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嚴長明》原文及翻譯

清史稿•列傳二七二&#822

原文:

嚴長明,字道甫,江寧人。幼奇慧。年十一,為李紱所賞,告方苞曰:“國器也!”遂從苞受業。尋假館揚州馬氏,盡讀其藏書。高宗二十七年南巡,以諸生獻賦,賜舉人,用內閣中書,入軍機。
長明通古今,多智數,工於奏牘,大學士劉統勛最奇其才。戶部奏天下錢糧雜項名目繁多,請併入地丁徵收,長明曰:“今之雜項折征銀,皆古正供也。若去其名,他日吏忘之,謂其物官所需,必且再征,是使民重困也。”統勛曰善,乃奏已之。大學士溫福征大金川,欲長明從行,長明固辭。退,有咎之者,答曰:“是將敗沒,吾奈何從之!”既而溫福果軍潰以死,隨往者皆盡。
長明在軍機七年,乾敏異眾,然亦以是見嫉。其救羅浩源事,人尤喜稱之。浩源,雲南糧道也。分償屬吏汪應繳所虧帑金,有詔逾期即誅。浩源繳不如數,逾期十日,牒請弛限。上下其議,時統勛主試禮部,秋曹無敢任其事者。長明因撾鼓入闈,見統勛,為言汪已捐復,將曳組綬出都,獨坐浩源,義未協,宜仍責汪自繳。統勛曰:“具疏稿乎?”曰:“具。”即振袖出之,辭義明晰。疏入報可,獄遂解。其他事多類此。人有圖其像祀之者。
三十六年,擢侍讀。嘗扈蹕①木蘭,大雪中失橐扆②並所裝物,越日,故吏以扆至。問“何以知為吾物?”曰:“軍機官披羊裘者獨君耳。”長明勞而遣之。
後以憂歸,遂不復出。客畢沅所,為定奏詞。又主講廬陽書院。博學強記,所讀書,或舉問,無不能對。為詩文用思周密,和易而當於情。著毛詩地理疏證、五經算術補正、三經三史答問、石經考異、漢金石例、獻徵餘錄等書。
(選自《清史稿•列傳二七二•文苑二》)

譯文/翻譯:

嚴長明,字道甫,江寧人。年幼時十分聰慧。十一歲時,他受到李紱賞識,李紱告訴方苞說:“他是治國的人才!” 嚴長明於是跟從方苞學習。不久做客旅居在揚州馬氏的家中,讀遍了他家所有的藏書。高宗二十七年南巡時,嚴長明率領當地的生員獻賦,被賜為舉人,被任用在內閣中書,進入軍機處。
嚴長明通曉古今,富有謀術,擅長書寫奏章,大學士劉統勛尤其認為他的才能奇特。戶部上奏說天下的田賦項目雜亂名目繁多,請求併入土地稅和勞役稅中徵收,嚴長明說:“現在各種名目的稅賦由實物折價徵收銀錢,都是自古以來的法定賦稅。如果去除了它的名目,以後的官吏如果忘記了這件事,說這些物資是官府所必需的,一定將會再次徵收,這樣會使百姓更加貧困。”劉統勛說很好,於是上奏停止了之前的請求。大學士溫福出征大金川,想要嚴長明跟隨他一起出行,嚴長明堅決地拒絕了。從朝廷上退下來後,有人責備他,嚴長明回答說:“這次出征將會被敵人殲滅,我為何要跟隨他!”不久溫福果然軍隊潰敗而亡,跟隨他出征的人都死了。
嚴長明在軍機處七年,辦事幹練敏捷異於眾人,這樣也就因此被人嫉妒。他救羅浩源的事,人們尤其喜歡稱道。羅浩源,是負責雲南漕糧的官員。需要分擔賠償汪姓下屬所虧欠的公款,朝廷有命令過期就要殺頭。羅浩源沒有按規定數目上繳錢款,過了期限十天,寫文書請求放寬期限。皇上將他的請求交付給官員們商議,當時劉統勛主管禮部,刑部沒有人敢擔任這件事。嚴長明於是擊鼓經過宮中小門,見到劉統勛,說汪姓官員已經捐銀恢復受處分降革的原官職,將帶著官爵離京,只是定羅浩源的罪,道義上不符合,應該仍然追責汪姓官員自己繳納虧空的公款。劉統勛說:“擬定好了奏疏的草稿嗎?”嚴長明說:“寫好了。”馬上從袖子裡拿出奏疏,文章的內容十分明晰。奏疏上報給皇帝之後被批准了,羅浩源的刑罰於是被解除了。其他的事情很多類似於此。有人畫下他的像祭拜他。
乾隆三十六年,嚴長明被提拔為侍讀。曾經隨侍皇帝出行至木蘭圍場,在大雪當中丟失了坐騎以及所馱的物品,過了一天,以前的屬下帶著他的坐騎找到他。嚴長明問:“你憑什麼知道這是我的東西呢?”屬下回答說:“軍機處的官員中穿羊皮衣服的只有您而已。”嚴長明慰勞了他,然後讓他離開了。
之後,嚴長明因為父母去世而辭官歸家,於是不再出來做官。客居在畢沅的府中,為他確定奏章的措辭。又在廬陽學院擔任主講。嚴長明博學強記,所閱讀的書籍,如果有人就其中內容提出問題,沒有他不能回答的。寫作詩文思路周密嚴謹,措詞溫和平易,情感恰當。著有《毛詩地理疏證》、《五經算術補正》、《三經三史答問》、《石經考異》、《漢金石例》以及《獻徵餘錄》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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