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短篇
【題解】
本篇篇名叫“謝短”,就是把“文吏”與“儒生”的短處告訴人們。
在當時,儒生“自謂通大道(先王之道)”,“能說一經”,看不起文吏;而文吏“自謂知官事,曉薄書”,也瞧不起儒生。王充則認為,他們是在不同職業之間,用自己的長處來比別人的短處,若在各自的職業範圍內,其短處也是明顯的。他便向儒生提出了許多一般儒生無法解答的五經中的問題,向文吏提出了許多有關公務中文吏無法解答的問題,並指出這是由於他們“閉暗不覽古今”的結果。最後王充總結說,儒生與文吏“無一閱備(完備),皆淺略不及,偏駁不純,俱有闕遺”,沒有一個十全十美,學問都片面、雜亂、不完善,都有缺點和不足,沒有什麼理由值得互相指責。
【原文】
36·1《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過,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曉簿書,道勝於事,故謂儒生頗愈文吏也。此職業外相程相量也,其內各有所以為短,未實謝也。夫儒生能說一經,自謂通大道以驕文吏;文吏曉簿書,自謂文無害以戲儒生。各持滿而自藏(1),非彼而是我,不知所為短,不悟於己未足。《論衡》詶之(2),將使■然各知所之(3)。
【注釋】
(1)藏:古無“藏”字,疑“臧”字形近而誤。臧:善。這裡作高明講。
(2)詶:章錄楊校宋本作“訓”,可從。下同。
(3)■(shì士):即“奭”,通“赩(xì細)”,紅色。|然:形容臉紅的樣子。之:根據文意,疑是“乏”字形近而誤。後文“二家各短,不能自知。”義與此同,可證。
【譯文】
《程材》、《量知》,講到儒生和文吏的才能不相上下,因為儒生掌握了先王之道,文吏通曉公文,由於先王之道勝過具體事務,所以認為儒生稍稍勝過文吏。這是在不同職業之間來相互比較衡量,對他們職業範圍內各自所具有的短處,沒有如實論述。儒生能解說一種經書,就自認為弄通先王之道來傲視文吏;文吏通曉公文,就自認為會處理公文不出差錯來嘲弄儒生。他們各懷自滿,自以為高明,別人不對而自己對,不知道什麼是短處,不明白自己還有不足的地方。《論衡》解答這個問題,將使他們臉紅各自知道自己的短處。
【原文】
36·2夫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曉簿書,文吏所劣,不徒以不通大道也,反以閉暗不覽古今,不能各自知其所業之事未具足也。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也,世之論者,而亦不能詶之,如何?
【譯文】
儒生的短處,不僅僅因為不通曉公文,文吏的不足,不僅僅因為沒有弄通先王之道,反而是因為閉塞不明,不通古今,不能各自知道自己所從事的事業不全面。二家各有短處,自己不能了解,世上評論的人,也不能解答它,這怎么行呢?
【原文】
36·3夫儒生之業,五經也。南面為師(1),旦夕講授,章句滑習(2),義理究備,於五經,可也。五經之後(3),秦,漢之事,無不能知者(4),短也。夫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然則儒生,所謂陸沉者也。五經之前,至於天地始開,帝王初立者,主名為誰,儒生又不知也。夫知今不知古,謂之盲瞽(5)。五經比於上古,猶為今也。徒能說經,不曉上古,然則儒生,所謂盲瞽者也。
【注釋】
(1)南面:坐北朝南,在古代是尊貴的位置。
(2)滑習:非常熟悉。
(3)五經之後:《周易》、《詩經》、《尚書》、《周禮》、《春秋》都作於春秋戰國時代。五經之後,這裡是指春秋戰國之後。
(4)無: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5)盲瞽(gǔ古):瞎子。
【譯文】
儒生的事業是五經。面朝南邊作老師,早晚講課,把經書的章節字句背得滾瓜爛熟,道理講得十分完備,在通曉五經這點,是不錯的。春秋戰國之後,秦、漢的事情,不知道的,就是短處。了解古代不了解現在,稱為愚昧無知,那么儒生就只能稱作愚昧無知的人了。春秋戰國之前,到天地開闢,帝王開始設立,君主的名字是誰,儒生更不知道。了解現在不了解古代,稱為瞎子。春秋戰國時代跟上古相比,就像是今天跟春秋戰國時代相比一樣。只能說解經書,不通曉上古,那么儒生就是稱作瞎子的人。
【原文】
36·4儒生猶曰:“上古久遠,其實暗昧,故經不載而師不說也。”夫三王之事雖近矣(1),經雖不載,義所連及(2),五經所當共和(3),儒生所當審說也。夏自禹向國(4),幾載而至於殷,殷自湯幾祀而至於周,周自文王幾年而至於秦?桀亡夏而紂棄殷,滅周者何王也?周猶為遠,秦則漢之所伐也。夏始於禹,殷本於湯,周祖后稷,秦初為人者誰?秦燔五經,坑殺儒士,五經之家所共聞也。秦何起而燔五經,何感而坑儒生(5)?秦則前代也。漢國自儒生之家也(6)。從高祖至今朝幾世,歷年訖今幾載(7)?初受何命,復獲何瑞?得天下難易孰與殷、周?家人子弟學問歷幾歲,人問之曰:“居宅幾年?祖先何為?”不能知者,愚子弟也。然則儒生不能知漢事,世之愚蔽人也。溫故知新(8),可以為師。古今不知,稱師如何?
【注釋】
(1)近:根據文意,疑“遠”之誤。
(2)連及:連貫。
(3)根據文意,疑“經”下脫“之家”二字。下有“五經之家所共聞也”,可證。五經之家:指研究五經的人。
(4)向:通“享”,享有。享國:指統治國家。
(5)生:疑“士”之誤。此承上“坑殺儒士”為文,可證。
(6)家:家庭。這裡指生活的時代。
(7)訖(qì氣):通“迄”,到。
(8)溫故知新:語出《論語·為政》,意思是複習舊的知識,才能從中得到新的知識。王充這裡是取“故”與“新”二字,把它們理解為“古”與“今”,用來指責儒生不知古今。
【譯文】
儒生還可以說:“上古已很久遠了,那時候的事情昏暗不明,所以經書上沒有記載,老師也沒有講過。”夏禹、商湯和周文王、周武王的事情雖然很遠,經書上即使沒有記載,但道理是相通的,這是研究五經的人應該都了解的,儒生們應該清楚地加以解釋。夏朝從禹統治國家經過多少年才到殷朝,殷朝從湯經過多少年才到周朝,周朝從文王經過多少年才到秦朝呢?桀使夏朝亡,紂使殷朝滅,喪失了周朝天下的又是哪個王呢?要是周朝還算遠,那么秦朝則是漢朝滅掉的。夏朝從禹開始,殷朝從湯立國,周朝的起祖是后稷,那么秦朝的第一個君主又是誰呢?秦朝燒五經,坑殺儒士,這是研究五經的人都知道的事。秦始皇是什麼起因要燒五經,又是什麼感觸要坑殺儒士呢?要是秦朝還算前代,那么漢朝本是儒生生活的年代。從高祖劉邦到現在是幾代,又經過多少年才到現在呢?最初稟受了什麼天命,又得到了什麼祥瑞呢?漢朝得天下與殷、周相比,哪個難,哪個容易呢?家裡的孩子讀書過了多少年,有人問他:“你住的房子有多少年?祖先是乾什麼的?”如果都不能知道,就是愚昧無知的孩子。哪么儒生不知道漢朝的事情,就是世上愚昧無知的人。複習舊的了解新的,才可以做老師。古今都不知道,怎么能稱老師呢?
【原文】
36·5彼人問曰(1):“二尺四寸(2),聖人文語(3),朝夕講習,義類所及,故可務知(4)。漢事未載於經,名為尺藉短書(5),比於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貴也。
【注釋】
(1)問:這是回答上文“稱師如何”的話,故疑“問”系衍文。
(2)二尺四寸:指漢代經書。參見11·3注(1)。
(3)文:美,善。這裡是精闢的意思。
(4)務:追求。這裡是努力的意思。
(5)藉:通“籍”。尺藉短書:漢代一般書籍使用的竹木簡只有一尺左右。所以稱作“尺籍”或“短書”。這裡是指一般書籍。
【譯文】
那些儒生會說:“經書是聖人精闢的話,早晚講授學習,涉及的道義類似,所以能夠經過努力弄懂。漢朝的事情在經書上沒有記載,稱作一般書籍,近於小道理,即使能懂得它,也不是儒者引以為貴的。
【原文】
36·6儒不能都曉古今(1),欲各別說其經,經事義類,乃以不知為貴也!事不曉,不以為短,請復別問儒生,各以其經旦夕之所講說。
【注釋】
(1)根據上文,疑“儒”下脫一“生”字。
【譯文】
儒生不能對古今的事都了解,只想各自分別講述他們擅長的經書,可是經書上的事情和道理是類似的,如果說可以不了解古今的事,這才是以無知為貴!要是對古今的事不通曉,還不認為是短處,那么就請讓我用他們各自早晚講習的經書,再來分別問一問儒生吧。
【原文】
36·7先問《易》家(1):“《易》本何所起?造作之者為誰?”彼將應曰:“代羲作入卦(2),文王演為六十四(3),孔子作《彖》、《象》、《繫辭》(4)。三聖重業(5),《易》乃具足。”問之曰:“《易》有三家,一曰《連山》(6),二曰《歸藏》,三曰《周易》。伏羲所作,文王所造,《連山》乎,《歸藏》、《周易》也?秦燔五經,《易》何以得脫?漢興幾年而復立?宣帝之時,河內女子壞老屋(7),得《易》一篇,名為何《易》?此時《易》具足未?”
【注釋】
(1)《易》:原指像《周易》一類占卦用的書,後來只流傳下《周易》一種,因此就專指《周易》了。《周易》是儒家的重要經典之一。“易”有變易,簡易,不易三義,相傳系周人所作,故名。內容包括經和傳兩部分。《易》家:指研究講解《周易》的儒生。
(2)伏羲:一作宓羲、包犧、庖犧、伏戲,也稱犧皇、皇羲。中國神話中人類的始祖。傳說人類由他與女媧兄妹相婚而產生。一說他是上古的帝王。傳說八卦是他製作的。《北堂書鈔·歲時部·物篇》引《尹子》曰:“伏羲始畫八卦,別八節,而化天下。”《bai6*虎通德論·號篇》:“伏羲仰觀象於天,俯察法於地。固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面八卦,以治天下,天下伏而化之。”八卦:《周易》中的八種基本圖形,用“—”和“——”符號組成;以“—”為陽,以“——”為陰。名稱是: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易傳》作者認為八卦主要象徵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自然現象,並認為“乾”、“坤”兩卦在“八卦”中占特別重要的地位,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一切現象的最初根源。“八卦”本來是古人用氣解釋天地萬物構成的符號,後來成了進行占卜、宣揚迷信的工具。
(3)演為六十四:傳說周文王把八卦通過排列組合,兩兩相配成六十四組,稱為六十四卦(如“乾”下“坤”上的“■”為“泰”卦)。每一卦都有文字說明,這就是《易》的正文,稱作“經”。
(4)《彖(tuàn團去)》、《象》、《繫辭》:即《彖辭》、《象辭》、《繫辭》,它們和《文言》、《序卦》、《說卦》、《雜卦》一起,相傳都是孔子作的。這些是解釋《易》的經文的,稱作“傳”。
(5)三聖:指伏羲、周文王、孔丘。業:事業。這裡指作《易》。
(6)《連山》:傳說它與下文的《歸藏》都是《周易》之前的古《易》之一。連山卦以純艮(■)開始,艮為山,故名。歸藏卦以純坤(■)為首,坤為地,“萬物莫不歸而藏於其中”,故名。(7)河內:郡名。治所在懷縣(今河南省武陟縣西南),轄境相當於今河南省黃河以北,京漢鐵路(包括汲縣)以西地區。
【譯文】
先問研究解釋《易》的儒生:“《周易》本來的起因是什麼?作者是誰?”他們將會答應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推演成六十四卦,孔子作《彖辭》、《象辭》和《繫辭》。伏羲、文王、孔子三聖沿襲作《易》,《易》才完備。”再問他們:“《易》有三家,一叫《連山》,二叫《歸藏》,三叫《周易》。伏羲,文王作的,究竟是《連山》呢,還是《歸藏》、《周易》呢?秦朝燒毀五經,《周易》為什么能逃脫呢?漢朝興起經過多少年,才重新把《周易》立為經書呢?漢宣帝的時候,河內郡有個婦女拆老屋,得《周易》一篇,名叫什麼《易》呢?這時《周易》完備了沒有呢?”
【原文】
36·8問《尚書》家曰(1):“今旦夕所授二十九篇(2),奇有百二篇(3)。又有百篇。二十九篇何所起?百二篇何所造?秦焚諸書之時,《尚書》諸篇皆何在?漢興,始錄《尚書》者何帝?初受學者何人?”
【注釋】
(1)《尚書》:亦稱《書經》或《書》,儒家經典之一。“尚”即“上”,上古以來之書,故名。是中國上古歷史檔案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跡著作的彙編。有《今文尚書》和《古文尚書》二種。
(2)二十九篇:指西漢的今文《尚書》二十九篇,保存在今天通行本《尚書》中。
(3)奇:疑字誤,但未知何字之誤。百二篇:這裡指當時經師所講授、流行的一種有一百零二篇的《尚書》,與下文講的一百篇本的《尚書》,現今已散失。《漢書·儒林傳》:“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分析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采《左氏傳》、《書敘》為作首尾,凡百二篇。”
【譯文】
問研究解釋《尚書》的人:“如今早晚講授的《尚書》是二十九篇,另外有一百零二篇的,還有一百篇的。二十九篇《尚書》的起因是什麼?一百零二篇的作者是哪個?秦朝焚毀書籍的時候,《尚書》各篇都在什麼地方?漢朝興起,開始收錄《尚書》的是哪個皇帝?最初向學生講授的又是哪個人?”
【原文】
36·9問《禮》家曰:“前孔子時,周已制禮,殷禮,夏禮,凡三王因時損益,篇有多少,文有增減。不知今《禮》,周乎,殷、夏也?”彼必以漢承周,將曰:“周禮。”夫周禮六典(1),又六轉(2),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是以周官三百六十也。案今《禮》不見六典,無三百六十官,又不見天子,天子禮廢何時,豈秦滅之哉?宣帝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佚《禮》一篇,六十篇中(3),是何篇是者(4)?高祖詔叔孫通製作《儀品》(5),十六篇何在(6),而復定儀禮(7)?見在十六篇(8),秦火之餘也,更秦之時,篇凡有幾?
【注釋】
(1)六典:周禮把朝延事務分屬六個主管部門,即天官治典(主管行政)、地官教典(主管農業、風俗教化)、春官禮典(主管禮儀制度)、夏官政典(主管軍事)、秋官刑典(主管刑法)、冬官事典(主管建築和手工生產)。每官之下,又有六十官。
(2)轉:運轉。這裡是相乘的意思。
(3)六十:疑“十六”之誤倒。下文有“十六篇何在”,“見在十六篇”,“今《禮經》十六”,可證。
(4)是:後一個“是”指代“佚《禮》”。
(5)叔孫通:參見8·8注(14)。
(6)十六篇:《後漢書·曹褒傳》:“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故疑十六篇系十二篇之誤,或漢時王充另有所見。
(7)儀禮:根據文意,疑“禮儀”之誤倒。
(8)見:同“現”。
【譯文】
問研究解釋《儀禮》的儒生:“在孔子以前,周朝已經制定了禮,還有殷禮,夏禮,共經歷三代,禮都根據當時的情況有增減,篇數有多有少,文字有增有減,不知道現在的《儀禮》,是周朝的,還是殷朝、夏朝的?”他們必定認為漢制繼承周制,將回答說:“周禮。”其實,周朝的禮有六典,再用六相乘,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這是因為周朝的官職有三百六十個。考察現在的《禮》不見六典,沒有三百六十個官職,又看不見關於天子禮儀的記載,天子的禮儀是什麼時候廢除的呢?難道是秦朝燒掉的嗎?漢朝宣帝時,河內郡一個婦女拆老屋,得到失傳的《禮》一篇,十六篇中,哪一篇是失傳的《禮》呢?漢高祖命令叔孫通製作《儀品》,那么當時《禮》十六篇在什麼地方去了呢?為什麼還要重新制定禮儀呢?現在的《禮》十六篇,是秦始皇燒書剩下的,經歷了秦朝,一共還有多少篇呢?
【原文】
36·10問《詩》家曰:“《詩》作何帝王時也?”彼將曰:“周衰而《詩》作,蓋康王時也。康王德缺於房,大臣刺晏(1),故《詩》作(2)。”夫文、武之隆,貴在成、康(3),康王未衰,《詩》安得作?周非一王,何知其康王也?二王之未皆衰,夏、殷衰時,《詩》何不作?《尚書》曰:“詩言志,歌詠言。”此時已有詩也(4)。斷取周以來(5),而謂興於周。古者采詩,詩有文也;今《詩》無書(6),何知非秦燔五經,詩獨無餘禮也(7)。
【注釋】
(1)晏:晚。這裡指起床晚。
(2)《詩》:這裡指《詩經》的第一篇《關睢》。根據文氣,疑“作”下脫“也”字。“遞修本”在“作”後有“也”字,可證以上參見劉向《列女傳·仁智》。
(3)貴:根據文意,疑“貴”是“遺”的壞字。本書《儒增篇》作“遺在成康”,正與此同,可證。遺:留。這裡是繼續的意思。
(4)此時:這裡指堯、舜時代。
(5)斷取周以來:這裡是從上古的詩中截取周以來的詩編入《詩經》的意思。(6)書:這裡是指關於西周以前古詩的文字記載。
(7)禮:全句義不可通,故疑“禮”系“札”字形近而誤。札:薄的書板。
【譯文】
問研究解釋《詩經》的儒生:“《詩經》創作於哪個帝王的時代?”他們將回答說:“周朝衰敗的時候,《詩經》已創作出來了,那么大概作於周康王的時候。由於康王的品德在房事上有缺點,大臣們就諷刺他起得晚,因此創作了《詩經·關睢》。”周文王、周武王的隆盛事業延續到了成王、康王的時代,康王時還沒有衰敗,《詩經》怎么能創作出來呢?周朝不只一個帝王,怎么知道他就是康王呢?夏禹、商湯的未代都衰敗,但是夏朝、殷朝衰敗的時侯,《詩經》為什麼沒有創作出來呢?《尚書·舜典》上說:“詩要說出自己的心意,歌要唱出自己想說的話。”可見,這時候已經有詩了。從上古詩中截取周朝以來的詩編入《詩經》,就說《詩經》產生在周朝。古代帝王派人採集詩歌,每首詩都有文字記載,現在的《詩經》中沒有關於古詩的文字記載,怎么知道不是秦始皇焚燒五經,獨使周以前的詩一篇也沒有留下來呢?
【原文】
36·11問《春秋》家曰:“孔子作《春秋》,周何王時也?自衛反魯(1),然後樂正,《春秋》作矣。自衛反魯,哀公時也。自衛,何君也?俟魯子以何禮(2),而孔子反魯作《春秋》乎?孔子錄史記以作《春秋》(3),史記本名《春秋》乎?製作以為經,乃歸《春秋》也(4)?”
【注釋】
(1)反:同“返”。
(2)俟(sì四):這裡是對待的意思。
(3)史記:這裡指魯國史官寫的編年史。
(4)歸:疑“號”繁體草書形近而誤。本書《正說篇》有:“春秋者,魯史記之名,孔子因舊故之名,以號春秋之經”,可證。
【譯文】
問研究解釋《春秋》的儒生:“孔子作《春秋》,是周朝哪個君王的時候?他從衛國回到魯國,然後魯國的音樂才得到審定和整理,之後寫了《春秋》。從衛國回到魯國,是魯哀公的時候。他從衛國動身,那裡的君主是誰?用什麼禮節對待他,而使他回到魯國就要寫《春秋》呢?孔子抄錄魯國史官的編年史用來寫《春秋》,魯國史官的編年史本名叫《春秋》呢?還是寫作成為經以後,才稱為《春秋》的呢?”
【原文】
36·12法律之家,亦為儒生。問曰:“《九章》(1),誰所作也?”彼聞皋陶作獄,必將曰:“皋陶也。”詰曰:“皋陶,唐、虞時,唐、虞之刑五刑(2),案今律無五刑之文。”或曰:“簫何也。”詰曰:“簫何,高祖時也。孝文之時,齊太倉令淳有德有罪(3),征詣長安(4),其女緹縈為父上書(5),言肉刑壹施(6),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7)。案今《九章》象刑(8),非肉刑也。文帝在簫何後,知時肉刑也,簫何所造,反是肉刑也(9)?而雲《九章》簫何所造乎(10)?”古禮三百(11),威儀三千(12),刑亦正刑三百(13),科條三千(14),出於禮,入於刑,禮之所去,刑之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數也。今《禮經》十六(15),簫何律有九章,不相應,又何?五經題篇,皆以事義別之(16),至禮與律獨經也(17),題之,禮言《昏禮》(18),律言《盜律》何(19)?
【注釋】
(1)《九章》:指西漢初年簫何根據秦律制定的《九章律》,其九律為“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戶律、興律和廄律。
(2)五刑:指墨,刺面;劓(yì疫),割鼻;刖(fèi廢),斷足;宮,破壞生殖機能;大辟,死刑;五種刑法。
(3)齊:西漢初年分封的諸侯王國,在今山東省北部。太倉令:官名。大司農的屬官,管理太倉(國家總糧庫)糧食的出納。這裡指主管齊國糧倉的官員。德:疑“意”形近而誤。《史記·倉公列傳》作“淳于意”,可證。淳于意:人名。姓淳于,名意。
(4)征:召。這裡指押送。長安:西漢時都城,在今陝西省西安市西北。
(5)緹縈(tíyíng提營):淳于意的小女兒。
(6)肉刑:指摧殘人肉體的刑罰,像刺面、割鼻、斷足等。
(7)以上事參見《史記·文帝紀》、《史記·倉公列傳》、《漢書·刑法志》。
(8)象刑:《bai6*虎通德論·五刑》:“五帝畫象者,其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赭其衣,犯臏者以墨幪其臏處而畫之,犯宮者屨扉,犯大辟者布衣無領。”《漢書·刑法志》:“所謂‘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這裡王充是把漢代刑法中的部分,如給犯人剃光頭以示污辱等,稱作“象刑”。
(9)肉:根據文意,疑是“象”之誤。據上文“肉刑”而抄誤。
(10)而:通“能”。
(11)古禮:《禮》中規定的條文。簫何(?~公元前193年):漢初大臣。沛縣(今屬江蘇)人。秦末佐劉邦起義,攻鹹陽後,收取秦朝律令圖書。楚漢戰爭中,留守關中,薦韓信為大將,對劉邦建立漢朝起了重要作用。並制定律令制度,所作《九章律》今佚。三百:這和下文的“三十”都是就大數而言,表示很多。
(12)威儀:關於禮節儀式的具體規定。以上參見《禮記·中庸》。
(13)正刑:這裡指刑法的綱目。
(14)科條:這裡指刑法的細目。以上參見《尚書·呂刑》。
(15)《禮經》:即《儀禮》。
(16)事義:治事的道理。這裡指各篇的具體內容。
(17)獨(獨):根據文意,疑“猶(猶)”字形近而誤。猶:均,同樣。
(18)《昏禮》:《儀禮》中的一篇,與文意不合。“昏”,章錄楊校宋本作“經”,可從。《經禮》即《儀禮》。
(19)《盜律》:簫何《九章律》中的第一篇。
【譯文】
研究講解法律的人,也是儒生。問他們:“《九章》是誰製作的?”他們聽說皋陶作過堯、舜時的司法官,一定要說:“皋陶。”往下追問:“皋陶,在堯、舜時代,堯、舜時的刑法有五種:墨、劓、刖、宮、大辟,考察今天的法律沒有五刑的條文。”有人會說:“是簫何。”往下追問:“簫何是漢高祖時候的人。漢文帝時,齊國的太倉令淳于意有罪,押送到長安,他的女兒緹縈為解救父親上書,說肉刑一施行,就不能悔改。文帝被她的話感動,於是廢除了肉刑。考察今天的《九章》是象刑,沒有肉刑。文帝生活在簫何之後,我們知道文帝時還有肉刑,要是簫何製作的,怎么反而全是象刑呢?這能說今天的《九章》是簫何製作的嗎?”古代禮制條文有三百,具體禮節儀式規定有三千,刑法也是正刑綱目三百條,科條細目三千條,違反了禮,就要判刑,禮反對的,就是刑要懲罰的,所以禮和刑條文數目的多少是相同的。今天的《儀禮》是十六篇,簫何製作的法律只有九章,不互相吻合,又是為什麼呢?給五經各篇加題目,都是根據各篇的內容來區別的,至於禮與律同樣應該是經,給它們定篇名,為什麼禮叫《經禮》,律叫《盜律》呢?
【原文】
36·13夫總問儒生以古今之義,儒生不能知,別名以其經事問之(1),又不能曉,斯則坐守何言師法(2),不頗博覽之咎也。
【注釋】
(1)名:根據文意,疑係“各”字形近而誤。前文有“欲各別說其經”,“請復別問儒生各以其經”,可證。
(2)守何言師法:義不可通,疑是“守信師法”之誤。本書《效力篇》:“諸生能傳百萬言,不能覽古今,守信師法,雖辭說多,終不為博。”文義與此正同,可證。
【譯文】
把古今的道理匯總起來問儒生,儒生知道,分別拿他們熟悉的一種經書內容去問他們,又不能通曉,這就是因為他們墨守相信老師對經書的解釋,而不肯稍微多讀點書的過錯。
【原文】
36·14文吏自謂知官事,曉簿書。問之曰:“曉知其事,當能究達其義,通見其意否?”文吏必將罔然(1)。問之曰:“古者封侯,各專國土,今置太守令長(2),何義?古人井田(3),民為公家耕,今量租芻(4),何意?一業使民居更一月(5),何據?年二十三儒(6),十五賦(7),七歲頭錢二十三(8),何緣?有臘(9),何帝王時?門戶井灶,何立?社稷、先農、靈星(10),何祠?歲終逐疫(11),何驅?使立桃象人於門戶(12),何旨?掛蘆索於戶上(13),畫虎於門闌(14),何放?除牆壁書畫厭火丈夫(15),何見?步之六尺,冠之六寸,何應(16)?有尉史、令史(17),無承長史(18),何制?兩郡移書曰‘敢告卒人(19),’兩縣不言,何解?郡言事二府曰‘敢言之(20),’司空曰‘上(21)’,何狀?賜民爵八級(22),何法?名曰‘簪。。’、‘上造(23)’,何謂?吏上功曰伐閱,名籍墨將(24),何指(25)?七十賜王杖(26),何起?著鳩於杖未,不著爵(27),何杖?苟以鳩為善,不賜鳩而賜鳩杖,而不爵(28),何說?日分六十(29),漏之儘自(30),鼓之致五(31),何故?吏衣黑衣,宮闕赤單(32),何慎?服革於腰,佩刀於右,舞劍於左(33),何人備(34)?著鉤於履(35),冠在於首,何象?吏居城郭,出乘車馬,坐治文書。起城郭,何王(36)?造車輿,何工?生馬,何地(37)?作書,何人王(38)?”造城郭及馬所生,難知也,遠也。造車作書,易曉也,必將應曰:“倉頡作書,奚仲作車(39)。”詰曰:“倉頡何感而作書,奚仲何起而作車(40)?”又不知也。文吏所當知,然而不知,亦不博覽之過也。
【注釋】
(1)罔(wǎng往)然:即惘然,精神恍惚,發獃的樣子。
(2)太守:漢代郡的最高長官。令長:參見9·15注(3)。
(3)井田:相傳是殷周時代的一種土地制度。土地為國家公有,由國家把每平方公里的土地按“井”字形劃成九區,分配農民耕作;中一區為公田,周圍八區為私田,分給八夫(即八家);公田由八夫耕種,全部收穫歸統治者;男子成年受田,老死還田,至於私田的分配,耕作和繳納,至今無定論。
(4)量:計算。這裡指徵收。芻(chú除):牲口吃的草。
(5)業:根據文意,疑係“歲”字之誤。更:指更卒。漢代男子23~56歲要服兵役兩年,叫“正卒”;每人每年在本地服役一個月,叫“更卒”。
(6)儒:根據文意,疑“傅”形近而誤。《後漢書·高帝紀》註:“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可證。傅:登記。指開始登記為國家服役。
(7)賦:指算賦,漢代人頭稅的一種。不論男女,15~56歲,每人每年交一百二十錢。漢代一百二十錢稱一“算”,所以把這種人頭稅稱作算賦。
(8)頭錢:指口賦,漢代人頭稅的一種。7~14歲兒童,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二十三錢。
(9)臘:每年陰曆十二月的祭名,始於周代。
(10)社:土地神。稷:穀神。先農:指最初教人耕種的農神。靈星:指掌管農業的神。
(11)疫:瘟疫。這裡指瘟疫之鬼。
(12)使:疑“梗”形近而誤,又誤置“立”上,疑應作“立桃梗”。《後漢書·禮儀志》:“百官官府,各設桃梗。”又注引《山海經》:“敺除畢,因立桃梗於門戶”,可證。桃梗象人:桃木做的假人。迷信說法,它可以防邪御凶。
(13)蘆索:用蘆葦編的索子。掛蘆索:迷信說蘆索是專縛鬼的,把它掛在門上,可以驅鬼御凶。
(14)畫虎於門闌:迷信認為虎是吃鬼的,在門框上畫虎,可以驅鬼御凶。
(15)厭:通“壓”,勝。厭火丈夫:未聞。《說文·鬼部》:“魃,旱鬼也。《周禮》有赤魃氏除牆屋之物也。”魃是旱神故疑是“厭火丈夫”。
(16)何應:陰陽五行說認為秦屬水德,水屬陰,相應的數用六。以上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7)尉史:這裡指郡尉,掌管全郡的軍事。令史:這裡指掌管郡文書的郡令史。
(18)承:通“丞”,這裡指郡丞,郡太守的輔佐。長史:西漢邊境各郡,除郡丞外,還設長史輔佐太守管軍事。承長史:東漢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後邊郡不設丞。由長史兼丞之職,可能習慣上把長史稱作“丞長史”。
(19)移書:遞交文書。敢告卒人:這是當時郡守間通信的一種客氣話,意思是不敢直接告訴本人,只敢告訴其手下人,以表示對對方的尊重。
(20)二府:指太尉府、司徒府。敢言之:這是郡守對二府上書時用的敬詞,意思是自己地位低下,不配與太尉,司徒說話,只是大膽地說兩句。
(21)司空:官名。西周始置,春秋戰國時沿置,掌工程。後世用作工部尚書的別稱。東漢時掌管全國土、木、水工程的最高長官,與太尉、司徒並稱三公。上:郡守上書時對司空的敬詞。
(22)賜民爵八級:漢代爵位二十級,一級最低。由於皇帝即位,改元等大事而授予百姓爵位,一般不得超過八級。參見《漢書·百官公卿表》。
(23)簪。。(ān niǎo咱陰鳥):二十級爵位中第san6*級的名稱,原意是用絲帶裝飾馬。上造:二十級爵位中第二級的名稱,原意是由君主賞賜成的。
(24)籍:登記。將:根據文意,疑“狀”形近而誤。狀:行狀,文書的一種。(25)指:通“旨”。
(26)王杖:漢時七十歲以上老人由官家賜給刻有鳩的拐杖,稱作王杖。
(27)爵(què雀):通“雀”。古人認為“雀”是官爵的象徵。
(28)而不爵: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29)日分六十:古代把一天分成一百刻,夏至白天最長,占六十刻。
(30)漏:古代的記時器,裡面裝水,並有一百個刻度,水流完一百個刻度是一晝夜。自:根據文意,疑是“百”字形近而誤。
(31)鼓之致五:古人根據天象把一夜分成五個時刻,共五次,叫做“五夜”,或稱“五更”;每個時刻擊鼓一次,共五次,所以又稱“五鼓”。
(32)宮闕:宮廷。單:通“禪”,單衣,古代的一種禮服。
(33)舞:上言“服”,言“佩”,故疑此“舞”系“帶”隸書形近而誤。
(34)人:根據本段文例,疑是衍文。
(35)鉤:通“絇(qú渠)”,鞋頭上形似刀鼻的裝飾品。
(36)何王:傳說最初築城郭的是鮌、禹。
(37)何地:傳說馬最初產在冀北。
(38)王:根據本段文例,疑是衍文。
(39)奚仲:姓任。夏禹的大臣,傳說他始造馬車,曾任車正。受封於薛,為薛國始祖。
(40)在本書《感類篇》中,王充認為“見鳥跡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奚仲感蜚蓬,而倉頡起鳥跡也。”
【譯文】
文吏自認為懂得官家的事情,又通曉公文。要是問他們:“懂得這些事情,就應當能夠通曉它們的道理,透徹了解它們的意義是不是?”文吏聽了一定會發獃。再問他們:“古時候分封諸侯,都是各人獨自統治國家,現在要設定郡太守、縣令、縣長,是什麼道理呢?古人實行井田制,老百姓為公家耕種,現在是徵收田賦和畜草,是什麼用意呢?一年讓老百姓當一個月的更卒,根據是什麼呢?二十三歲登記服役,十五歲開始交納算賦,七歲開始交納口賦二十三錢,是什麼緣故呢?臘祭,起於哪個帝王的時候?鬥神、戶神、井神、灶神,為什麼要立他們呢?社稷、先農、靈星,祭祀的是什麼神呢?年底驅趕瘟疫,驅逐的是什麼鬼呢?立桃梗假人在門前,是什麼意思呢?掛蘆索在門上,畫虎在門框中,驅趕的是什麼呢?去掉牆壁的字畫上厭火丈夫,是根據什麼畫的呢?一步六尺,帽高六寸,為什麼要這樣對應呢?一般的郡有尉史、令史,而沒有丞長史,為什麼要這樣制定呢?兩郡互致文書要說‘敢告卒人’,而兩縣間就不說這樣的話,怎樣解釋呢?郡守上書報告事情對太尉、司徒要說‘敢言之’,對司空要說‘上’,為什麼要這樣陳述呢?賜給老百姓爵位八級,效法的是什麼呢?爵位起名叫‘簪。。’、‘上造’,說的是什麼意思呢?給官吏記功叫伐閱,把名字記入墨寫的行狀里,是什麼用意呢?賜王杖給七十歲的老頭,起因是什麼呢?在王杖的頂端刻上斑鳩,而不刻麻雀,為什麼要作這樣的杖呢?假如因為斑鳩是益鳥,不賜給斑鳩而賜給鳩杖,怎么解釋呢?白天分為六十刻,漏水滴完一百刻,夜晚鼓要敲五次,為什麼呢?官吏穿黑色衣服,宮廷衛士卻穿紅色禪衣,是怎么考慮的呢?皮帶系在腰上,刀佩在右邊,劍帶在左邊,為什麼要這樣裝束呢?絇飾在鞋上,帽戴在頭上,是象徵什麼呢?官吏住在城市,出入乘車馬,坐著處理文書,那么築城郭,開始是哪個君王呢?造車子,最初是哪個工匠呢?產馬,最早在什麼地方呢?創造文字,最先是誰呢?”建造城郭和最早產馬的地方,很難曉得,因為時間太久遠了。但是製造車子創作文字,容易知道,文吏一定會答應說:“是倉頡創作文字,奚仲創造馬車。”往下追問:“倉頡是感觸什麼創作文字,奚仲是受什麼啟發創造馬車的呢?”還是不知道。這些都是文吏應該知道的,然而卻不知道,這也是不多讀書的過錯啊。
【原文】
36·15夫儒生不覽古今,何知一永不過守信經文(1),滑習章句,解剝互錯,分明乖異。文吏不曉吏道,所能不過案獄考事,移書下記,對卿便給(2)。之準無一閱備(3),皆淺略不及,偏駁不純,俱有闕遺(4),何以相言?
【注釋】
(1)何:根據文意,疑“所”草書形近而誤。一永:疑是衍文。“所知不過守信經文”,與下文“所能不過按獄考事”,文正相對,可證。
(2)卿:根據文意,疑係“鄉(鄉)”字形近而誤。本書《答佞篇》有“對鄉失漏”,《程材篇》有“對向謬誤”,可證。鄉:通“向”。
(3)之準:按文意,疑“準之”誤倒。閱備:完備。
(4)闕:通“缺”。
【譯文】
儒生不通古今,知道的不過是墨守和相信經書,背熟章節和句子,分析互相錯亂的文句,辨明矛盾與不同的地方。文吏不通曉做吏的道理,他們的能力不過是審判案件考察事務,遞交文書下發公文,對答流利。衡量文吏和儒生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都學識淺陋達不到,片面雜亂不完善,都有缺點和不足,有什麼理由相互指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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