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李清臣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李清臣字邦直。七歲知讀書,日數千言。客有從京師來者,與其兄談佛寺火,清臣從傍應曰:“此所謂災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兄驚曰:“是必大吾門。”
治平二年,試秘閣,歐陽修曰:“不置李清臣於第一,則謬矣。”時大雨霖,災異數見,論者歸咎濮①議。及廷對,或謂曰:“宜以《五行傳》‘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必擢上第。”清臣曰:“吾不之信。民間豈無疾痛可上者乎?善止天地之異者,不止其異,止民之疾痛而已。”策入等,名聲籍甚。英宗曰:“如李清臣者,公議皆謂可用,顧以親抑之可乎?”既而詔舉館閣,歐陽修薦之,得集賢校理。
紹聖元年,廷試進士,清臣發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②之官而農不加富,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鄜延亡金明寨,主將張輿戰沒,章惇怒,議盡戮全軍四千人。清臣曰:“今悉誅吏士,異時亡將必舉軍降虜矣。”於是但誅牙兵十六輩。僕射韓忠彥與之有連,惟其言是聽,出范純禮、張舜民,不使呂希純、劉安世入朝,皆其謀也。尋為曾布所陷,出知大名府而卒,年七十一。贈金紫光祿大夫。
清臣蚤以詞藻受知神宗,建大理寺,築都城,皆命作記,簡重宏放,文體各成一家。為人寬洪,不忮害。嘗為舒亶所劾,及在尚書,亶以贓抵罪,獨申救之,曰:“亶信亡狀,然謂之贓則不可。”起身窮約,以儉自持,至富貴不改。然志在利祿,一意欲取宰相,故操持悖謬,竟不如願以死。
(選自《宋史·李清臣傳》,有刪改)
[注]①濮:指濮王。②常平:常平倉。常平之官,簡稱“倉臣”,掌常平倉、免役、市易、坊場、河渡、水利等事。

譯文/翻譯:

李清臣字邦直。七歲就知道讀書,每天讀書幾千字。他家有客人從京城來,和他哥哥談到佛寺遭火災,李清臣在傍邊插嘴說:“這就是所謂災,可能是為害人民太甚,老天要儆戒吧?”他的哥哥驚異地說:“他一定會光大我家門戶。” 
治平二年,應秘閣考試,歐陽修說:“不把李清臣放在第一,就荒謬了。”當時大雨成災,幾次出現災異,議論此事的人歸罪於濮王之議。到朝廷對答之時,有人說:“應該用《五行傳》說的‘簡宗廟,水不潤下’為證,一定能擢取上等。”李清臣說:“我不相信。民間難道沒有疾苦可以上奏的嗎?善於制止天地災異的人,不是去制止災異本身,而是要解除百姓的疾苦而已。”對策被選中入等,名聲很盛。英宗說:“像李清臣這樣的人,公議都認為可用,難道能因為是親戚就壓抑他嗎?”不久下詔推舉館閣官員,歐陽修舉薦李清臣,得以任集賢校理。 
紹聖元年,殿試考取進士,李清臣在策問中提問說:“現在恢復了用詞賦選用士人但士人並不知道勸勉,撤消了常平之官但農民並不富裕,以賞賜土地的辦法去柔服遠方而異族的患害並未平息,寬緩財利以方便百姓而商人的路仍不暢通。可行的就沿襲,不可行的就改革,惟求適中為貴,聖人也沒有定規。”當時鄜延失陷金明寨,主將張輿陣亡,章惇大怒,建議把全軍四千人都殺掉。李清臣說:“現在如果把官吏士兵都殺掉,以後出現主將戰死的情況必然會全軍降敵了。”於是只殺了牙兵十六人。僕射韓忠彥和他有勾結,專聽他的話,排擠范純禮、張舜民,不讓呂希純、劉安世入朝,都是他的主意。不久,李清臣被曾布陷害,出朝為大名府知府而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追贈金紫光祿大夫。 
李清臣早年因詩詞文章好被神宗所賞識,修建大理寺,修築都城,都叫他作記,文章簡潔厚重而氣勢宏放,文體自成一家。他為人寬厚,不忌恨害人。曾經被舒亶彈劾,等他任尚書時,舒亶因貪贓被治罪,李清臣獨獨為他辯護救他,說:“舒亶的確不像樣子,但說他貪贓是不可以的。”他出身貧困,保持節儉以自愛,到富貴仍不改變。但他的志向在於追求利祿,一心想當宰相,所以行為錯謬,最終不能如願而死。 
《宋史·李清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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