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楊津傳》原文及翻譯
北史
原文:
楊津字羅漢,少端謹。除侍御中散。津以身在禁密,不外交遊,至宗族姻表罕相參候。司徒馮誕與津少結交友,而津見其貴寵,每恆退避,及相招命,多辭疾不往。後遷長水校尉,仍直閣。出除岐州刺史。有武功人齎絹三匹,去城十里,為賊所劫。時有使者馳驛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狀白津。津乃下教,雲有人著某色衣乘某色馬,在城東十里被殺,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視。有一老母行哭而出,雲是己子。於是遣騎追收,並絹俱獲。自是闔境畏服。至於守令僚佐有濁貨者,未曾公言其罪,常以私書切責之。於是官屬感厲,莫有犯法者。延昌末,起為華州刺史。先是,受調絹度尺特長在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乃令依公尺度其輸物尤好者賜以杯酒而出其所輸少劣者為受之但無酒以示其恥 於是競相勸厲,官調更勝。除定州刺史。初,津兄椿得罪此州,由趙略投書所致。及津至,略舉家逃走。津乃下教慰喻,令其還業。於是闔州愧服,遠近稱之。孝昌中,北鎮擾亂,侵逼舊京。時賊帥鮮于修禮、杜洛周殘掠州境,孤城獨立,在兩寇之間。津修理戰具,更營雉堞。又於城中去城十步,掘地至泉,廣作地道,潛兵湧出,置爐鑄鐵,持以灌賊。賊遂相告曰:“不畏利槊堅城,唯畏楊公鐵星。”津與賊帥元洪業等書喻之,並授鐵券,許之爵位,令圖賊帥毛普賢。洪業等感寤,復書雲欲殺普賢,又云:“賊欲圍城,正為取北人,城中所有北人,必須盡殺。”津以城內北人,雖是e6*黨,然掌握中物,未忍便殺,但收內子城,防禁而已。將吏無不感其仁恕。卒,謚曰孝穆。
(節選自《北史》卷四十一)
譯文/翻譯:
楊津,字羅漢。從小端正謹慎。被任命為侍御中散。楊津因自己處在皇宮禁地,不與別人交遊,以致宗族姻親和朋友都很少見面問候。司徒馮誕與楊津是從小結交的朋友,但楊津見他富貴尊寵,每次遇上總是退後躲避他,等到招呼請他前往,也多以身體不適推辭不去。後來改任長水校尉,仍舊擔任直閣事務。外任岐州刺史。有(一個)武功地方的人帶了三匹絹,在離城十里遠的地方,被強盜搶走。當時有位使者騎著驛馬急馳到此,被搶的人便把這件事告訴了他。使者來到州府,把情況稟告了楊津。楊津便寫下告示,說有人穿著怎樣的衣服,乘著怎樣的馬,在城東面十里遠的地方被殺,不知道是誰,如果是誰的家人,可儘早辨認收屍。有一位老母親邊走邊哭出城來,說是自己的兒子。楊津於是派騎兵追捕,人贓俱獲。從此全境的人都害怕而守法。至於說下邊的郡守縣令及其屬官中有貪污受賄的,楊津從來沒有公開宣布他們的罪過,總是用寫私人信函的方式嚴厲責備他們。因此官員僚屬們都感激勉勵,沒有再犯法的了。延昌末年,起用為華州刺史。此前,官府收調絹使用的尺特別長,執事者們由此行事,互相爭著使手段,老百姓苦不堪言。楊津便下令按公平尺來測量上交的絹物,質量好的賜給一杯酒再出去;那些上繳調絹質劣量少的,也接受下來,但沒有酒喝以讓他感到羞恥。因此老百姓互相勸告勉勵,收的調絹反而比以前更好了。不久任命為定州刺史。起初,楊津的哥哥楊椿在定州獲罪,是由於鉅鹿人趙略上書所致。等到楊津到定州,趙略帶全家逃走。楊津便告知趙略,叫他回來。因此全州的人都嘆服,遠近稱讚楊津。孝昌年間,北方的邊鎮騷亂,侵犯進逼代京。當時叛軍首領鮮于修禮、杜洛周在定州境內掠奪,州城孤立在兩邊的敵寇之間。楊津修理戰具,重修城牆。又在城中離城牆十步的地方,挖地至地下水,開通了許多地道,潛伏士兵,設定爐火冶鐵,用鐵熔液灌敵軍。叛軍因而相互告誡說:“不怕鋒利的鐵矛堅固的城池,只怕楊公的鐵漿火星。”楊津寫信勸說叛軍首領元洪業等,並且授給他可免死的鐵券證書,答應授他爵位,讓他圖謀殺掉另一位叛軍首領毛普賢。洪業等人感悟,回信說想殺普賢,又說:“叛軍圍城,正是為抓北人,城中所有的北人,都要殺掉。”楊津認為城中的北人,雖然是作惡的叛黨,但已是掌握控制之中的人,不忍就此殺掉,只是將他們收於子城內,將他們軟禁而已。北人都感激他的寬厚仁恕。楊津死後,諡號為孝穆。
《北史·楊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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