陸遜傳〉)。於是家有五人,三人

為役,父兄在都,子弟給役州縣,民怨叛者成行矣。其後悉封子為十一王,王給兵三千,

而黃門宦官亦開召募。陸抗都督,欲足兵百萬,而守者因循,莫肯差赴。抗卒以其五子分

將,而吳遂亡。

(按:)凡天下戶口,才一百四十餘萬耳。曹公案冀州籍,自喜得兵三十萬,蓋有夫

皆兵也。赤壁之敗,兵八十萬,濡須之屯,兵四十萬,而蜀兵十萬二千,吳兵二十三萬。

通三國之兵,僅視有戶之數以供三帝之用,斯民蓋已病矣。又況三輔流人,收入蜀郡(劉

璋時,三輔流人數萬,收以為兵,號東州兵,事見《英雄記》);江淮商旅,募為吳卒。

而魏武制錯役之法,分離天下,使人役戶各居一方(見晉劉頌奏)。其離逖轉徙之患,又

可勝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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