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盜鐘》原文及翻譯

夢溪筆談

原文:

陳述古密直,嘗知建州浦城縣。富民失物,捕得數人,莫知的為盜者。述古紿曰:“某寺有一鍾,至靈,能辨盜。”使人迎置後閣祠之。引囚立鍾前,自陳不為盜者,摸之則無聲,為盜者摸之則有聲。述古自率同職禱鍾甚肅,祭訖,以帷圍之。乃陰使人以墨塗鍾,良久,引囚逐一以手入帷摸之。出而驗其手,皆有墨,唯有一囚無墨,訊之遂承為盜蓋恐鐘有聲不敢摸也。【選自《夢溪筆談》】
【注釋】 ①陳述古密直:陳述古,人名,宋慶曆年間進士,字密直。②莫知的為:不知道哪個是真的。

譯文/翻譯:

陳述古密直,曾在建州浦城縣當過縣令。當時,有家富戶被盜,丟失了不少物件,告到官府,捉住了幾個人,但不知道誰是真正的盜賊。陳述古就哄他們說:“某寺里有一口鐘,非常靈驗,它能把真正的盜賊辨認出來。”於是,就打發人去把這口鐘迎到縣府衙門來。接著,把囚犯們引來站在鐘的前面,當面告訴他們說:“沒有做盜賊的摸這鐘就沒有聲音,做了盜賊的一摸就會發出聲音。”陳述古親自率領同事們向鍾禱告,態度很是嚴肅祭祀完了,用圍幕把鍾圍起來。然後暗暗派人用墨汁塗鍾,塗 了好久,才叫那些囚犯一個個地把手伸進那圍幕里去摸鐘。摸了一會兒,叫他們把手拿出來檢驗,只見手上都有墨跡,獨有一個囚犯手上沒有,這就是真正的強盜,因為他怕鍾發出聲音,所以不敢去摸。經過審訊,這個強盜立即承認了犯罪事實。
《辨盜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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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盜鐘》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