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陳俊卿 虞允文 辛次膺
陳俊卿,字應求,興化人。幼莊重,不妄言笑。父死,執喪如成人。紹興八
年,登進士第,授泉州觀察推官。服勤職業,同僚宴集,恆謝不往。一日,郡中
失火,守汪藻走視之,諸掾屬方飲某所,俊卿輿卒亦假之行,於是例以後至被詰,
俊卿唯唯摧謝。已而知其實,問故,俊卿曰:“某不能止同僚之行,又資其仆,
安得為無過。時公方盛怒,其忍幸自解,重人之罪乎?”藻嘆服,以為不可及。
秩滿,秦檜當國,察其不附已,以為南外睦宗院教授。尋添通判南劍州,未
上而檜死,乃以校書郎召。孝宗時為普安郡王,高宗命擇端厚靜重者輔導之,除
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講經輒寓規戒,正色特立。王好鞠戲,因誦韓愈諫張建封
書以諷,王敬納之。
累遷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首言:“人主以兼聽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
不欺為忠,必達大體。御下之道,恩威並施,抑驕將,作士氣,則紀綱正而號令
行矣。”遂劾韓仲通本以獄事附檜,冤陷無辜,檜黨盡逐而仲通獨全;劉寶總戎
京口,恣掊克,且拒命不分戍;二人遂抵罪。湯思退專政,俊卿曰:“冬日無雲
而雷,宰相上不當天心,下不厭人望。”詔罷思退。
時災異數見,金人侵軼之勢已形。俊卿乃疏言:“張浚忠藎,白首不渝,竊
聞讒言其陰有異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論,為其忠義有素。反是,則人將去之,
誰復與為變乎?”疏入,未報,因請對,力言之,上始悟。數月,以浚守建康。
又言:“內侍張去為陰沮用兵,且陳避敵計,搖成算,請按軍法。”上曰:“卿
可謂仁者之勇。”除權兵部侍郎。
金主亮渡淮,俊卿受詔整浙西水軍,李寶因之遂有膠西之捷。亮死,詔俊卿
治淮東堡砦屯田,所過安輯流亡。金主褒新立,申舊好,廷臣多附和議。俊卿奏:
“和戎本非得已,若以得故疆為實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虛文而已。今不若先
正名,名正則國威強,歲幣可損。”因陳選將練兵、屯田減租之策,擇文臣有膽
略者為參佐,俾察軍政、習戎務以儲將材。
孝宗受禪,言:“為國之要有三:用人、賞功、罰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
願留聖意。”遷中書舍人。時孝宗志在興復,方以閫外事屬張浚。以俊卿忠義,
沈靖有謀,以本職充江、淮宣撫判官兼權建康府事。奏曰:“吳璘得孤軍深入,
敵悉眾拒戰,久不決,危道也。兩淮事勢已急,盍分遣舟師直搗山東,彼必還師
自救,而璘得乘勝定關中。我及其未至,潰其腹心,此不世之功也。”會主和議
方堅,詔璘班師,亦召俊卿。奏陳十事:定規模,振紀綱,勵風俗,明賞罰,重
名器,遵祖宗之法,蠲無名之賦。
隆興初元,建都督府,俊卿除禮部侍郎參贊軍事。張浚初謀大舉北伐,俊卿
以為未可。會諜報敵聚糧邊地,諸將以為秋必至,宜先其未動舉兵,浚乃請於朝
出師。已而邵宏淵果以兵潰,俊卿退保揚州。主和議者幸其敗,橫議搖之。浚上
疏待罪,俊卿亦乞從坐,詔貶兩秩。諫臣尹穡附思退,議罷浚都督,改宣撫使治
揚州。俊卿奏:“浚果不可用,別屬賢將;若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
今削都督重權,置揚州死地,如有奏請,台諫沮之,人情解體,尚何後效之圖?
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復為宗社計。願下詔戒中外協濟,使浚自效。”疏再
上,上悟,即命浚都督,且召為相,卒為思退、穡所擠,遣視師江、淮。俊卿累
章請罪,以寶文閣待制知泉州,請祠,提舉太平興國宮。
思退既竄,太學諸生伏闕下乞召俊卿。乾道元年,入對,上勞撫之,因極論
朋黨之弊。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論人才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小有過當容
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錢端禮起戚里為參政,窺相位甚急,館閣之士上疏
斥之。端禮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當引共政。深拒不聽。翌日,進讀《寶訓》,
適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預政,有深意,陛下宜謹守。”上首肯,
端禮憾之。知建康府。逾年,授吏部尚書。
時上未能屏鞠戲,將遊獵白石。俊卿引漢桓靈、唐敬穆及司馬相如之言力以
為戒。上喜曰:“備見忠讜,朕決意用卿矣。朕在藩邸,知卿為忠臣。”後卿拜
謝。
受詔館金使,遂拜同知樞密院事。時曾覿、龍大淵怙舊恩,竊威福,士大夫
頗出其門。及俊卿館伴,大淵副之,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納謁,亦謝不接。
洪邁白俊卿:“人言鄭聞除右史,某當除某官,信乎?”詰所從,邁以淵、覿告。
具以邁語質於上,上曰:“朕曷嘗謀及此輩,必竊聽得之。”有旨出淵、覿,中
外稱快。
金移文邊吏,取前所俘。俊卿請報以“誓書云:俘虜叛亡是兩事,俘虜發已
多,叛亡不應遣。且本朝兩淮民,上國俘虜亡慮數萬,本朝未嘗以為言,恐壞和
議,使兩境民不安。或至交兵,則屈直勝負有在矣。”
鎮江軍帥戚方刻削軍士,俊卿奏:“內臣中有主方者,當並懲之。”即詔罷
方,以內侍陳瑤、李宗回付大理究髒狀。十一月,當郊而雷,上內出手詔,戒飭
大臣,葉顒、魏杞坐罷。俊卿參知政事。時四明獻銀礦,將召冶工即禁中鍛之。
俊卿奏:“不務帝王之大,而屑屑有司之細,恐為有識所窺。”從官梁克家、莫
濟俱求補外,俊卿奏:“二人皆賢,其去可惜。”於是劾奏洪邁奸險讒佞,不宜
左右,罷之。減福建鈔鹽,罷江西和糴、廣西折米鹽錢,蠲諸道宿逋金谷錢帛
以巨萬計,於是政事稍歸中書矣。
龍大淵死,上憐曾覿,欲召之。俊卿曰:“自出此兩人,中外莫不稱頌。今
復召,必大失天下望。臣請先罷。”遂不召。殿前指揮使王琪被旨按視兩淮城壁
還,薦和州教授劉甄夫,得召。俊卿言:“琪薦兵將官乃其職,教官有才,何預
琪事。”會揚州奏琪傳旨增築城已訖事,俊卿請於上,未嘗有是命。俊卿曰:
“若詐傳上旨,非小故。”奏言:“人主萬幾,豈能盡防閒,所恃者紀綱、號令、
賞罰耳。不誅琪,何所不為。”琪削秩罷官。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諸軍,宰相多不預聞,內官張方事覺,俊卿奏:“自今
百司承御筆處分事,須奏審方行。”從之。既而以內諸司不樂,收前命。俊卿言:
“張方、王琪事,聖斷已明,忽諭臣曰:‘禁中取一飲一食,必待申審,豈不留
滯。’臣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三衙發兵,戶部取財,豈為宮禁細微事。臣等備
數,出內陛下命令耳。凡奏審欲取決陛下,非臣欲專之,且非新條,申舊制耳。
已行復收,中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激聖怒。”上曰:“朕豈以小人言疑卿等耶?”
同知樞密院事劉珙進對,爭辨激切,忤旨,既退,手詔除珙端明殿學士,奉
外祠。俊卿即藏去,密具奏:“前日奏札,臣實草定,以為有罪,臣當先罷。珙
之除命,未敢奉詔。陛下即位以來,納諫諍,體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以小事獲
罪,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順持祿,非國家福。”上色悔久之,命珙帥江西。俊卿退
自劾,上手札留之,且曰:“卿雖百請,朕必不從。”
四年十月,制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俊卿以用人為己
任,所除吏皆一時選,獎廉退,抑奔競。或才可用,資歷淺,密薦於上,未嘗語
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遠至,必問以時政得失,人才賢否。
虞允文宣撫四川,俊卿薦其才堪相。五年正月,上召允文為樞密使,至則以
為右相,俊卿為左相。允文建議遣使金以陵寢為請,俊卿面陳,復手疏以為未可。
上御孤矢,弦激致目眚,六月始御便殿。俊卿疏曰:“陛下經月不御外朝,口語
籍籍,皆輔相無狀,不能先事開陳,虧損聖德。陛下憂勤恭儉,清靜寡慾,前代
英主所不能免者皆屏絕,顧於騎射之末猶未能忘。臣知非樂此,志圖恢復,故俯
而從事,以閱武備,激士氣耳。願陛下任智謀,明賞罰,恢信義,則英聲義烈,
不越尊俎,固已震懾敵人於萬里之遠,豈待區區騎射於百步間哉。陛下一身,宗
社生靈之休戚系焉,願以今日之事,永為後戒。”
曾覿官滿當代,俊卿預請處以浙東總管。上曰:“覿意似不欲為此官。”俊
卿曰:“前此陛下去二人,公論甚愜。願捐私恩,伸公議。”覿怏怏而去。樞密
承旨張說為親戚求官,憚俊卿不敢言,會在告,請於允文,得之。俊卿聞敕已出,
語吏留之。說皇恐來謝,允文亦愧,猶為之請,俊卿竟不與,說深憾之。吏部尚
書汪應辰與允文議事不合,求去,俊卿數奏應辰剛毅正直,可為執政。上初然之,
後竟出應辰守平江。自是上意向允文,而俊卿亦數求去。
明年,允文復申陵寢之議,上手札諭俊卿,俊卿奏:“陛下痛念祖宗,思復
故疆,臣雖疲駑,豈不知激昂仰贊聖謨,然於大事欲計其萬全,俟一二年間,吾
之事力稍充乃可,不敢迎合意指誤國事。”即杜門請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帥福州。
陛辭,猶勸上遠佞親賢,修政攘敵,泛使未可輕遣。既去,允文卒遣使,終不得
要領。曾覿亦召還,建節鉞,躋保傅,而士大夫莫敢言。
俊卿至福州,政尚寬厚,嚴於治盜,海道晏清,以功進秩。轉運判官陳峴建
議改行鈔鹽法,俊卿移書宰執,極言福建鹽法與淮、浙異,遂不果行。明年,請
祠,提舉洞霄宮。歸第,弊屋數楹,怡然不介意。
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累章告歸,除特進,起判建康府兼江東安撫。召對
垂拱殿,命坐賜茶,因從容言曰:“將帥當由公選,臣聞諸將多以賄得。曾覿、
王抃招權納賄,進人皆以中批行之。髒吏已經結勘,而內批改正,將何所勸懲?”
上曰:“卿言甚當。”朝辭,奏曰:“去國十年,見都城谷賤人安,惟士大夫風
俗大變。”上曰:“何也?”俊卿曰:“向士大夫奔覿、抃之門,十纏一二,尚
畏人知,今則公然趨附已七八,不復顧忌矣。人材進退由私門,大非朝廷美事。”
上曰:“抃則不敢。覿雖時或有請,朕多抑之,自今不復從矣。”俊卿曰:“此
曹聲勢既長,侍從、台諫多出其門,毋敢為陛下言,臣恐壞朝廷紀綱,廢有司法
度,敗天下風俗,累陛下聖德。”命二府飲餞浙江亭。
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其再來。為政寬簡,罷無名之賦。時御前多行
“白札”,用左右私人持送,俊卿奏非便,上手札獎諭。除少保,判建康府如故。
八年上章告老,以少師、魏國公致仕。十三年十一月薨,年七十四。方屬疾,手
書示諸子云:“遺表止謝聖恩,勿祈恩澤及功德,勿請謚樹碑。”上聞嗟悼,輟
視朝,贈太保,命本路轉運司給葬事,賜謚正獻。
俊卿孝友忠敬,得於天資,清嚴好禮,終日無惰容。平居恂恂若不能言,而
在朝廷正色危論,分別邪正,斥權勢無顧避。凡所奏請,關治亂安危之大者。雅
善汪應辰、李燾,尤敬朱熹,屢嘗論薦。其薨也,熹不遠千里往哭之,又狀其行。
有集二十卷。
子五人,宓有志於學,終承奉郎,朱熹為銘其墓。宓自有傳。
虞允文,字彬甫,隆州仁壽人。父祺,登政和進士第,仕至太常博士、潼川
路轉運判官。允文六歲誦《九經》,七歲能屬文。以父任入官。丁母憂,哀毀骨
立。既葬,朝夕哭墓側,墓有枯桑,兩烏來巢。念父之鰥且疾,七年不調,跬步
不忍離左右。父死,紹興二十三年始登進士第,通判彭州,權知黎州、渠州。
秦檜當國,蜀士多屏棄。檜死,高宗欲收用之,中書舍人趙達首薦允文,召
對,謂人君必畏天,必安民,必法祖宗。又論士風之弊,以文章進必抑其輕浮,
言語進必黜其巧偽,以政事進必去其苛刻,庶可任重致遠。且極論四川財賦科
納之弊。上嘉納之。
除秘書丞,累遷禮部郎官。金主亮修汴,已有南侵意。王綸還,言敵恭順和
好。湯思退再拜賀,置邊備不問。及金使施宜生頗泄敵情,張燾密奏之。亮又隱
畫工圖臨安湖山以歸。亮賦詩,情益露。允文上疏言:“金必敗盟,兵出有五道,
願詔大臣豫思備御。”時三十年正月也。十月,借工部尚書充賀正使,與館伴賓
射,一發破的,眾驚異之。允文見運糧造舟者多,辭歸,亮曰:“我將看花洛陽。”
允文還,奏所見及亮語,申言淮、海之備。
除中書舍人、直學士院。三衙管軍以宦寺充承受,允文言:“自古人主大權,
不移於奸臣,則落於近幸。秦檜盜權十有八年,檜死,權歸陛下。邇來三衙交結
中官,宣和、明受厥鑒未遠。”上大悟,立罷之。
金使王全、高景山來賀生辰,口傳亮悖慢語,欲得淮南地,索將相大臣議事。
於是召三衙大將趙密等議舉兵,侍從、台諫集議。宰臣陳康伯傳上旨:“今日更
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遣成閔為京、湖制置使,將禁衛五萬御襄、漢上
流。允文曰:“兵來不除道,敵為虛聲以分我兵,成其出淮奸謀爾。”不聽,卒
遣閔。七月,金主亮徙汴,允文復語康伯:“閔軍約程在江、池,宜令到池者駐
池,到江者駐江。若敵兵出上流,則荊湖之軍捍於前,江、池之軍援於後;若出
淮西,則池之軍出巢縣,江州軍出無為,可為淮西援,是一軍而兩用之。”康伯
然其說,而閔軍竟屯武昌。
九月,金主命李通為大都督,造浮梁於淮水上。金主自將,兵號百萬,氈帳
相望,鉦鼓之聲不絕。十月,自渦口渡淮。先是,劉錡措置淮東,王權措置淮西。
至是,權首棄廬州,錡亦回揚州,中外震恐。上欲航海,陳康伯力贊親征。是月
戊午,樞臣葉義問督江、淮軍,允文參謀軍事。權又自和州遁歸,錡回鎮江,盡
失兩淮矣。
十一月壬申,金主率大軍臨採石,而別以兵爭瓜洲。朝命成閔代錡、李顯忠
代權,錡、權皆召。義問被旨,命允文往蕪湖趣顯忠交權軍,且犒師採石,時權
軍猶在採石。丙子,允文至採石,權已去,顯忠未來,敵騎充斥。我師三五星散,
解鞍束甲坐道旁,皆權敗兵也。允文謂坐待顯忠則誤國事,遂立招諸將,勉以忠
義,曰:“金帛、告命皆在此,待有功。”眾曰:“今既有主,請死戰。”或曰:
“公受命犒師,不受命督戰,他人壞之,公任其咎乎?”允文叱之曰:“危及社
稷,吾將安避?”
至江濱,見江北已築高台,對植絳旗二、繡旗二,中建黃屋,亮踞坐其下。
諜者言,前一日刑白黑馬祭天,與眾盟,以明日濟江,晨炊玉麟堂,先濟者予黃
金一兩。時敵兵實四十萬,馬倍之,宋軍才一萬八千。允文乃命諸將列大陣不動,
分戈船為五,其二並東西岸而行,其一駐中流,藏精兵待戰,其二藏小港,備不
測。部分甫畢,敵已大呼,亮操小紅旗麾數百艘絕江而來,瞬息,抵南岸者七十
艘,直薄宋軍,軍小卻。允文入陣中,撫時俊之背曰:“汝膽略聞四方,立陣後
則兒女子爾。”俊即揮雙刀出,士殊死戰。中流官軍亦以海鰍船沖敵,舟皆平沉,
敵半死半戰,日暮未退。會有潰軍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從山後轉出,敵疑
援兵至,始遁。又命勁弓尾擊追射,大敗之,殭屍凡四千餘,殺萬戶二人,俘千
戶五人及生女真五百餘人。敵兵不死於江者,亮悉敲殺之,怒其不出江也。以捷
聞,犒將士,謂之曰:“敵今敗,明必復來。”夜半,部分諸將,分海舟縋上流,
別遣兵截楊林口。丁丑,果至,因夾擊之,復大戰,焚其舟三百,始遁去,再以
捷聞。既而敵遣偽詔來諭王權,似有宿約。允文曰:“此反間也。”仍復書言:
“權已置典憲,新將李世輔也,願一戰以決雌雄。”亮得書大怒,遂焚龍鳳車,
斬梁漢臣及造舟者二人,乃趨瓜洲。漢臣,教亮濟江者也。
顯忠至自蕪湖,允文語之曰:“敵入揚州,必與瓜洲兵合,京口無備,我當
往,公能分兵相助乎?”顯忠分李捧軍萬六千往京口,葉義問亦命楊存中將所部
來會。允文還建康,即上疏言:“敵敗於採石,將徼幸於瓜洲。今我精兵聚京口,
持重待之,可一戰而勝。乞少緩六飛之發。”
甲申,至京口。敵屯重兵滁河,造三閘儲水,深數尺,塞瓜洲口。時楊存中、
成閔、邵宏淵諸軍皆聚京口,不下二十萬,惟海鰍船不滿百,戈船半之。允文謂
遇風則使戰船,無風則使戰艦,數少恐不足用。遂聚材治鐵,改修馬船為戰艦,
且借之平江,命張深守滁河口,扼大江之沖,以苗定駐下蜀為援。庚寅,亮至瓜
洲,允文與存中臨江按試,命戰士踏車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迴轉如飛,敵持
滿以待,相顧駭愕。亮笑曰:“紙船耳。”一將跪奏:南軍有備,未可輕,願駐
揚州,徐圖進取。亮怒,欲斬之,哀謝良久,杖之五十。乙未,亮為其下所殺。
初,亮在瓜洲,聞李寶由海道入膠西,成閔諸軍方順流而下,亮愈怒。還揚
州,召諸將約三日濟江,否則盡殺之。諸將謀曰:“進有渰殺之禍,退有敲殺
之憂,奈何?”有萬戴者曰:“殺郎主,與南宋通和歸鄉則生矣。”眾曰:“諾。”
亮有紫茸細軍,不臨陣,恆以自衛,眾患之,有蕭遮巴者紿之曰:“淮東子女玉
帛皆聚海陵。”且嗾使往,細軍去而亮死。
丙申,敵人退屯三十里,遣使議和。己亥,奏聞。召入對,上慰藉嘉嘆,謂
陳俊卿曰:“虞允文公忠出天性,朕之裴度也。”詔免扈從,往兩淮措置。允文
至鎮江,奏收兩淮三策,不報。
明年正月,上至建康。尋議迴鑾,詔以楊存中充江淮、荊襄路宣撫使,允文
副之。給、舍繳存中除命,於是允文充川陝宣諭使。陛辭,言:“金亮既誅,新
主初立,彼國方亂,天相我恢復也。和則海內氣沮,戰則海內氣伸。”上以為然。
允文至蜀,與大將吳璘議經略中原,璘進取鳳翔,復鞏州。金治兵爭陝西新復州
郡,蜀士欲棄之,允文持不可。
孝宗受禪,朝臣有言西事者,謂官軍進討,東不可過寶雞,北不可過德順,
且欲用忠義人守新復州郡,官軍退守蜀口。允文爭之不得,吳璘遂歸河池,蓋用
參知政事史浩議,欲盡棄陝西,台諫袁季、任古附和其說。允文再上疏,大略言:
“恢復莫先於陝西,陝西五路新復州縣又繫於德順之存亡,一旦棄之,則窺蜀之
路愈多,西和、階、成,利害至重。”前後凡十五疏,且移書陳康伯,康伯牽於
同列,不能回也。上將召允文問陝西事,執政忌其來,以顯謨閣直學士知夔州,
尋又命奏事。
隆興元年入對,史浩既素主棄地,及拜相,亟行之,且親為詔,有曰:“棄
雞肋之無多,免鋃心之未已。”允文入對言:“今日有八可戰。”上問及棄地,
允文以笏畫地,陳其利害。上曰:“此史浩誤朕。”以敷文閣待制知太平州,尋
除兵部尚書、湖北京西宣撫使,改制置使。
時朝廷遣盧仲賢使金議和,湯思退又欲棄唐、鄧、海、泗,手詔謂唐、鄧非
險要,可置度外,允文五上疏力爭。思退怒,即奏曰:“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
大言誤國,以邀美名。宗社大事,豈同戲劇。”上意遂定。思退陽請召允文,實
欲去之也。允文上印,猶以四州不可棄為請,乞致仕。詔以顯謨閣學士知平江府。
思退竟決和議,割唐、鄧。
二年,金兵復至,思退貶,上悔不用允文言。陳俊卿亦薦允文堪大用,除端
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乾道元年,拜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是秋,金遣完顏仲有所議,偃蹇不敬,
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論,不果。會錢端禮受李宏玉帶,事連允文,為御史章服所
論,罷政,奉祠西歸。
三年二月,召至闕,除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吳璘卒,議擇代,上諭允文
曰:“吳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軍事,無以易卿。凡事不宜效張浚迂闊,軍前事,
卿一一親臨之。”即拜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尋詔依舊知樞密院事。歸蜀
一月,召至闕,不數月復使蜀。太上賜御書《聖主得賢臣頌》,上又為之制跋,
陛辭,復以所御雙履及甲冑賜焉。
過郢,奏築黃鷹山城。過襄陽,奏修府城。八月至漢中,又往沔陽。九月,
至益昌。先被手詔戒九事,洎至蜀,悉奉而行,尤以軍政為急。又奏閱實諸軍,
第其壯怯為三,上備戰,中下備輜重,老者少者不預。汰兵凡萬人,減緡錢四百
萬。汰去兵有勞績者,置員闕處之。興、洋義士,民兵也,紹興初以七萬計,大
散之戰,將不授甲,驅之先官軍,死亡略盡。命利帥晁公武核實,得二萬三千九
百餘人。又得陝西弓箭手法,參紹興制為一書,俾將吏守之。以馬zheng6*付張松,奏
依舊制分茶馬為川、秦司。
初在樞府,蕭遮巴以刷軍中人為言,允文嘗奏諭三衙撫存之。至是,金、洋、
興元歸正人二萬,遮道訴系縲之苦,允文分給官田,俾鹹振業。欲結敵將姜挺、
白沂,遵御札募鞏人王嗣祖結外蕃以圖金人,又得蕃僧六彪者偕往,竟無成說。
時邛、蜀十四郡告飢,荒政凡六十五事,劍倅獻羨錢五萬,卻之。
五年八月,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允文多薦知名士,如洪
適、汪應辰。及為相,籍人才為三等,有所見聞即記之,號《材館錄》。凡所舉,
上皆收用,如胡銓、周必大、王十朋、趙汝愚、晁公武、李燾其尤章明者也。上
以兵冗財匱為憂,允文與陳俊卿議革三衙雜役,汰冗籍,三軍無怨言。
六年,陳俊卿以奏留龔茂良忤上意,上震怒甚,俊卿待命浙江亭,兩日不報。
允文請對,極論體貌之道,疊拜榻前,遂命判福州。
詔以范成大為祈請使,為陵寢故。金不從,且諜報欲以三十萬騎奉遷陵寢來
歸,中外洶洶,荊、襄將帥皆請增戍。允文謂:“金方懲亮,決不輕動,不過以
虛聲撼我耳。”遂奏止之。朝論紛然,允文屹不動,敵卒無他。
自莊文太子斃,儲位未定。允文上疏,且屢懇陳。七年正月,上兩宮尊號,
議始定,下詔皇第三子恭王惇立為皇太子,皇子愷以雄武、保寧軍節度使判寧國
府。皇太子尋尹臨安。侍衛馬軍司牧地舊在臨安,允文謂地狹不利芻牧,請令就
牧鎮江,緩急用騎過江便。三軍有怨語,其後言者以此為言。
胡銓以台評去,允文奏留之經筵。銓薦朱熹,上問允文識熹否?允文謂熹不
在程頤下,遂召熹,熹不至。檢鼓院以六條抑上書人,允文力言不可,從之。
會慶節,金使烏林答天錫入見,金主婿也,驕倨甚,固請上降榻問金主起居,
上不許,天錫跪不起,侍臣錯愕失措。允文請大駕還禁中,且諭之曰:“大駕既
興,難再御殿,使人來且隨班上壽。”金使慚而退。
上以僕射名不正,改為左、右丞相。八年二月,授允文特進、左丞相兼樞密
使,梁克家為右丞相。允文嘗舉克家自代,上不許。是月,以病乞解機政,又薦
克家靖重有宰相器,至是始同相,手詔付允文曰:“朕方欲武臣為樞密,曹勛如
何?”允文謂勛人品卑凡,不可用。既而以張說簽書樞密院事,右正言王希呂與
台官交劾之。上怒希呂甚,手詔“與遠惡監當。”允文繳回,上益怒。梁克家曰:
“希呂論張說,台綱也,左相救希呂,國體也。”上怒稍解,卒薄希呂之罰。
四月,御史蕭之敏劾允文,允文上章待罪。上過德壽宮,太上曰:“採石之
功,之敏在何許?毋聽其去。”上為出之敏,且書扇制詩以留之。允文言之敏端
方,請召歸以辟言路。上謂其言寬厚,命曾懷書之《時政記》。
上命選諫官,允文以李彥潁、林光朝、王質對,三人皆鯁亮,又以文學推重
於時,故薦之,久不報。曾覿薦一人,賜第,擢諫議大夫。允文、克家爭之,不
從。允文力求去,授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進封雍國公。陛辭,上
諭以進取之方,期以某日會河南。允文言:“異時戒內外不相應。”上曰:“若
西師出而朕遲回,即朕負卿;若朕已動而卿遲回,即卿負朕。”上御正衙,酌酒
賦詩以遣之,且賜家廟祭器。
九年至蜀。大軍月給米一石五斗,不足贍其家,允文捐宣司錢三十萬易米,
計口增給。立戶馬七條,括民馬,奏選良家子以儲戰用。初,北界有寇鄰者,擁
眾數萬在商、虢間,允文秉政日納款,迨至蜀,復遣人致書允文,不報,羈縻之
而已。既而鄰謀覺,金密遣人捕之。葉衡奏聞,允文上疏自辨,因請納祿,不報。
上嘗謂允文曰:“丙午之恥,當與丞相共雪之。”又曰:“朕惟功業不如唐
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故允文許上以恢復。使蜀一歲,無進兵期,上賜密
詔趣之,允文言軍需未備,上不樂。
淳熙元年薨。後四年,上幸白石大閱,見軍皆少壯,謂輔臣曰:“虞允文行
沙汰之效也。”尋詔贈太傅,賜謚忠肅。
允文姿雄偉,長六尺四寸,慷慨磊落有大志,而言動有則度,人望而知為任
重之器。早以文學致身台閣,晚際時艱,出入將相垂二十年,孜孜忠勤無二焉。
嘗注《唐書》、《五代史》,藏於家。有詩文十卷,《經筵春秋講義》三卷,
《奏議》二十二卷,《內外志》十五卷,行於世。
子三人:公亮、公著、杭孫。孫八人,皆好修,唯剛簡最知名,嘉定中,召
不至,終利路提點刑獄。
辛次膺,字起季,萊州人。幼孤,從母依外氏王聖美於丹徒。俊慧力學,日
誦千言。甫冠,登政和二年進士第,歷官為單父丞。
值山東亂,舉室南渡。屬閩寇范汝為陷建州,宰相呂頤浩以次膺宰浦城,遏
賊沖。比至,寇黨熊志寧已焚其邑。於是披荊棘,坐瓦礫中,安輯吏民,料丁壯,
治器械,厄險阻,號令不煩,邑民便之。數月,韓世忠破賊,復建州,除審計司。
餘黨范黑龍破鄰邑,閩帥張守檄次膺,俟賊平而後行。乃募鄉兵習強弩,賊至,
與之夾水而陣,矢齊發,賊奔潰,生致首領五人,余悉宥之。
用參政孟庾薦,召對,奏用人貴於務實,施令在於必行。遷駕部。願敕郡邑
省耕薄征,務農抑末。又奏:“中原之人,棄墳墓生業,從巡江左,饑寒殞仆。
願加存拊,可以堅中原徯後之心。”遷吏部郎、湖北運判,中途召還,見高宗於
建康行宮,首言救世之弊,上稱善,敕以所奏榜朝堂。
擢右正言。奏:“願閱兵將,親簡拔,攬恩威之柄,使人人知朝廷之尊。左
近習,久則干政,願杜其漸。兵連不解,十年於茲。一歲用錢三十萬、米四百
萬石,諸路常賦僅足支其半,余悉取諸民。乞罷不急之務,節姑息之澤,省冗官,
汰忄耎兵。”
韓世忠男直秘閣,次膺奏曰:“攻城野戰,世忠功也,其子何與?石渠、東
觀,圖書府也,武功何與?幸門一啟,援例者眾。”又奏:“今主議者見小利忽
大計,偏師偶勝,遽思進討,便謂攻為有餘;警奏稍聞,首陳退舍,便謂守為不
足。願嚴紀律,謹烽燧,明間探。”上皆信納。聞韓世忠將自楚州移軍鎮江,復
陳可慮者五。王倫使北請和,次膺言:“宣和海上之約,靖康城下之盟,口血未
乾,兵隨其後。今日之事當識其詐。”
時秦檜在政府,為其妻兄王仲薿敘兩官。次膺劾仲薿奴事朱勔,投拜金酋,
罪在不赦。又劾知撫州王喚違法佃官田,不輸租。其父仲山,先知撫州,屈膝金
人,喚繼其後,何顏見吏民?喚,檜之妻兄也。章留中。次膺再論之曰:“近臣
奏二人,繼聞追寢除命,是皆檜容私營救,陛下曲從其欲,國之紀綱,臣之責任,
一切廢格。借使貴連宮掖,親如肺附,寵任非宜,臣亦得論之,而大臣之姻婭,
乃不得繩之耶?望陛下奮乾剛之威,戒蒙蔽之漸。”
求去,除直秘閣、湖南提刑。先是,湖南賊龍淵、李朝擁眾數萬,據衡之茶
陵,檜匿不奏,乃以見闕處次膺。陛辭,上曰:“卿以將母為請,朕不得留。湖
湘風物甚佳,且無盜賊,職名異恩,卒歲當召。”既抵長沙,賊勢方張,戍將抽
回,始悟檜欲陷之。即腳踏車趨茶陵,擒賊驍將戮之,募賊黨毛義、龍麟等,齎榜
諭以朝廷抽回戍將,務欲招安,宜亟降,待以不死。龍淵、李朝相繼降,仍請料
精銳,可得禁旅萬餘。次鷹笑曰:“是皆吾民,正當棄兵甲,持鋤耰,趣令復業。”
奏茶陵為軍。
金好成,赦書至衡陽,次膺極陳其詐,略曰:“臣昨在諫列,嘗數論金人變
詐無常,願陛下為宗社生靈深慮。近觀邸報,樞密院編修官胡銓妄議和好,歷詆
大臣,除名遠竄。已而得銓書槁,乃知朝廷遽欲屈己稱藩,臣未知其可。大臣懷
奸固位,不恤國計,媕婀趨和,謬以為便,臣不知天下之人以為便乎?‘父之
仇不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棄仇釋怨,盡除前事,降萬乘之尊,以求說
於敵,天下之人,果能遂亡怨痛以從陛下之志乎?”書奏,不報。金陷三京。
次膺罷,奉祠。秦檜以其負重名,欲先移書,當稍收用,次膺笑而不答。閱
十六年,貧益甚,亡毫髮求於人。檜死,起知婺州,三日被召。至國門,以足疾
求去。加秘閣修撰,還郡。再召見,歷言仇怨當國,老母幾委溝壑,因奏國本未
立,上改容曰:“誰可?”次膺曰:“知子莫若父。”上稱善。擢權給事中。蔣
璨權戶部侍郎,次膺駁璨不守正,事交結,出璨知平江。御史中丞湯鵬舉劾次膺
假權報怨,除待制、宮觀。起知泉州,移福建帥。丁母憂,乞納祿。
孝宗即位,手詔趣召。既至,奏:“陛下用賢必考核事功,勿以一人譽用之,
一人毀去之,出令要無反汗,納善要知轉圜。練兵恤民,經理兩淮,使敵不能乘
虛而入。”是日,除御史中丞。朝德壽宮,高宗一見,謂“惜間卿於強健時。”
上將以春饗迎高宗詣延祥觀,幸玉津園。次膺奏:“欽宗服未終,方停策士,
且金人嫚書甫至,意在交兵,矧原野間禁衛稀少,當過為之慮,兼一出費十數萬
緡,曷若以資兵食。”時兩淮盡為荒野,次膺奏:“乞集遺甿歸業,jie6*種牛,或
令在屯兵從便耕種,此足兵良法。”至若成閔之貪饕,湯思退之朋附,葉義問之
奸罔,皆以次論劾。每章疏一出,天下韙之。上方厲精政事,次膺每以名實為言,
多所裨益,呼其官不名。
隆興改元三月,同知樞密院事。符離之師,捷奏日聞,次膺手疏千言,乞持
重。未幾,軍果潰。及見,上顏色不樂,奏言:“師潰而歸,張浚彈壓必無他,
此上天大儆戒於陛下。”上嘆其先見。
拜參知政事,以疾力祈免。且奏曰:“王十朋除侍史,雖上親擢,天下皆知
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奸。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除資政
殿學士、提舉洞霄宮。陛辭,賜茶,甚惜其去。次膺奏:“臣與思退,理難同列。”
上曰:“有謂湯思退可用者。”次膺奏:“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辨。思退固不
足道,竊恐誤國家事。”乾道六年閏五月卒,年七十九。
次膺孝友清介,立朝謇諤。仕宦五十年,無絲毫掛吏議。為政貴清靜,先德
化,所至人稱其不煩。善屬文,尤工於詩。
論曰:孝宗志恢復,特任張浚,俊卿斥奸黨,明公道,以為之佐。洎居中書,
知無不為,言無不盡,蓋其立志一以先哲為法,非他相可擬也。允文許國之忠,
炳如丹青。金庶人亮之南侵,其鋒甚銳,中外倚劉錡為長城,錡以病不克進師。
允文儒臣,奮勇督戰,一舉而挫之,亮乃自斃。昔赤壁一勝而三國勢成,淮淝一
勝而南北勢定。允文採石之功,宋事轉危為安,實系乎此。及其罷相鎮蜀,受命
興復,剋期而往,志雖未就,其能慷慨任重,豈易得哉?次膺力排群邪,無負言
責,涖政不煩,居約有守。晚再立朝,謇諤尤著,南渡直言之臣,宜為首稱焉。
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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