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 列傳第三十八
○孟鑄 宗端修 完顏閭山 路鐸 完顏伯嘉 術虎筠壽 張煒 高竑 李
復亨
孟鑄,大定末,補尚書省令史。明昌元年,御史台奏薦戶部員外郎李獻可、
完顏掃合、太府丞徒單繹、宮籍監丞張庸、右警巡使袞、禮部主事蒲察振壽、戶
部主事郭蛻、應奉翰林文字移刺益、中都鹽鐵判官趙皓、尚書省令史劉昂及鑄十
一人皆剛正可用。詔除獻可右司諫,掃合磁州刺史,繹秘書丞,庸中都右警巡使,
袞彰國軍節度副使,振壽治書侍御史,蛻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益翰林修撰,皓
都水丞,昂戶部主事,鑄刑部主事。累遷中都路按察副使、南京副留守、河平軍
節度使。
泰和四年,入為御史中丞,召見於香閣。上謂鑄曰:“朕自知卿,非因人薦
舉也。御史責任甚重,往者台官乃推求細故,彈劾小官,至於巨室重事,則畏徇
不言。其勤乃職,無廢朕命。”是歲,自春至夏,諸郡少雨。鑄奏:“今歲愆陽,
已近五月,比至得雨,恐失播種之期,可依種麻菜法,擇地形稍下處撥畦種穀,
穿土作井,隨宜灌溉。”上從其言,區種法自此始。
無何,奏彈知大興府事紇石烈執中過惡,其文略曰:“京師百郡之首,四方
取則。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
貸,轉生跋扈。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己俸,無故破魏廷碩家,發其冢墓。拜
表以調鷹不赴,祈雨聚妓戲嬉,毆詈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乞行黜退,
以厭人望。”上以執中東宮舊人,頗右之,謂鑄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者。”
鑄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上悟,詔尚書省問之。
泰和五年,唐、鄧、河南屢有警,議者謂宋且敗盟。六年正月,宋賀正旦使
陳克俊等朝辭,上使鑄就館諭克俊以國家涵容之意,果不詳此旨,恐兵未可息也。
使以上言達宋主。章宗本無意用兵,故再三諭之。
鑄論提刑司改按察司,差官復察,權削望輕。下尚書省議。參知政事賈鉉奏:
“乞差監察時,即別遣官偕往,更不復察,諸疑獄並令按察司從正與決,庶幾可
慰人望。”從之。
永豐庫官不守宿,因而被盜,上召登聞鼓院官欲有所問,皆不在。上諭鑄曰:
“此輩慢法如此,御史台所職何事也!”復諭御史大夫宗肅及鑄曰:“朕聞唐宰
相宿省中,卿等所知也。台官、六部官、其餘司局亦嘗宿直。今尚書省左右司官
宿直,余亦當準此。”八年,除絳陽軍節度使。至寧元年,復為御史中丞。
紇石烈執中作亂,召鑄及右諫議大夫張行信俱至大興府,問曰:“汝輩向來
彈我者耶?”鑄等各以正言答之。執中乃遣還家,曰:“且須後命。”既而執中
死,鑄亦尋卒。
宗端修,字平叔,汝州人。章宗避睿宗諱上一字,凡太祖諸子皆加“山”為
“崇”,改“宗”氏為“姬”氏。端修好學,喜名節,中大定二十二年進士第。
明昌間,補尚書省令史。承安元年,監察御史孫椿年、武簡職事不修舉,詔以端
修及范鐸代之。是時元妃李氏兄弟干預朝政,端修上書乞遠小人。上遣李喜兒傳
詔部端修:“小人為誰,其以姓名對。”端修對曰:“小人者,李仁惠兄弟。”
仁惠,喜兒賜名也。喜兒不敢隱,具奏之。上雖責喜兒兄弟,而不能去也。四年,
復上書言事,宰相惡之,坐以不經台官直進奏帖,準上書不以實,削一官,期年
後敘。章宗知端修不為眾所容,釋之,改大理司直。泰和四年,遷大理丞,召見
於香閣。上謂端修曰:“汝前為御史,以乾能見用。汝言多細碎,不究其實,嘗
令問汝,亦不汝罪。及為大理司直,乃能稱職,用是擢汝為丞,盡乃心力,惟法
是守,勿問上位宰執所見何如,汝其志之!”知大同府紇石烈執中陳言,下大理
寺議。端修謂執中言事涉私治罪。詔以端修別出情見不當,與司直溫敦按帶各削
一官解職。久之,為節度副使,卒官。
端修終以直道不振於時,自守愈篤。妻死不復更娶,獨居二十年,士論高之。
汝州司候游彥哲將之官,問為政。端修曰:“為政不難,治氣養心而已。”彥哲
不達,端修曰:“心正則不私,氣平則不暴。為政之術,盡於此矣。”
完顏閭山,蓋州猛安人。明昌二年進士,累調觀察判官,補尚書省令史,知
管差除。授都轉運都勾判官,改河東南路轉運都勾判官、南京警巡使。丁母憂,
起復南京按察判官,累遷沁南軍節度使,入為工部尚書。貞祐三年,知京兆府事,
充行省參議官。四年,知鳳翔府事。興定元年冬,詔陝西行省伐宋,閭山權元帥
右都監,參議諸軍事。宋兵千餘人伏吳寨谷,閭山率騎兵掩擊敗之,追襲十五里,
殺三百餘,獲牛羊以千計。改知平涼府,敗宋人於步落堝。遷官一階。三年,召
為吏部尚書。廷議選戶部官,往往舉聚斂苛刻以應詔。閭山曰:“民勞至矣,復
用此輩,將何以堪。”識者稱之。三年,朝廷以晉安行元帥府陀滿胡土門暴刻,
以閭山代之。是歲十月,卒。
路鐸,字宣叔,伯達子也。明昌三年,為左三部司正。上書言事,召見便殿,
遷右拾遣。明年,盧溝河決,鐸請自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無修舊堤,縱使分流,
以殺減水勢。詔工部尚書胥持國與鐸同檢視。章宗將幸景明宮,是歲民飢,不可
行。御史中丞董師中上書諫,鐸與左補闕許安仁繼之,賜對御閣。詔尚書省曰:
“朕不禁暑熱,欲往山後。今台諫言民間多闕食,朕初不盡知,既已知之,其忍
自奉以重困民哉。”乃罷行。
尚書左丞完顏守貞每論政事,守正不移,與同列不合,罷知東平府事,台諫
因而擠之。鐸上書論守貞賢,可復用,其言太切,召對於崇政殿。既而章宗以鐸
書語大臣,於是尚書左丞烏林答願、參知政事夾谷衡、胥持國奏路鐸以梁冀比右
丞相,所言狂妄,不稱諫職。右丞相,夾谷清臣也。上曰:“周昌以傑、紂比漢
高祖,高祖不以為忤。路鐸以梁冀比丞相耳。”頃之,守貞入為平章政事。五年,
復與禮部尚書張暐、御史中丞董師中、右諫議大夫賈守謙、翰林修撰完顏撒刺諫
幸景明宮,語多激切,章宗不能堪,遣近侍局直長李仁願召凡諫北幸者詣尚書省,
詔曰:“卿等諫北幸甚善,但其間頗失君臣之體耳。”
是歲,郝忠愈獄起,事密,諫官不能察其詳,議者頗謂事涉鎬王永中,思有
以寬解上意。右諫議大夫賈守謙上封事,鐸繼之,尤切直。上優容之,謂鐸曰:
“汝言諸王皆有覬心,游其門者不無橫議,是何言也。但朕不罪諫官耳。”頃之,
尚書省奏擬鐸同知河北西路轉運使事,詔再任右拾遺,謂宰相曰:“鐸敢言,但
識短耳。朕嘗詰責而氣不沮。”鐸因召對,論宰相權太重。上曰:“凡事由朕,
宰相安得權重。”既而復奏曰:“乞陛下勿泄此言,泄則臣齏粉矣。”上曰:
“宰相安能齏粉人!”至是,章宗並以此言告宰相,雖留再任,宰相愈銜之。改
右補闕。
自完顏守貞再入相,以政事為己任,胥持國方幸,尤忌守貞,並忌鐸輩。鐸
輩雖嘗為守貞論辨而不相附。鐸論邊防,守貞以為掇拾唐人餘論,皆不行。及守
貞持鎬王永中事久不決,鐸等亦上言切諫,並指以為黨。上乃出守貞知濟南府,
凡曾薦守貞者皆黜降,謂宰臣曰:“董師中謂台省無守貞不可治,路鐸、李敬義
皆稱舉之者。然三人者後俱可用,今姑出之。”上復曰:“路鐸敢言,甚有時名,
一旦外補,人將謂朕不能容直臣。可選敢言及才識處鐸右者。”參知政事馬琪奏
曰:“鐸雖知無不言,然亦多不當理。”上曰:“諫官非但取敢言,亦須間有出
朕意表者,乃有裨益耳。”於是,吏部尚書董師中出為陝西路轉運使,鐸為南京
留守判官。戶部郎中李敬義方使高麗還,即出為安化軍節度副使。詔曰:“卿等
昨來交薦守貞公正可用,今坐所舉失實耳。”
承安二年,召為翰林修撰,同看讀陳言文字。上召禮部尚書張暐、大理卿麻
安上及鐸,問趙晏所言十事,因問董師中、張萬公優劣。鐸奏:“師中附胥持國
以進,趙樞、張復亨、張嘉貞皆出持國門下,嘉貞復趨走襄之門。持國不可復用,
若再相,必亂綱紀。”上曰:“朕豈復相此人,但遷官二階使致仕,何為不可?”
持國黨聞之,怒愈甚。改監察御史。
參知政事楊伯通引用鄉人李浩,鐸劾奏:“伯通以公器結私恩,左司郎中賈
益、知除武郁承望風旨,不詳檢起復條例。”涉妄冒,大夫張暐抑之不行。上命
同知大興府事賈鉉詰問。張暐、伯通待罪於家。賈鉉奏:“近詔書詰問御史大夫
張暐。暐言路鐸嘗稟會楊伯通私用鄉人李浩。暐以為彈絀大臣,須有阿曲實跡,
恐所劾不當,台綱愈壞,令再體察。賈益言除授皆宰執公議,奏稟,不見伯通私
任形跡。”於是,詔責鐸言事輕率,慰諭伯通治事如故。
頃之,遷侍御史,主奏事。監察御史姬端修以言事下吏,使御史台令史郭公
仲達意於大夫張暐及鐸。暐與鐸奏事殿上,上問:“姬端修彈事嘗申台官否?”
對曰:“嘗來面議。”端修款伏乃云:“只曾與侍御私議,大夫不知也。”既而
端修杖七十收贖,公仲杖七十替罷。暐、鐸坐奏事不實,暐追一官,鐸兩官,皆
解職。頃之,起為泰定軍節度副使。上謂宰臣曰:“凡言事者,議及朕躬亦無妨,
語涉宰相,間有憎嫌,何以得進?”詔左司計鐸資考至正五品,即除東平府治中。
未幾,景州闕刺史,尚書省已奏郭歧為之,詔特改鐸為景州刺史,仍勿送審官院。
鐸述十二訓以教民。詔曰:“路鐸十二訓皆勸人為善,遍諭州郡使知之。”遷陝
西路按察副使。坐以糾彈之官與京兆府治中蒲察張鐵、總管判官辛孝儉、推官愛
剌宴飲,奪路一官解職。泰和六年,召為翰林待制兼知登聞鼓院,累除孟州防禦
使。貞祐初,城破,投沁水死。
鐸剛正,歷官台諫,有直臣之風。為文尚奇,詩篇溫潤精緻,號《虛舟居士
集》雲。
完顏伯嘉字,輔之,北京路訛魯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進士,調中都左警
巡判官。孝懿皇后妹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酬直,伯嘉鉤致晉國用事奴數人系獄。
晉國白章宗,章宗曰:“姨酬其價,則奴釋矣。”由是豪右屏跡。改寶坻丞。補
尚書省令史,除太學助教、監察御史。劾奏平章政事仆散揆。或曰:“與宰相有
隙,奈何?”伯嘉曰:“職分如此。”遷平涼治中。累官莒州刺史。讞屬縣盜,
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
以準罪耳。”詰之,果然。詔與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見於香閣。
大安中,三遷同知西京留守,權本路安撫使。貞祐初,遷順義軍節度使。居
父母喪,卒哭,起復震武軍節度使兼宣撫副使,提控太和嶺諸隘。副統li6*鵬飛誣
殺彰國軍節度使牙改,詔伯嘉治之。貞祐四年三月,伯嘉奏:“西京副統程琢智
勇過人,持心忠孝,以私財募集壯士二萬,復取渾源、白登,有恢復山西之志,
已命駐於弘州矣。近者靖大中、完顏毛吉打以三千人歸國,各遷節度副使。今山
西已不守,琢收合餘眾,盡忠於國,百戰不挫。臣恐失機會,輒擬琢昭勇大將軍,
同知西京留守事,兼領一路義軍,給以空名敕二十道,許擇有謀略者充州縣。”
制可,仍賜琢姓夾谷氏。琢請曰:“前代皆賜國姓,不系他族,如蒙更賜,榮莫
大焉。”詔更賜完顏氏。
是月,伯嘉遷元帥左監軍,知太原府事,河東北路宣撫使。以同知太原府斡
勒合打為彰國軍節度使、宣撫副使。六月,斡勒合打奏:“同知西京留守完顏琢
恃與宣撫使伯嘉雅善,徙居代州,肆為侵掠。遙授太原治中,權堅州刺史完顏斜
烈私離邊面,臣白伯嘉,伯嘉不悅,遣臣護送糧運於代州。臣請益兵,乃以羸卒
數百見付,半無鎧仗。臣復為言,伯嘉怒臣,榜掠幾死。臣立功累年,頗有寸效,
伯嘉挾私陵轢,無復宣撫同僚之禮。臣欲不言,恐他日反為所誣,無以自明。”
上問宰臣,奏曰:“太原重鎮,防秋在邇,請敕諭和解。”詔曰:“太原兵沖,
若以私忿廢國事,國家何賴焉!卿等同心戮力,以分北顧之憂,無執前非,誤大
計也。”七月,伯嘉改知歸德府事,合打改武寧軍節度使。御史台奏:“宣撫副
使合打訴元帥伯嘉以私忿加箠楚,令本台廉問,既得其事,遂不復窮治。若合打
奏實,伯嘉安得無罪,伯嘉無罪,合打合坐欺罔,乞審正是非,明示黜陟。”宣
宗曰:“今正防秋,且已。”
初,河東行省胥鼎奏:“完顏伯嘉屢言同知西京留守兼台州刺史完顏琢,可
倚之以復山西,朝廷遷官賜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嶺。今聞諸隘悉無琢兵,蓋琢
挈太原之眾,保五台剽掠耳。如尚以伯嘉之言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內
地,分處其眾,以備不測之變。”宰臣奏:“已遣官體究琢軍,且令太原元帥府
烏古論德升召琢使之矣。當以此意報鼎。”無何,德升奏:“琢兵數萬分屯代州
諸險,拒戰甚力,其眾烏合,非琢不可制。”胥鼎復奏:“宣差提控古里甲石倫
言,琢方招降人,謀復山西,盤桓於忻、代、定、襄間,恣為侵擾,無復行意。
發掘民粟,並且。戕殺無辜,雖曰不煩官廩,博易為名,實則攘劫,欺國害民無
如琢者。石倫之言如此,臣已令帥府禁止之矣。”宰臣奏:“所遣官自忻、代來,
雲不見劫掠之跡,惟如德升言便。”從之。
伯嘉至歸德,上言,乞雜犯死罪以下納粟贖免。宰臣奏:“伯嘉前在代州嘗
行之,蓋一時之權,不可為常法。”遂寢。俄改簽樞密院事。未閱月,改知河南
府事。是時,甫經兵後,乏兵食,伯嘉令輸棗栗菜根足之,皆以為便。興定元年,
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幾召為吏部尚書。二年,改御史中丞。
初,貞祐四年十月,詔以兵部尚書、簽樞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孫為右副元帥,
備御潼關、陝州。次澠池土濠村,兵不戰而潰。阿里不孫逸去,亡所佩虎符,變
易姓名,匿柘城縣,與其妻妹前韓州刺史合喜男婦紇石烈氏及僕婢三人僦民舍居
止。合喜母徒單氏聞之,捕執紇石烈,斷其發,拘之佛寺中。阿里不孫復亡去。
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劾奏:“乞就詰紇石烈及僕婢,當得所在。其妻子見在京師,
亦無容不知,請窮治。”有司方系其家人,特命釋之,詔曰:“阿里不孫若能自
出,當免極罪。”阿里不孫乃使其子上書,請圖後效。尚書省奏:“阿里不孫幸
特赦死,當詣闕自陳,乃令其子上書,猶懷顧望。”伯嘉劾之曰:“古之為將者,
受命之日忘其家,臨陣之日忘其身,服喪衣、鑿凶門而出,以示必死。進不求名,
退不避罪,惟民是保。阿里不孫膺國重寄,握兵數萬,未陣而潰,委棄虎符,既
不得援枹鼓以死敵,又不能負斧鑕而請罪,逃命竄伏,猥居里巷,挾匿婦人,為
此醜行。聖恩寬大,曲赦其死,自當奔走闕庭,皇恐待命。安坐要君,略無忌憚,
跡其情罪,實不容誅。此而不懲,朝綱廢矣。乞屍諸市以戒為臣之不忠者!”宣
宗曰:“中丞言是,業已赦之矣。”阿里不孫乃除名。
五月,充宣差河南提控捕蝗,許決四品以下。宣宗憂旱。伯嘉奏曰:“日者
君之象,陽之精,旱乃人君自用亢極之象,宰執以為冤獄所致。夫燮和陰陽,
宰相之職,而猥歸咎於有司。高琪武弁出身,固不足論,汝礪輩不知所職,其罪
大矣。漢制,災異策免三公,顧歸之有司邪。臣謂今日之旱,聖主自用,宰相諂
諛,百司失職,實此之由。”高琪、汝礪深怨之。禮部郎中抹捻胡魯剌以言事忤
旨,集五品以上官顯責之。明日,伯嘉諫曰:“自古帝王莫不欲法堯、舜而恥為
桀、紂,蓋堯、舜納諫,桀、紂拒諫也。故曰:‘納諫者昌,拒諫者亡’。胡魯
剌所言是,無益於身,所言不是,無損於國。陛下廷辱如此,獨不欲為堯、舜乎?
近日言事者語涉謗訕,有司當以重典,陛下釋之。與其釋之以為恩,曷若置之而
不問。”宰相請修山寨以避兵,伯嘉諫曰:“建議者必曰據險可以安君父,獨不
見陳後主之入井乎?假令入山寨可以得生,能復為國乎?人臣有忠國者,有媚君
者,忠國者或拂君意,媚君者不為國謀。臣竊論之,有國可以有君,有君未必有
國也。”高琪、汝礪聞之,怒愈甚。
十二月,以御史中丞、權參知政事,元帥左監軍,行尚書省、元帥府於河中,
控制河東南北路便宜從事。興定三年,伯嘉至河中,奏曰:“本路衝要,不可闕
官,凡召辟者每以艱險為辭。乞凡檄召無故不至者宜令降罰,悉心幹當者視所歷
升遷。”詔召不至者決杖一百,余如所請。廷議欲棄河東,其民以實陝西。伯嘉
上書諫曰:“中原之有河東,如人之有肩背。古人云‘不得河東不雄’,萬一失
之,恐未易取也。”大忤宰執意。
頃之,召還,罷為中丞。伯嘉入見,奏曰:“如臣駑鈍,固宜召還,更須速
遣大臣鎮撫。”宣宗深然之。伯嘉上疏曰:“國家兵不強,力不足以有為,財不
富,賞不足以周眾,獨恃官爵以激勸人心。近日以功遷官赴都求調者,有司往往
駁之,冒濫者固十之?,既與而復奪之,非所以勸功也。乞應軍功遷官,宣敕無
偽者即準用之。”又曰:“自兵興以來,河北桀黠往往聚眾自保,未有定屬。乞
賜招撫,署以職名,無為他人所先。”又曰:“河東、河北有能招集余民完守城
寨者,乞無問其門地,皆超逾等級,授以本處見任之職。”又曰:“河中、晉安
被山帶河,保障關、陝,此必爭之地。今雖殘破,形勢猶存,若使他人據之,因
鹽池之饒,聚兵積糧,則河津以南,太行以西,皆不足恃矣。”
四年秋,河南大水,充宣慰副使,按行京東。奏曰:“亳州災最甚,合免三
十餘萬石。三司止奏除十萬石,民將重困,惟陛下憐之。”詔治三司奏災不以實
罪。伯嘉行至蘄縣,聞前有紅襖賊,不敢至泗州。監察御史烏古孫奴申劾伯嘉違
詔,不遍按視。又曰:“伯嘉知永城縣主簿蒙古訛里刺不法,沈丘令夾谷陶也受
賄,匿而不發。前穀城縣令獨吉鼎術可嘗受業伯嘉,伯嘉諷御史辟之。”詔有司
鞫問,會赦免。
五年,起為彰化軍節度使,改翰林侍講學士。伯嘉純直,不能與時低昂,嘗
曰:“生為男子,當益國ze6*民,其他不可學也。”高汝礪方希寵固位,伯嘉論事
輒與之忤,由是毀之者眾。元光元年,坐言事過切,降遙授同知歸德府事。二年
三月,遙授集慶軍節度使,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於河中,率陝西精銳與平陽公
史詠共復河東。頃之,伯嘉有疾。六月,薨。
伯嘉去太原後,完顏琢寓軍平定石仁寨,權平定州刺史范鐸以閻德用充本州
提控。德用桀驁,蓄奸謀,鐸不能制,委曲容庇之。興定元年,德用率所部掩襲,
殺琢及官屬程珪等百餘人,遂據石仁寨。鐸懼,挈家奔太原。德用遂據平定州。
二年十月,詔誅范鐸。
術虎筠壽,貞祐間為器物局直長,遷副使。貞祐三年七月,工部下開封市白
牯取皮治御用鞠仗。筠壽以其家所有鞠仗以進,因奏曰:“中都食盡,遠棄廟社,
陛下當坐薪懸膽之日,奈何以球鞠細物動搖民間,使屠宰耕牛以供不急之用,非
所以示百姓也。”宣宗不懌,擲仗籠中。明日,出筠壽為橋西提控。
贊曰:孟鑄、宗端修、路鐸盡言於章宗,皆擯斥不遂。鑄劾胡沙虎,可謂先
知,雖行其言,弗究厥罰。厥後胡沙虎逆謀,胥持國終至於誤國,而不悟也。宣
宗時,完顏素蘭、許古皆敢言者,亦挫於高琪、汝礪之手。匱土不能塞河決,有
以也夫!完顏伯嘉以著功參大政,亦不能一朝而安,言之難也如是哉!術虎筠壽,
所謂執藝事以諫者邪。
張煒,字子明,洺州永年人,本名燝,避章宗嫌名改焉。大定二十五年進
士,調葭州軍事判官,再遷中都左警巡使。煒喜言功利,寡廉節,交通部民閻元
翬,縉紳薄之。累官部員外郎。
承安五年,天色久陰晦,平章政事張萬公奏:“此由君子小人邪正不分所致,
君子宜在內,小人宜在外。”章宗問:“孰為小人?”萬公對曰:“戶部員外郎
張煒、文繡署丞田櫟、都水監丞張嘉貞雖有幹才,無德而稱,好奔走以取勢利。
大抵論人當先德後才。”詔三人皆與外除,煒出為同知鎮西軍節度使事,轉同知
西京轉運使事。是時,大築界牆,被行戶工部牒主役事。丁母憂,起復桓州刺史,
奏請以鹽易米事,且所言利害甚多,恐涉細碎,不敢盡上。詔尚書省曰:“張煒
通曉人也,朕不敢縷詰,卿等詳問之,毋為虛文。”充宣差西北路軍儲,自言斂
不及民,可以足用。大抵募商賈縱其販易,不問所從來。奸人往往投牒,妄指產
業,疏鄰保姓名,煒信之,多與之錢。已而亡去,即逮系鄰保,使之代償,一路
為之疲弊。以故舊氈罽繒絮皮革折給軍士,皆棄於道而去。歲余,改戶部郎中,
遷翰林直學士,俱兼規措職事。左丞相宗浩奏:“張煒長於恢辦,比戶部給錢三
十萬,已增息十四萬矣。請給錢通百萬,今從長恢辦,乞不隸省部,委臣專一提
控,有應奏者,許煒專達,歲差幹事官計本息具奏。”上從其請。
泰和六年,伐宋,煒進銀五千兩。詔曰:“汝乾集資儲,固其職也,毋令軍
士有議國家。人之短汝,朕皆知之,惟能興利,斯惟汝功。”自西北路召還,勾
計諸道倉庫,除簽三司事。上問:“誰可代卿規措者?”煒舉中都轉運戶籍判官
王謙。謙至西北路,盡發煒前後散失錢物以巨萬計,對獄者積年。大安三年,起
為同簽三司事。會河堡兵敗,軍士猶去張宣差刻我,欲倒戈殺之。累遷戶部侍郎。
貞祐初。遷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二年春,中都乏糧,詔同知都轉運使事。邊源以兵萬人護運通州積粟,
軍敗死焉,平章政事高琪舉煒代源行六部事。以勞進官一階,改河北東路轉運使。
宣宗遷汴,佐尚書右丞胥鼎前路排頓,及修南京宮闕。無何,坐事降孟州防禦使。
三年,遷安國軍節度使。致仕。宣宗初以煒有才,既察其無實,遂不復用。貞祐
四年卒。
高竑,渤海人。以蔭補官,累調貴德縣尉。提刑司舉任繁劇,遷奉聖州錄事。
察廉,遷內黃令,累官左藏庫副使。元妃李氏以皂弊易紅幣,竑獨拒不肯易。元
妃奏之。章宗大喜,遣人諭之曰:“所執甚善。今姑與之,後不得為例。”轉儀
鸞局、少府少監,改戶部員外郎、安州刺史。大安中,越王永功判中山,竑以王
傅同知府事。改同知河南府,充安撫使。徙同知大名府,兼本路安撫使。貞祐二
年,遷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錄大名功,遷三官,致仕。興定四年,卒。
李復亨,字仲修,榮州河津人。年十八,登進士第。復中書判優等,調臨晉
主簿。護送官馬入府,宿逆旅,有盜殺馬,復亨曰:“不利而殺之,必有仇者。”
盡索逆旅商人過客。同邑人橐中盛佩刀,謂之曰:“刀蔑馬血,火煅之則刃青。”
其人款服,果有仇。以提刑薦遷南和令。盜割民家牛耳。復亨盡召里中人至,使
牛家牽牛遍過之,至一人前,牛忽驚躍,詰之,乃引伏。察廉,遷臨洮府判官,
改陝西東路戶籍判官,轉河東北路支度判官。
泰和中,伐宋,充宣撫司經歷官,遷解鹽副使,歷保大、震武同知節度事。
丁母憂,起復同知震武節度,加遙授忻州刺史。貞祐間,歷左司員外郎、郎中,
遷翰林直學士行三司事。興定三年,上言:“近日興師伐宋,恐宋人乘虛掩襲南
鄙,故籍邊郡民為軍。今大軍已還,乞罷遣歸本業。”從之。復亨舉陳留縣令程
震等二十九人農桑有效,征科均一,朝廷皆遷擢之。
是歲七月,置京東、京西、京南三路行三司,掌勸農催租、軍須科差及鹽鐵
酒榷等事,戶部侍郎張師魯攝東路,治歸德,戶部侍郎完顏麻斤出攝南路,治許
州,復亨攝西路,治中京實河南府,三司使侯摯總之。復亨奏:“民間銷毀農具
以供軍器,臣竊以為未便。汝州魯山、寶豐,鄧州南陽皆產鐵,募工置冶,可以
獲利,且不厲民。”又奏:“陽武設賣鹽官以佐軍用,乞禁止滄,濱鹽勿令過河,
河南食陽武、解鹽,河北食滄、濱鹽,南北俱濟。”詔尚書省行之。九月,以勸
農有勞,遷兵部尚書。再閱月,轉吏部尚書,權參知政事。四年三月,真拜參知
政事,兼修國史。
七月,河南雨水害稼,復亨為宣慰使,御史中丞完顏伯嘉副之,循行郡縣,
凡官吏貪污不治者,得廢罷推治。復亨奏乞禁宣慰司官吏不得與州府司縣行總管
府及管軍官會飲。又奏曰:“詔書令臣,民間差發可免者免之。民養驛馬,此役
最甚,使者求索百端,皆出養馬之家,人多逃竄,職此之由。可依舊設回馬官,
使者食料皆官給之,歲終會計,均賦於民。”又奏:“河南閒田多,可招河東、
河北移民耕種。被災及沿邊郡縣租稅全免,內地半之,以救塗炭之民,資蓄積之
用。”詔有司議行焉。還奏:“南陽禾麥雖傷,土性宜稻,今因久雨,乃更滋茂。
田凡五百餘頃,畝可收五石,都得二十五萬餘石。可增直糴稻給唐、鄧軍食。緣
詔書不急科役即令免罷,臣不敢輒行,如以臣言為然,乞付有司計之。”制可。
無何,被詔提控軍興糧草。復亨奏:“河渡不通,陝西鹽價踴貴,乞以粟互易足
兵食。”詔戶部從長規措。
復亨有會計才,號能吏,當時推服,故驟至通顯。既執政,頗矜持,以私自
營,譽望頓減。五年三月,廷試進士,復亨監試。進士盧元謬誤,濫放及第。讀
卷官禮部尚書趙秉文、翰林待制崔禧、歸德治中時戩、應奉翰林文字程嘉善當奪
三官降職,復亨當奪兩官。趙秉文嘗請致仕,宣宗憐其老,降兩階,以禮部尚書
致仕。復亨罷為定國軍節度使。元光元年十一月,城破zi6*殺,年四十六。贈資德
大夫、知河中府事。
贊曰:大凡兵興則財用不足,是故張煒、李復亨乘時射利,聚斂為功。大安,
軍士欲倒戈殺煒。復亨宣慰南陽,還奏稻熟可糴。所謂聚斂之臣者,二子之謂矣。
高竑之守藏,君子頗有取焉。
復亨
孟鑄,大定末,補尚書省令史。明昌元年,御史台奏薦戶部員外郎李獻可、
完顏掃合、太府丞徒單繹、宮籍監丞張庸、右警巡使袞、禮部主事蒲察振壽、戶
部主事郭蛻、應奉翰林文字移刺益、中都鹽鐵判官趙皓、尚書省令史劉昂及鑄十
一人皆剛正可用。詔除獻可右司諫,掃合磁州刺史,繹秘書丞,庸中都右警巡使,
袞彰國軍節度副使,振壽治書侍御史,蛻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益翰林修撰,皓
都水丞,昂戶部主事,鑄刑部主事。累遷中都路按察副使、南京副留守、河平軍
節度使。
泰和四年,入為御史中丞,召見於香閣。上謂鑄曰:“朕自知卿,非因人薦
舉也。御史責任甚重,往者台官乃推求細故,彈劾小官,至於巨室重事,則畏徇
不言。其勤乃職,無廢朕命。”是歲,自春至夏,諸郡少雨。鑄奏:“今歲愆陽,
已近五月,比至得雨,恐失播種之期,可依種麻菜法,擇地形稍下處撥畦種穀,
穿土作井,隨宜灌溉。”上從其言,區種法自此始。
無何,奏彈知大興府事紇石烈執中過惡,其文略曰:“京師百郡之首,四方
取則。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
貸,轉生跋扈。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己俸,無故破魏廷碩家,發其冢墓。拜
表以調鷹不赴,祈雨聚妓戲嬉,毆詈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乞行黜退,
以厭人望。”上以執中東宮舊人,頗右之,謂鑄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者。”
鑄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上悟,詔尚書省問之。
泰和五年,唐、鄧、河南屢有警,議者謂宋且敗盟。六年正月,宋賀正旦使
陳克俊等朝辭,上使鑄就館諭克俊以國家涵容之意,果不詳此旨,恐兵未可息也。
使以上言達宋主。章宗本無意用兵,故再三諭之。
鑄論提刑司改按察司,差官復察,權削望輕。下尚書省議。參知政事賈鉉奏:
“乞差監察時,即別遣官偕往,更不復察,諸疑獄並令按察司從正與決,庶幾可
慰人望。”從之。
永豐庫官不守宿,因而被盜,上召登聞鼓院官欲有所問,皆不在。上諭鑄曰:
“此輩慢法如此,御史台所職何事也!”復諭御史大夫宗肅及鑄曰:“朕聞唐宰
相宿省中,卿等所知也。台官、六部官、其餘司局亦嘗宿直。今尚書省左右司官
宿直,余亦當準此。”八年,除絳陽軍節度使。至寧元年,復為御史中丞。
紇石烈執中作亂,召鑄及右諫議大夫張行信俱至大興府,問曰:“汝輩向來
彈我者耶?”鑄等各以正言答之。執中乃遣還家,曰:“且須後命。”既而執中
死,鑄亦尋卒。
宗端修,字平叔,汝州人。章宗避睿宗諱上一字,凡太祖諸子皆加“山”為
“崇”,改“宗”氏為“姬”氏。端修好學,喜名節,中大定二十二年進士第。
明昌間,補尚書省令史。承安元年,監察御史孫椿年、武簡職事不修舉,詔以端
修及范鐸代之。是時元妃李氏兄弟干預朝政,端修上書乞遠小人。上遣李喜兒傳
詔部端修:“小人為誰,其以姓名對。”端修對曰:“小人者,李仁惠兄弟。”
仁惠,喜兒賜名也。喜兒不敢隱,具奏之。上雖責喜兒兄弟,而不能去也。四年,
復上書言事,宰相惡之,坐以不經台官直進奏帖,準上書不以實,削一官,期年
後敘。章宗知端修不為眾所容,釋之,改大理司直。泰和四年,遷大理丞,召見
於香閣。上謂端修曰:“汝前為御史,以乾能見用。汝言多細碎,不究其實,嘗
令問汝,亦不汝罪。及為大理司直,乃能稱職,用是擢汝為丞,盡乃心力,惟法
是守,勿問上位宰執所見何如,汝其志之!”知大同府紇石烈執中陳言,下大理
寺議。端修謂執中言事涉私治罪。詔以端修別出情見不當,與司直溫敦按帶各削
一官解職。久之,為節度副使,卒官。
端修終以直道不振於時,自守愈篤。妻死不復更娶,獨居二十年,士論高之。
汝州司候游彥哲將之官,問為政。端修曰:“為政不難,治氣養心而已。”彥哲
不達,端修曰:“心正則不私,氣平則不暴。為政之術,盡於此矣。”
完顏閭山,蓋州猛安人。明昌二年進士,累調觀察判官,補尚書省令史,知
管差除。授都轉運都勾判官,改河東南路轉運都勾判官、南京警巡使。丁母憂,
起復南京按察判官,累遷沁南軍節度使,入為工部尚書。貞祐三年,知京兆府事,
充行省參議官。四年,知鳳翔府事。興定元年冬,詔陝西行省伐宋,閭山權元帥
右都監,參議諸軍事。宋兵千餘人伏吳寨谷,閭山率騎兵掩擊敗之,追襲十五里,
殺三百餘,獲牛羊以千計。改知平涼府,敗宋人於步落堝。遷官一階。三年,召
為吏部尚書。廷議選戶部官,往往舉聚斂苛刻以應詔。閭山曰:“民勞至矣,復
用此輩,將何以堪。”識者稱之。三年,朝廷以晉安行元帥府陀滿胡土門暴刻,
以閭山代之。是歲十月,卒。
路鐸,字宣叔,伯達子也。明昌三年,為左三部司正。上書言事,召見便殿,
遷右拾遣。明年,盧溝河決,鐸請自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無修舊堤,縱使分流,
以殺減水勢。詔工部尚書胥持國與鐸同檢視。章宗將幸景明宮,是歲民飢,不可
行。御史中丞董師中上書諫,鐸與左補闕許安仁繼之,賜對御閣。詔尚書省曰:
“朕不禁暑熱,欲往山後。今台諫言民間多闕食,朕初不盡知,既已知之,其忍
自奉以重困民哉。”乃罷行。
尚書左丞完顏守貞每論政事,守正不移,與同列不合,罷知東平府事,台諫
因而擠之。鐸上書論守貞賢,可復用,其言太切,召對於崇政殿。既而章宗以鐸
書語大臣,於是尚書左丞烏林答願、參知政事夾谷衡、胥持國奏路鐸以梁冀比右
丞相,所言狂妄,不稱諫職。右丞相,夾谷清臣也。上曰:“周昌以傑、紂比漢
高祖,高祖不以為忤。路鐸以梁冀比丞相耳。”頃之,守貞入為平章政事。五年,
復與禮部尚書張暐、御史中丞董師中、右諫議大夫賈守謙、翰林修撰完顏撒刺諫
幸景明宮,語多激切,章宗不能堪,遣近侍局直長李仁願召凡諫北幸者詣尚書省,
詔曰:“卿等諫北幸甚善,但其間頗失君臣之體耳。”
是歲,郝忠愈獄起,事密,諫官不能察其詳,議者頗謂事涉鎬王永中,思有
以寬解上意。右諫議大夫賈守謙上封事,鐸繼之,尤切直。上優容之,謂鐸曰:
“汝言諸王皆有覬心,游其門者不無橫議,是何言也。但朕不罪諫官耳。”頃之,
尚書省奏擬鐸同知河北西路轉運使事,詔再任右拾遺,謂宰相曰:“鐸敢言,但
識短耳。朕嘗詰責而氣不沮。”鐸因召對,論宰相權太重。上曰:“凡事由朕,
宰相安得權重。”既而復奏曰:“乞陛下勿泄此言,泄則臣齏粉矣。”上曰:
“宰相安能齏粉人!”至是,章宗並以此言告宰相,雖留再任,宰相愈銜之。改
右補闕。
自完顏守貞再入相,以政事為己任,胥持國方幸,尤忌守貞,並忌鐸輩。鐸
輩雖嘗為守貞論辨而不相附。鐸論邊防,守貞以為掇拾唐人餘論,皆不行。及守
貞持鎬王永中事久不決,鐸等亦上言切諫,並指以為黨。上乃出守貞知濟南府,
凡曾薦守貞者皆黜降,謂宰臣曰:“董師中謂台省無守貞不可治,路鐸、李敬義
皆稱舉之者。然三人者後俱可用,今姑出之。”上復曰:“路鐸敢言,甚有時名,
一旦外補,人將謂朕不能容直臣。可選敢言及才識處鐸右者。”參知政事馬琪奏
曰:“鐸雖知無不言,然亦多不當理。”上曰:“諫官非但取敢言,亦須間有出
朕意表者,乃有裨益耳。”於是,吏部尚書董師中出為陝西路轉運使,鐸為南京
留守判官。戶部郎中李敬義方使高麗還,即出為安化軍節度副使。詔曰:“卿等
昨來交薦守貞公正可用,今坐所舉失實耳。”
承安二年,召為翰林修撰,同看讀陳言文字。上召禮部尚書張暐、大理卿麻
安上及鐸,問趙晏所言十事,因問董師中、張萬公優劣。鐸奏:“師中附胥持國
以進,趙樞、張復亨、張嘉貞皆出持國門下,嘉貞復趨走襄之門。持國不可復用,
若再相,必亂綱紀。”上曰:“朕豈復相此人,但遷官二階使致仕,何為不可?”
持國黨聞之,怒愈甚。改監察御史。
參知政事楊伯通引用鄉人李浩,鐸劾奏:“伯通以公器結私恩,左司郎中賈
益、知除武郁承望風旨,不詳檢起復條例。”涉妄冒,大夫張暐抑之不行。上命
同知大興府事賈鉉詰問。張暐、伯通待罪於家。賈鉉奏:“近詔書詰問御史大夫
張暐。暐言路鐸嘗稟會楊伯通私用鄉人李浩。暐以為彈絀大臣,須有阿曲實跡,
恐所劾不當,台綱愈壞,令再體察。賈益言除授皆宰執公議,奏稟,不見伯通私
任形跡。”於是,詔責鐸言事輕率,慰諭伯通治事如故。
頃之,遷侍御史,主奏事。監察御史姬端修以言事下吏,使御史台令史郭公
仲達意於大夫張暐及鐸。暐與鐸奏事殿上,上問:“姬端修彈事嘗申台官否?”
對曰:“嘗來面議。”端修款伏乃云:“只曾與侍御私議,大夫不知也。”既而
端修杖七十收贖,公仲杖七十替罷。暐、鐸坐奏事不實,暐追一官,鐸兩官,皆
解職。頃之,起為泰定軍節度副使。上謂宰臣曰:“凡言事者,議及朕躬亦無妨,
語涉宰相,間有憎嫌,何以得進?”詔左司計鐸資考至正五品,即除東平府治中。
未幾,景州闕刺史,尚書省已奏郭歧為之,詔特改鐸為景州刺史,仍勿送審官院。
鐸述十二訓以教民。詔曰:“路鐸十二訓皆勸人為善,遍諭州郡使知之。”遷陝
西路按察副使。坐以糾彈之官與京兆府治中蒲察張鐵、總管判官辛孝儉、推官愛
剌宴飲,奪路一官解職。泰和六年,召為翰林待制兼知登聞鼓院,累除孟州防禦
使。貞祐初,城破,投沁水死。
鐸剛正,歷官台諫,有直臣之風。為文尚奇,詩篇溫潤精緻,號《虛舟居士
集》雲。
完顏伯嘉字,輔之,北京路訛魯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進士,調中都左警
巡判官。孝懿皇后妹晉國夫人家奴買漆不酬直,伯嘉鉤致晉國用事奴數人系獄。
晉國白章宗,章宗曰:“姨酬其價,則奴釋矣。”由是豪右屏跡。改寶坻丞。補
尚書省令史,除太學助教、監察御史。劾奏平章政事仆散揆。或曰:“與宰相有
隙,奈何?”伯嘉曰:“職分如此。”遷平涼治中。累官莒州刺史。讞屬縣盜,
伯嘉曰:“饑寒為盜,得錢二千,經月不使一錢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盜不獲,誣
以準罪耳。”詰之,果然。詔與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見於香閣。
大安中,三遷同知西京留守,權本路安撫使。貞祐初,遷順義軍節度使。居
父母喪,卒哭,起復震武軍節度使兼宣撫副使,提控太和嶺諸隘。副統li6*鵬飛誣
殺彰國軍節度使牙改,詔伯嘉治之。貞祐四年三月,伯嘉奏:“西京副統程琢智
勇過人,持心忠孝,以私財募集壯士二萬,復取渾源、白登,有恢復山西之志,
已命駐於弘州矣。近者靖大中、完顏毛吉打以三千人歸國,各遷節度副使。今山
西已不守,琢收合餘眾,盡忠於國,百戰不挫。臣恐失機會,輒擬琢昭勇大將軍,
同知西京留守事,兼領一路義軍,給以空名敕二十道,許擇有謀略者充州縣。”
制可,仍賜琢姓夾谷氏。琢請曰:“前代皆賜國姓,不系他族,如蒙更賜,榮莫
大焉。”詔更賜完顏氏。
是月,伯嘉遷元帥左監軍,知太原府事,河東北路宣撫使。以同知太原府斡
勒合打為彰國軍節度使、宣撫副使。六月,斡勒合打奏:“同知西京留守完顏琢
恃與宣撫使伯嘉雅善,徙居代州,肆為侵掠。遙授太原治中,權堅州刺史完顏斜
烈私離邊面,臣白伯嘉,伯嘉不悅,遣臣護送糧運於代州。臣請益兵,乃以羸卒
數百見付,半無鎧仗。臣復為言,伯嘉怒臣,榜掠幾死。臣立功累年,頗有寸效,
伯嘉挾私陵轢,無復宣撫同僚之禮。臣欲不言,恐他日反為所誣,無以自明。”
上問宰臣,奏曰:“太原重鎮,防秋在邇,請敕諭和解。”詔曰:“太原兵沖,
若以私忿廢國事,國家何賴焉!卿等同心戮力,以分北顧之憂,無執前非,誤大
計也。”七月,伯嘉改知歸德府事,合打改武寧軍節度使。御史台奏:“宣撫副
使合打訴元帥伯嘉以私忿加箠楚,令本台廉問,既得其事,遂不復窮治。若合打
奏實,伯嘉安得無罪,伯嘉無罪,合打合坐欺罔,乞審正是非,明示黜陟。”宣
宗曰:“今正防秋,且已。”
初,河東行省胥鼎奏:“完顏伯嘉屢言同知西京留守兼台州刺史完顏琢,可
倚之以復山西,朝廷遷官賜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嶺。今聞諸隘悉無琢兵,蓋琢
挈太原之眾,保五台剽掠耳。如尚以伯嘉之言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內
地,分處其眾,以備不測之變。”宰臣奏:“已遣官體究琢軍,且令太原元帥府
烏古論德升召琢使之矣。當以此意報鼎。”無何,德升奏:“琢兵數萬分屯代州
諸險,拒戰甚力,其眾烏合,非琢不可制。”胥鼎復奏:“宣差提控古里甲石倫
言,琢方招降人,謀復山西,盤桓於忻、代、定、襄間,恣為侵擾,無復行意。
發掘民粟,並且。戕殺無辜,雖曰不煩官廩,博易為名,實則攘劫,欺國害民無
如琢者。石倫之言如此,臣已令帥府禁止之矣。”宰臣奏:“所遣官自忻、代來,
雲不見劫掠之跡,惟如德升言便。”從之。
伯嘉至歸德,上言,乞雜犯死罪以下納粟贖免。宰臣奏:“伯嘉前在代州嘗
行之,蓋一時之權,不可為常法。”遂寢。俄改簽樞密院事。未閱月,改知河南
府事。是時,甫經兵後,乏兵食,伯嘉令輸棗栗菜根足之,皆以為便。興定元年,
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幾召為吏部尚書。二年,改御史中丞。
初,貞祐四年十月,詔以兵部尚書、簽樞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孫為右副元帥,
備御潼關、陝州。次澠池土濠村,兵不戰而潰。阿里不孫逸去,亡所佩虎符,變
易姓名,匿柘城縣,與其妻妹前韓州刺史合喜男婦紇石烈氏及僕婢三人僦民舍居
止。合喜母徒單氏聞之,捕執紇石烈,斷其發,拘之佛寺中。阿里不孫復亡去。
監察御史完顏藥師劾奏:“乞就詰紇石烈及僕婢,當得所在。其妻子見在京師,
亦無容不知,請窮治。”有司方系其家人,特命釋之,詔曰:“阿里不孫若能自
出,當免極罪。”阿里不孫乃使其子上書,請圖後效。尚書省奏:“阿里不孫幸
特赦死,當詣闕自陳,乃令其子上書,猶懷顧望。”伯嘉劾之曰:“古之為將者,
受命之日忘其家,臨陣之日忘其身,服喪衣、鑿凶門而出,以示必死。進不求名,
退不避罪,惟民是保。阿里不孫膺國重寄,握兵數萬,未陣而潰,委棄虎符,既
不得援枹鼓以死敵,又不能負斧鑕而請罪,逃命竄伏,猥居里巷,挾匿婦人,為
此醜行。聖恩寬大,曲赦其死,自當奔走闕庭,皇恐待命。安坐要君,略無忌憚,
跡其情罪,實不容誅。此而不懲,朝綱廢矣。乞屍諸市以戒為臣之不忠者!”宣
宗曰:“中丞言是,業已赦之矣。”阿里不孫乃除名。
五月,充宣差河南提控捕蝗,許決四品以下。宣宗憂旱。伯嘉奏曰:“日者
君之象,陽之精,旱乃人君自用亢極之象,宰執以為冤獄所致。夫燮和陰陽,
宰相之職,而猥歸咎於有司。高琪武弁出身,固不足論,汝礪輩不知所職,其罪
大矣。漢制,災異策免三公,顧歸之有司邪。臣謂今日之旱,聖主自用,宰相諂
諛,百司失職,實此之由。”高琪、汝礪深怨之。禮部郎中抹捻胡魯剌以言事忤
旨,集五品以上官顯責之。明日,伯嘉諫曰:“自古帝王莫不欲法堯、舜而恥為
桀、紂,蓋堯、舜納諫,桀、紂拒諫也。故曰:‘納諫者昌,拒諫者亡’。胡魯
剌所言是,無益於身,所言不是,無損於國。陛下廷辱如此,獨不欲為堯、舜乎?
近日言事者語涉謗訕,有司當以重典,陛下釋之。與其釋之以為恩,曷若置之而
不問。”宰相請修山寨以避兵,伯嘉諫曰:“建議者必曰據險可以安君父,獨不
見陳後主之入井乎?假令入山寨可以得生,能復為國乎?人臣有忠國者,有媚君
者,忠國者或拂君意,媚君者不為國謀。臣竊論之,有國可以有君,有君未必有
國也。”高琪、汝礪聞之,怒愈甚。
十二月,以御史中丞、權參知政事,元帥左監軍,行尚書省、元帥府於河中,
控制河東南北路便宜從事。興定三年,伯嘉至河中,奏曰:“本路衝要,不可闕
官,凡召辟者每以艱險為辭。乞凡檄召無故不至者宜令降罰,悉心幹當者視所歷
升遷。”詔召不至者決杖一百,余如所請。廷議欲棄河東,其民以實陝西。伯嘉
上書諫曰:“中原之有河東,如人之有肩背。古人云‘不得河東不雄’,萬一失
之,恐未易取也。”大忤宰執意。
頃之,召還,罷為中丞。伯嘉入見,奏曰:“如臣駑鈍,固宜召還,更須速
遣大臣鎮撫。”宣宗深然之。伯嘉上疏曰:“國家兵不強,力不足以有為,財不
富,賞不足以周眾,獨恃官爵以激勸人心。近日以功遷官赴都求調者,有司往往
駁之,冒濫者固十之?,既與而復奪之,非所以勸功也。乞應軍功遷官,宣敕無
偽者即準用之。”又曰:“自兵興以來,河北桀黠往往聚眾自保,未有定屬。乞
賜招撫,署以職名,無為他人所先。”又曰:“河東、河北有能招集余民完守城
寨者,乞無問其門地,皆超逾等級,授以本處見任之職。”又曰:“河中、晉安
被山帶河,保障關、陝,此必爭之地。今雖殘破,形勢猶存,若使他人據之,因
鹽池之饒,聚兵積糧,則河津以南,太行以西,皆不足恃矣。”
四年秋,河南大水,充宣慰副使,按行京東。奏曰:“亳州災最甚,合免三
十餘萬石。三司止奏除十萬石,民將重困,惟陛下憐之。”詔治三司奏災不以實
罪。伯嘉行至蘄縣,聞前有紅襖賊,不敢至泗州。監察御史烏古孫奴申劾伯嘉違
詔,不遍按視。又曰:“伯嘉知永城縣主簿蒙古訛里刺不法,沈丘令夾谷陶也受
賄,匿而不發。前穀城縣令獨吉鼎術可嘗受業伯嘉,伯嘉諷御史辟之。”詔有司
鞫問,會赦免。
五年,起為彰化軍節度使,改翰林侍講學士。伯嘉純直,不能與時低昂,嘗
曰:“生為男子,當益國ze6*民,其他不可學也。”高汝礪方希寵固位,伯嘉論事
輒與之忤,由是毀之者眾。元光元年,坐言事過切,降遙授同知歸德府事。二年
三月,遙授集慶軍節度使,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於河中,率陝西精銳與平陽公
史詠共復河東。頃之,伯嘉有疾。六月,薨。
伯嘉去太原後,完顏琢寓軍平定石仁寨,權平定州刺史范鐸以閻德用充本州
提控。德用桀驁,蓄奸謀,鐸不能制,委曲容庇之。興定元年,德用率所部掩襲,
殺琢及官屬程珪等百餘人,遂據石仁寨。鐸懼,挈家奔太原。德用遂據平定州。
二年十月,詔誅范鐸。
術虎筠壽,貞祐間為器物局直長,遷副使。貞祐三年七月,工部下開封市白
牯取皮治御用鞠仗。筠壽以其家所有鞠仗以進,因奏曰:“中都食盡,遠棄廟社,
陛下當坐薪懸膽之日,奈何以球鞠細物動搖民間,使屠宰耕牛以供不急之用,非
所以示百姓也。”宣宗不懌,擲仗籠中。明日,出筠壽為橋西提控。
贊曰:孟鑄、宗端修、路鐸盡言於章宗,皆擯斥不遂。鑄劾胡沙虎,可謂先
知,雖行其言,弗究厥罰。厥後胡沙虎逆謀,胥持國終至於誤國,而不悟也。宣
宗時,完顏素蘭、許古皆敢言者,亦挫於高琪、汝礪之手。匱土不能塞河決,有
以也夫!完顏伯嘉以著功參大政,亦不能一朝而安,言之難也如是哉!術虎筠壽,
所謂執藝事以諫者邪。
張煒,字子明,洺州永年人,本名燝,避章宗嫌名改焉。大定二十五年進
士,調葭州軍事判官,再遷中都左警巡使。煒喜言功利,寡廉節,交通部民閻元
翬,縉紳薄之。累官部員外郎。
承安五年,天色久陰晦,平章政事張萬公奏:“此由君子小人邪正不分所致,
君子宜在內,小人宜在外。”章宗問:“孰為小人?”萬公對曰:“戶部員外郎
張煒、文繡署丞田櫟、都水監丞張嘉貞雖有幹才,無德而稱,好奔走以取勢利。
大抵論人當先德後才。”詔三人皆與外除,煒出為同知鎮西軍節度使事,轉同知
西京轉運使事。是時,大築界牆,被行戶工部牒主役事。丁母憂,起復桓州刺史,
奏請以鹽易米事,且所言利害甚多,恐涉細碎,不敢盡上。詔尚書省曰:“張煒
通曉人也,朕不敢縷詰,卿等詳問之,毋為虛文。”充宣差西北路軍儲,自言斂
不及民,可以足用。大抵募商賈縱其販易,不問所從來。奸人往往投牒,妄指產
業,疏鄰保姓名,煒信之,多與之錢。已而亡去,即逮系鄰保,使之代償,一路
為之疲弊。以故舊氈罽繒絮皮革折給軍士,皆棄於道而去。歲余,改戶部郎中,
遷翰林直學士,俱兼規措職事。左丞相宗浩奏:“張煒長於恢辦,比戶部給錢三
十萬,已增息十四萬矣。請給錢通百萬,今從長恢辦,乞不隸省部,委臣專一提
控,有應奏者,許煒專達,歲差幹事官計本息具奏。”上從其請。
泰和六年,伐宋,煒進銀五千兩。詔曰:“汝乾集資儲,固其職也,毋令軍
士有議國家。人之短汝,朕皆知之,惟能興利,斯惟汝功。”自西北路召還,勾
計諸道倉庫,除簽三司事。上問:“誰可代卿規措者?”煒舉中都轉運戶籍判官
王謙。謙至西北路,盡發煒前後散失錢物以巨萬計,對獄者積年。大安三年,起
為同簽三司事。會河堡兵敗,軍士猶去張宣差刻我,欲倒戈殺之。累遷戶部侍郎。
貞祐初。遷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二年春,中都乏糧,詔同知都轉運使事。邊源以兵萬人護運通州積粟,
軍敗死焉,平章政事高琪舉煒代源行六部事。以勞進官一階,改河北東路轉運使。
宣宗遷汴,佐尚書右丞胥鼎前路排頓,及修南京宮闕。無何,坐事降孟州防禦使。
三年,遷安國軍節度使。致仕。宣宗初以煒有才,既察其無實,遂不復用。貞祐
四年卒。
高竑,渤海人。以蔭補官,累調貴德縣尉。提刑司舉任繁劇,遷奉聖州錄事。
察廉,遷內黃令,累官左藏庫副使。元妃李氏以皂弊易紅幣,竑獨拒不肯易。元
妃奏之。章宗大喜,遣人諭之曰:“所執甚善。今姑與之,後不得為例。”轉儀
鸞局、少府少監,改戶部員外郎、安州刺史。大安中,越王永功判中山,竑以王
傅同知府事。改同知河南府,充安撫使。徙同知大名府,兼本路安撫使。貞祐二
年,遷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錄大名功,遷三官,致仕。興定四年,卒。
李復亨,字仲修,榮州河津人。年十八,登進士第。復中書判優等,調臨晉
主簿。護送官馬入府,宿逆旅,有盜殺馬,復亨曰:“不利而殺之,必有仇者。”
盡索逆旅商人過客。同邑人橐中盛佩刀,謂之曰:“刀蔑馬血,火煅之則刃青。”
其人款服,果有仇。以提刑薦遷南和令。盜割民家牛耳。復亨盡召里中人至,使
牛家牽牛遍過之,至一人前,牛忽驚躍,詰之,乃引伏。察廉,遷臨洮府判官,
改陝西東路戶籍判官,轉河東北路支度判官。
泰和中,伐宋,充宣撫司經歷官,遷解鹽副使,歷保大、震武同知節度事。
丁母憂,起復同知震武節度,加遙授忻州刺史。貞祐間,歷左司員外郎、郎中,
遷翰林直學士行三司事。興定三年,上言:“近日興師伐宋,恐宋人乘虛掩襲南
鄙,故籍邊郡民為軍。今大軍已還,乞罷遣歸本業。”從之。復亨舉陳留縣令程
震等二十九人農桑有效,征科均一,朝廷皆遷擢之。
是歲七月,置京東、京西、京南三路行三司,掌勸農催租、軍須科差及鹽鐵
酒榷等事,戶部侍郎張師魯攝東路,治歸德,戶部侍郎完顏麻斤出攝南路,治許
州,復亨攝西路,治中京實河南府,三司使侯摯總之。復亨奏:“民間銷毀農具
以供軍器,臣竊以為未便。汝州魯山、寶豐,鄧州南陽皆產鐵,募工置冶,可以
獲利,且不厲民。”又奏:“陽武設賣鹽官以佐軍用,乞禁止滄,濱鹽勿令過河,
河南食陽武、解鹽,河北食滄、濱鹽,南北俱濟。”詔尚書省行之。九月,以勸
農有勞,遷兵部尚書。再閱月,轉吏部尚書,權參知政事。四年三月,真拜參知
政事,兼修國史。
七月,河南雨水害稼,復亨為宣慰使,御史中丞完顏伯嘉副之,循行郡縣,
凡官吏貪污不治者,得廢罷推治。復亨奏乞禁宣慰司官吏不得與州府司縣行總管
府及管軍官會飲。又奏曰:“詔書令臣,民間差發可免者免之。民養驛馬,此役
最甚,使者求索百端,皆出養馬之家,人多逃竄,職此之由。可依舊設回馬官,
使者食料皆官給之,歲終會計,均賦於民。”又奏:“河南閒田多,可招河東、
河北移民耕種。被災及沿邊郡縣租稅全免,內地半之,以救塗炭之民,資蓄積之
用。”詔有司議行焉。還奏:“南陽禾麥雖傷,土性宜稻,今因久雨,乃更滋茂。
田凡五百餘頃,畝可收五石,都得二十五萬餘石。可增直糴稻給唐、鄧軍食。緣
詔書不急科役即令免罷,臣不敢輒行,如以臣言為然,乞付有司計之。”制可。
無何,被詔提控軍興糧草。復亨奏:“河渡不通,陝西鹽價踴貴,乞以粟互易足
兵食。”詔戶部從長規措。
復亨有會計才,號能吏,當時推服,故驟至通顯。既執政,頗矜持,以私自
營,譽望頓減。五年三月,廷試進士,復亨監試。進士盧元謬誤,濫放及第。讀
卷官禮部尚書趙秉文、翰林待制崔禧、歸德治中時戩、應奉翰林文字程嘉善當奪
三官降職,復亨當奪兩官。趙秉文嘗請致仕,宣宗憐其老,降兩階,以禮部尚書
致仕。復亨罷為定國軍節度使。元光元年十一月,城破zi6*殺,年四十六。贈資德
大夫、知河中府事。
贊曰:大凡兵興則財用不足,是故張煒、李復亨乘時射利,聚斂為功。大安,
軍士欲倒戈殺煒。復亨宣慰南陽,還奏稻熟可糴。所謂聚斂之臣者,二子之謂矣。
高竑之守藏,君子頗有取焉。
0
猜你喜歡
阿格尼絲_格雷-第17章-自白
《阿格尼絲_格雷》 既卷五 魏書五
《裴注三國志》 ◎后妃傳第五 易稱“男正位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八十二
《元史》 ◎忠義三 伯顏不花的斤,字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宋史》 ○陳康伯 梁克家 汪澈 葉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
《宋書》 ◎范泰 王淮之 王韶之 荀商書 說命上第十二
《尚書》 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傳奇英雄布瓊尼
《世界上下五千年》謝苗·米哈依洛維奇·布瓊尼是一位傳奇式的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八
《宋史》 ◎河渠五 ○漳河 滹沱河第二十二回 袁曹各起馬步三軍 關張共擒王劉二將
《三國演義》 卻說陳登獻計於玄德曰:“曹操所懼卷五 本紀第五
《南齊書》 ◎海陵王 海陵恭王昭文,字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第八十一
《舊唐書》 ○李勉 李皋(子象古 道古)卷三 本紀第三
《舊唐書》 ◎太宗下 四年春正月乙亥,卷六十四 司馬穰苴列傳第四
《史記》 司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齊景公卷十九 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史記》 太史公讀列封至便侯曰:有以也夫!原其初心,觀其末路
《菜根譚》卷一百八十 列傳第六十七
《元史》 ○耶律希亮 耶律希亮,字明卷七十二中 表第十二中
《新唐書》 ◎宰相世系二中 (表格略)第一一零回 史太君壽終歸地府 王鳳姐力詘失人心
《紅樓夢》 卻說賈母坐起說道:“我到你們家已09章 信戰
《百戰奇略》【原文】凡與敵戰,士卒蹈萬死一生之地,而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新唐書》 ◎張韋韓宋辛二李裴 張廷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