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曲筆第二十五

肇有人倫,是稱家國。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親疏既辨,等差有別。蓋“子
為父隱,直在其中”,《論語》之順也;略外別內,掩惡揚善,《春秋》之義也。
自茲已降,率由舊章。史氏有事涉君親,必言多隱諱,雖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
其有舞詞弄札,飾非文過,若王隱、虞預毀辱相凌,子野、休文釋紛相謝。用舍
由乎臆說,威福行乎筆端,斯乃作者之醜行,人倫所同疾也。亦有事每憑虛,詞
多烏有:或假人之美,藉為私惠;或誣人之惡,持報己仇。若王沈《魏錄》述貶
甄之詔,陸機《晉史》虛張拒葛之鋒,班固受金而始書,陳壽借米而方傳。此又
記言之奸賊,載筆之凶人,雖肆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然則史之不直,代有其書,苟其事已彰,則今無所取。其有往賢之所未察,
來者之所不知,今略廣異聞,用標先覺。案《後漢書·更始傳》稱其懦弱也,其
初即位,南面立,朝群臣,羞愧流汗,刮席不敢視。夫以聖公身在微賤,已能結
客報仇,避難綠林,名為豪傑。安有貴為人主,而反至於斯者乎?將作者曲筆阿
時,獨成光武之美;諛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也。且中興之史,出自東觀,或明
皇所定,或馬後攸刊,而炎祚靈長,簡書莫改,遂使他姓追選,空傳偽錄者矣。
陳氏《國志·劉後主傳》云:“蜀無史職,故災祥靡聞。”案黃氣見於姊歸,群
鳥墮於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無宰相氣,若史官不置,此事從何而書?
蓋由父辱受髡,故加茲謗議者也。
古者諸侯並爭,勝負無恆,而他善必稱,己惡不諱。逮乎近古,無聞至公,
國自稱為我長,家相謂為彼短。而魏收以元氏出於邊裔,見侮諸華,遂高自標舉,
比桑乾於姬、漢之國;曲加排抑,同建鄴於蠻貊之邦。夫以敵國相仇,交兵結怨,
載諸移檄,庸可致誣,列諸緗素,難為妄說。苟未達此義,安可言於史邪?夫史
之曲筆誣書,不過一二,語其罪負,為失已多。而魏收雜以寓言,殆將過半,固
以倉頡已降,罕見其流,而李氏《齊書》稱為實錄者,何也?蓋以重規亡考未達,
伯起以公輔相加,字出大名,事同元嘆,既無德不報,故虛美相酬。然必謂昭公
知禮,吾不信也。語曰:“明其為賊,敵乃可服。”如王劭之抗詞不撓,可以方
駕古人。而魏書持論激揚,稱其有慚正直。夫不彰其罪,而輕肆其誅,此所謂兵
起無名,難為制勝者。尋此論之作,蓋由君懋書法不隱,取咎當時。或有假手史
臣,以復私門之恥,不然,何惡直醜正,盜憎主人之甚乎!
蓋霜雪交下,始見貞松之操;國家喪亂,方驗忠臣之節。若漢末之董承、耿
紀,晉初之諸葛、毌丘,齊興而有劉秉、袁粲,周滅而有王謙、尉迥,斯皆破家
殉國,視死猶生。而歷代諸史,皆書之曰逆,將何以激揚名教,以勸事君者乎!
古之書事也,令賊臣逆子懼;今之書事也,使忠臣義士羞。若使南、董有靈,必
切齒於九泉之下矣。
自梁、陳已降,隋、周而往,諸史皆貞觀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偽可
求。至如朝廷貴臣,必父祖有傳,考其行事,皆子孫所為,而訪彼流俗,詢諸故
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實。昔秦人不死,驗苻生之厚誣;蜀老猶存,知葛亮之多
枉。斯則自古所嘆,豈獨於今哉!
蓋史之為用也,記功司過,彰善癉惡,得失一朝,榮辱千載。苟違斯法,豈
曰能官。但古來唯聞以直筆見誅,不聞以曲詞獲罪。是以隱侯《宋書》多妄,蕭
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齊宣覽而無譴。故令史臣得愛憎由己,高下在
心,進不憚於公憲,退無愧於私室,欲求實錄,不亦難乎?嗚呼!此亦有國家者
所宜懲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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