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尚書屯田外郎贈兵部員外郎錢君墓表》原文及翻譯
歐陽修
原文:
君諱冶,字良范,姓錢氏。明道二年六月十一日,以疾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二。
君少好學能為文辭家貧其母賢嘗躬織以資其學問每夜讀書母為滅燭止之君陽臥母且睡輒復起讀。州舉進士第一,試禮部高第,遂中甲科。為吏長於決獄,歷六縣,皆有能政。
潮州自五代時,劉氏暴殘其民,君為海陽經年,民歸業者千餘戶,由是海陽升為大縣。潮之大姓某氏火,跡其來自某家,吏捕訊之,某家號冤不服。太守刁湛曰:“獄非錢君不可。”君問大姓,得火所發床足,驗之,疑里仇家物。因率吏入仇家,取床,折足合之,皆是。仇人即服曰:“火自我出,然故遺其跡某家者,欲自免也。某家誠冤。”君即日出某家獄,致仇人以法,舉州稱為神明。
其佐宣州,數決大獄,及旁近郡獄有疑者,皆歸決於君。工部侍郎凌策知宣州,尤稱君文學,曰:“吏事不足污子,當以文章居台閣。”欲薦其文,未及而策卒。初,宣州官歲市茶於涇縣,命君主之。策子不肖,以惡茶數千斤入於官,君立焚之,以白策,策益以此知君。策卒,君嘆曰:“世無知我者矣。”
在麻城,以茶課歲增五倍,遂遷著作。金堂故多盜,君以伍保籍民,察其出入,凡為盜者,許其徒告以贖罪,盜遂止。會甘露降其縣,明年,麥禾大稔,麥一莖五歧、禾一莖五穗者,縣人以為君政所致,謂之錢公三瑞。君嘆曰:“吾知治民爾,瑞豈吾致哉!”縣人為君立生祠。如皋民不農桑,以鹽為生。君曰:“使民足以衣食,鹽猶農也。”乃悉求鹽利害為條目,民便其利而鹽最增積,以石數者至四十五萬。君在如皋,時年五十。或嘆其仕不達,君曰:“使吾政行於民,是達也。”蔡文忠公為御史中丞,數欲引君為御史,會君卒。君平生所為文章三百餘篇,號曰《晦書》。
(選自《歐陽修集》卷二十五,有刪節)
譯文/翻譯:
錢君諱治,字良范,姓錢。明道二年六月十一日,因病死在家中,享年五十二歲。
錢君從小愛好學習,擅長寫文章。家境貧窮,他的母親賢惠,曾親自織布來供給他學習。每天夜裡讀書,母親為此吹滅蠟燭來阻止他,錢君假裝睡覺,等到母親睡了,就又起床讀書。州里舉薦為進士第一名,參加禮部考試成績優秀,考中甲科。為官擅長斷案,歷任六縣,都有善政。
潮州自從五代時,劉氏(指劉隱建立的“南漢”政權)欺凌殘害百姓。錢君治理海陽多年,回歸本業的百姓有一千多戶,從此海陽升為大縣。潮州某大戶人家失火,查尋火源來自某家,官吏逮捕審問這家人,這家人喊冤不認罪。太守刁湛說:“案件非錢君不能審判。”錢君詢問大戶,找到引發大火的床腳,查驗這隻床腳,懷疑是鄉里仇家的東西。於是帶領下屬進入仇家,取來床後,折斷床腳一比較,都對。仇人立即服罪說:“火是我放的,然而故意在某家留下痕跡,想讓自己逃避罪責。某家確實冤枉。”錢君當天就讓某家出獄,將仇人繩之以法,全州人都稱讚他英明。
他輔助治理宣州時,多次判決重大案件,以至附近州郡有疑難案件,都集中由錢君審判。工部侍郎凌策擔任宣州知州,尤其稱讚錢君的文章學問,說:“政事不能玷污您,您應當憑藉文章居於高位。”想要推薦他的文章,還沒有來得及推薦,凌策就死了。當初,宣州官府每年從涇縣買茶,讓錢君主管這件事。凌策的兒子不成材,拿幾千斤劣質茶葉交到官府,錢君立即燒毀了茶葉,把這件事報告了凌策,凌策更加因此賞識錢君。凌策死了,錢君嘆息說:“世上沒有了解我的人了!”
(錢君)在麻城,因為茶稅每年增加五倍,於是升任為著作郎。金堂過去多盜賊,錢君用編制伍、保的方法登記百姓,觀察他們的出入,凡是做盜賊的,允許他們的同夥告發來贖罪,盜賊於是平息。恰逢甘露降落那個縣,第二年,小麥和穀子大豐收,小麥一根莖上分五支丫,穀子一根莖上長五支穗,縣裡百姓認為這是錢君德政所致,稱它們為“錢公三瑞”。錢君感嘆說:“我只懂得治理百姓罷了,祥瑞哪裡是我招來的呢!”縣裡百姓給錢君建立生祠。如皋的百姓不從事農業生產,把鹽業當做生計。錢君說:“讓百姓豐衣足食,鹽業就如同農業。”於是詳盡地探求鹽業的利弊制定規章,百姓覺得方便有利,於是鹽產量極大增加,用石來計算高達四十五萬石。錢君在如皋,時年五十歲。有人嘆息他仕途不通達,他說:“假使我的政令能在民間施行,這就是通達啊。”蔡文忠公擔任御史中丞,多次向引薦錢君做御史,適逢錢君去世。錢君平生所寫文章三百多篇,名叫《晦書》。
歐陽修《尚書屯田外郎贈兵部員外郎錢君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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