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論儉約》原文及翻譯

貞觀政要

原文: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昔大禹鑿九山,通九江,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讟(dú)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秦始皇建設宮室,而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慾,不與眾共故也。古人云不作無益害有益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固.知見可欲,其心必亂矣。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已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由是二十年間,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方始,宮中卑.濕,請營一閣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良多。昔漢文帝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於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之道也?”固.請至於再三,竟不許。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游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勞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勞弊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遂.至滅亡,此非書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非公,朕安得聞此言?”
(選自吳兢《貞觀政要·論儉約》,略有刪節)

譯文/翻譯:

貞觀元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從古帝王凡有興建營造,必須重在依順民心。當年大禹開鑿九山、疏通九江。使用人力極多,而沒有怨言,是因為民心希望這么做,而為大家共同享有的緣故。秦始皇興建宮室,而百姓多指責議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不和大家共同享有的緣故。古人說:‘不要做無益的事來損害有益的事’。‘不尋求那些滿足私慾的東西使民心不亂’。可知見到那些能滿足私慾的東西,心就一定會亂了。至於精雕細刻的器物,珠寶玉器和服飾珍玩,如果任意驕奢下去,那么國家危亡的日子就會立即到來。從王公以下,住宅府第、車服、婚嫁、喪葬,都得按照品級,不應服用的應一概禁絕。”這樣20 年間,社會風俗崇尚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沒有饑寒之苦。
貞觀二年,公卿大臣上奏說:“依照《禮記》所說,夏季最後一個月,可以居住在台上的樓榭里,如今夏署尚未消退,秋季綿綿細雨剛剛開始,宮裡低下潮濕,請建設一座樓閣來居住。”唐太宗說:“我有氣息不順的毛病,怎適宜於住在低下潮濕的地方?如果同意奏請,就會花費很多錢財。從前漢文帝準備興建露台,因為不願用掉相當於 10 戶人家家產的經費而作罷。我的德行比不上漢文帝,而興建的費用要超過他,難道是作為百姓父母的君主所該做的嗎 ?”公卿大臣們再三懇請,太宗始終沒有同意。
貞觀四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宮室殿宇蓋得宏偉裝飾得華麗,遊覽玩賞水池樓台,是帝王所希望的,是百姓所不希望的;帝王之所以希望這樣,是為了放縱逸樂,百姓之所以不希望,是因為勞苦疲累。孔子說:‘有一句話可以終身奉行的,那就是恕吧! 自己所不願做的,切記不要強加給別人。’勞苦疲累的事情,實在不該強加給百姓。我被尊為帝王,富有四海,什麼事情都憑我一句話,我確實能自我節制,如果百姓不想那么做,就一定順應民情。”魏徵說:“陛下本來愛憐百姓,經常節制自己而順應民情。我聽說過:‘拿自己的欲望順應民情的就會昌盛,靠百姓來博取自己歡樂的就會滅亡。’隋煬帝一心貪得無厭,專門喜歡奢侈,主管部門每有供奉營造,稍微不稱心,就要施加嚴刑峻罰。上邊有所喜好,下邊必然做得厲害,大家爭相無限制地放縱淫逸,很快就會導致滅亡。這不是書上寫的,而是陛下所親眼目睹的事實。正因為他無道,所以上天才讓陛下來取代他。陛下如果認為已滿足欲望,那么今天就不僅僅是滿足了,如果認為不滿足,再超過現在萬倍也不會滿足。”太宗說:“你的奏對很好!不是你,我怎能聽到這些話呢?”
《貞觀政要·論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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