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王志傳》原文及翻譯

梁書

原文:

王志,字次道,琅邪臨沂人。祖曇首,父僧虔,並有重名。志年九歲,居所生母憂,哀容毀瘠,為中表所異。
褚淵為司徒,引志為主簿。淵謂僧虔曰:“朝廷之恩,本為殊特,所可光榮,在屈賢子。”
尋除宣城內史,清謹有恩惠。郡民張倪、吳慶爭田,經年不決。志到官,父老乃相謂曰:“王府君有德政,吾曹鄉里乃有此爭。”倪、慶因相攜請罪,所訟地遂為閒田。
出為寧朔將軍、東陽太守。郡獄有重囚十餘人,冬至日悉遣還家,過節皆返,惟一人失期,獄司以為言。志曰:“此自太守事,主者勿憂。”明旦,果自詣獄,辭以婦孕,吏民益嘆服之。
義師至城內害東昏百僚署名送其首。志聞而嘆曰:“冠雖弊,可加足乎?”因取庭中樹葉挪服之,偽悶,不署名。高祖①覽箋無志署,心嘉之,弗以讓也。
為政清靜,去煩苛。京師有寡婦無子,姑亡,舉債以斂葬,既葬而無以還之。志愍其義,以俸錢償焉。時年飢,每旦為粥於郡門,以賦百姓,民稱之不容口。
志為中書令,及居京尹,便懷止足。常謂諸子侄曰:“謝莊在宋孝武世,位止中書令,吾自視豈可以過之。”因多謝病,簡通賓客。
志善草隸,當時以為楷法。齊游擊將軍徐希秀亦號能書,常謂志為“書聖”。
志家世居建康禁中里馬蕃巷,父僧虔以來,門風多寬恕,志尤惇厚。所歷職,不以罪咎劾人。門下客嘗盜脫志車𨏥賣之,志知而不問,待之如初。賓客游其門者,專覆其過而稱其善。兄弟子侄皆篤實謙和,時人號馬蕃諸王為長者。 (《梁書•列傳第十五》有刪節)
【注】①高祖:指梁武帝蕭衍。齊末東昏侯蕭寶卷昏庸,蕭衍起兵取而代之。
【參考

譯文/翻譯:

王志,字次道,是琅琊臨沂人。他的祖父王曇首,他的父親王僧虔,都有很大的名望。王志九歲的時候,為自己的生母服喪,悲傷到身體衰弱消瘦,他的中表親戚都認為他很特別。
褚淵擔任司徒,引薦王志擔任主簿。褚淵對王僧虔說:“朝廷的恩典本來就是很特殊的,是值得光榮的,要委屈你的兒子擔任這樣的職務了。”
不久,王志被任命為宣城內史。他做事清廉謹慎愛護百姓。郡中的張倪、吳慶爭奪一塊地,多年沒有得到解決。王志一上任,郡里的父老就討論說:“王府君有德政的美名,我們這裡竟然還有這樣的爭執。”張倪、吳慶於是一起請罪,他們爭奪的土地也成了閒田。
王志出京擔任寧朔將軍,東陽太守。郡中監獄有十幾個重罪囚犯,冬至這天,王志讓他們都回家,過了節,這些人都回來,只有一個超過了期限沒到,獄吏報告給了王志。王志說:“這是太守的責任,你們不要擔憂。”第二天,那個重犯果然自己回到了監獄,報告說妻子懷孕了。官吏和百姓更加讚嘆佩服王志。
起義的軍隊到達,京城之內有人殺掉了東昏侯,眾官員簽名將東昏侯的首級呈送給高祖。王志聽說之後嘆息道:“帽子雖然破了,怎么可以穿在腳上呢?”於是摘取了庭院中的葉子吃下去,裝作暈倒,不肯署名。高祖看到名單上沒有王志的名字,心裡很嘉許他,不因為這個指責他。
王志執政清靜不擾民,省去了很多煩瑣苛刻的事情。京城中有一個沒有兒子的寡婦,婆婆死了,借債來為婆婆下葬,下葬之後,沒有辦法還錢。王志憐惜她的道義,用自己的俸祿幫她還了錢。當時遇上荒年,王志每天早上在郡府門口煮粥,來接濟百姓,百姓對他讚不絕口。
王志擔任中書令,等他處於京尹的職務,就抱有知足的想法。他曾經對自己的子侄們說:“謝莊在宋孝武帝的時候,官位只做到中書令,我看看自己怎么可以超過他。”於是常常稱病拒絕事情,很少和賓客交往。
王志善於寫隸書。當時的人都以他的字為取法效仿的對象。齊游擊將軍徐希秀也號稱善於書法,常稱王志是書聖。
王志家世代居住在建康禁中里馬蕃巷。父親王僧虔以來,家風多寬恕,王志尤其溫厚。王志任官期間,不因為過失犯罪彈劾他人。他的門客曾經偷他的車𨏥賣錢,王志知道了也不去追究,對待他像當初一樣。在他門下的賓客,王志忽略他們的過失而稱揚他們的好。王家的兄弟子侄都篤實謙和,當時的人稱馬蕃王家的人為長者。
《梁書·王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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