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裴耀卿傳》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裴耀卿傳》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裴耀卿,贈戶部尚書守真子也。少聰敏,數歲解屬文,弱冠拜秘書正字,俄補相王府典簽。開元初,累遷長安令。長安舊有配戶和市之法,百姓苦之。耀卿到官,一切令出儲蓄之家,預給其直,遂無奸僦之弊。十三年,為濟州刺史,車駕東巡,耀卿躬自條理,科配得所。又歷宣、冀二州刺史,皆有善政。

二十年,禮部尚書、信安王禕受詔討契丹,詔以耀卿為副。俄又令耀卿齎絹二十萬匹分賜立功奚官。耀卿謂人曰:“夷虜貪殘,今齎持財帛,深入寇境,不可不為備也。”乃令先期而往,分道互進,一朝而給付並畢。時突厥及室韋果謀劫襲之,比至而耀卿已還。

遷京兆尹。明年秋,霖雨害稼,京城谷貴。上將幸東都,獨召耀卿問救人之術,耀卿奏請唐玄宗通漕運,調運江淮糧賦進京。上深然其言。尋拜黃門侍郎,充轉運使,凡三年,運七百萬石,省腳錢三十萬緡。或說耀卿請進所省腳錢,以明功利。耀卿曰:“是謂以國財求寵,其可乎?”

二十四年,拜尚書左丞相。時夷州刺史楊浚犯贓處死,詔令杖六十,配流古州。耀卿上疏諫曰:“臣以為刺史、縣令,與諸吏稍別。刺史,人之父母,風化所瞻,解體受笞,事頗為辱。又今暑熱不耐,因杖或死,又恐非聖明寬宥之意。伏望凡刺史、縣令於本部決杖及夏暑生長之時,所定杖刑,並乞停減。”帝許之。

俄而,特進蓋嘉運破突騎施部立功還詔加河西隴右兩節度使仍令經略吐蕃嘉運既承恩寵日夕酣宴不時赴軍。耀卿密上疏曰:“伏見蓋嘉運立功破賊,誠精勁勇烈,然其近日言氣矜誇,臣竊憂之。若不可回換,即望速遣進途,仍乞聖恩,勖以嚴命。”疏奏,上乃促嘉運赴軍。

天寶元年,改為尚書右僕射。一歲薨,年六十三,贈太子太傅,謚曰文獻。

(選自《舊唐書·裴耀卿傳》,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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