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陸雲傳》原文及翻譯

晉書

原文:

雲字士龍,六歲能屬文,性清正,有才理。少與兄機齊名,□文章不及機,而持論過之,號曰“二陸”。幼時吳尚書廣陵閔鴻見而奇之,曰:“此兒若非龍駒,當是鳳雛。”後舉雲賢良,時年十六。吳平,入洛。刺史周浚召為從事,謂人曰:“陸士龍當今之顏子也。”
俄以公府掾為太子舍人,出補浚儀令。縣居都會之要,名為難理。雲到官肅然,下不能欺,市無二價。人有見殺者,主名不立,雲錄其妻,而無所問。十許日遣出,密令人隨後,謂曰:“其去不出十里,當有男子候□與語,便縛來。”既而果然。問之具服,於是一縣稱其神明。郡守害其能,屢譴責之,雲乃去官。百姓追思之,圖畫形象,配食縣社。
入為尚書郎、侍御史、太子中舍人、中書侍郎。成都王穎表為清河內史。穎將討齊王冏,以云為前鋒都督。會冏誅,轉大將軍右司馬。穎晚節政衰,雲屢以正言忤旨。孟玖欲用其父為邯鄲令,左長史盧志等並阿意從之,而雲固執不許,曰:“此縣皆公府掾資,豈有黃門父居之邪!”玖深忿怨。張昌為亂,穎上云為使持節、大都督、前鋒將軍□討昌。會伐長沙王,乃止。
機之敗也,並收雲。穎官屬江統、蔡克、棗嵩等上疏曰:“統等區區,非為陸雲請一身之命,實慮此舉有得失之機,敢竭愚戇,以備誹謗。”穎不納。蔡克入至穎前,叩頭流血,曰:“云為孟玖所怨,遠近莫不聞。今果見殺,罪無彰驗,將令群心疑惑,竊為明公惜之。”僚屬隨克入者數十人,流涕固請,穎惻然有宥雲色。孟玖扶穎入,催令殺雲。時年四十二有二女無男門生故吏迎喪葬清河修墓立碑四時祠祭。所著文章三百四十九篇,又撰《新書》十篇,並行於世。
(選自《晉書·陸雲傳》,有刪節)

譯文/翻譯:

陸雲字士龍,六歲就能寫文章,性格清正,很有才思文理。少時與哥哥陸機齊名,雖然文章不如陸機,但持論超過陸機,人稱“雙陸”。年幼時,吳國尚書廣陵的閔鴻見後認為他是奇才,說:“這個小孩若不是龍駒,也當是鳳雛。”後來推舉為賢良,才十六歲。吳國被平定後,來到洛陽。刺史周浚召陸云為從事,並對人說:“陸士龍是當今的顏回。” 
不久以公府掾的身份當太子舍人,出京補任浚儀縣令。該縣居於都會要衝,實在難以治理。陸雲到任後嚴肅恭敬,下屬不能欺騙他,市場沒有兩樣價格。有個人被殺,主犯的罪名不成立,陸雲拘留死者的妻子,卻不審問。十多天后放出去,暗地裡讓人跟隨其後,並對跟隨的人說:“她離開不出十里,如有男子等著跟她說話,便把他們捆縛來見。”而後果真如此。一審問這人就服罪,於是一縣稱頌他神明。郡守忌妒他的才能,多次申斥指責他,陸雲便辭去官職。百姓追念他,繪出他的像,與縣裡的灶神相配享受祭祀。 
入朝任尚書郎、侍御史、太子中舍人、中書侍郎。成都王司馬穎上表讓他當清河內史。司馬穎將要征討齊王冏,讓陸雲當前鋒都督。遇齊王冏被殺,轉任大將軍右司馬。司馬穎晚年政事衰廢,陸雲屢次以直言違背旨意。孟玖想讓他父親當邯鄲縣令,左長史盧志等人都阿諛聽從,而陸雲執意不肯,說道:“這個縣都是公府掾的資格任職,哪有小黃門的父親任此職呢?”孟玖深懷憤恨。張昌作亂,司馬穎上奏讓陸雲當使持節、大都督、前鋒將軍去征討張昌。遇上討伐長沙王,才停下來。 
陸機失敗後,一併逮捕了陸雲。司馬穎下屬官員江統、蔡克、棗嵩等上疏說:“我們的區區之心,不只是替陸雲一個人請命,的確也是考慮到這件事有得失的關鍵存在,所以竭盡愚忠,來防備誹謗。”司馬穎未採納。蔡克前往到司馬穎前,磕頭流血,說:“陸云為孟玖所恨,遠近的人沒有不知道的。(陸雲)現在果真被殺,罪行沒有明確的證據,將會讓眾人心裡疑慮,我私下替您遺憾。”同僚幾十人隨同蔡克入諫,流著淚堅決請求,司馬穎同情並有寬宥之意。孟玖扶著司馬穎入內室,催他快殺陸雲。陸雲死時四十二歲。他有兩個女兒,沒有兒子。門生和舊官吏迎喪並安葬於清河,修墓立碑,四時祭祀。陸雲所著的文章三百四十九篇,又撰寫了《新書》十篇,都在世上流行。 
《晉書·陸雲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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