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司馬氏有廉臣焉,曰吳君隱之”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昔司馬氏有廉臣焉,曰吳君隱之,出刺廣州,過貪泉而飲之,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其後隱之,卒以廉終其身,而後世之稱廉者,亦必曰“吳刺史”焉。有元憲副吳君為廣西時,名其亭曰“飲泉”,慕刺史也,而憲副之廉,卒與刺史相先後。
至正十四年,憲副之孫以時,以故徵士京兆杜君伯原所書“飲泉亭”三字,征予言。予舊見昔人論刺史飲泉事,或病其為矯心,甚不以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皆當見而為之又何可病而譏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爭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貪與廉,自我作之,豈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飲之者死,我乃奮其不畏之氣,冒而飲之,死非我能奪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強飲焉,是矯也,是無益而沽名也,則君子病而不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禮以立之,驅之以刀劍而不為不義屈,臨之以湯火而不為不義動,夫豈一勺之水所能移哉?
人之好利與好名,皆蠱於物者也,有一焉,則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決非矯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篤也,故飲之以示人,使人知貪廉之由乎內,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內貪濁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真足以啟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齊下矣。番禺在嶺嶠外,去天子最遠,故吏於其地者,得以逞其貪,貪相承習為故,民無所歸咎,而以泉當之,怨而激者之雲也。刺史此行,非惟嶠外之民始獲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與物皆受其賜。嗚呼,偉哉!以時尚氣節,敢直言,見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祿位者,多不與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風也,是為記。
(選自《誠意伯文集》卷六,有刪改)
1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一歃懷千金歃:飲,微吸
B.或病其為矯心病:毛病,錯誤
C.死非我能奪也奪:強行改變
D.多不與相得 相得:相互投合
15.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不相同的一項是( )
A.亦必曰“吳刺史”焉 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
B.我乃奮其不畏之氣 今君乃亡趙走燕
C.使外好名而內貪濁者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
D.民無所歸咎 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哉
1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與賞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A.本文記述了飲泉亭的歷史沿革,從西晉吳隱之過貪泉,到元代在原址建亭題名,書寫“飲泉亭”三字,藉以表彰吳氏刺史,歌頌良臣廉吏。
B.本文議論深刻,且有針對性,駁斥小人“病其為矯心”的觀點,用“君子以身立教”,與貪廉乃“自我作之”為論據,說明貪廉“由乎內”,破中有立。
C.本文篇末揭示出以貪命名泉水的真相所在,“怨而激者之雲”,發人深省,作者藉此表達對元末貪官污吏橫徵暴斂的罪惡行徑的憎恨與憤懣
D.本文語言質樸自然,記述清晰,議論深刻,說理具有很強的邏輯性,文中評述了吳刺史此行的重要意義,意在告誡人們要廉潔自奉,不飲盜泉之水。
17.用“/”給文中畫波浪線的部分斷句。(3分)
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皆當見而為之又何可病而譏之哉?
18.把文中畫線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7分)
①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爭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3分) 
②驅之以刀劍而不為不義屈,臨之以湯火而不為不義動,夫豈一勺之水所能移哉?(4分)
參考答案
14.B(B.項“病”均訓為“認為……是錯誤的,意動用法”)
15.D(A.項“焉”均訓為“句末語氣詞,可不譯”;B.項“乃”均訓為“轉折關係連詞,卻”。C.項“而”均訓為“轉折關係”,D.項“所”第一句中訓為“所字結構,與後面的動詞結合,構成名詞性結構,指代人或事物。第二句中訓為“與‘為’呼應,構成‘為…所…’句式,表示被動。”)
16.D(“意在告誡人們要廉潔自奉,不飲盜泉之水”不合原文意思,且無中生有)
17.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皆當見而為之/又何可病而譏之哉?(評分標準:每兩處得1分,斷對1處不得分,斷對2、3處得1分,斷對4、5處得2分,斷對6處得3分)
18.⑴一個人的生命的長短是由天來決定的,不能夠憑藉用外力來爭得長壽,而立身處事之成功失敗(或慈善兇惡)是由自己來決定的。
(評分參考:修短,長短;否臧,成敗,善惡。各1分,語句通順,符合現代漢語規範,沒有錯別字,得1分。共3分)
⑵(大丈夫之心)用刀劍驅逐逼迫他卻不被不義屈服,拿沸水與烈火降臨於他卻不被不義動搖,難道是喝了一小勺水所能夠惑亂改變他的嗎?
(評分參考:而,卻,可是,轉折關係連詞;為……屈,被……屈服;為……動,被……動搖;移,改變。四處各1分。語句通順,符合現代漢語規範,沒有錯別字,否則扣1分。共4分)
【參考譯文】
從前西晉有一個廉潔的官員,名叫吳隱之,出任廣州刺史,經過貪泉飲水,賦詩說:“古人說此水,飲一杯值千金。如果讓伯夷、叔齊來飲,應當是始終不變心的。”後來吳隱之最終以其廉潔自律而終其一生。後人稱道廉潔之士時,也一定會稱(他)為“吳刺史”。元代憲副吳君任職廣西時,把(貪泉邊)的亭子命名為“飲泉”,是欽慕吳刺史的(緣故);而憲副的廉潔,最終可與吳刺史相提並論。
至正十四年,憲副的孫子吳以時,拿著以前的徵士京兆杜伯原所寫的“飲泉亭”三個字,來徵求我的意見(向我求取文章)。我過去看過前人談論吳刺史飲泉的事,有人指責他矯情(或 “故作姿態”, “掩飾真心”),很不認為他的行為是對的。君子用自身的行為來樹立榜樣,能用來培植正道,遏制邪說,匡正人心,弘揚公道的,(大家)都應當看到並且學習,又怎么可以指責並譏諷他呢?
一個人的壽命長短是上天決定的,不可以憑藉人力爭取就能得到的。然而做惡事或善事,卻是由自己決定的。人心的貪婪與清廉,是從自己內心產生的,難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變的嗎?假如那裡有(一口)泉水,說是喝了的人會死,我卻奮發那種無所畏懼的勇氣,冒死飲用,死亡不是我能決定的,而懷抱必死的念頭而勉強飲用,這就是矯情,這是沒有好處而是沽名釣譽,那么君子就會指責並且不去做這樣的事。大丈夫的心胸,要用仁義充實,要用禮儀確立,用刀劍逼迫卻不被不義之行所屈服,面對如湯似火一樣的險境而不被不義之行所撼動,那難道是一勺水所能惑亂和改變的嗎?
人們喜好名利,都是被外物所蠱惑,(好名與好利)只要有一樣,那么(他)的操守就不能穩固,因而外物就能夠改變他了。像吳刺史這樣的人,我知道他決不是矯情來沽名釣譽的人,只因為他深知道義,明智而自信,忠心實意,所以(他)飲了泉水來昭示世人,讓人知道貪婪與廉潔都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藉助外物的(力量)的,讓那些表面上追求名聲然而內心貪婪污濁的人,不能用藉口來減輕自己的罪過,這就是所說的扶植正道,遏制邪說,匡正人心,弘揚公道,真的是能夠使愚頑的人開啟心智,使懦弱的人變得自立,他的功績不在伯夷、叔齊之下啊。
番禺在嶺嶠之外,距離天子最遠,所以在那個地方做官的人,能夠放縱貪婪之心。貪婪互相沿襲,成為慣例,百姓沒有可以歸罪的對象,於是讓泉水承擔(這個罪名),(喝了貪泉之水的人會變貪)這是怨恨激憤的人的說法。吳刺史這種行為,不只是使嶺外之民開始蒙受天子的恩惠,而且也讓泉水得以洗清它的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蒼天的賜物。一個刺史的職位如果能有合適的人(來擔任),那么百姓與萬物都蒙受恩賜。啊,真是偉大啊!吳以時崇尚高尚的氣節,敢於直言,看見貪婪之人嫉恨如仇人,所以凡是有俸祿爵位的人,大多不能與他相互投合。我很是敬重他有祖輩的風範,因此寫了這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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