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居士集卷二十五

◎墓表六首〈附一首〉
【尚書屯田外郎贈兵部員外郎錢君墓表〈至和二年〉】
君諱冶,字良范,姓錢氏。世為鼓城人,後徙吳興,自君之七世祖寶,又徙
常州之武進。曾祖諱某。祖諱某。父諱某。當唐末五代,錢氏起餘杭,據浙東、
西為吳越王。於是時,常州或屬江南,或屬吳越,而武進錢氏獨不顯,方以儒學
廉讓行於鄉里,連三世不仕。宋興,取江南,常州歸於有司。君始以州進士舉,
中景德二年甲科,試秘書省校書郎,為揚州廣陵、潮州海陽縣令,遷寧國軍節度
推官、監黃州麻城茶場,遂知縣事,遷著作佐郎、知蘄州蘄水、懷安軍金堂縣,
又遷秘書丞、知泰州如皋縣。再遷屯田員外郎、通判宣州,未行,明道二年六月
十一日,以疾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二。
君少好學,能為文辭。家貧,其母賢,嘗躬織紝以資其學問。每夜讀書,母
為滅燭止之,君陽臥,母且睡,輒復起讀。州舉進士第一,試禮部高第,遂中甲
科。為吏長於決獄,歷六縣,皆有能政。
潮州自五代時,劉氏暴殘其民,君為海陽經年,民歸業者千餘戶,由是海陽
升為大縣。潮之大姓某氏火,跡其來自某家,吏捕訊之,某家號冤不服。太守刁
湛曰:“獄非錢君不可。”君問大姓,得火所發床足,驗之,疑里仇家物。因率
吏入仇家,取床,折足合之,皆是。仇人即服曰:“火自我出,然故遺其跡某家
者,欲自免也。某家誠冤。”君即日出某家獄,致仇人以法,舉州稱為神明。
其佐宣州,數決大獄,及旁近郡獄有疑者,皆歸決於君。工部侍郎凌策知宣
州,尤稱君文學,曰:“吏事不足污子,當以文章居台閣。”欲薦其文,未及而
策卒。初,宣州官歲市茶於涇縣,命君主之。策子不肖,以惡茶數千斤入於官,
君立焚之,以白策,策益以此知君。策卒,君嘆曰:“世無知我者矣。”
在麻城,以茶課歲增五倍,遂遷著作。金堂故多盜,君以伍保籍民,察其出
入,凡為盜者,許其徒告以贖罪,盜遂止。會甘露降其縣,明年,麥禾大稔,麥
一莖五歧、禾一莖五穗者,縣人以為君政所致,謂之錢公三瑞。君嘆曰:“吾知
治民爾,瑞豈吾致哉!”縣人為君立生祠。如皋民不農桑,以鹽為生。君曰:
“使民足以衣食,鹽猶農也。”乃悉求鹽利害為條目,民便其利而鹽最增積,以
石數者至四十五萬。君在如皋,時年五十。或嘆其仕不達,君曰:“使吾政行於
民,是達也。”蔡文忠公為御史中丞,數欲引君為御史,會君卒。君平生所為文
章三百餘篇,號曰《晦書》。
君之皇考贈殿中丞。母諸葛氏,封萬年縣太君,徙封福昌。娶蔣氏,初封樂
安縣君,又封福清。子男五人,曰公餗、公瑾、公輔、公儀、公佐。蔣氏有賢
行,自君之卒,日以君所為勖其五子以學。蔣氏後君二十年以卒,卒時,公瑾、
公輔皆以進士及第。公瑾為新鄭尉,公輔以文章知名當世,為太常丞、集賢校理。
錢氏自其祖寶徙武進,其居與葬皆在其縣之遵教鄉敦行里。慶曆三年九月庚申,
公餗等葬君於其居之東北原皇里水之北。至和二年三月壬午,以蔣夫人從。歐
陽修曰:
錢姓出陸終,蓋顓頊之苗裔。始以士為周官,久而以為姓。自三代以來,無
甚顯者。至唐末,錢氏多居東南。及鏐乘亂世,起餘杭,有地十三州,號兼吳越
而王者幾百年。而武進錢氏獨以隱德累世不顯。豈以力者如彼,而以德者如此哉!
豈其盛衰遲速之理,固有不同哉?武進之錢,自寶七世,至君有聞,又有賢子,
不墜益彰,其勢孰止!蓋恃力者雖盛而必衰,以德者愈遲而終顯。立石刻辭,其
示彌遠。
【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嘉祐二年〉】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錄張君,諱汝士,字堯夫,開封襄邑人也。明道二年
八月壬寅,以疾卒於官,享年三十有七。卒之七日,葬洛陽北邙山下。其友人河
南尹師魯志其墓,而廬陵歐陽修為之銘。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
磚,命太原王顧以丹為隸書,納於壙中。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
葬君於伊闕之教忠鄉積慶里。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才數歲,而山甫始生,余及
送者相與臨穴,視窆且封,哭而去。今年春,余主試天下貢士,而山甫以進士試
禮部,乃來告以將改葬其先君,因出銘以示余,蓋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初天聖、明道之間,錢文僖公守河南。公,王家子,特以文學仕至貴顯,所
至多招集文士。而河南吏屬,適皆當時賢材知名士,故其幕府號為天下之盛,君
其一人也。文僖公善待士,未嘗責以吏職,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樹,奇花
怪石,其平台清池上下,荒墟草木之間,余得日從賢人長者賦詩飲酒以為樂。而
君為人靜默修潔,常坐府治事,省文書,尤盡心於獄訟。初以闢為其府推官,既
罷,又辟司錄,河南人多賴之,而守尹屢薦其材。君亦工書,喜為詩,閒則從余
游。其語言簡而有意,飲酒終日不亂,雖醉未嘗頹墮,與之居者,莫不服其德。
故師魯志之曰:“飭身臨事,余嘗愧堯夫,堯夫不余愧也。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禮不備。君夫人崔氏,有賢行,能教其
子。而二子孝謹,克自樹立,卒能改葬君。如吉卜,君其可謂有後矣。自君卒後,
文僖公得罪,貶死漢東,吏屬亦各引去。今師魯死且十餘年,王顧者死亦六七年
矣,其送君而臨穴者及與君同府而游者十蓋ba6*九死矣,其幸而在者不老則病且衰,
如予是也。嗚呼!盛衰生死之際,未始不如是,是豈足道哉?惟為善者能有後,
而托於文字者可以無窮。故於其改葬也,書以遺其子,俾碣於墓,且以寫余之思
焉。吉甫今為大理寺丞、知緱氏縣,山甫始以進士賜出身雲。翰林學士、右諫議
大夫、史館修撰歐陽修撰。
【右班殿直贈右羽林軍將軍唐君墓表〈嘉祐四年〉】
嘉祐四年冬,天子既受袷享之福,推恩群臣,並進爵秩,既又以及其親,若
在若亡,無有中外遠邇。於是天章閣待制、尚書戶部員外郎唐君,得贈其皇考驍
衛府君為右羽林軍將軍。
府君諱拱,字某。其先晉原人,後徙為錢塘人。曾祖諱休復,唐天復中舉明
經,為建威軍節度推官。祖諱仁恭,仕吳越王,為唐山縣令,累贈諫議大夫。父
諱謂,官至尚書職方郎中,累贈禮部尚書。府君以父蔭,補太廟齋郎,改三班借
職,再遷右班殿直,監舒州孔城鎮、澧州酒稅,巡檢泰州鹽場,漳州兵馬監押。
乾興元年七月某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有六。
府君孝悌於其家,信義於其朋友,廉讓於其鄉里。其居於官,名公鉅人皆以
為材,而未及用也。享年不永,君子哀之。有子曰介,字子方,舉進士。皇祐中
嘗為御史,以言事切直貶春州別駕。當是時,子方之風,悚動天下。已而天子感
悟,貶未至而復用之。今列侍從,居諫官。自子方為秘書丞,始贈府君為太子右
清道率府率;其為尚書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里行,又贈府君為右監門衛將軍;
其為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權開封府判官,又贈府君為右屯衛將軍;其遷
戶部員外郎、河東轉運使,又贈府君為驍衛將軍。蓋自登於朝以至榮顯,遇天子
有事於天地、宗廟,推恩必及焉。
府君初娶博陵崔氏,贈仙遊縣太君;後娶崔氏,贈清河縣太君,皆衛尉卿仁
冀之女。生一男,介也。五女:長適太子中舍盧圭;次適歐陽昊,早卒;次適橫
州推官高定;次適進士陸平仲;次適著作佐郎陳起。慶曆三年八月某日,以府君
及二夫人之喪,合葬於江陵龍山之東原。後十有七年,廬陵歐陽修乃表於其墓。
曰:
嗚呼!余於此,見朝廷所以褒寵勸勵臣子之意,豈不厚哉!又以見士之為善
者,雖堙沒幽郁,其潛德隱行必有時而發,而遲速顯晦在其子孫。然則為人之子
者,其可不自勉哉?蓋古之為子者,祿不逮養,則無以及其親矣;今之為子者,
有克自立,則尚有榮名之寵焉。其所以教人之孝者,篤於古也深矣。子方進用於
時,其所以榮其親者,未知其止也,姑立表以待焉。
【胡先生墓表】
先生諱瑗,字翼之,姓胡氏。其上世為陵州人,後為泰州如皋人。
先生為人師,言行而身化之,使誠明者達,昏愚者勵,而頑傲者革。故其為
法嚴而信,為道久而尊。師道廢久矣,自明道、景祐以來,學者有師惟先生暨泰
山孫明復、石守道三人,而先生之徒最盛,其在湖州之學,弟子去來常數百人,
各以其經轉相傳授。其教學之法最備,行之數年,東南之士莫不以仁義禮樂為學。
慶曆四年,天子開天章閣,與大臣講天下事,始慨然詔州縣皆立學。於是建太學
於京師,而有司請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為太學法,至今為著令。後十餘年,先
生始來居太學,學者自遠而至,太學不能容,取旁官署以為學舍。禮部貢舉,歲
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其高第者知名當時,或取甲科,居顯仕,其餘散
在四方,隨其人賢愚,皆循循雅飭,其言談舉止,遇之不問可知為先生弟子。其
學者相語稱先生,不問可知為胡公也。
先生初以白衣見天子,論樂,拜秘書省校書郎,辟丹州軍事推官,改密州觀
察推官。丁父憂,去職。服除,為保寧軍節度推官,遂居湖學。召為諸王宮教授,
以疾免。已而以太子中舍致仕,遷殿中丞於家。皇祐中,驛召至京師,議樂,復
以為大理評事兼太常寺主簿,又以疾辭。歲余,為光錄寺丞、國子監直講,乃居
太學。遷大理寺丞,賜緋衣銀魚。嘉祐元年,遷太子中允,充天章閣侍講,仍居
太學。已而病不能朝,天子數遣使者存問,又以太常博士致仕。東歸之日,太學
之諸生與朝廷賢士大夫送之東門,執弟子禮,路人嗟嘆以為榮。以四年六月六日
卒於杭州,享年六十有七。以明年十月五日,葬於烏程何山之原。其世次、官邑
與其行事,莆陽蔡君謨具志於幽堂。
嗚呼!先生之德在乎人,不待表而見於後世,然非此無以慰學者之思,乃揭
於其墓之原。六年八月三日,廬陵歐陽修述。
【集賢校理丁君墓表〈熙寧元年〉】
君諱寶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晉陵人也。景祐元年,舉進士及第,為峽
州軍事判官,淮南節度掌書記,杭州觀察判官,改太子中允、知剡縣,徙知端州,
遷太常丞、博士。坐海賊儂智高陷城失守,奪一官,徙置黃州。久之,復得太常
丞、監湖州酒稅,又復博士、知諸暨縣,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校理、同知太常禮
院。
君為人外和怡而內謹立,望其容貌進趨,知其君子人也。居鄉里,以文行稱。
少孤,與其兄篤於友悌。兄亡,服喪三年,曰:“吾不幸幼失其親,兄,吾父也。”
慶曆中,詔天下大興學校,東南多學者,而湖、杭尤盛。君居杭學,為教授,以
其素所學問而自修於鄉里者教其徒,久而學者多所成就。其後天子患館閣職廢,
特置編校八員,其選甚精,乃自諸暨召居秘閣。君治州縣,聽決精明,賦役有法,
民畏信而便安之。其始治剡也如此,後治諸暨,剡鄰邑也,其民聞其來,歡曰:
“此剡人愛而思之,謂不可復得者也。今吾民乃幸而得之。”而君亦以治剡者治
之。由是所至有聲,及居閣下,淡然不以勢利動其心,未嘗走謁公卿;與諸學士
群居恂恂,人皆愛親之。蓋其召自諸暨也,以材行選,及在館閣,久而朝廷益知
其賢。英宗每論人物,屢稱之。
國家自削除僣偽,東南遂無事,偃兵弛備者六十餘年矣,而嶺外尤甚。其山
海荒闊,列郡數十,皆為下州,朝廷命吏,常以一縣視之,故其守無城,其戍無
兵。一日智高乘不備,陷邕州,殺將吏,有眾萬餘人,順流而下,潯、梧、封、
康諸小州所過如破竹。吏民皆望而散走,獨君猶率羸卒百餘拒戰,殺六、七人,
既敗,亦走。初,賊未至,君語其下曰:“幸得兵數千人,伏小湘峽,扼至險,
以擊驕兵,可必勝也。”乃請兵於廣州,凡九請,不報。又嘗得賊覘者一人,斬
之。賊既平,議者謂君文學,宜居台閣備侍從以承顧問,而眇然以一儒者守空城,
提百十飢羸之卒當萬人卒至之賊,可謂不幸。而天子亦以謂縣官不素設備,而責
守吏不以空手捍賊,宜原其情。故一切輕其法,而君以嘗請兵不得,又能拒戰殺
賊,則又輕之。故他失守者皆奪兩官,而君奪一官。已而知其賢,復召用。
後十餘年,御史知雜蘇寀受命之明日,建言請復治君前事,奪其職而黜之。
天子知君賢,不可以一眚廢,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輕之矣,又數更大赦,且罪無再
坐,然猶以御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傷之也。乃用其校理歲滿所當得者,
即以君通判永州。方待闕於晉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風眩,一夕卒,
享年五十有八。累官至尚書司封員外郎,階朝奉郎,勛上輕車都尉。曾祖諱某,
祖諱某,皆不仕。父諱某,贈尚書工部侍郎。母張氏,仙遊縣太君。君娶饒氏,
封晉陵縣君,先卒。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隮,皆舉進士;曰恩兒,才一
歲。女一人,適著作佐郎、集賢校理胡宗愈。君既卒,天子憫然推恩,錄其子隅
為太廟齋郎。
君之平生,履憂患而遭困阨,處之安然,未嘗見戚戚之色。其於窮達、壽
夭,知有命,固無憾於其心,然知君之賢,哀其志而惜其命止於斯者,不能無恨
也。於是相與論著君之大節,伐石紀辭,以表見於後世,庶幾以慰其思焉。熙寧
元年六月十四日,廬陵歐陽修述。
【瀧岡阡表〈熙寧三年〉】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於瀧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於其阡。非敢緩
也,蓋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於衣食,以長以教,俾
至於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其俸祿雖薄,常
不使有餘,曰‘毋以是為我累’。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壠之植以庇而為生。
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於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於汝也。自吾為汝家婦,不及
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將
有後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於母喪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
不如養之薄也。’間御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
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於喪適然耳。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
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吾問
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
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
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顧乳者抱汝而立於旁,因指
而嘆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將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
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於外事,吾不
能知。其居於家,無所矜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於中者邪。嗚呼!其心厚於仁
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汝其勉之!夫養不必豐,要於孝;利雖不得博
於物,要其心之厚於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
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
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
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於世,儉
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
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又十有二年,列官於朝,始得贈封其親。
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於官舍,
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
天子推恩,褒其三世。故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皇曾祖府君累贈金
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
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
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
太夫人進號魏國。於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
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於其躬,而賜爵受封,顯
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於後世,而庇賴其子孫矣。”乃列其世譜,
具刻於碑。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於修者,並揭於阡,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世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寧三年歲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
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東路安撫
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附:先君墓表】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貧,自力於衣食,以長以教,俾
至於成人。而嘗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以其俸祿事賓客,常不使有餘,
曰‘無以是為我累’。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以庇其生。然吾何恃而能自守以至
是邪?吾於汝父,知其一二而已也,此吾之所恃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於母喪
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泣涕曰:‘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閒居而御酒食,盛
饌則又涕泣曰:‘昔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於喪
而適然耳。既而其後常然,至於終身未嘗不然,此吾知汝父之能養也。汝父為吏,
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也。’吾
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矧求而有得邪?
以其嘗有得,知其不求而死者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況世常求其死也。’
回顧乳者抱汝而立於旁,指而嘆曰:‘歲行在戌,我將死,不及見兒之立也,後
當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亦皆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於
外事,接於賓客,或有矜飾,吾不能知;其居於家無所事,而其為如此,是其發
於中者也。其心誠厚於仁者也,此吾之知汝父之得有後也。汝其勉之!夫士有用
舍,志之得施與否不在己,而為仁與孝不取於人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君少孤力學,鹹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通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
州判官。正身懷道,不及其施,享年五十有九。初贈太子中允,今贈某官。太夫
人姓鄭氏,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縣太君,累封樂安、安
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子少賤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
兒多不合於世,儉薄所以安患難也。”修初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
家故貧賤也。”修察其志久而安,故其後立於朝,得不苟容於時。
蓋自先君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又二十有三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
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卒於官舍,享年七十有二。修竊自念:為
人子而不能識其父,幸而得聞吾母之言,其忍廢焉?乃泣血而記之。歐陽氏自為
吉州廬陵人,至予修十有五世矣,沙溪,吾世之家且葬也。故又刻其所記者表於
其阡,以告其宗族及鄉之人。曰:
而耕而田,歲取百千。而耘而學,久而不獲。田何取之?囷倉峨峨。學而取
之,簪笏盈家。量功較收,所得孰多?先君之學,獲不及時。匪於其躬,而利其
後。疾遲幾何,善無不報。先君之貽,子修不肖。矧有才子,於何不有?矧我歐
陽,世家惟舊。自始氏封,烏程之亭。在北有聞,或冀或青。中顯彌長,或吉或
衡。勢大必分,枝葉婆娑。惟吉舊居,子孫今多。木久而林,有喬其秀。矧我歐
陽,扶疏並茂。先君之德,吾母知隆。子修不肖,以俟其宗。以勉同鄉,敢及他
人。
卷二十五  居士集卷二十五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卷二十五  居士集卷二十五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