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劉贊傳》原文及翻譯

舊五代史

原文:

劉贊,魏州人也。父玭為縣令,贊始就學,衣以青布衫襦,每食則玭自肉食,而別以蔬食食贊於床下,謂之曰:“肉食,君之祿也,爾欲之,則勤學問以乾祿;吾肉非爾之食也。”由是贊益力學,舉進士,為羅紹威判官,去為租庸使趙岩巡官,又為孔謙鹽鐵判官。明宗時,累遷中書舍人、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守官以法,權豪不可乾以私。
是時,秦王從榮握兵而驕,多過失,言事者請置師傅以輔道之。大臣畏王,不敢決其事,因請王得自擇。秦王即請贊,乃拜贊秘書監,為秦王傅。贊泣曰:“禍將至矣!”
秦王所請王府元帥官屬十餘人,類多浮薄傾險之徒,日獻諛諂以驕王,獨贊從容諷諫,率以正道。秦王嘗命賓客作文於坐中,贊自以師傅,恥與群小比伍,雖操筆勉強有不悅之色秦王惡之後戒左右贊來不得通贊亦不往月一至府而已退則杜門不交人事。
已而,秦王果敗死,唐大臣議王屬官當坐者,馮道曰:“元帥判官任贊與秦王非素好,而在職不逾月,詹事王居敏及劉贊皆以正直為王所惡,河南府判官司徒詡病告家居久,皆宜不與其謀。而諮議參軍高輦與王最厚,輦法當死,其餘可次第原減。”朱弘昭曰:“諸公不知其意爾,使秦王得入光政門,當待贊等如何?吾徒復有家族邪!且法有首從,今秦王夫婦男女皆死,而贊等止其一身幸矣!”道等難之,而馮贇亦爭以為不可,贊等乃免死。於是論高輦死,而任贊等十七人皆長流。
初,贊聞秦王敗,即白衣駕驢以俟,人有告贊奪官而已,贊曰:“豈有天子冢嗣見殺,而賓僚奪官者乎,不死幸矣!”已而贊長流嵐州百姓。清泰二年,詔歸田裡,行至石會關,病卒。

譯文/翻譯:

劉贊,魏州人氏。父親劉玭是縣令,劉贊開始讀書時,穿的是青布衣衫,每次吃飯時劉玭自己吃肉,而另外讓劉贊在床下吃蔬菜,劉玭對劉贊說:“肉,是皇上給的俸祿,你如果想吃,就勤奮學習掙得俸祿,我吃的肉不是你能吃的。”因此劉贊更加努力學習,考中進士。他做官嚴守法度,有權有勢的人也不能夠從他這裡謀求好處。
當時,秦王從榮擁兵自重,有很多過失,有人說應該請一位師傅來輔佐他。大臣們害怕秦王,不敢替他決定他的事,因此請秦王自己選擇。秦王就請來了劉贊,授予他秘書監的官職,做秦王的師傅。劉贊哭著說:“禍患將要來了。”
秦王請來的王府元帥等官十幾人,都是些輕浮陰險狡詐的人,每天都對秦王阿諛奉承來使秦王高興,只有劉贊從容進諫,用正確的道理坦率地奉勸秦王。秦王曾經讓賓客在座位上做文章,劉贊認為自己是師傅,恥於和這些小人物為伍,雖然勉強寫了文章,但卻露出不高興的表情。秦王有些討厭他。後來告訴左右的的人劉贊來時不要通報。劉贊也就不去了,只是每月一日到秦王府上,回到家裡就閉門不出,謝絕人事往來。
不久秦王果然兵敗而死,大臣們商議秦王屬下的官員哪些應該收監受罰,馮道說:“任贊和秦王向來不和,在職不過一月,詹事王居敏和劉贊都因為正直而被秦王厭惡,河南府判官司徒詡告病在家很久了,(這些人)都應當沒有參與秦王所謀劃的事。而諮議參軍高輦和秦王關係很好,他按法應當判處死刑。其他人可以依次按實際情況判刑。”朱弘昭說:“大家不知道秦王的意圖,假使秦王進了國都(當了國君),會怎樣對待劉贊這些人呢?我輩還有家室族人嗎!況且法律分首犯和從犯,如今秦王夫婦兒女都死了,而只殺劉贊等人自身一人算是他們的幸運了!”馮道等人都阻攔這樣做,馮贇也力爭說不能殺他們,於是劉贊等免於死罪。於是判處了高輦死刑,而劉贊等十七人都被長期流放。
最初,劉贊聽說秦王兵敗,就穿上白衣騎著驢等待判刑,有人告訴他只是被免了官,劉贊說:“哪有天子的後代被殺,而官僚卻只是被免官的道理?我不死算是幸運了啊!”不久劉贊被流放到嵐州做百姓。清泰二年,皇上下詔讓他回故鄉,走到石會關,病死了。 
《舊五代史·劉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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