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王莽

〈王莽〉

莽奪民田為王田,仿古井牧,置五威將帥七十二人分鎮天下,而命十二將帥偏裨以下

百八十人專事北伐。又以七公六卿兼號將軍填名都,中郎將、繡衣執法各五十五人分填邊

郡,而內置司命軍正,外設軍監十二人。又依《周官》之文,分六鄉、六尉、六郊、六隊

(音遂),鄉一帥,尉一大夫,郊一州長,隊一大夫、屬正。又內置大夫,外置大司馬五

人。將軍至吏士,凡七十三萬八千九百人。仍賜州牧及縣宰皆兼將軍、偏裨、校尉之號,

又有豬突、狶勇、銳卒、虎牙、五威兵、竟(音境)尉、九虎將軍、捕盜都尉之屬,置輒

不罷,蓋不可勝數。

(按:)三代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儀禮》:吉、凶、賓、嘉,達於天下,而

軍禮獨載於大司馬法。若國有師田之事,則縣師始受法於司馬,以作民。六官亦惟小司馬

職掌不悉書,而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皆不備官,有事斯置。其不欲觀兵蓋如是。自秦

以戰馬為爵,卒已自斃,而王莽又滋彰焉。凡公卿至於守宰,皆兼將校之稱。一切募兵,

號為豬狶,征天下明兵士六十三家數百人,以備軍吏。所以示民,無非逆德兇器。顧方疑

天下之軋,已重弩鎧之禁。吝虎符之發,求以為安,而綠林、新市群盜已起,海內豪傑皆

殺其牧守,自稱將軍。旬月之間,遍於天下,敗亡之禍,速於暴秦,可不戒哉!

莽兵大抵因漢,而紛更其制,不一統屬,民不堪擾。又務自攬權,雖遣將不與兵符,

必請而後動。其伐邊乃欲同時俱出,至久屯者數年,常二十餘萬人仰給縣官,野有暴骨。

而京師衛卒,亦三歲不得更代。由是民怨益作,莽遂大敗。

案:莽昆陽之戰,州郡各選精兵,牧守自將定會者四十二萬人,余在道者千里不絕,

其它擁眾累數十萬者通天下。蓋漢自武帝征伐之後,數世涵育,不見煙火之警。迨及始、

元之間,民戶一千三百二十三萬有奇,是以郡國甲士所在而足。及尋邑大敗,盡棄山東之

眾,北軍精兵號九虎者尚數萬人,亦可以見漢家養民強國之制。然自莽俶擾,干戈競作。

至於光武還定郡縣,或空置守長。中元末年,方才四百二十七萬,十餘一二,無復曩時之

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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