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五 列傳九十二
○錢陳群(子汝誠、孫臻) 沈德潛 金德瑛(錢載) 齊召南(陳兆侖、
兆侖孫桂生) 董邦達(錢維城、鄒一桂) 謝墉(金甡、莊存與、劉星煒)
王昶
錢陳群,字主敬,浙江嘉興人。父綸光,早卒。母陳,翼諸孤以長,語在列
女傳。康熙四十四年,聖祖南巡,陳群迎駕吳江,獻詩。上命俟回蹕召試,以母
陳病不赴。六十年,成進士,引見,上諭及前事。改庶吉士,授編修。雍正七年,
世宗命從史貽直、杭奕祿赴陝西宣諭化導,陳群周曆諸府縣,集諸生就公廨講經,
反覆深切,有聞而流涕者。使還,上諭獎為“安分讀書人”。五遷右通政,督順
天學政。乾隆元年,以母喪去官。服除,高宗命仍督順天學政,除原官。陳群以
母陳夜紡授經圖奏上,上為題詞。疏請增順天鄉試中額,上以官制有定,取者多,
用者益遠,國家不能收科目取人之效,寢其議。
三遷內閣學士。陳群屢有建白:嘗疏請嚴治匿名揭帖,無論事鉅細,非據實
首告而編造歌謠詩詞,匿名貼上閭巷街衢,當下刑部依律治罪。疏請廣勸種植樹
木,官地令官種,州郡吏種至千本以上,予紀錄;受代時具冊,備地方公用。民
地令民種,至五六百本者,予扁額獎賞,成材後聽取用。疏請偏災蠲免分數,分
別貧富,富者按例定分數蠲免,貧者被災幾分即蠲免幾分,使之相等。及敕詢州
縣耗羨,疏言:“康熙間,州縣官額徵錢糧,收耗羨一二錢不等。陸隴其知嘉定
縣止收四分,清如隴其,亦未聞全去耗羨也。議者以康熙間無耗羨,非無耗羨也,
特無耗羨之名耳。世宗出自獨斷,通計外吏大小員數,酌定養廉,而以所入耗羨
按季支領。吏治肅清,民亦安業。特以有徵報支收之令,不知者或以為加賦。皇
上詢及盈廷,臣請稍為變通,凡耗羨所入,仍歸藩庫,各官養廉及各州縣公項,
如舊支給。其續增公用,名色不能畫一,多寡亦有不同,應令直省督撫明察,某
件應動正項,某件應入公用,分別報銷。各省州縣自酌定養廉,榮悴不一,其有
支絀者,應令督撫確察量增,俾稍寬裕。仍飭勿得耗外加耗,以致累民。則既無
加賦之名,並無全用耗羨辦公之事,州縣各有贏餘,益知鼓勵。至於施從其厚,
斂從其薄,古之制也。及此倉庾充裕、民安物阜之時,大臣悉心調劑,使養廉之
入,不為素餐,元氣培扶,帑藏盈溢,然後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宋太祖能罷羨
餘,臣固知皇上之聖,不必廷臣建白如張全操其人者,而德音自下也。”
七年,擢刑部侍郎。上令廷臣議州縣常平倉應行諸事,諸臣皆議歉歲減價。
陳群疏言:“成熟之年,出陳易新,倉米必不及市米,而民以米值納倉,銀色當
高於市易。擬令石減一錢二分,還倉時加穀四五升,以為出入耗費。”
十七年,患反穀疾,連疏乞解職,許之。命其子編修汝誠侍行,且賜詩以寬
其意。陳群進途中所作詩,上為答和。時有偽為孫嘉淦疏稿語謗上,上令窮治,
陳群自家密疏請省株連,上嚴飭之,而事漸解。二十二年,上南巡,令在籍食俸。
二十五年,上為橋梓圖寄賜陳群。二十六年,偕江南在籍侍郎沈德潛詣京師祝皇
太后七十壽,命與香山九老會,加尚書銜。上諭:“明歲南巡,諸臣今年已赴闕,
毋更遠迎。”二十七年,南巡,陳群偕德潛迎駕常州,上賜詩稱為“大老”。三
十年,南巡,復迎駕。是歲陳群年八十,加太子太傅。賜其子汝器舉人,汝誠扈
蹕,命從還省視。
三十一年,陳群復進其母陳畫冊,冊有綸光題句。上題詩以趙孟頫、管道升
為比。三十五年,上六十萬壽,命德潛至嘉興勸陳群毋詣京師,陳群獻竹根如意,
上批劄云:“未頒僧紹之賜,恰致公遠之貢,文而有節,把玩良怡!今賜卿木蘭
所獲鹿,服食延年,以俟清晤。”三十六年,上東巡,陳群迎駕平原,進登岱祝
釐頌。是冬,復詣京師祝皇太后八十萬壽,命紫禁城騎馬,賜人葠,再與香
山九老會。陳群進和詩有句雲“鹿馴岩畔當童扶”,上賞其超逸,復為圖賜之。
南歸,以詩餞。
陳群里居,每歲上錄寄詩百餘篇,陳群必賡和,親書冊以進,體兼行草,屢
蒙獎許。三十九年,卒,年八十九。上諭謂:“儒臣老輩中能以詩文結恩遇、備
商榷者,沈德潛卒後惟陳群。”加太傅,祀賢良祠,諡文端。四十四年,上制懷
舊詩,列五詞臣中。
子汝誠,字立之。乾隆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命南書房行走。四
遷至侍郎,歷兵、刑、戶諸部。再典試江南,上命寄諭尹繼善,招陳群游攝山,
父子可相見。汝誠試畢,迎陳群入試院,居數日乃還。三十年,乞養歸。四十一
年,父喪終,授刑部侍郎,仍在南書房行走。四十四年,卒。
汝誠子臻,字潤齋。自兵馬司副指揮授河南鄧州知州,累遷江西糧道。左授
山西平陽知府,復累遷直隸布政使。嘉慶二十一年,授江西巡撫。江西南昌諸府
食淮鹽,而與福建、浙江、廣東三省毗連,私販侵引額。臻議疏綱額、緝私販。
尋移山東巡撫。兗、曹、沂諸府民素悍,染xie6*教,盜甚熾。臻請就諸府增設參將
以下官,上皆采其議。入覲,以衰老左授湖南布政使,休致。道光十九年,卒。
陳群詩純愨樸厚,如其為人。賡唱既久,亦頗斅御製詩體。貳刑部十年,慎
於庶獄,虛衷詳鞫。高宗嘗以於定國期之。汝誠繼貳刑部,奉陳群之教,持法明
允。臻亦善治獄。在平陽,介休民被盜殺其母,攫釧去。民言姻家嘗貸釧,傭或
竊釧逃,鄰家子左右之。縣捕三人,榜掠誣服。他日獲盜得釧,民乃言非其母物。
獄不能決。臻微服訪得實。撫山東,清庶獄,雪非罪二十餘人,擒教訟者置於法。
沈德潛,字碻士,江南長洲人。乾隆元年,舉博學鴻詞,試未入選。四年,
成進士,改庶吉士,年六十七矣。七年,散館,日晡,高宗蒞視,問孰為德潛者,
稱以“江南老名士”,授編修。出御製詩令賡和,稱旨。八年,即擢中允,五遷
內閣學士。乞假還葬,命不必開缺。德潛入辭,乞封父母,上命予三代封典,賦
詩餞之。十二年,命在上書房行走,遷禮部侍郎。是歲,上諭諸臣曰:“沈德潛
誠實謹厚,且憐其晚遇,是以稠疊加恩,以勵老成積學之士,初不因進詩而優擢
也。”
十三年,德潛以齒衰病噎乞休,命以原銜食俸,仍在上書房行走。十四年,
復乞歸,命原品休致,仍令校御製詩集畢乃行。諭曰:“朕於德潛,以詩始,以
詩終。”且令有所著作,許寄京呈覽。賜以人葠,賦詩寵其行。德潛歸,進
所著歸愚集,上親為制序,稱其詩伯仲高、王,高、王者謂高啟、王士禎也。十
六年,上南巡,命在籍食俸。是冬,德潛詣京師祝皇太后六十萬壽。十七年正月,
上召賜曲宴,賦雪獅與聯句。又以德潛年八十,賜額曰“鶴性松身”,並賚藏佛、
冠服。德潛歸,復進西湖志纂,上題三絕句代序。二十二年,復南巡,加禮部尚
書銜。二十六年,復詣京師祝皇太后七十萬壽,進歷代聖母圖冊。入朝賜杖,上
命集文武大臣七十以上者為九老,凡三班,德潛為致仕九老首。命游香山,圖形
內府。
德潛進所編國朝詩別裁集請序,上覽其書以錢謙益為冠,因諭:“謙益諸人
為明朝達官,而復事本朝,草昧締構,一時權宜。要其人不得為忠孝,其詩自在,
聽之可也。選以冠本朝諸人則不可。錢名世者,皇考所謂‘名教罪人’,更不宜
入選。慎郡王,朕之叔父也,朕尚不忍名之。德潛豈宜直書其名?至世次前後倒
置,益不可枚舉。”命內廷翰林重為校定。二十七年,南巡,德潛及錢陳群迎駕
常州,上賜詩,並稱為“大老”。三十年,復南巡,仍迎駕常州,加太子太傅,
賜其孫維熙舉人。三十四年,卒,年九十七。贈太子太師,祀賢良祠,諡文愨。
御製詩為輓。是時上命毀錢謙益詩集,下兩江總督高晉令察德潛家如有謙益詩
文集,遵旨繳出。會德潛卒,高晉奏德潛家並未藏謙益詩文集,事乃已。四十三
年,東台縣民訐舉人徐述夔一柱樓集有悖逆語,上覽集前有德潛所為傳,稱其品
行文章皆可為法,上不懌。下大學士九卿議,奪德潛贈官,罷祠削謚,仆其墓碑。
四十四年,御製懷舊詩,仍列德潛五詞臣末。
德潛少受詩法於吳江葉燮,自盛唐上追漢、魏,論次唐以後列朝詩為別裁集,
以規矩示人。承學者效之,自成宗派。
金德瑛,字汝白,浙江仁和人。乾隆元年進士,廷對初置第六,高宗親擢第
一,授修撰。是歲舉博學鴻詞科,德瑛以薦徵,既入翰林,不更試。旋命南書房
行走,充江南鄉試考官。德瑛以原籍休寧辭,不許。再遷右庶子。督江西學政。
任滿,上特諭“德瑛甚有操守,取士公明”,命留任。德瑛疏言:“翰林為儲才
地,庶吉士宜求學有根柢,器量明達,庶可備他日任使。每科命大臣教習,大臣
政事甚繁,但能總大綱。舊有分教例,但由掌院選任,時設時止。乞令掌院於翰
詹中擇品學優贍、資俸較深者引見,簡畀分教。”得旨俞允。復四遷太常寺卿,
命祭告山西諸行省帝王陵寢。疏言:“女媧氏陵寢殿塑女像,旁侍嬪御,民間奉
為求嗣之神,實為黷褻。請毀像立主。”下部議行。督山東學政。十九年,歲飢,
上發帑治賑,而鄒、滕諸縣災尤重。有司格於例限,不敢以請。德瑛任滿還京師,
入對,具言狀,上特命展賑。遷內閣學士。二十一年,遷禮部侍郎。充江西鄉試
考官。使還,經徐州,時河決孫家集,微山湖暴漲,入運河,江南、山東連壤諸
州縣被水。德瑛諮訪形勢,入陳於上前,上嘉德瑛誠實不欺。旋命尚書劉統勛董
治疏築。二十三年,督順天學政,疏言:“八旗諸生遇歲試,輒稱病諉避,甚至
病者多於與試者,請下八旗都統考覈。”
二十六年,擢左都御史,疏言:“秋審舊例,凡已經秋審者謂之‘舊事’,
現入秋審者謂之‘新事’。當九卿、詹事、科道集議時,書吏宣唱名冊,繁重淹
滯。其實商榷輕重,多在新事。積年緩決之案,自按察使上巡撫,更三法司,初
獄已致慎矣;況三審緩決,久成信讞。諸囚偷生囹圄,幸待十年慶典,得蒙恩赦。
然亦裁自聖心,諸臣無與焉。舊事名冊宜罷宣唱。陳案既省,近事得以從容往復,
盡心詳審。九卿兼有餘晷治其本職。”上韙其言,下大學士會刑部議,請如德瑛
言。十二月,命稽覈通州倉儲,中寒病作,二十七年正月,卒。
德瑛端平簡直,無有偏黨,為上所知。方為少詹事,入對,上曰:“汝元年
狀元,尚作四品官耶?”數日擢太常寺卿。及病,上每見廷臣問狀,且曰:“德
瑛辛巳生,長朕十歲。”及病革,上方出巡幸,將啟蹕,猶曰:“德瑛久不入值,
病必重。”德瑛即以其日卒。三十一年,德瑛子潔成進士,引見,上曰:“汝金
德瑛子耶?”德瑛卒已將十年,上猶惓惓如是。
錢載,字坤一,浙江秀水人。雍正十年,副榜貢生,舉博學鴻詞、舉經學,
就試皆未入選。乾隆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七遷內閣學士,直上
書房。四十一年,督山東學政。四十五年,命祭告陝西、四川岳瀆及帝王陵寢。
尋擢禮部侍郎,充江南鄉試考官,舉顧問為第一,四書文純用排偶,上以乖文體,
命議處。
呂氏春秋堯葬穀林,史記不書其地。乾隆元年,以山東巡撫岳濬奏,自東平
改祀濮州。四十一年,大理寺卿尹嘉銓疏言當在平陽,下部議駁。載督學山東,
謁濮州堯陵,自四川還道平陽,得堯陵州東北;及江南典試歸,又至東平求舊時
所祭堯陵,參互考訂,以為在平陽者是。史記湯、武皆未著葬地,蓋都於是葬於
是則不書,堯亦其例。因疏請釐定。下大學士、九卿議駁,載奏辨;複議,仍寢
不行。上諭曰:“經生論古,反覆辨證,原所不禁。但既陳之奏牘,並經廷臣集
議,即不當再執成見。載斥呂不韋門下客浮說,不韋即不足取,亦尚不可以人廢
言。況其門下客所著書,所謂‘懸之國門,不易一字’,豈能謂不足為據?其時
去古未遠,或尚有所承述。乃欲在數千年後虛揣翻駁,有是理乎?載本晚達,且
其事只是考古,是以不加深問。若遇朝廷政治,亦似此嘵嘵不已,朕必重治其罪。”
命傳旨申飭。載疏累數千言,語有未明,復為自注,時謂非章奏體,上亦未深詰
也。
四十八年,休致。五十八年,卒,年八十有五。
子世錫,入翰林。時侍郎英廉及載充教習庶吉士,英廉語世錫曰:“君家仍
世入翰林,而上命父教其子,當勉為朅、頲以報上恩。”世錫子寶甫,初名昌齡,
避仁宗陵,以字行。亦以編修官至雲南布政使。
德瑛論詩宗黃庭堅,謂當辭必己出,不主故常。載初與訂交,晚登第,乃為
門下門生;詩亦宗庭堅,險入橫出,嶄然成一家。同縣王又曾、萬光泰輩相與唱
酬,號秀水派。語互詳文苑傳。載又為陳群族孫,從陳群母陳受畫法,蒼秀高勁,
亦如其詩。
齊召南,字次風,浙江天台人。幼而穎敏,鄉里稱神童。雍正十一年,命舉
博學鴻詞,召南以副榜貢生被薦。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改庶吉士,散館授檢討。
八年,御試翰詹各官,擢中允,遷侍讀。九年,以父喪去官。時方校刻經史,召
南分撰禮記、漢書考證,命即家撰進。服除,起原官。十二年,遷侍讀學士。十
三年,複試翰詹各官,以召南列首,擢內閣學士,命上書房行走。遷禮部侍郎。
上於寧古塔得古鏡,問召南,召南辨其款識,具陳原委。上顧左右曰:“是不愧
博學鴻詞矣!”上西苑射,發十九矢皆中的,顧尚書蔣溥及召南曰:“不可無詩!”
召南進詩,上和以賜。十四年夏,召南散直墮馬,觸大石,顱幾裂。上聞,遣蒙
古醫就視,賜以藥。語皇子宏適:“汝師傅病如何?當頻使存問!”幸木蘭,使
賜鹿脯十五束。及冬,入謝,上慰勞,召南因乞歸,固請乃許。及行,賜紗、葛
各二端。
上南巡,屢迎駕,輒問病狀,出御製詩命和。上嘗詢天台、雁宕兩山景物,
召南對未嘗遊覽。上問:“名勝在鄉裡間,何以不往?”召南對:“山峻溪深,
臣有老母,怵古人登高臨深之誡,是以未敢往。”上深嘉之。既而,以族人周華
為書訕上,逮詣京師,吏議坐隱匿,當流,籍其家,上命奪職放歸,還其產十三
四。召南歸,遂卒。
召南易直子諒,文辭渰雅。著水道提綱,具詳源委脈絡;歷代帝王年表,
舉諸史綱要:並行於世。
陳兆侖,字星齋,浙江錢塘人。亦幼慧。雍正八年進士,福建即用知縣。舉
博學鴻詞,詣京師試,授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授檢討。
十七年,上御經筵,以撰進講義稱旨,擢左中允。御試翰詹各官,復擢侍講學士。
再遷順天府府尹。值大水,兆侖心計指畫,撫綏安集,無不得所。畿輔役繁,舊
設官車疲敝,議僉富戶應役,兆侖奏罷之。時方西征,髮禁旅,兆侖經畫宿頓儲
蓄,井井有緒,軍民晏然。二十一年,遷太常寺卿。上謁陵,以同官迎駕失儀,
左授太僕寺少卿。再遷太僕寺卿。三十六年,卒。
兆侖精六書之學,尤長經義,於易、書、禮均有論述。為詩文澹泊清遠。
孫桂生,字堅木。嘉慶初,自優貢生授知縣,揀發湖北。時教匪為亂,桂生
從廣州將軍明亮擊賊,破孝感,殲魯惟志;戰歸州,御齊王氏:屢有功。授大冶
知縣,再遷安陸知府。九年,遭母喪,湖北巡撫章煦疏請留軍。喪終,除荊州知
府。三遷,再轉為江寧布政使,署江蘇巡撫。初彭齡劾桂生徵賦不力,奪職;復
劾察庫帑不實,上命大學士托津、戶部尚書景安按治,疏言:“桂生察庫帑無弊,
徵賦亦逾十之七。”召詣京師,旋授甘肅布政使。再轉,復遷江蘇巡撫。上六十
萬壽,蠲各行省民間逋賦。桂生疏言:“曠典殊施,當令澤及於民。請自嘉慶元
年起至二十二年,詳察民間逋賦,毋令官吏因緣為奸。二十二年漕項,例至二十
四年奏銷,民逋請並蠲除。”又言:“民間逋賦有由州縣移他款代納者,今既蠲
逋,當令現任州縣期十年償所移款。”皆議行。命署蘇州織造,兼領滸墅關,兼
署兩江總督。宣宗即位,召詣京師,以三品京堂待缺,旋命休致。道光二十年,
卒。桂生子憲曾,進士,官至詹事。
董邦達,字孚存,浙江富陽人。雍正元年,選拔貢生。以尚書勵廷儀薦,命
在戶部七品小京官上行走。十一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乾隆三年,充
陝西鄉試考官,疏言官卷數少,以民卷補中,報聞。授右中允,再遷侍讀學士。
十二年,命直南書房,擢內閣學士,以母憂歸。逾年,召詣京師,命視梁詩正例,
入直食俸。十五年,補原官,遷侍郎,歷戶、工、吏諸部。二十七年,遷左都御
史,擢工部尚書。二十九年,調禮部。三十一年,調還工部。三十二年,仍調還
禮部。三十四年,以老病乞解任,上諭曰:“邦達年逾七十,衰病乞休,自合引
年之例。惟邦達移家京師,不能即還里。禮部事不繁,給假安心調治,不必解任。”
尋卒。賜祭葬,諡文恪。
邦達工山水,蒼逸古厚。論者謂三董相承,為畫家正軌,目源、其昌與邦達
也。子誥,自有傳。
錢維城,字宗盤,江南武進人。乾隆十年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功令,初
入翰林,分習清、漢文。維城習清文,散館列三等。上不懌,曰:“維城豈謂清
文不足習耶?”傅恆為之解。命再試漢文,上謂詩有疵,賦尚通順,仍留修撰。
是歲即遷右中允,命南書房行走。三遷,再轉為刑部侍郎。疏請申明律例:“事
主殺盜賊移屍,有司輒置勿論。本律科移屍罪,反至流徒。請凡sha6*人律得勿論者,
雖移屍仍用本律。殺奸之獄,姦夫拒捕,有司輒用斗殺律定讞。殺jian6*殺拒捕者,
反重於殺不拒捕者。請用殺拒捕罪人律勿論。”下部議行。三十四年,命偕內閣
學士富察善如貴州會湖廣總督吳達善按治威寧州知州劉標虧帑,巡撫良卿、前巡
撫方世俊等皆坐譴。三十五年,古州苗香要為亂,復命偕吳達善及巡撫宮兆麟督
剿。香要多力而狡,苗女迫根為羽翼,煽旁寨出掠。維城如古州,督總兵程國相
破烏牛、佳居諸寨,獲迫根。維城乃自烏牛如佳居宣諭,解脅從。督兵破朋論大
箐,香要獨身跳去。乃令先撤兵,遣詗香要,卒擒而殲之。亂定,諭議敘。三
十六年,雲南龍陵戍卒四十去伍走,既就獲,大吏請悉誅之。維城入對,言:
“伊犁戍卒荷校一月,今用法過重。且戮於獲所,邊兵何由知?不如械至龍陵,
倍其罰,荷校三月,足以儆眾。”上從之。三十七年,丁父憂,歸,以毀卒。謚
文敏。
維城工文翰,畫山水幽深沈厚。錢陳群謂維城通籍後畫益工,蓋得益於邦達
雲。
鄒一桂,字原褒,江南武進人。祖忠倚,順治九年一甲一名進士,官修撰。
一桂,雍正五年二甲一名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十年,授雲南道監察御史,
疏禁官媒蓄婦女為奸利。乾隆七年,轉禮科給事中,疏言:“刑部諸囚已結入北
監,未結羈南所。今察視監所,已未結雜收,請如例分禁。”又言:“奉命下部
議諸事,科道輒於部議未上之先,攙越凟陳,請申飭。”上韙其言。湖南巡
撫許容坐誣劾糧道謝濟世罷,復命署湖北巡撫。一桂與給事中陳大玠具疏論列,
謂:“容狡詐欺公,僅予奪職,已邀寬典;今復任封疆,何以訓天下?乞降旨宣
示臣民,俾曉然於黜陟之所以然,斯國法昭而吏治有所率循。”上為罷容。十年,
遷太常寺少卿,疏言:“律載獄具全圖,鐵索鈕釒尞,俱有定式。獄官以防範為
辭,匣床以束其身,鐵簫以直其項,觀音圈以攣其手足。部議禁非刑,日久復創
新制,令諸囚排頭仰臥,橫穿長木,壓其手足,與匣床無異,請敕嚴禁。”從之。
四遷為禮部侍郎。同部侍郎張泰開舉一桂子志伊為國子監學正,又坐徇尚書王安
國、左都御史楊錫紱祀其父鄉賢,屢下部議,二十一年,左授內閣學士。二十三
年,乞致仕。三十六年,詣京師祝上壽,加禮部侍郎銜,在籍食俸。三十七年,
歸,卒於東昌道中。加尚書銜。
一桂畫工花卉,承惲格後為專家。嘗作百花捲,花題一詩,進上,上深賞之,
為題百絕句。晚被薄譴,歸猶賦詩餞之雲。
謝墉,字昆城,浙江嘉善人。乾隆十六年,上南巡,墉以優貢生召試,賜舉
人,授內閣中書。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坐撰閩浙總督喀爾吉善
碑文語失當,下部議,降調。二十四年,回部平,墉擬鐃歌上,上命復官,直上
書房。五遷工部侍郎,督江蘇學政。四十三年,調禮部。四十五年,調吏部。廣
西全州知州彭曰龍坐縱革役復充,奪官,詣部請捐復。大學士阿桂領吏部,將許
之,墉以為不可。時有山東商河教諭侯華捐復,方議駁,墉援以例曰龍。阿桂疑
墉為華地,奏聞。上命訊,華力言無囑託,乃用墉議,不許曰龍捐復。四十八年,
復督江蘇學政。五十一年,任滿,還京師。上問洪澤湖運河水勢,墉奏:“洪澤
湖漸高,民間傳說‘昔如釜,今如盤’,請加疏濬。”五十二年,上以總督李世
傑奏洪澤湖水注清口暢流,命墉往與世傑勘湖水淺深。尋奏湖水深至十丈,淺亦
在一二丈間,墉自請議處。上以湖水前年較淺,墉得自傳聞,據以入告,茲既已
勘明,免其議處。
墉兩任江蘇學政,士有不得志者,以偶語譏誚。阿桂偶以聞,上命巡撫閔鶚
元訪察。鶚元言墉初任聲名平常,後任頗為謹飭。上命降授內閣學士。五十四年,
上察直上書房諸臣多曠班,墉七日未入直,復降編修,在修書處效力。五十六年,
復命直上書房。六十年,休致。尋卒。
墉在上書房久,仁宗方典學,肄習詩文,高宗命墉講授。嘉慶五年,加恩舊
學,贈三品卿銜,賜祭葬。子恭銘,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歸班,是歲授內閣中
書。墉以督學蒙謗,然江南稱其得士,尤賞江都汪中,嘗字之曰:“予上容甫,
爵也;若以學,予於容甫北面矣!”乾隆中直上書房諸臣以學行稱者,又有金甡、
莊存與、劉星煒。
甡,字雨叔,浙江錢塘人。初以舉人授國子監學正。乾隆七年,舉禮部試第
一,廷試復第一,授修撰。三遷侍講學士。二十二年,直上書房,擢詹事,再遷
禮部侍郎。三十八年,上幸熱河,從,方入直,遘疾遽仆。大學士劉統勛以聞,
命予假。甡乞休,允之。明年秋,疾間,乃得歸。四十七年,卒,年八十有一。
甡在上書房十七年,直諒誠敬,所陳說必正義法言,諸皇子皇孫皆愛重之。
存與,字方耕,江南武進人。乾隆十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四遷內閣學
士。二十一年,督直隸學政。按試滿洲、蒙古童生,嚴,不得傳遞,群閧。御史
湯世昌論劾,命奪存與官。上惡滿洲、蒙古童生縱恣,親覆試,搜得懷挾文字。
臨鞫,童生海成最狡黠,言:“何不殺之?”上怒,立命誅之。閧堂附和者三人,
發拉林種地;四十人令在旗披甲;不得更赴試。並以存與督試嚴密,仍命留任。
擢禮部侍郎。遭父喪。服除,補內閣學士,仍授原官,直上書房。遭母喪。服除,
補原官。五十一年,以衰老休致。五十三年,卒。
存與廉鯁。典浙江試,巡撫餽金不受,遺以二品冠,受之。及塗,從者以
告曰:“冠頂真珊瑚,直千金!”存與使千餘里返之。為講官,上御文華殿,進
講禮畢,存與奏:“講章有舛誤,臣意不謂爾。”奉書進,復講,盡其旨,上為
留聽之。
弟培因,字本淳,乾隆十五年一甲一名進士,官至內閣學士。
劉星煒,字映榆,江南武進人。乾隆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侍
講,督廣東學政。疏言:“鶴山立縣初,有廣州民一百五戶請修城入籍,緣是開
冒考之弊,請以有廬墓、田糧在縣者為限。”丁母喪,去。服闋,補原官。督安
徽學政,請童生兼試五言六韻詩。童試有詩自此始。累遷侍讀學士。二十九年,
直上書房,再遷禮部侍郎。卒。
王昶,字德甫,江蘇青浦人。乾隆十九年進士。南巡,召試,授內閣中書,
充軍機章京。三遷刑部郎中。三十二年,察治兩淮運鹽提引,前鹽運使盧見曾坐
得罪,昶嘗客授見曾所,至是坐漏言奪職。雲貴總督阿桂帥師討緬甸,疏請發軍
前自效。上命大學士傅恆出視師,嗣以理藩院尚書溫福代阿桂,皆以昶佐幕府。
溫福移師討金川,昶實從,疏請敘昶勞,授吏部主事。既,復從阿桂定兩金川,
再遷郎中。刑部侍郎袁守侗按事四川,上命察軍中事,還奏言昶治軍書有勞。四
十一年,師凱還,擢昶鴻臚寺卿,仍充軍機章京。三遷左副都御史,外授江西按
察使。數月,以憂歸。起直隸按察使,未上,移陝西按察使。
在陝西凡十年,值回田五為亂,軍興,昶繕守具,佐治軍需,疏請清釐保甲,
禁民間蓄軍器。遷雲南布政使。河南伊陽民戕知縣,竄匿陝西境未獲,昶如商州
督捕,上命俟得賊詣京師覲見。昶既得賊,入謁上,自陳疲憊,乞改京職,上溫
旨慰遣,乃上官。以雲南銅政事重,撰銅政全書,求調劑補救之法。旋調江西布
政使。五十四年,內遷刑部侍郎。屢命如江南、湖北讞獄。五十八年,以老乞罷,
上許之,方歲暮,諭俟來歲春融歸里。昶歸,遂以“春融”名其堂。嘉慶元年,
詣京師賀內禪,與千叟宴。四年,復詣京師謁高宗梓宮。十一年,卒。
昶工詩古文辭,通經。讀朱子書,兼及薛瑄、王守仁諸家之學。蒐採金石,
平選詩文詞,著述傳於世。
論曰:國家全盛日,文學侍從之臣,雍容揄揚,潤色鴻業。人主以其閒暇,
偶與賡和,一時稱盛事。未有彌歲經時,往復酬答,君臣若師友,如高宗之於陳
群、德潛。嗚呼,懿矣!當時以儒臣被知遇,或以文辭,或以書畫,錄其尤著者。
視陳群、德潛恩禮雖未逮,文采要足與相映,不其盛歟!
兆侖孫桂生) 董邦達(錢維城、鄒一桂) 謝墉(金甡、莊存與、劉星煒)
王昶
錢陳群,字主敬,浙江嘉興人。父綸光,早卒。母陳,翼諸孤以長,語在列
女傳。康熙四十四年,聖祖南巡,陳群迎駕吳江,獻詩。上命俟回蹕召試,以母
陳病不赴。六十年,成進士,引見,上諭及前事。改庶吉士,授編修。雍正七年,
世宗命從史貽直、杭奕祿赴陝西宣諭化導,陳群周曆諸府縣,集諸生就公廨講經,
反覆深切,有聞而流涕者。使還,上諭獎為“安分讀書人”。五遷右通政,督順
天學政。乾隆元年,以母喪去官。服除,高宗命仍督順天學政,除原官。陳群以
母陳夜紡授經圖奏上,上為題詞。疏請增順天鄉試中額,上以官制有定,取者多,
用者益遠,國家不能收科目取人之效,寢其議。
三遷內閣學士。陳群屢有建白:嘗疏請嚴治匿名揭帖,無論事鉅細,非據實
首告而編造歌謠詩詞,匿名貼上閭巷街衢,當下刑部依律治罪。疏請廣勸種植樹
木,官地令官種,州郡吏種至千本以上,予紀錄;受代時具冊,備地方公用。民
地令民種,至五六百本者,予扁額獎賞,成材後聽取用。疏請偏災蠲免分數,分
別貧富,富者按例定分數蠲免,貧者被災幾分即蠲免幾分,使之相等。及敕詢州
縣耗羨,疏言:“康熙間,州縣官額徵錢糧,收耗羨一二錢不等。陸隴其知嘉定
縣止收四分,清如隴其,亦未聞全去耗羨也。議者以康熙間無耗羨,非無耗羨也,
特無耗羨之名耳。世宗出自獨斷,通計外吏大小員數,酌定養廉,而以所入耗羨
按季支領。吏治肅清,民亦安業。特以有徵報支收之令,不知者或以為加賦。皇
上詢及盈廷,臣請稍為變通,凡耗羨所入,仍歸藩庫,各官養廉及各州縣公項,
如舊支給。其續增公用,名色不能畫一,多寡亦有不同,應令直省督撫明察,某
件應動正項,某件應入公用,分別報銷。各省州縣自酌定養廉,榮悴不一,其有
支絀者,應令督撫確察量增,俾稍寬裕。仍飭勿得耗外加耗,以致累民。則既無
加賦之名,並無全用耗羨辦公之事,州縣各有贏餘,益知鼓勵。至於施從其厚,
斂從其薄,古之制也。及此倉庾充裕、民安物阜之時,大臣悉心調劑,使養廉之
入,不為素餐,元氣培扶,帑藏盈溢,然後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宋太祖能罷羨
餘,臣固知皇上之聖,不必廷臣建白如張全操其人者,而德音自下也。”
七年,擢刑部侍郎。上令廷臣議州縣常平倉應行諸事,諸臣皆議歉歲減價。
陳群疏言:“成熟之年,出陳易新,倉米必不及市米,而民以米值納倉,銀色當
高於市易。擬令石減一錢二分,還倉時加穀四五升,以為出入耗費。”
十七年,患反穀疾,連疏乞解職,許之。命其子編修汝誠侍行,且賜詩以寬
其意。陳群進途中所作詩,上為答和。時有偽為孫嘉淦疏稿語謗上,上令窮治,
陳群自家密疏請省株連,上嚴飭之,而事漸解。二十二年,上南巡,令在籍食俸。
二十五年,上為橋梓圖寄賜陳群。二十六年,偕江南在籍侍郎沈德潛詣京師祝皇
太后七十壽,命與香山九老會,加尚書銜。上諭:“明歲南巡,諸臣今年已赴闕,
毋更遠迎。”二十七年,南巡,陳群偕德潛迎駕常州,上賜詩稱為“大老”。三
十年,南巡,復迎駕。是歲陳群年八十,加太子太傅。賜其子汝器舉人,汝誠扈
蹕,命從還省視。
三十一年,陳群復進其母陳畫冊,冊有綸光題句。上題詩以趙孟頫、管道升
為比。三十五年,上六十萬壽,命德潛至嘉興勸陳群毋詣京師,陳群獻竹根如意,
上批劄云:“未頒僧紹之賜,恰致公遠之貢,文而有節,把玩良怡!今賜卿木蘭
所獲鹿,服食延年,以俟清晤。”三十六年,上東巡,陳群迎駕平原,進登岱祝
釐頌。是冬,復詣京師祝皇太后八十萬壽,命紫禁城騎馬,賜人葠,再與香
山九老會。陳群進和詩有句雲“鹿馴岩畔當童扶”,上賞其超逸,復為圖賜之。
南歸,以詩餞。
陳群里居,每歲上錄寄詩百餘篇,陳群必賡和,親書冊以進,體兼行草,屢
蒙獎許。三十九年,卒,年八十九。上諭謂:“儒臣老輩中能以詩文結恩遇、備
商榷者,沈德潛卒後惟陳群。”加太傅,祀賢良祠,諡文端。四十四年,上制懷
舊詩,列五詞臣中。
子汝誠,字立之。乾隆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命南書房行走。四
遷至侍郎,歷兵、刑、戶諸部。再典試江南,上命寄諭尹繼善,招陳群游攝山,
父子可相見。汝誠試畢,迎陳群入試院,居數日乃還。三十年,乞養歸。四十一
年,父喪終,授刑部侍郎,仍在南書房行走。四十四年,卒。
汝誠子臻,字潤齋。自兵馬司副指揮授河南鄧州知州,累遷江西糧道。左授
山西平陽知府,復累遷直隸布政使。嘉慶二十一年,授江西巡撫。江西南昌諸府
食淮鹽,而與福建、浙江、廣東三省毗連,私販侵引額。臻議疏綱額、緝私販。
尋移山東巡撫。兗、曹、沂諸府民素悍,染xie6*教,盜甚熾。臻請就諸府增設參將
以下官,上皆采其議。入覲,以衰老左授湖南布政使,休致。道光十九年,卒。
陳群詩純愨樸厚,如其為人。賡唱既久,亦頗斅御製詩體。貳刑部十年,慎
於庶獄,虛衷詳鞫。高宗嘗以於定國期之。汝誠繼貳刑部,奉陳群之教,持法明
允。臻亦善治獄。在平陽,介休民被盜殺其母,攫釧去。民言姻家嘗貸釧,傭或
竊釧逃,鄰家子左右之。縣捕三人,榜掠誣服。他日獲盜得釧,民乃言非其母物。
獄不能決。臻微服訪得實。撫山東,清庶獄,雪非罪二十餘人,擒教訟者置於法。
沈德潛,字碻士,江南長洲人。乾隆元年,舉博學鴻詞,試未入選。四年,
成進士,改庶吉士,年六十七矣。七年,散館,日晡,高宗蒞視,問孰為德潛者,
稱以“江南老名士”,授編修。出御製詩令賡和,稱旨。八年,即擢中允,五遷
內閣學士。乞假還葬,命不必開缺。德潛入辭,乞封父母,上命予三代封典,賦
詩餞之。十二年,命在上書房行走,遷禮部侍郎。是歲,上諭諸臣曰:“沈德潛
誠實謹厚,且憐其晚遇,是以稠疊加恩,以勵老成積學之士,初不因進詩而優擢
也。”
十三年,德潛以齒衰病噎乞休,命以原銜食俸,仍在上書房行走。十四年,
復乞歸,命原品休致,仍令校御製詩集畢乃行。諭曰:“朕於德潛,以詩始,以
詩終。”且令有所著作,許寄京呈覽。賜以人葠,賦詩寵其行。德潛歸,進
所著歸愚集,上親為制序,稱其詩伯仲高、王,高、王者謂高啟、王士禎也。十
六年,上南巡,命在籍食俸。是冬,德潛詣京師祝皇太后六十萬壽。十七年正月,
上召賜曲宴,賦雪獅與聯句。又以德潛年八十,賜額曰“鶴性松身”,並賚藏佛、
冠服。德潛歸,復進西湖志纂,上題三絕句代序。二十二年,復南巡,加禮部尚
書銜。二十六年,復詣京師祝皇太后七十萬壽,進歷代聖母圖冊。入朝賜杖,上
命集文武大臣七十以上者為九老,凡三班,德潛為致仕九老首。命游香山,圖形
內府。
德潛進所編國朝詩別裁集請序,上覽其書以錢謙益為冠,因諭:“謙益諸人
為明朝達官,而復事本朝,草昧締構,一時權宜。要其人不得為忠孝,其詩自在,
聽之可也。選以冠本朝諸人則不可。錢名世者,皇考所謂‘名教罪人’,更不宜
入選。慎郡王,朕之叔父也,朕尚不忍名之。德潛豈宜直書其名?至世次前後倒
置,益不可枚舉。”命內廷翰林重為校定。二十七年,南巡,德潛及錢陳群迎駕
常州,上賜詩,並稱為“大老”。三十年,復南巡,仍迎駕常州,加太子太傅,
賜其孫維熙舉人。三十四年,卒,年九十七。贈太子太師,祀賢良祠,諡文愨。
御製詩為輓。是時上命毀錢謙益詩集,下兩江總督高晉令察德潛家如有謙益詩
文集,遵旨繳出。會德潛卒,高晉奏德潛家並未藏謙益詩文集,事乃已。四十三
年,東台縣民訐舉人徐述夔一柱樓集有悖逆語,上覽集前有德潛所為傳,稱其品
行文章皆可為法,上不懌。下大學士九卿議,奪德潛贈官,罷祠削謚,仆其墓碑。
四十四年,御製懷舊詩,仍列德潛五詞臣末。
德潛少受詩法於吳江葉燮,自盛唐上追漢、魏,論次唐以後列朝詩為別裁集,
以規矩示人。承學者效之,自成宗派。
金德瑛,字汝白,浙江仁和人。乾隆元年進士,廷對初置第六,高宗親擢第
一,授修撰。是歲舉博學鴻詞科,德瑛以薦徵,既入翰林,不更試。旋命南書房
行走,充江南鄉試考官。德瑛以原籍休寧辭,不許。再遷右庶子。督江西學政。
任滿,上特諭“德瑛甚有操守,取士公明”,命留任。德瑛疏言:“翰林為儲才
地,庶吉士宜求學有根柢,器量明達,庶可備他日任使。每科命大臣教習,大臣
政事甚繁,但能總大綱。舊有分教例,但由掌院選任,時設時止。乞令掌院於翰
詹中擇品學優贍、資俸較深者引見,簡畀分教。”得旨俞允。復四遷太常寺卿,
命祭告山西諸行省帝王陵寢。疏言:“女媧氏陵寢殿塑女像,旁侍嬪御,民間奉
為求嗣之神,實為黷褻。請毀像立主。”下部議行。督山東學政。十九年,歲飢,
上發帑治賑,而鄒、滕諸縣災尤重。有司格於例限,不敢以請。德瑛任滿還京師,
入對,具言狀,上特命展賑。遷內閣學士。二十一年,遷禮部侍郎。充江西鄉試
考官。使還,經徐州,時河決孫家集,微山湖暴漲,入運河,江南、山東連壤諸
州縣被水。德瑛諮訪形勢,入陳於上前,上嘉德瑛誠實不欺。旋命尚書劉統勛董
治疏築。二十三年,督順天學政,疏言:“八旗諸生遇歲試,輒稱病諉避,甚至
病者多於與試者,請下八旗都統考覈。”
二十六年,擢左都御史,疏言:“秋審舊例,凡已經秋審者謂之‘舊事’,
現入秋審者謂之‘新事’。當九卿、詹事、科道集議時,書吏宣唱名冊,繁重淹
滯。其實商榷輕重,多在新事。積年緩決之案,自按察使上巡撫,更三法司,初
獄已致慎矣;況三審緩決,久成信讞。諸囚偷生囹圄,幸待十年慶典,得蒙恩赦。
然亦裁自聖心,諸臣無與焉。舊事名冊宜罷宣唱。陳案既省,近事得以從容往復,
盡心詳審。九卿兼有餘晷治其本職。”上韙其言,下大學士會刑部議,請如德瑛
言。十二月,命稽覈通州倉儲,中寒病作,二十七年正月,卒。
德瑛端平簡直,無有偏黨,為上所知。方為少詹事,入對,上曰:“汝元年
狀元,尚作四品官耶?”數日擢太常寺卿。及病,上每見廷臣問狀,且曰:“德
瑛辛巳生,長朕十歲。”及病革,上方出巡幸,將啟蹕,猶曰:“德瑛久不入值,
病必重。”德瑛即以其日卒。三十一年,德瑛子潔成進士,引見,上曰:“汝金
德瑛子耶?”德瑛卒已將十年,上猶惓惓如是。
錢載,字坤一,浙江秀水人。雍正十年,副榜貢生,舉博學鴻詞、舉經學,
就試皆未入選。乾隆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七遷內閣學士,直上
書房。四十一年,督山東學政。四十五年,命祭告陝西、四川岳瀆及帝王陵寢。
尋擢禮部侍郎,充江南鄉試考官,舉顧問為第一,四書文純用排偶,上以乖文體,
命議處。
呂氏春秋堯葬穀林,史記不書其地。乾隆元年,以山東巡撫岳濬奏,自東平
改祀濮州。四十一年,大理寺卿尹嘉銓疏言當在平陽,下部議駁。載督學山東,
謁濮州堯陵,自四川還道平陽,得堯陵州東北;及江南典試歸,又至東平求舊時
所祭堯陵,參互考訂,以為在平陽者是。史記湯、武皆未著葬地,蓋都於是葬於
是則不書,堯亦其例。因疏請釐定。下大學士、九卿議駁,載奏辨;複議,仍寢
不行。上諭曰:“經生論古,反覆辨證,原所不禁。但既陳之奏牘,並經廷臣集
議,即不當再執成見。載斥呂不韋門下客浮說,不韋即不足取,亦尚不可以人廢
言。況其門下客所著書,所謂‘懸之國門,不易一字’,豈能謂不足為據?其時
去古未遠,或尚有所承述。乃欲在數千年後虛揣翻駁,有是理乎?載本晚達,且
其事只是考古,是以不加深問。若遇朝廷政治,亦似此嘵嘵不已,朕必重治其罪。”
命傳旨申飭。載疏累數千言,語有未明,復為自注,時謂非章奏體,上亦未深詰
也。
四十八年,休致。五十八年,卒,年八十有五。
子世錫,入翰林。時侍郎英廉及載充教習庶吉士,英廉語世錫曰:“君家仍
世入翰林,而上命父教其子,當勉為朅、頲以報上恩。”世錫子寶甫,初名昌齡,
避仁宗陵,以字行。亦以編修官至雲南布政使。
德瑛論詩宗黃庭堅,謂當辭必己出,不主故常。載初與訂交,晚登第,乃為
門下門生;詩亦宗庭堅,險入橫出,嶄然成一家。同縣王又曾、萬光泰輩相與唱
酬,號秀水派。語互詳文苑傳。載又為陳群族孫,從陳群母陳受畫法,蒼秀高勁,
亦如其詩。
齊召南,字次風,浙江天台人。幼而穎敏,鄉里稱神童。雍正十一年,命舉
博學鴻詞,召南以副榜貢生被薦。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改庶吉士,散館授檢討。
八年,御試翰詹各官,擢中允,遷侍讀。九年,以父喪去官。時方校刻經史,召
南分撰禮記、漢書考證,命即家撰進。服除,起原官。十二年,遷侍讀學士。十
三年,複試翰詹各官,以召南列首,擢內閣學士,命上書房行走。遷禮部侍郎。
上於寧古塔得古鏡,問召南,召南辨其款識,具陳原委。上顧左右曰:“是不愧
博學鴻詞矣!”上西苑射,發十九矢皆中的,顧尚書蔣溥及召南曰:“不可無詩!”
召南進詩,上和以賜。十四年夏,召南散直墮馬,觸大石,顱幾裂。上聞,遣蒙
古醫就視,賜以藥。語皇子宏適:“汝師傅病如何?當頻使存問!”幸木蘭,使
賜鹿脯十五束。及冬,入謝,上慰勞,召南因乞歸,固請乃許。及行,賜紗、葛
各二端。
上南巡,屢迎駕,輒問病狀,出御製詩命和。上嘗詢天台、雁宕兩山景物,
召南對未嘗遊覽。上問:“名勝在鄉裡間,何以不往?”召南對:“山峻溪深,
臣有老母,怵古人登高臨深之誡,是以未敢往。”上深嘉之。既而,以族人周華
為書訕上,逮詣京師,吏議坐隱匿,當流,籍其家,上命奪職放歸,還其產十三
四。召南歸,遂卒。
召南易直子諒,文辭渰雅。著水道提綱,具詳源委脈絡;歷代帝王年表,
舉諸史綱要:並行於世。
陳兆侖,字星齋,浙江錢塘人。亦幼慧。雍正八年進士,福建即用知縣。舉
博學鴻詞,詣京師試,授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授檢討。
十七年,上御經筵,以撰進講義稱旨,擢左中允。御試翰詹各官,復擢侍講學士。
再遷順天府府尹。值大水,兆侖心計指畫,撫綏安集,無不得所。畿輔役繁,舊
設官車疲敝,議僉富戶應役,兆侖奏罷之。時方西征,髮禁旅,兆侖經畫宿頓儲
蓄,井井有緒,軍民晏然。二十一年,遷太常寺卿。上謁陵,以同官迎駕失儀,
左授太僕寺少卿。再遷太僕寺卿。三十六年,卒。
兆侖精六書之學,尤長經義,於易、書、禮均有論述。為詩文澹泊清遠。
孫桂生,字堅木。嘉慶初,自優貢生授知縣,揀發湖北。時教匪為亂,桂生
從廣州將軍明亮擊賊,破孝感,殲魯惟志;戰歸州,御齊王氏:屢有功。授大冶
知縣,再遷安陸知府。九年,遭母喪,湖北巡撫章煦疏請留軍。喪終,除荊州知
府。三遷,再轉為江寧布政使,署江蘇巡撫。初彭齡劾桂生徵賦不力,奪職;復
劾察庫帑不實,上命大學士托津、戶部尚書景安按治,疏言:“桂生察庫帑無弊,
徵賦亦逾十之七。”召詣京師,旋授甘肅布政使。再轉,復遷江蘇巡撫。上六十
萬壽,蠲各行省民間逋賦。桂生疏言:“曠典殊施,當令澤及於民。請自嘉慶元
年起至二十二年,詳察民間逋賦,毋令官吏因緣為奸。二十二年漕項,例至二十
四年奏銷,民逋請並蠲除。”又言:“民間逋賦有由州縣移他款代納者,今既蠲
逋,當令現任州縣期十年償所移款。”皆議行。命署蘇州織造,兼領滸墅關,兼
署兩江總督。宣宗即位,召詣京師,以三品京堂待缺,旋命休致。道光二十年,
卒。桂生子憲曾,進士,官至詹事。
董邦達,字孚存,浙江富陽人。雍正元年,選拔貢生。以尚書勵廷儀薦,命
在戶部七品小京官上行走。十一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乾隆三年,充
陝西鄉試考官,疏言官卷數少,以民卷補中,報聞。授右中允,再遷侍讀學士。
十二年,命直南書房,擢內閣學士,以母憂歸。逾年,召詣京師,命視梁詩正例,
入直食俸。十五年,補原官,遷侍郎,歷戶、工、吏諸部。二十七年,遷左都御
史,擢工部尚書。二十九年,調禮部。三十一年,調還工部。三十二年,仍調還
禮部。三十四年,以老病乞解任,上諭曰:“邦達年逾七十,衰病乞休,自合引
年之例。惟邦達移家京師,不能即還里。禮部事不繁,給假安心調治,不必解任。”
尋卒。賜祭葬,諡文恪。
邦達工山水,蒼逸古厚。論者謂三董相承,為畫家正軌,目源、其昌與邦達
也。子誥,自有傳。
錢維城,字宗盤,江南武進人。乾隆十年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功令,初
入翰林,分習清、漢文。維城習清文,散館列三等。上不懌,曰:“維城豈謂清
文不足習耶?”傅恆為之解。命再試漢文,上謂詩有疵,賦尚通順,仍留修撰。
是歲即遷右中允,命南書房行走。三遷,再轉為刑部侍郎。疏請申明律例:“事
主殺盜賊移屍,有司輒置勿論。本律科移屍罪,反至流徒。請凡sha6*人律得勿論者,
雖移屍仍用本律。殺奸之獄,姦夫拒捕,有司輒用斗殺律定讞。殺jian6*殺拒捕者,
反重於殺不拒捕者。請用殺拒捕罪人律勿論。”下部議行。三十四年,命偕內閣
學士富察善如貴州會湖廣總督吳達善按治威寧州知州劉標虧帑,巡撫良卿、前巡
撫方世俊等皆坐譴。三十五年,古州苗香要為亂,復命偕吳達善及巡撫宮兆麟督
剿。香要多力而狡,苗女迫根為羽翼,煽旁寨出掠。維城如古州,督總兵程國相
破烏牛、佳居諸寨,獲迫根。維城乃自烏牛如佳居宣諭,解脅從。督兵破朋論大
箐,香要獨身跳去。乃令先撤兵,遣詗香要,卒擒而殲之。亂定,諭議敘。三
十六年,雲南龍陵戍卒四十去伍走,既就獲,大吏請悉誅之。維城入對,言:
“伊犁戍卒荷校一月,今用法過重。且戮於獲所,邊兵何由知?不如械至龍陵,
倍其罰,荷校三月,足以儆眾。”上從之。三十七年,丁父憂,歸,以毀卒。謚
文敏。
維城工文翰,畫山水幽深沈厚。錢陳群謂維城通籍後畫益工,蓋得益於邦達
雲。
鄒一桂,字原褒,江南武進人。祖忠倚,順治九年一甲一名進士,官修撰。
一桂,雍正五年二甲一名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十年,授雲南道監察御史,
疏禁官媒蓄婦女為奸利。乾隆七年,轉禮科給事中,疏言:“刑部諸囚已結入北
監,未結羈南所。今察視監所,已未結雜收,請如例分禁。”又言:“奉命下部
議諸事,科道輒於部議未上之先,攙越凟陳,請申飭。”上韙其言。湖南巡
撫許容坐誣劾糧道謝濟世罷,復命署湖北巡撫。一桂與給事中陳大玠具疏論列,
謂:“容狡詐欺公,僅予奪職,已邀寬典;今復任封疆,何以訓天下?乞降旨宣
示臣民,俾曉然於黜陟之所以然,斯國法昭而吏治有所率循。”上為罷容。十年,
遷太常寺少卿,疏言:“律載獄具全圖,鐵索鈕釒尞,俱有定式。獄官以防範為
辭,匣床以束其身,鐵簫以直其項,觀音圈以攣其手足。部議禁非刑,日久復創
新制,令諸囚排頭仰臥,橫穿長木,壓其手足,與匣床無異,請敕嚴禁。”從之。
四遷為禮部侍郎。同部侍郎張泰開舉一桂子志伊為國子監學正,又坐徇尚書王安
國、左都御史楊錫紱祀其父鄉賢,屢下部議,二十一年,左授內閣學士。二十三
年,乞致仕。三十六年,詣京師祝上壽,加禮部侍郎銜,在籍食俸。三十七年,
歸,卒於東昌道中。加尚書銜。
一桂畫工花卉,承惲格後為專家。嘗作百花捲,花題一詩,進上,上深賞之,
為題百絕句。晚被薄譴,歸猶賦詩餞之雲。
謝墉,字昆城,浙江嘉善人。乾隆十六年,上南巡,墉以優貢生召試,賜舉
人,授內閣中書。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坐撰閩浙總督喀爾吉善
碑文語失當,下部議,降調。二十四年,回部平,墉擬鐃歌上,上命復官,直上
書房。五遷工部侍郎,督江蘇學政。四十三年,調禮部。四十五年,調吏部。廣
西全州知州彭曰龍坐縱革役復充,奪官,詣部請捐復。大學士阿桂領吏部,將許
之,墉以為不可。時有山東商河教諭侯華捐復,方議駁,墉援以例曰龍。阿桂疑
墉為華地,奏聞。上命訊,華力言無囑託,乃用墉議,不許曰龍捐復。四十八年,
復督江蘇學政。五十一年,任滿,還京師。上問洪澤湖運河水勢,墉奏:“洪澤
湖漸高,民間傳說‘昔如釜,今如盤’,請加疏濬。”五十二年,上以總督李世
傑奏洪澤湖水注清口暢流,命墉往與世傑勘湖水淺深。尋奏湖水深至十丈,淺亦
在一二丈間,墉自請議處。上以湖水前年較淺,墉得自傳聞,據以入告,茲既已
勘明,免其議處。
墉兩任江蘇學政,士有不得志者,以偶語譏誚。阿桂偶以聞,上命巡撫閔鶚
元訪察。鶚元言墉初任聲名平常,後任頗為謹飭。上命降授內閣學士。五十四年,
上察直上書房諸臣多曠班,墉七日未入直,復降編修,在修書處效力。五十六年,
復命直上書房。六十年,休致。尋卒。
墉在上書房久,仁宗方典學,肄習詩文,高宗命墉講授。嘉慶五年,加恩舊
學,贈三品卿銜,賜祭葬。子恭銘,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歸班,是歲授內閣中
書。墉以督學蒙謗,然江南稱其得士,尤賞江都汪中,嘗字之曰:“予上容甫,
爵也;若以學,予於容甫北面矣!”乾隆中直上書房諸臣以學行稱者,又有金甡、
莊存與、劉星煒。
甡,字雨叔,浙江錢塘人。初以舉人授國子監學正。乾隆七年,舉禮部試第
一,廷試復第一,授修撰。三遷侍講學士。二十二年,直上書房,擢詹事,再遷
禮部侍郎。三十八年,上幸熱河,從,方入直,遘疾遽仆。大學士劉統勛以聞,
命予假。甡乞休,允之。明年秋,疾間,乃得歸。四十七年,卒,年八十有一。
甡在上書房十七年,直諒誠敬,所陳說必正義法言,諸皇子皇孫皆愛重之。
存與,字方耕,江南武進人。乾隆十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四遷內閣學
士。二十一年,督直隸學政。按試滿洲、蒙古童生,嚴,不得傳遞,群閧。御史
湯世昌論劾,命奪存與官。上惡滿洲、蒙古童生縱恣,親覆試,搜得懷挾文字。
臨鞫,童生海成最狡黠,言:“何不殺之?”上怒,立命誅之。閧堂附和者三人,
發拉林種地;四十人令在旗披甲;不得更赴試。並以存與督試嚴密,仍命留任。
擢禮部侍郎。遭父喪。服除,補內閣學士,仍授原官,直上書房。遭母喪。服除,
補原官。五十一年,以衰老休致。五十三年,卒。
存與廉鯁。典浙江試,巡撫餽金不受,遺以二品冠,受之。及塗,從者以
告曰:“冠頂真珊瑚,直千金!”存與使千餘里返之。為講官,上御文華殿,進
講禮畢,存與奏:“講章有舛誤,臣意不謂爾。”奉書進,復講,盡其旨,上為
留聽之。
弟培因,字本淳,乾隆十五年一甲一名進士,官至內閣學士。
劉星煒,字映榆,江南武進人。乾隆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侍
講,督廣東學政。疏言:“鶴山立縣初,有廣州民一百五戶請修城入籍,緣是開
冒考之弊,請以有廬墓、田糧在縣者為限。”丁母喪,去。服闋,補原官。督安
徽學政,請童生兼試五言六韻詩。童試有詩自此始。累遷侍讀學士。二十九年,
直上書房,再遷禮部侍郎。卒。
王昶,字德甫,江蘇青浦人。乾隆十九年進士。南巡,召試,授內閣中書,
充軍機章京。三遷刑部郎中。三十二年,察治兩淮運鹽提引,前鹽運使盧見曾坐
得罪,昶嘗客授見曾所,至是坐漏言奪職。雲貴總督阿桂帥師討緬甸,疏請發軍
前自效。上命大學士傅恆出視師,嗣以理藩院尚書溫福代阿桂,皆以昶佐幕府。
溫福移師討金川,昶實從,疏請敘昶勞,授吏部主事。既,復從阿桂定兩金川,
再遷郎中。刑部侍郎袁守侗按事四川,上命察軍中事,還奏言昶治軍書有勞。四
十一年,師凱還,擢昶鴻臚寺卿,仍充軍機章京。三遷左副都御史,外授江西按
察使。數月,以憂歸。起直隸按察使,未上,移陝西按察使。
在陝西凡十年,值回田五為亂,軍興,昶繕守具,佐治軍需,疏請清釐保甲,
禁民間蓄軍器。遷雲南布政使。河南伊陽民戕知縣,竄匿陝西境未獲,昶如商州
督捕,上命俟得賊詣京師覲見。昶既得賊,入謁上,自陳疲憊,乞改京職,上溫
旨慰遣,乃上官。以雲南銅政事重,撰銅政全書,求調劑補救之法。旋調江西布
政使。五十四年,內遷刑部侍郎。屢命如江南、湖北讞獄。五十八年,以老乞罷,
上許之,方歲暮,諭俟來歲春融歸里。昶歸,遂以“春融”名其堂。嘉慶元年,
詣京師賀內禪,與千叟宴。四年,復詣京師謁高宗梓宮。十一年,卒。
昶工詩古文辭,通經。讀朱子書,兼及薛瑄、王守仁諸家之學。蒐採金石,
平選詩文詞,著述傳於世。
論曰:國家全盛日,文學侍從之臣,雍容揄揚,潤色鴻業。人主以其閒暇,
偶與賡和,一時稱盛事。未有彌歲經時,往復酬答,君臣若師友,如高宗之於陳
群、德潛。嗚呼,懿矣!當時以儒臣被知遇,或以文辭,或以書畫,錄其尤著者。
視陳群、德潛恩禮雖未逮,文采要足與相映,不其盛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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