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內儲說上·重輕罪》原文及翻譯

韓非子

原文:

公孫鞅①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而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無離其所難,此治之道。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
公孫鞅曰:“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是謂以刑去刑也。”
荊南之地,麗水之中生金,人多竊採金。採金之禁:得而輒辜磔②於市。甚眾,壅離其水也,而人竊金不止。大罪莫重辜磔於市,猶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於此曰“予汝天下而殺汝身。”庸人不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猶不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則雖辜磔,竊金不止;知必死,則有天下不為也。
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趣救火。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仲尼曰:“夫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無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賞救火者盡賞之則國不足以賞於人請徒行罰。”哀公曰:“善。”於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魏惠王謂卜皮曰:“子聞寡人之聲聞亦何如焉?”對曰:“臣聞王之慈惠也。”王欣然喜曰:“然則功且安至?”對曰:“王之功至於亡。”王曰:“慈惠,行善也。行之而亡,何也?”卜皮對曰:“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予也。不忍則不誅有過,好予則不待有功而賞。有過不罪,無功受賞,雖亡,不亦可乎?”
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衾,材木盡於棺槨。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蔽,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屍,罪夫當喪者。”夫戮死無名,罪當喪者無利,人何故為之也?
(選自《韓非子·內儲說上》)
【注釋】①公孫鞅:即商鞅。 ②辜: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暴露街頭。磔(zhé):分裂肢體的酷刑。

譯文/翻譯:

公孫鞅的法律是對輕罪給以重罰。重罪,是人們很難犯的,而小過失是人們容易去掉的。讓人們去掉那容易犯的小過失,不觸犯難犯的重罪,這是治好國家的原則。小過失不發生,大罪惡不出現,這樣就人們無罪而禍亂不生了。
公孫鞅說:“運用刑罰對輕罪給以重罰,輕罪就不生,重罪也不犯,這叫做用刑罰去掉刑罰。”
楚國南部的地方,麗水裡面出產金子,人們大多偷採金子。對偷採金在下了禁令:抓住偷採金子的就在鬧市上施行車裂之刑並暴屍街頭。受刑的人很多,屍體堵塞阻斷了那道麗水,但是人們偷採金子不停止。對大罪的懲fa6*沒有比在鬧市上分屍示眾更重的了,但偷採金子還不停止,是因為不一定被抓到。所以假如現在有人在這裡說:“給你天下而殺掉你。”平庸的人也不乾。據有天下,是很大的好處,還不乾的原因,是知道一定會死。所以如果不一定會被抓到,那么即使分屍示眾,偷採金子仍不會停止;知道一定會死,那么據有天下也不乾。
魯國人焚燒沼澤,天刮北風,火向南延伸,怕要燒到國都。哀公恐懼了,親自率領眾人督促救火。身邊沒有人了,都追趕野獸而不去救火,就召來孔仲尼詢問。仲尼說:“追趕野獸的人快樂而沒有得到處罰,救火的人辛苦而沒有得到獎賞,這就是沒人去救火的原因。”哀公說:“好。”仲尼說:“事情緊急,來不及論功行賞。救火的人都給以獎賞,那么國家財力不夠用來賞給人的,請只用刑罰。”哀公說:“好。”於是仲尼就下令說:“不救火的人,按照投降逃跑的罪懲罰,追趕野獸的人,按照擅入禁地的罪懲罰。”命令下達還未傳遍,而火已經撲滅了。
魏惠王對卜皮說:“你聽說我的名聲怎么樣啊?”回答說:“我聽說大王慈祥仁愛。”魏惠王很高興地說:“既然這樣,那么效果將會到什麼地步?”回答說:“大王的功效會到亡國的地步。”魏惠王說:“慈祥仁愛,是做好事,做好事而滅亡,為什麼呢?”卜皮回答說:“慈祥的人不狠心,仁愛的好施捨。不狠心就不懲罰有過的人,好施捨就不等有功而獎賞。有過錯不被治罪,沒功勞卻得到獎賞,即使滅亡,不也應當嗎?”
齊國喜好奢侈地舉行葬禮,麻布絲綢全做了壽衣和壽被,成材的木頭都做了內棺和外槨。桓公憂慮這種做法,把它告訴了管仲,說:“麻布絲綢用光了就沒有用來做遮體衣服的材料,成材的木頭用盡了就沒有用來構築防守工事的材料,但是人們無休止地施行厚葬,要禁止它該怎么辦?”管仲回答說:“凡是人有作為,不是為名,就是為利。”於是就下令說:“內棺外槨超過規定的就斬斷他的屍體,給那個主持喪禮的人治罪。”斬斷屍體,他就沒有好名聲;給主持喪禮的人治罪,他就沒有好處。人們怎么還會做這種事呢?
《韓非子·內儲說上·重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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