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沈作賓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沈作賓,字賓王,世為吳興歸安人。以父任入仕,監饒州永平監,冶鑄堅緻,又承詔造雁翎刀,稱上意,連進兩資。中刑法科,歷江西提刑司檢法官,入為大理評事。改秩,通判紹興府。帥守丘崇遇僚吏剛嚴,作賓從容裨贊,每濟以寬。秩滿,知台州,首訪民疾苦,弛鹽禁,寬租期,均徭役,更酒政,決滯獄,五十日間盡除前政之不便民者,邦人胥悅;而前守嫉其勝己,巧媒櫱之,罷去。民請於朝,借留不遂,為立“留賢碑”。
慶元初,歷官至淮南轉運判官,以治辦聞。直華文閣,因其任。擢太府少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繼升為卿。尋除直龍圖閣,帥浙東,知紹興府。入對,奏:“徽州、南康軍月樁不如期,朝廷科降額,比年曰‘權免一次’,來年督促如初,適足啟吏奸、重民害,乞明詔示。又楚州武鋒一軍已招三千五百餘人,朝廷初欲減戍,數年未就紀律:一,主將望輕;二,郡守節制不為禮;三,訓練不盡其能。願令本州少假借,責之練習,期以歲月,考績用成否,上於朝而黜陟之。”上嘉納。韓侂胄方用事,族有居越者,私釀公行,作賓逮捕置於獄,而竄其奴。
未幾,除龍圖閣待制,知平江府,請得節制許浦水軍,詔可。郡有使臣,故海盜也,作賓使招誘其黨既至慰勉之錫衣物又得強勇者幾千人置將以統之號曰義士復募郡城內外惡少亦幾千人,號曰“壯士”。衣糧器械皆視官軍,而輕捷善斗過之,於是海道不警,市井無嘩。尋命參督府,兼權鎮江府。請留戍兵千人,又欲以江、閔新軍二千人易舊軍千人,備不虞。朝廷難之,遂請祠。言者繼及之,復召為戶部侍郎。軍興之餘,國力殫耗,見存金谷,僅支旬日。作賓考逋負,柅吏奸,閱三月即有半年之儲。
(節選自《宋史·沈作賓傳》)
譯文/翻譯:
沈作賓,字賓王,世代為吳興歸安人。憑藉父親的軍功入朝做官,監管饒州永平監,冶煉鑄造堅固精密的東西,又奉命鍛造雁銅刀,符合皇上的心意。入朝擔任大理評事。後來政變了官階低超興度通判。任期滿,執掌台州政務,首先了解民眾的疾苦,鬆弛鹽政政策,寬限租賃期眼,平均徭役,五十天內完全廢除了之前不利於百姓的政令,這裡的人都很高興,但之前的太守嫉妒他勝過自己,藉機構陷他,沈作賓被免職。當地百姓向朝廷請求留用(沈作賓),沒有成功,就為他樹立了“留賢碑”。任職大理正,有因親屬而徇私的嫌疑,改任太府丞,升任刑部郎。
慶元初年,先後連任官職到淮南轉運判官。不久授任直龍圖閣,執掌紹興府大權。進入朝堂,上奏說,“徽州、南康支應軍餉的月樁錢不接時間徵收,近年說“暫免一次’,第二年又和原來一樣繼續監督、催促,請求皇上明察並下令處理這件事。”皇上讚許他並採納了他的建議。
擔任兩浙轉運副使。進入朝堂,上奏說,“殯宮這裡,每年拔經費四萬有餘,紅色塗漆尚未破舊,再塗上一層裝飾,牆壁都存在,從而再開始改變,胡亂花費、不計後果。這不是用來安妥神靈、彰顯孝道的辦法。今後有集中修繕的時候,向朝廷報告,下面的臣子稽查狀況而審核其是否屬實,擬定聖旨,然後動用大批人力去做。”皇上多次點頭答應了這件事,但負責修繕的人卻不高興。
不多久,在平江府任職,州郡有個使臣,原本是海盜,沈作賓讓他引誘他曾經的同黨,(這個使臣)來了之後,安慰勸勉他,還贈給(他)衣物,又招慕了幾千個強壯勇猛的人,設定了將領來統帥他們,稱他們為“義士”;又招募了幾千個品行惡劣的年輕男子,稱他們為“壯士”,這些人的衣服、糧食、兵器等都可以和官軍相比,但比官兵驍勇善戰,自此,這裡海路沒有警報,街市上不再吵鬧。不久命令參贊督府,兼代理鎮江府。(沈作賓)請求留下戍守的官兵一千人,又準備用江蘇、福建新隊中的兩千人換掉舊軍隊中的一千人,以防出現意外。軍隊力量壯大的同時,國家財力日益消耗,現存的金銀穀子,僅僅能維持十天。沈作賓追查拖欠的賦稅、債務,阻止奸猾官吏的不良行為,過了三個月就有了半年的儲備。
《宋史·沈作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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