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趙概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趙概,字叔平,南京虞城人。少篤學自力,器識宏遠。中進士第,為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奏事殿中,仁宗面賜銀緋。
出知洪州,州城西南薄章江,有泛溢之虞,概作石堤二百丈,高五丈,以障其沖,水不為患。僚吏鄭陶、饒奭挾持郡事,為不法,前守莫能制。州之歸化卒,皆故時群盜。奭造飛語曰:“卒得廩米陳惡,有怨言,不更給善米,且生變。”概不答。卒有自容州戍逃歸而犯夜者,斬之以徇,因收陶、奭抵罪,闔府股慄。加直集賢院。坐失舉澠池令張誥免,久乃起。
召修起居注。歐陽修後至,朝廷欲驟用之,難於越次。概聞,請郡①,除天章閣待制,修遂知制誥。逾歲,概始代之。蘇舜欽等以群飲逐,概言:“預會者皆館閣名士,舉而棄之,觖②士大夫望,非國之福也。”不報。諫官郭申錫論事忤旨,帝欲加罪,概曰:“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今黜之,何以示天下?”乃止。知鄆州、應天府,代韓絳為御史中丞。絳以論張茂實不宜典宿衛罷,概至,首言之,茂實竟去。擢樞密使、參知政事。數以老求去。
熙寧初,拜觀文殿學士、知徐州。自左丞轉吏部尚書,前此,執政遷官,未有也。以太子少師致仕,退居十五年,嘗集古今諫爭事,為《諫林》百二十卷上之。神宗賜詔曰:“請老而去者,類以聲問不至朝廷為高。唯卿有志愛君,雖退處山林,未嘗一日忘也。當置於坐右,時用省閱。”元豐六年薨,年八十八。贈太子太師,謚曰康靖。
概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怒。雖在事如不言,然陰以利物者為不少,議者以此劉寬、婁師德。坐張誥貶六年,念之終不衰,誥死,恤其家備至。歐陽修遇概素薄,及修有獄,概獨抗章明其罪,言為仇者所中傷,不可以天下法為人報怨。修得解,始服其長者。
(《宋史•趙概傳》,有刪節)
譯文/翻譯:
趙概,字叔平,南京虞城人。年少時勤奮學習能自力,器量見識宏遠。中進士,任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在殿中奏事,(因才幹突出)仁宗當面獎賜他金銀錦帛。
趙概從京城到洪州任職,洪州西南靠近章江,有河水泛濫的憂患,趙概築河堤長二百丈,高五丈,用來阻擋河水的衝擊,章江水患得以解除。屬官鄭陶、饒奭把持郡里事務,行不法之事,前任郡守都不能制住他們。洪州的歸順士兵,都是以前的強盜。饒奭編造流言說:“士兵得到的餉米都是陳舊腐爛之米,士兵有怨言,(如果)不給更換好米,士兵將要生變。”趙概沒有搭理。有從容州駐地逃回而違禁夜行的士卒,趙概殺了這些士兵示眾,並趁機抓捕了陶、奭二人進行抵罪,(這樣以來)整個紅州府都為之驚懼。升任直集賢院。(趙概)因舉薦澠池縣令張誥之失而被免職,很長時間後才被重新起用。
朝廷召趙概編修起居注。歐陽修是後來(被召編修起居注)的,朝廷想破格使用歐陽修,(但)難在不好超越次序(進行提拔)。趙概知道後,主動請求外放任郡官,被任命為章閣待制,歐陽修於是任知制誥。一年多,趙概才取代歐陽修。蘇舜欽等人聚眾宴飲被罷逐,趙概說:“參加宴飲的都是館、閣的名士,(如果)全都把他們罷免,會讓士大夫們因不滿而生怨恨,這非國家之福。”(最終蘇舜欽等人)沒被上報朝廷。諫官郭申錫因議論有關事情違犯了皇上意旨,皇上要治罪於他,趙概說:“陛下當初還當面訓示郭申錫不要表面順從,現在要罷免他,(這樣的話,陛下)拿什麼來向天下人解釋呢?”皇上因此沒有對郭申錫治罪。任職鄆州、應天府,代韓絳任御史中丞。韓絳因奏議張茂實不應主持宿衛一職被罷職,趙概上任後,首先奏議這件事,張茂實最終沒能任宿衛一職。趙概被提拔為樞密使、參知政事。幾次借年老要求辭職。
熙寧初年,趙概任觀文殿學士、知徐州。自左丞轉任吏部尚書,這以前,由左丞升任吏部尚書,從來沒有(先例)。(後來趙概)以太子少師這一身份(或:職務)辭官回家,退居十五年,曾收集集古今諫爭之事,編寫《諫林》一百二十卷呈給皇上。神宗賜詔說:“因年老辭官回家的官員,一般都是以不讓自己的說辭、議論等傳至朝廷為高。唯卿有志愛君,即使退處山林,也未曾一日忘君啊。我當把這本書放在座右(指拿起來方便),不時地用來審視閱覽。”元豐六年去世,年八十八。贈太子太師,謚康靖。
趙概秉性和平,與人沒有怨仇。雖然在一些事情上(表面上)像是沒有說什麼,但暗地裡對別人有利的事情做了不少,人們把他比作劉寬、婁師德。(趙概)因張誥被貶職六年,(但)他對張誥始終念念不忘,張誥死後,趙概照顧他的家人非常周到。歐陽修對待趙概一向冷淡,(但)等歐陽修有了訟案,只有趙概一個人向皇帝上奏章闡明他無罪,說歐陽修是被仇人誣陷,不能用天下人的法律為個人報復仇怨。歐陽修由此才得以解困,才開始嘆服趙概是一個長者。
註:①請郡:指古代京官請求外放,任州郡長官。②觖(jué):因不滿意而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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