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陳康伯 梁克家 汪澈 葉義問 蔣芾 葉顒 葉衡
陳康伯,字長卿,信之弋陽人。父亨仲,提舉江東常平。康伯幼有學行。宣
和三年,中上舍丙科。累遷太學正。丁內艱。貴溪盜將及其鄉,康伯起義丁逆擊,
俘其渠魁,邑得全。
建炎末,為敕令刪定官,預修《紹興敕令》。尋通判衢州,攝郡事。盜發白
馬原,康伯督州兵濟王師進討,克之。除太常博士,改提舉江東常平茶鹽。高宗
進蹕建康,康伯以職事過闕,得對,因請擇將,上開納。
紹興八年,除樞密院大計議官。累遷戶部司勛郎中。康伯與秦檜太學有舊,
檜當國,康伯在郎省五年,泊然無求,不偷合。十三年,始遷軍器監。借吏部尚
書使金,至汴將晡,不供餉,閉戶臥勿問;入夜,館人扣戶謝不敏,亦不對。後
因金使至,詔康伯館伴,端午賜扇帕,與論拜受禮,言者以生事論,罷知泉州。
海盜間作,朝廷遣劉寶、成閔逐捕,康伯以上意招懷,盜多出降,籍為兵。
久之,不逞者陰倡亂,康伯訊得實,論殺之,州以無事。秩滿,三奉祠,垂十年。
檜死,起知漢州,將出峽,召對,除吏部侍郎。康伯首請節用寬民,凡州縣
取民無藝,許監司互察,台諫彈劾。尋兼禮、戶部。乞約歲用,會所入,儲什之
一二備水旱。奏上,議竟不決。兼刑部。前此有司希檜意興大獄,康伯平讞直冤,
士大夫存歿多賴之。除吏部尚書。宰臣擬用“權尚書”出命,高宗顧曰:“朕且
大用,何‘權’為?”尋拜參知政事。
自孫道夫使北還,已聞金以買馬非約為言,朝廷特恃和,康伯與同知樞密院
事王綸白髮其端綸使還,乃言和好無他,康伯持初論不變。九月,以通奉大夫守
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例賜銀絹,康伯固辭,減半,又辭。兼史院。
上嘗謂其“靜重明敏,一語不妄發,真宰相也。”又命與湯思退輔政,事勿憚商
論,惟其當而已。康伯言:“大臣事當盡公,若依阿植黨,此鄙夫患失者,臣非
惟不敢,亦素不能。”高宗嘆其長者。普安郡王居潛藩,高宗一日謂康伯,當以
使相封真王,今宜寇以屬籍,於是詔以為皇子,封建王,實三十年二月也。
明年三月,拜光祿大夫、尚書左僕射。五月,金遣使賀天申節,出嫚言,求
淮、漢地,指取將相大臣,且以淵聖凶問至。康伯主禮部侍郎黃中之論,持斬衰
三年。先是,葉義問、賀允中使還,言金必敗盟,康伯請早為之備,建四策:一,
增劉錡荊南軍,以重上流;二,分畫兩淮地,命諸將結民社,各保其境;三,劉
寶獨當淮東,將驕卒少,不可倚;四,沿江諸郡修城積糧,以固內地。至是,召
三衙帥及楊存中至都堂議舉兵,又請侍從、台諫集議,康伯傳上旨曰:“今日更
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時上意雅欲視師,內侍省都知張去為陰沮用兵,
且陳退避策,中外妄傳幸閩、蜀,人情洶洶。右相朱倬無一語,同知樞密院事周
麟之受命聘金,憚不欲行,康伯獨以為己任,奏曰:“金敵敗盟,天人共憤,今
日之事有進無退,聖意堅決,則將士之意自倍。願分三衙禁旅助襄、漢,待其先
發應之。”康伯勉周麟之以國事,麟之語侵康伯,康伯曰“使某不為宰相,當自
行,大臣與國存亡,雖死安避。”麟之竟以辭行罷,尋貶責。殿中侍御史陳俊卿
言當用張浚,且乞斬張去為以作士氣。康伯以俊卿振職,奏權兵部侍郎。
九月,金犯廬州,王權敗歸,中外震駭,朝臣有遣家豫避者。康伯獨具舟迎
家入浙,且下令臨安諸城門扃鐍率遲常時,人恃以安。敵迫江上,召楊存中至內
殿議之,因命就康伯議。康伯延之入,解衣置酒,上聞之已自寬。翌日,入奏曰:
“聞有勸陛下幸越趨閩者,審爾,大事去矣,盍靜以待之。”
一日,忽降手詔:“如敵未退,散百官。”康伯焚之而後奏曰:“百官散,
主勢孤矣。”上意既堅,請下詔親征,以葉義問督江、淮軍,虞允文參謀軍事。
上初命朱倬為都督,倬辭,乃命義問。允文尋敗敵於採石,金主亮為其臣下所斃
而還。
方亮之犯江,國人即立葛王褒。三十二年,始遣高忠建來告登位,議授書禮,
康伯以誼折之,於是報書始用敵國禮。
高宗倦勤,有與子意,康伯密贊大議,乞先正名,俾天下鹹知聖意,遂草立
太子詔以進。及行內禪禮,以康伯奉冊。孝宗即位,命兼樞密使,進封信國公,
禮遇殊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康伯自建康扈從回,即以病祈去位,不允。明年,改元隆興,請益堅,遂以
太保、觀文殿大學士、福國公判信州。上慰勞甚勤,且曰:“有宣召,慎勿辭。”
宰執即府餞別,百官班送都門外。己又辭郡,丐外祠,除醴泉觀使。
二年八月,起判紹興府,且令赴闕奏事,復辭。未幾,召陪郊祀。時北兵再
犯淮甸,人情驚駭,皆望康伯復相。上出手札,遣使即家居召之。未出里門,拜
尚書左僕射、同中書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魯國公。親故謂康伯實病,宜辭,康
伯曰:“不然。吾大臣也,今國家危,當輿疾就道,幸上哀而歸之爾。”道聞邊
遽,兼程以進,至闕下,詔子安節、婿文好謙掖以見,減拜賜坐。間日一會朝,
許肩輿至殿門,仍給扶,非大事不署。敵師退,尋以目疾免朝謁,臥家,旬餘一
奏事。
乾道元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康伯起陪祠,已即丐歸,章屢上,不許。一
日出殿門,喘劇,輿至第薨,年六十有九。贈太師,諡文恭,擇日臨奠,子偉節
固辭,乃止。命工部侍郎何俌護喪歸。
二子:偉節,除直秘閣;安節,賜同進士出身,五辭不受,上手札批諭,寄
留省中以成其美,康伯薨,給還之。慶元初,配享孝宗廟庭,改諡文正。
梁克家,字叔子,泉州晉江人。幼聰敏絕人,書過目成誦。紹興三十年,廷
試第一,授平江簽判。時金主亮死,眾皆言可乘機進取,克家移書陳俊卿,謂:
“敵雖退,吾兵力未振,不量力而動,將有後悔。”俊卿歸以白丞相陳康伯,嘆
其遠慮。召為秘書省正字,遷著作佐郎。
時災異數見,克家奏宜下詔求言,從之,令侍從、台諫、卿監、郎官、館職
疏闕失。克家條六事:一正心術,二立紀綱,三救風俗,四謹威柄,五定廟算,
六結人心。其論定廟算,謂今邊議不過三說,曰將、兵、財,語甚切直。累遷中
書舍人。
使金,金以中朝進士第一,敬待之,即館宴射,連數十發中的。金人來賀慶
會節,克家請令金使入朝由南門,百官由北門,從者毋輒至殿門外,以肅朝儀,
詔定為令。
郊祀有雷震之變,克家復條六事。遷給事中,凡三年,遇事不可,必執奏無
隱。嘗奏:“陛下欲用實才,不喜空言,空言固無益,然以空言為懲,則諫爭之
路遂塞,願有以開導之。”上欣納,因命條具風俗之弊,克家列四條,曰欺罔、
苟且、循默、奔競,上手筆將諭。
乾道五年二月,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明年,參知政事。又明年,
兼知院事。初修金好,金索所獲俘,啟釁未已。克家請築楚州城,環舟師於外,
邊賴以安。在政府,與虞允文可否相濟,不苟同。皇太子初立,克家請選置官屬,
增講讀員,遂以王十朋、陳良翰為詹事,中外稱得人。允文主恢復,朝臣多迎合,
克家密諫,數不合,力丐去。上曰:“兵終不可用乎?”克家奏:“用兵以財用
為先,今用度不足,何以集事?”上改容曰:“朕將思之。”詰朝,上面諭曰:
“朕終夜思卿言,至當,毋庸去。”
八年,詔更定僕射為左右丞相,拜克家為右丞相兼樞密使。一日,上謂宰執
曰:“近過德壽宮,太上頤養愈勝,天顏悅懌,朕退不勝喜。”克家奏:“堯未
得舜以為己憂,既得舜,固宜甚樂。”允文奏:“堯獨高五帝之壽以此。”上曰:
“然。”允文既罷相,克家獨秉政,雖近戚權幸不少假借,而外濟以和。張說入
樞府,公議不與,寢命,俄復用。說怒士夫不附己,謀中傷之,克家悉力調護,
善類賴之。
議金使朝見授書儀,時欲移文對境以正其禮,克家議不合,遂求去,以觀文
殿大學士知建寧府。陛辭,上以治效為問,克家勸上無求奇功。既而三省、密院
卒移牒泗州,敵不從,遣泛使來,舉朝震駭。後二年,湯邦彥坐使事貶,天下益
服克家謀國之忠。
淳熙八年,起知福州,在鎮有治績。趙雄奏欲令再任,降旨仍知福州。召除
醴泉觀使。九年九月,拜右丞相,封儀國公。逾月而疾。十三年,命以內祠兼侍
讀,賜第,在所存問不絕。十四年六月,薨,年六十。手書遺奏,上為之垂涕,
贈少師,諡文靖。
初,唱第時,孝宗由建邸入侍,愛其風度峻整,及登政府,眷寵尤渥。為文
渾厚明白,自成一家,辭命尤溫雅,多行於世。
汪澈,字明遠,自新安徙居饒州浮梁。第進士,教授衡州、沅州。用万俟卨
薦,為秘書正字、校書郎。輪對,乞令帥臣、監司、侍從、台諫各舉將帥,高宗
善之,行其言。除監察御史,進殿中侍御史,特賜鞍馬。時和戎歲久,邊防浸弛,
澈陳養民養兵、自治豫備之說,累數千言。
顯仁皇后攢宮訖役,議者欲廣四隅,士庶墳在二十里內皆當遷,命澈按視。
還奏:“昭慈、徽宗、顯肅、懿節四陵舊占百步,已數十年,今日何為是紛紛?
漢長樂、未央宮夾樗里疾墓,未嘗遷。國朝宮陵儀制,在封堠界內,不許開故合
祔,願遷出者聽,其意深矣。”高宗大悟,悉如舊。
葉義問使金還,頗知犯邊謀,澈言:“不素備,事至倉卒,靖康之變可鑑。
今將驕卒惰,宜加搜閱,使有斗心。文武職事務選實才,不限資格。”除侍御史。
左相湯思退不協人望,澈同殿中侍御史陳俊卿劾罷,又論鎮江大將劉寶十罪,詔
奪節予祠。
三十一年,上元前一夕,風雷雨雪交作,澈言《春秋》魯隱公時大雷震電,
繼以雨雪,孔子以八日之間再有大變,謹而書之。今一夕間二異交至,此陰盛之
證,殆為金人。今荊、襄無統督,江海乏備御,因陳修攘十二事。殿帥楊存中久
握兵權,內結閹寺,王十朋、陳俊卿等繼論其罪,高宗欲存護使去,澈與俊卿同
具奏,存中始罷。
會金使高景山來求釁端,澈言:“天下之勢,強弱無定形,在吾所以用之。
陛下屈己和戎,厚遺金繒,彼輒出惡言,以撼吾國。願陛下赫然睿斷,益兵嚴備,
布告中外,將見上下一心,其氣百倍矣。”除御史中丞。
尋遣馬帥成閔以所部三萬人屯荊、襄,以澈為湖北、京西宣諭使,詔凡吏能
否、民利病悉以聞。過九江,王炎見澈論邊事,闢為屬,偕至襄陽撫諸軍。鄂帥
田師中老而怯,立奏易之。時欲置襄守荊南,澈奏:“襄陽地重,為荊楚門戶,
不可棄。”敵將劉萼擁眾十萬,揚聲欲取荊南,又欲分軍自光、黃搗武昌。朝廷
以敵昔由此入江南,令吳拱嚴護武昌津渡。拱將引兵加鄂,澈聞之,馳書止拱,
而自發鄂之餘兵戍黃州,俾拱留襄。敵騎奄至樊城,拱大戰漢水上,敵眾敗走。
時唐、鄧、陳、蔡、汝、潁相次歸職方。未幾,金主亮死,澈乞出兵淮甸,與荊、
襄軍夾擊其歸師。未報,而金新主罷兵請和,召澈入為參知政事,與宰相陳康伯
同贊內禪。
孝宗即位,銳意恢復,首用張浚使江、淮,澈以參豫督軍荊、襄,將分道進
討。趙撙守唐,王宣守鄧,招皇甫倜於蔡。襄、漢沃壤,荊棘彌望,澈請因古長
渠築堰,募閒民、汰冗卒雜耕,為度三十八屯,給種與牛,授廬舍,歲可登谷七
十餘萬斛,民償種,私其餘,官以錢市之,功緒略就。
隆興元年,入奏,還武昌,而張浚剋期大舉,詔澈出師應之。澈以議不合,
乞令浚並領荊、襄。諫議大夫王大寶論澈“無制勝策,皇甫倜以忠義結山砦,扼
敵要衝,澈不能節制,坐視孤軍墮敵計。趙撙以千五百人救方城,敗散五百餘人,
澈漫不加省。乞罷黜。”澈亦請祠,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大寶疏再上,
落職,仍祠祿。
明年,知建康府,尋除樞密使。在位二年,以觀文殿學士奉洞霄祠,尋知鄂
州兼安撫使。孝宗訪邊事,澈奏:“向者我有唐、鄧為藩籬,又皇甫倜控扼陳、
蔡,敵不敢窺襄。既失兩郡,倜復內徙,敵屯新野,相距百里爾。臣令趙撙、王
宣築城儲糧,分備要害,有以待敵。至於機會之來,難以豫料。”孝宗善之。時
議廢江州軍,澈言不可。知寧國府,改福州、福建安撫使,復請祠。尋致仕。卒,
年六十三。贈金紫光祿大夫,謚莊敏。
澈為殿中日,薦陳俊卿、王十朋、陳之茂為台官,高宗曰:“名士也,次第
用之矣。”在樞府,孝宗密訪人材,薦百有十八人。嘗奏言:“臣起寒遠,所以
報國惟無私不欺爾。”其自奉清約,雖貴猶布衣時。有文集二十卷、奏議十二卷。
葉議問,字審言,嚴州壽昌人。建炎初,登進士第。調臨安府司理參軍。范
宗尹為相,義問與沈長卿等疏其奸。為饒州教授,攝郡。歲旱,以便宜發常平米
振民,提刑黃敦書劾之,詔勿問。前樞密徐俯門僧犯罪,義問繩以法,俯嘗舉義
問,怒甚,乃袖薦書還之。
知江寧縣。召秦檜所親役,同僚不可,義問曰:“釋是則何以服他人。”卒
役之。通判江州。豫章守張宗元忤檜,或中以飛語,事下漕臣張常先。宗元道九
江,常先檄義問拘其舟,義問投檄曰:“吾寧得罪,不為不祥。”常先白檜,罷
去。
檜死,湯思退薦之,上記其嘗言范宗尹,召至,言台諫廢置在人主,檜親黨
宜盡罷逐,以言得罪者宜敘復。擢殿中侍御史。樞密湯鵬舉效檜所為,植其黨周
方崇、李庚,置籍台諫,鉏異己者。義問累章劾鵬舉,有“一檜死一檜生”之語,
並方崇等皆罷之。又言:“凡擇將遇一闕,令樞密院具三名取上旨,則軍政盡出
掌握。”遷侍御史。朱朴、沈虛中奉祠里居,義問劾其附秦檜,皆移居。郊祀赦,
義問言:“頃歲附會告訐者,不應例移放。”從之。遷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尋
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事。
上聞金有犯邊意,遣義問奉使覘之,還奏:“彼造舟船,備器械,其用心必
有所在,宜屯駐沿海要害備之。”金主亮果南侵。命視師,義問素不習軍旅,會
劉錡捷書至,讀之至“金賊又添生兵”,顧吏曰:“‘生兵’何物耶?”聞者掩
口。至鎮江,聞瓜洲官軍與敵相持,大失措,乃役民掘沙溝,植木枝為鹿角禦敵,
一夕潮生,沙溝平,木枝盡去。會建康留守張燾遣人告急,義問乃遵陸,雲往建
康催發軍,市人皆媟罵之。又聞敵據瓜洲,採石兵甚眾,復欲還鎮江,諸軍喧沸
曰:“不可回矣,回則有不測。”遂趨建康。已而金主亮被弒,師退,義問還朝,
力請退,遂罷。
隆興元年,中丞辛次膺論義問“頃護諸將幾敗事,且以官私其親”。謫饒州。
乾道元年,詔自便。六年卒,年七十三。
蔣芾字子禮,常州宜興人,之奇曾孫。紹興二十一年,進士第二人。孝宗即
位,累遷起居郎兼直學士院。時宦者梁珂事上潛邸,撓權,尹穡論珂,與祠,芾
繳奏罷之。
簽書樞密院事,首奏加意邊防,又奏:“拔將才行伍間,識其姓名,一旦披
籍可立取具。又料簡歸正人,仍以北人將之,或令深入山東,或令自荊、襄深入。”
除權參知政事、同知國用事。芾奏:“方今財最費於養兵,藝祖取天下,不
過十五萬人。紹興初,外有大敵,內有巨寇,然兵數亦不若今日之多。近見陳敏
勇汰三千人,戚方汰四千人,然多是有官人,與以外任,請券錢、添借給如故,
是減於內而添於外,何益?又招兵耗蠹愈甚,臣考核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事故,
常不下四百人。若權停招兵一年有半,俟財用稍足,招丁壯,不惟省費,又得兵
精。”上悟。
一日,因進呈邊報,上顧芾曰:“將來都督非卿不可。”芾奏:“臣未嘗經
歷兵間。”又奏:“方今錢穀不足,兵士不練,將帥與臣不相識,願陛下更審思
其人。”南郊禮畢,宰相葉顒、魏杞罷。芾采眾論,參己見,為《籌邊志》上之。
明年,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會母疾卒,詔起復,拜左仆
射,芾力辭。有密旨欲今歲大舉,手詔廷臣議,或主和,或主恢復,使芾決之。
芾奏:“天時人事未至。”拂上意。服闋,除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提舉洞
霄宮。尋以言者論,落職,建昌軍居住。期年,有旨自便。再提舉洞霄宮,卒。
芾始以言邊事結上知,不十年間致相位,終以不能任兵事受責,豈優於論議
而劣於事功歟?
葉顒,字子昂,興化軍仙遊人。登紹興元年進士第,為廣州南海縣主簿,攝
尉。盜發,州檄巡、尉同捕,巡檢獲盜十餘人,歸其勞於顒,顒曰:“掠美、欺
君、幸賞,三者皆罪,不忍為也。”帥曾開大善之。
知信州貴溪縣。時詔行經界,郡議以上中下三等定田稅,顒請分為九等,守
從之,令信之六邑以貴溪為式。
知紹興府上虞縣。凡繇役,令民自推貨力甲乙,不以付吏,民欣然皆以實應。
摧租各書其數與民,約使自持戶租至庭,親視其入,鹹便之。帥曹泳令今歲夏租
先期送什之八,顒請少紓其期,泳怒。及麥大熟,民輸租反為諸邑最,泳大喜,
許薦於朝,顒固辭。
賀允中薦顒靜退,遂召見,顒論國讎未復,中原之民日企鑾輿之返,其語剴
切,高宗嘉納。除將作監簿。知處州,青田令陳光獻羨餘百萬,顒以所獻充所賦。
湯思退之兄居處州,家奴屠酤犯禁,一繩以法,思退不悅。屬常州逋緡錢四十萬,
守坐免,移顒知常州。
金犯邊,高宗視師建康,道毗陵,顒賜對舟次,因言:“恢復莫先於將相,
故相張浚久謫無恙,是天留以相陛下也。”顒初至郡,無旬月儲,未一年余緡錢
二十萬。或勸獻羨,顒曰:“名羨餘,非重征則橫斂,是民之膏血也,以利易賞,
心實恥之。”
召為尚書郎,除右司。詔求直言,顒上疏謂:“陛下以手足之至親,付州郡
之重寄,是利一人害一方也。”人稱其直。除吏部侍郎,復權尚書。時七司弊事
未去,上疏言選部所以為弊,乃與郎官編七司條例為一書,上嘉之,令刻板頒示。
除端明殿學士,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武臣梁俊彥請稅沙田、蘆場,
帝以問顒,對曰:“沙田乃江濱地,田隨沙漲而出沒不常,蘆場則臣未之詳也。
且辛巳軍興蘆場田租並復,今沙田不勝其擾。”上曰:“誠如卿言。”顒至中書,
召俊彥切責之曰:“汝言利求進,萬一為國生事,斬汝不足以塞責。”俊彥皇恐
汗下。是日,詔沙田、蘆場並罷。
御史林安宅請兩淮行鐵錢,顒力言不可,安宅不能平,既入樞府,乃上章攻
顒云:“顒之子受宣州富人周良臣錢百萬,得監鎮江大軍倉。”御史王伯庠亦論
之。顒乞下吏辯明,乃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上下其事臨安府,時王炎知臨
安,上令炎親鞫置對,無秋毫跡。獄奏,上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並免所居官,
仍貶安宅筠州,召顒赴闕。入見,上勞之曰:“卿之清德自是愈光矣。”
除知樞密院事,未拜,進尚書左僕射兼樞密使。顒首薦汪應辰、王十朋、陳
良翰、周操、陳之茂、芮曄、林光朝等,可備執政、侍從、台諫,上嘉納。又言:
“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使奸使盜,惟去泰甚。”上曰:“固然。虞有禹、
皋,亦有共、驩;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顒曰:“誠如聖訓,
但今日在朝雖未見有共、驩、管、蔡,然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隱。”上問為誰,
顒以龍大淵對,語在《陳俊卿傳》。
上以國用未裕,詔宰相兼國用使,參政同知國用事,顒乃言:“今日費財養
兵為甚,兵多則有冗卒虛籍,無事則費財,有事則不可用。雖曰汰之,旋即招之,
欲足國用,當嚴於汰、緩於招可也。孔子曰:‘節用而愛人’。蓋節用,則愛人
之政自行於其間,若欲生財,祗費民財爾。”上曰“:此至言也。”上曰:“建
康劉源嘗賂近習,朕欲遣王抃廉其奸。”顒曰:“臣恐廉者甚於奸者。”乃止。
乾道三年冬至,上親郊而雷,顒引漢故事上印綬,提舉太平興國宮。歸至家,
不疾而薨,年六十八。以觀文殿學士致仕,贈特進,謚正簡。
顒為人簡易清介,與物若無忤,至處大事毅然不可奪。友人高登嘗上書譏切
時相,名捕甚急。顒與同邸,擿令逸去,登曰:“不為君累乎?”顒曰:“以獲
罪,固所願也。”即為具舟,舟移乃去。自初仕至宰相,服食、僮妾、田宅不改
其舊。
葉衡,字夢錫,婺州金華人。紹興十八年進士第,調福州寧德簿,攝尉。以
獲鹽寇改秩,知臨安府於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隱漏,貧弱困於陪輸,衡定為
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額於上之四等,貧者頓蘇。征科為期限榜縣門,
俾里正諭民,不遣一吏而賦自足。歲災,蝗不入境。治為諸邑最。郡以政績聞,
即召對,上曰:“聞卿作縣有法。”遣還任。
擢知常州。時水潦為災,衡發倉為糜以食飢者。或言常平不可輕發,衡曰:
“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飢而不救耶?”疫大作,衡單騎命醫藥自隨,偏問疾苦,
活者甚眾。檄晉陵丞李孟堅攝無錫縣,有政聲,衡薦於上,即除知秀州。上之信
其言如此。
除太府少卿。合肥瀕湖有圩田四十里,衡奏:“募民以耕,歲可得谷數十萬,
蠲租稅,二三年後阡陌成,仿營田,官私各收其半。”從之。
除戶部侍郎。時鹽課大虧,衡奏:“年來課入不增,私販害之也,宜自煮鹽
之地為之制,司火之起伏,稽灶之多寡,亭戶本錢以時給之,鹽之委積以時收之,
擇廉能吏察之,私販自絕矣。”仍命措置官三人:淮南於通州,浙東於明州,浙
西於秀州。
丁母憂。起復,知盧州,未行,除樞密都承旨。奏馬政之弊,宜命統制一員
各領馬若干匹,歲終計其數為殿最。李垕應賢良方正對策,近訐直,入第四等,
衡奏:“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足以顯容諫之盛。”乃賜垕制科出身。有言江、
淮兵籍偽濫,詔衡按視,賜以袍帶、鞍馬、弓矢,且命衡措置民兵,鹹稱得治兵
之要。訖事赴闕,上御便殿閱武士,召衡預觀,賜酒,灑宸翰賜之。
知荊南、成都、建康府,除戶部尚書,除簽書樞密院事,拜參知政事。衡奏
二事:一,牧守將帥必擇材以稱其職,必久任以盡其材;二,令戶部取湖廣會子
實數,盡以京會立限易之。從之。
拜右丞相兼樞密使。上銳意恢復,凡將帥、器械、山川、防守悉經思慮,奏
對畢,從容賜坐,講論機密,或不時召對。時會子浸患折閱,手詔賜衡曰:“會
子雖曰流通,終未盡愜人意,目即流使有二千二百餘萬。今用上下庫黃金、白金、
銅錢九百萬,內藏庫五百萬,並蜀中錢物七百萬,盡易會子之數,專命卿措置,
日近而辦,卿真宰相才也。”
一日,上曲宴宰執於凝碧,上曰:“自三代而下,至於漢、唐,治日常少,
亂日常多,何也?”衡奏:“聖君不常有,周八百年,稱極治成、康而已。”上
曰:“朕觀《無逸篇》,見周公為成王歷言商、周之君享國長遠,真萬世龜鑑。”
衡奏:“願陛下常以《無逸》為龜鑑,社稷之福。”上又言:“朝廷所用,正論
其人如何,不可有黨。如唐牛、李之黨,相攻四十年,緣主聽不明至此。文宗曰:
‘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黨難’。朕嘗笑之。”衡奏:“文宗優遊不斷,故有此
語。陛下英明聖武,誠非難事。”
御寶實封令與臨安府竇思永改合入官,衡奏:“選人改官,非奏對稱旨,則
用考舉磨勘,一旦特旨與之,非陛下愛惜人才之意。”上亟收前命。
上諭執政,選使求河南,衡奏:“司諫湯邦彥有口辨,宜使金。”邦彥請對,
問所以遣,既知薦出於衡,恨衡擠己,聞衡對客有訕上語,奏之,上大怒。即日
罷相,責授安德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邦彥使還,果辱命,上震怒,竄之嶺南,
詔衡自便,復官與祠。年六十有二薨,贈資政殿學士。
衡負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進用之驟,人謂出於曾覿
雲。
論曰:陳康伯以經濟自任,臨事明斷。梁克家才優識遠,謀國盡忠。至若汪
澈之論事忠愨,薦達人才,葉義問直言正色,掃除秦檜餘黨,然不長於兵,臨敵
失措,豈優議論而劣事功者歟?葉顒清儉正直,而衡才智有餘,蓋亦一時之選雲。
卷三百八十四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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